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知识产权制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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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现代经济与知识产权制度(2)

三、知识产权制度为现代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现代经济从其运行机制来看仍然是属于市场经济的范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具体表现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则、政府行为等方面都应以法律的形式来全面规范和维系,其中也包含了知识产权法。因为:第一,市场经济是自主性的经济,即承认和尊重市场主体的意志自主性,这就要求用法律去确认市场主体资格、明确产权。在知识经济时代,一个人掌握了某项知识,他就拥有了这一项知识的产权,就可以以技术主体身份入股,社会就得充分尊重和保护他的财产权和知识产权及意志自由,这样才能发挥知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第二,市场经济是契约(合同)经济,市场经济的基础在于市场,而市场交换或市场经济的具体运作,主要是通过市场主体之间自由、平等协商所订立的契约来进行的,其主要的法律特征就是经济关系的契约化。在知识经济中发明创造的科研成果,包含有许许多多科技人员的脑力劳动,这些劳动应当得到社会的承认,应该得到合理的回报,这就需要建立知识产权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定下来,明确是谁的产权,这样科研成果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换和签订合约,避免发生剽窃科技成果的不正当行为。第三,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商品生产的竞争除了商品的质量、价格外,商标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商标是一种知识产权,其中的名牌效应会给企业带来很高的经济收入。有些竞争者为了贪图利益不惜冒最大风险,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制造假冒商标、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这样就必然妨碍市场竞争的正常进行。因此,商标必然要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第四,现代经济是开放经济,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必须更加对外开放,接受国外的投资,引进国外的技术。它一方面要求统一开放的国内外市场体系,另一方面也要求市场国际化,对国外的商标权、出版权等知识产权都要有法律保护,这样才能使本国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促进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的实际保护水平、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程度,是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科技水平、经济实力的法律体现。它可以客观地反映出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科技水平和经济实力。当前,世界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差异,实质上反映的是各国科技与经济实力的差异。从另一个方面说,只有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科技、人才、信息优势才能得以实现和发展;借助于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人才、信息优势才能转化为经济优势。因此,知识产权制度必将成为反映和衡量知识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

四、知识产权制度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主要作用

(一)激励发明创造与科技创新

实物形态物质财富的生产需要激励,需要有一种激励机制。而作为复杂的智力劳动产品,即知识财富的创造更加需要激励,更加需要有效的激励机制。知识产权制度依法授予知识产品创造者或拥有者一定期限内的排他独占权,并保护这种排他独占权不受侵犯。一旦拥有这种排他独占权,也就有了这种知识产品及其物化的实物产品的市场,因而不仅能实现投资回报,而且往往能取得超额利润。这样,人们对知识的创造就有了积极性。根据德国一家研究单位统计,如果不建立专利制度,德国至少有30%左右的技术发明做不出来。应当强调的是,知识经济不仅以知识为基础,而且以知识的不断创新为其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知识产权制度不仅是知识生产的激励机制,而且更是知识创新的激励机制。某一知识成果的生产者或拥有者依法取得排他独占权,是以将知识成果向社会充分公开为条件的。同行或竞争对手面对该项知识成果形成的诱人的市场前景,往往只能望洋兴叹,不能仿制,否则就会因侵权受到法律制裁。要想得到这一知识产权或取得许可使用的权力,往往要付出高额的经费,而且在许多情况下,知识产权的拥有者又往往不会同意转让或使用许可。这就会激励同行或竞争对手,为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必须在已有知识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做出新的知识成果并依法取得排他独占权。这种站在别人肩膀上不断前进的循环往复,就能有力地激励知识创新,有力地促进新的知识不断涌现。这对国家、社会及个人都是十分有利的。

(二)合理配置资源,节省科研费用,缩短科技进步周期

市场对知识生产资源的合理配置作用,主要是通过作为市场经济产物的知识产权制度来实现的。在知识产权制度下,知识成果尤其是技术发明绝大多数以文献形式迅速向社会公开,让广大公众了解。这是知识产权制度所要求的。对技术发明者来说,由于技术发明得到了法律保护,因此对技术发明内容向社会公众公开也就不必担心了。这些知识成果信息,对知识的创造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而在知识创造立项前如能充分利用相关的信息,主要是进行专利等文献的检索,就能准确把握国内外的发展现状,不仅能避免重复研究生产,而且能提高知识创造的起点。而在知识研究创造立项后的进行过程中,进行知识产权的文献检索研究,还能及时了解竞争对手的情况,如发现竞争对手已走在了前边,如已申请了专利,就要及时调整研究生产的方向,这不仅能避免资源的浪费,同时也有利于在知识的研究生产中抢时间、争主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一项研究成果显示,在研究开发工作中如能充分利用专利文献,不仅能提高起点,而且能节约经费60%,节约时间40%。

(三)促进知识成果传播与应用

知识成果的价值主要在传播与利用中才能体现出来,而知识成果的传播与利用主要是通过交易进行的。然而,任何交易都存在交易安全问题,知识成果的交易也不例外。无论对生产者还是投资者来说,只有知识成果在安全和经济收益得到保障的条件下,才愿意交易。知识产权制度是保障知识成果交易安全的一种有效的法律制度,它有利于形成公平竞争和统一有序的经济环境。以技术扩散为例,专利保护制度使技术转让有法可依,有利于达成交易。因此转让的技术取得专利保护后,技术转让的双方当事人就有了安全感,不必担心其他人会不经专利权人的许可擅自使用该项技术来与之竞争。此外,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也能对发明企业的保密信息提供法律保护,从而能避免企业雇员和其他人非法泄露、利用有价值的保密信息。当然,知识产权制度在对创新成果的权利人给予一定期限的独占权的同时,又考虑到了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在权利人和社会公众利益之间取得一种均衡。为此,知识产权制度要求受知识产权保护的科技创新成果的内容以专利文献的形式充分向社会公开。这就使得科技信息得以迅速传播,任何需要采用该项发明创造成果的人,都可以及时以合适的代价取得实施许可,而且一般来说,发明创造的许可使用越快、越多,对于发明创造的完成人或持有人越有利。这两方面积极性的结合,极大地促进了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促进经济和社会进步。目前,全世界的专利文献累计达4000多万份,这是一座巨大的凝聚人类智慧的科学技术宝库。专利文献最详尽地记载并最迅速地传播着人类90%以上的最新创新成果。

(四)促进科研开发专业队伍的形成

在知识产权出现之前,没有形成发明创造成果实行有偿使用、转让的机制,发明创造的完成人除非自己实施,否则就根本不能取得利益。因此发明创造工作只能依附于实际生产才能成为谋生手段。而一旦发明创造的完成人自己直接投入生产过程,也就不可能再有充裕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从事再发明创造,这就制约了发明创造专业队伍的形成,影响了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产生以后,发明创造成果的有偿使用、转让机制的形成,使科技成果本身成为一种能获利的商品,这就促进了科技研究开发专业队伍的形成,从而极大地推动了科学技术的发展。

五、迎接经济发展的挑战,完善知识产权制度

第一,要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随着知识和信息生产量的增加、传播速度的加快、高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某些领域、某些问题上已显得滞后。这就需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加紧制定新的法律,在制定一些新的法律的同时,也应加快对现行法律的修订,缩短或消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在立法方面与国际标准的差距,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体系。

第二,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力度。一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如何,不仅取决于是否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套制度是否得到有效的执行。

第三,要提高全民对实行知识产权制度的认识。加大知识产权制度的宣传力度,大力推行《商标法》、《专利法》、《着作权法》等,使广大人民群众明确推行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和意义,明白什么是假冒商标、什么是侵犯专利权、什么是盗版,这些侵权行为对社会及对繁荣经济有什么危害性。不仅要自己不侵犯,还要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侵权行为,不给一些不法分子空子进行盗版、剽窃专利成果,谋取暴利等犯罪活动。

第四,要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管理,简化知识产权上报、咨询、审批手续,建立专门的咨询、服务机构,鼓励人们开发智力,多搞发明创造,让更多、更新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同时,让发明人、创作人得到合理的回报。

第五,要加强社会监督,对侵权不法分子给予严厉打击。在改革开放、发展经济过程中,社会上还存在一些不法分子,他们不顾国家的法律,被名利熏昏了头脑,搞冒牌商品,以劣充优,搞盗版光盘、盗版软件,复制专利品等,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对此,政府要给予严厉的惩罚,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保护创作人、发明人的利益,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社会经济秩序。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制度是现代经济平稳、快速、高效运行的基本保障,现代经济的兴起导致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及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必然要求建立一套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而只有更好地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才能应对现代经济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