城市群是现代城市经济、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当今,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下,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各个城市已不再孤立发展,而是走向群体性模式,城市群的发展日益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成为引人注目的经济现象。
一、城市群的定义、特征及功能
(一)城市群的定义
所谓“城市群”(urban agglomeration),一般是指在相对紧凑的地域范围内有相当数量的不同规模的特色城市,以一个或多个超大或特大型城市作为该地区的经济核心,借助于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综合运输网络连通,以及高度发达的资讯网络,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
(二)城市群的特征
1、集聚性
城市群是城市群体或称之为城市集合体,在这个城市集合体内,城市的分布达到了较高的密度。城市群内核心城市产业的产生与发展来源于城市群内外的生产、供给和消费。城市群的经济发展,本质上是所在地域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城市流产生的集聚效应,这种强大的集聚效应有利于驱动区域乃至国家的发展。
2、高效性
城市群高效的经济效率和优化的产业结构保证了城市群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城市群范围内,经济或产业的发展更容易吸引人才、物质、资金、技术、信息等经济要素,尤其是高效的技术经营和组织管理能够以最小的投入创造出更大的产业规模效益和集聚效益。
3、开放性
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城市群,由于地区生产力水平的增强,促使区域间交流增多,城市之间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明显的特征就是从原有的自由发展向开放式发展。同时,与区域外的交流条件也逐渐改善,对外开放程度加大。这种开放性将使城市群内部更好地利用群内和群外两种资源,有利于促进分工与协作的合理化。
(三)城市群的功能
1、城市群可以使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优化配置
每个城市的发展都不是孤立进行的,它必须与外部发生经济联系。实际上城市群的形成过程就是密切各城市之间关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各个城市相互弥补在资源等方面的不足,可以克服单个城市资源有限与市场不足的弊端。地理位置、生产要素和产业结构不同的各等级城市通过经济协调可以承担起不同的经济任务,从而在区域范围内实现单个城市无法达到的规模经济和集聚效益,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2、城市群具有强烈的辐射带动作用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明确要求长三角地区“要继续发挥对内地经济发展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强区内城市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城市群的辐射带动作用既包括中心城市对群体内其他城市的辐射,也包括城市群整体对其他地区的辐射。在城市群内部,多个增长极形成网状系统,各层级中心城市的聚集效应和扩散效应使各个城市和城市之间地区得到发展,同时周边地区也都接受了中心城市和城市群不同程度的经济辐射,从而带动了城市群内各城市和区域外其他地区的发展。
3、城市群是先进生产力的主要载体
城市群作为一个区域内最发达的地区,是先进生产力水平的代表,是区域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从全球看,目前世界上着名的城市群都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如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城市群和五大湖地区城市群,日本东海岸城市群,英国中部城市群和欧洲西北部城市群等。长江三角洲地区之所以能有较快和较高层次的经济发展,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这一地区的城市群结构已初步形成,长三角城市群目前已成为世界上第六大城市群,是其所处区域内经济增长速度最快、最具活力、潜力最大的地区,是先进生产力的主要载体。
二、长三角城市群的形成与发展现状
(一)长三角城市群的形成
1982年国家国家领导人就提出以上海为中心建立长三角经济圈,当时的长三角经济圈包括上海、南京、宁波、苏州、杭州。1986年,长三角经济圈的概念进一步扩大到五省一市,即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1993年,上海正式提出推动长三角大都市圈发展的构想,新的长三角经济圈由两省一市组成,即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1996年国家提出要“以上海为龙头带动长三角及长江流域的发展”,随后“长三角协作委员会”成立。同年“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和“长江流域研究院”分别成立。2005年,国家发改委首次以文件形式确定了长三角区域的规划范围。
(二)长三角城市群的现状
1、长三角城市群的基本概况
长三角是一个具有双重意义的概念。从地理概念上讲,长江三角洲是中国长江和钱塘江在入海处冲积而成的三角洲,地处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中部,长江的入海口,而且位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夏季高温多雨,雨热同期。土地肥沃,农业产水稻、棉花、小麦、油菜、花生、蚕丝、鱼虾等。长三角城市群面积10.02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包括江苏省东南部、浙江省东北部和上海市,人口超过7560万,约占全国6%,是中国人口最稠密的地区之一。
从工业经济概念来说,以上海为龙头的两省(江苏省、浙江省)一市(上海市)城市群,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经济总量规模最大、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板块。长三角城市群GDP已占全国总量的17%——19%。长三角城市群城市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长江三角洲城市地区生产总值(GDP)已经突破5万亿大关,达到53964.8亿元,比2007年增加了7292.73亿元。
2、长三角城市群“一核两群”空间格局
(1)上海核心城市
上海市作为我国沿海、沿江两条经济带的“交汇点”,拥有坚实的区域基础。进一步谋求产业结构、城市功能和区域布局的三位一体,上海市有必要、有条件发展成为国际经济中心城市。在众多衡量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特别是沿海城市)的指标中,年资金融通总量、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港口吞吐量、外汇市场日交易量、外贸进出口总额是其中最关键的五项指标。从这些指标来衡量,上海与国际大都市还有不小距离。东京面积只有上海1/3强,人口密度却是上海的2.8倍,人均GDP则是上海的21倍;太平洋西海岸的美国加州人口只有上海一半,而GDP则与我国全国经济总量相当,是上海的20倍(郁鸿胜,2005年)。
(2)宁-苏-徐城市群
宁-苏-徐城市群形成以前,对农村人口的转移自80年代以来较多地强调“离土不离乡”,较多地强调小城镇的“蓄水池”作用,忽视了城镇化的集聚功能,从而未能充分预见、发掘、抓住城镇化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许多潜在机遇。如今,该城市群,特别是苏锡常地区,已进入工业化后期,由工业化推动城市(镇)化趋势在加速。2000年江苏省城市工作会议对全省城市发展战略做出新的调整,突出强调大城市的作用。“着力把地区条件较优、综合实力较强、城镇基础较好的南京、苏州、无锡、徐州四个特大城市进一步做强、做大、做优、做美,通过强化南京、苏锡常、徐州三个城市圈的功能,更好地带动全省城镇的快速发展”。
(3)杭-甬城市群
从有利于发挥优势、增强中心功能出发,杭一甬城市群的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正在逐步被优化。杭一甬城市群的特点是,以体制改革作为推动力,消除城乡分割的种种体制障碍、政策障碍,建立有利于城镇集聚和城镇建设的新机制。杭州,作为长江三角洲重要经济中心和国际风景旅游城市,要在较高起点上考虑产业发展,着力培育较强的产业、技术创新功能,较强的商品和生产要素集散功能,较强的信息、旅游等综合服务功能。而长三角最南端的宁波,其最大优势是拥有得天独厚的深水海岸线资源,非常有利于港口海运业和临港型工业发展,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加快确立区域功能分工优势。
总结长三角城市群形成的过程,可以说是一个“递进式”的城市发展进程,城市建设由粗放式逐步转向集约式。这一转变过程大致分为4个阶段:第一,小城镇建设阶段,即城镇化阶段。苏南的小城镇有历史基础,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城镇建设改善了企业和农村居民的生存环境,使农村面貌大大改观。但小城镇不可避免地存在基础设施落后、规模效益和聚集效应差、土地浪费、三产不发达及企业办社会等弊端。尤其在没有制度变革的情况下,小城镇建设又一次地复制了二元体制,成为制止农民进城的权宜之策。第二,中小城市建设阶段。以县治所在镇为基础的中小城市发展受两大趋势的推动。一是部分农村企业的高层主管、村镇干部、务工青年农民、中小企业主及个体工商业者开始进城居住。二是产业集中发展趋势加快。一般说来,一个中小城市拥有一个省级开发区和一个民营开发区,这些开发区基础设施基本上完成,优惠措施、管理制发、服务水平都比较规范,因而成为投资建设热土,外资企业和本地大型技改项目都安排在开发区。在城市整治过程中,住它建设和开发区建设的两大趋势使县级市市区形成内圈是商业区、中圈是生活办公区、外圈是工业区的城市布局,小城市日益丰满。第二,大城市和特大城市阶段。如前面所述,中心城市作用不可代替,由分散化走向集中化是城市化的一般规律。第四,形成城市群。城市群的实质是由集中化走向一体化,谋求区域经济的协调和共同发展。目前,建城市群在长三角已形成共识。传统小城镇以步行为半径,小城市(县城)一般以自行车为半径,大城市、特大城市以汽车为半径,而城市群,则以高速路、轻轨等城际交通工具为半径,以现代通讯技术为信息联络的主要手段。无疑,城市群在逻辑上是城市化的最高形式。
3、长三角城市群的层次结构
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长三角城市群的层级结构划分方法有很多种。
(1)根据城市群内各城市到上海的距离划分
以上海为中心,依据长三角其他城市与之空间距离的远近,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可分为4个基本层级:第一个层次是距离在50——100公里,城市范围是苏州、嘉兴;第二个层次是距离在100——150公里,城市范围是无锡、南通、湖州、宁波;第三个层级是距离在150——200公里,有常州、杭州、绍兴、舟山四个城市;最后一个层级是距离在200——300公里,城市范围包括镇江、扬州、南京、泰州、台州五个城市。
由于成本是运输空间距离的增函数,距离中心城市越远的地区运输成本就越高,而距离中心城市越近的地区成本则越低。因此,随着与上海的空间距离拉大,接受上海辐射的程度就越低,并且呈现出梯度递减态势。
(2)按照城市群内部经济总量进行划分
依据2008年长三角各城市的GDP大致可划分为五个层次。第一层次包括上海市,GDP超过9600亿元,达到了13698.15亿元,经济总量占长三角地区的25.4%;第二层次包括苏州市,它的GDP在4800——9600亿元;第三层次包括杭州市、无锡市、宁波市、南京市、南通市等5个GDP在2400——4800亿元;第四层次包括绍兴市、常州市、台州市、嘉兴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等7个GDP在1200——2400亿元的城市;第五个层次包括湖州市和舟山市,它们都是GDP在1200亿元以下的城市。
4、长三角城市群的经济发展分析
从经济方面看,城市群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中心城市的经济扩散,对城市群内其他城市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是城市群强大的集聚力对其他区域的辐射作用。
首先,一个城市群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主要取决于中心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上海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她作为长三角城市群的中心城市毋庸置疑。如图1所示:2000-2008年上海市对长三角城市群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均在25%以上,也就是说长三角城市群每增加一单位产值,上海市就贡献了其中的四分之一。
同时,上海的全社会固定投资、实际利用外资、地方财政收入等指标均位于长三角16个城市之首。以全社会固定投资为例,2008年上海全社会固定投资达到了4829.46亿元,比第二位的苏州市(2611.16亿元)高出了近一倍。这些指标都证明了上海具有很高的“经济首位度”,充分反映了上海带动和辐射经济腹地的影响力。
20世纪80年代,上海GDP增速远低于江、浙,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尽管当时江、浙发展速度明显,但仍然受上海影响,导致长三角整体经济的下滑。90年代,中央对上海的重新定位,促使上海摆脱了80年代经济滞后的局面,经济迅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长三角经济的整体上升。由此可见,上海市对城市群内其他城市发展的带动作用非常显着。
其次,长三角城市群的形成,促使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了强大的集聚力,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了明显的辐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