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察型民俗旅游
是由于旅游者探索异国他乡民俗风情奥秘的心理而形成的民俗旅游模式。这种类型的旅游,人数、规模的比例相对低些,但层次较高。主体多为文化素养较高的知识分子和广大青年学子。他们的旅游行为除一般的观光、消遣外,主要通过对特定的民俗旅游地的考察,获取某方面科学研究的第一手资料,或者以考察为契机印证自己所学、所读的知识。因而,对目的地的选择目标明确,在民俗旅游地停留的时间较长,出行次数较为频繁。由于他们的旅行出于工作或学习的需要,费用多为单位、基金会资助,他们的民俗考察旅游受季节的影响较小或没有季节限制,对民俗旅游产品质量要求较高,但在价格方面并不十分敏感,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的旅行并非自费,另一方面是因为考察目标早已确定,难以临时更改。对这样的旅游者,除提供一般的服务外,还应当满足他们的特殊要求,以提高民俗旅游地的档次。
(四)娱乐型民俗旅游
娱乐是一种重要的旅游动机。当今世界,生活节奏日益加快,工作十分繁忙,于工作之余或工作之闲暇时间进行一些娱乐活动愈来愈成为一种时尚。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娱乐旅游相当发达。
在我国,近些年也有较快发展。民俗旅游活动繁多,诸如杂技、灯会、放风筝、扭秧歌、划旱船、抢婚、火把节等等都具有很大的娱乐性,许多旅游者外出旅游就是为了去观看或参加某一民俗娱乐节目,“放松”自己。因这一动机的缘故,此类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舍得花钱,较强调舒适、方便、兴致。发展娱乐民俗旅游,势必大大增强民俗旅游地的吸引力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此外,还有购物型民俗旅游。这类旅游者主要是为了购买民俗商品。
三、旅游与民俗的关系
旅游是一种离开自己的居所到异地他乡作短期停留的活动。异地的风光,特别是异地的民俗风情,无不给旅游者一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享受,没有一种旅游行为能够游离民俗文化而存在。旅游与民俗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一)旅游为民俗资料的传承做出了贡献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我国文人学者的优良传统。他们借助到全国各地的游历,了解各地山川地貌、风土人情、神话传说,增广见识,结交学友。大量的游记文献就是他们不辞千辛万苦、跋山涉水、风餐露宿、采风问俗、旅游考察而写下的旅行实录。其中,就有大量的风俗资料。晋法显的《佛国记》是我国古代着名的游记着作。399年(晋隆安三年),法显与慧景等人离开长安(今陕西西安市),踏上西行求佛游学之路,经河西走廊,取道今巴基斯坦、阿富汗、尼泊尔,到达印度。412年(晋义熙八年),法显等由海道东归。回国后,法显将前后14年游历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所见所闻,如山川、城池、民俗等,着成《佛国记》。它是研究5世纪中外交通、西域民俗的重要史料。明代大旅行家徐霞客的《徐霞客游记》,更是以其记录游历地区之广,对山川源流、地形地貌、民情风俗、民族关系记载之详而着称于世,成为研究明代历史、地理、风俗史的必读书。
浩如烟海的历代游记文献不仅是我国旅游发展历史的见证,而且为我国保存了大量不同朝代的民俗资料,为今天民俗史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二)旅游丰富了民俗内容
中国旅游的历史相当久远。出游的人群,在古代基本上有两类:一是士人仕宦,二是宗教布道者及其信徒;现代则涉及各行各业,士、农、工、商,包括为消遣、事务、健康而出行者,为公务、会议而出行者,为商业、学习而出行者等等。他们在长期的旅游活动中,逐渐形成模式化的旅游行为和旅游思维模式,并经久传承,成为民俗的重要方面。
中国古代的旅游民俗,是在交通不便、行路难、路途充满危险的背景下形成的,旅游者的旅游心理、旅行习惯、旅游观念和旅行程式等都充满神秘、慎重色彩,处处表现出旅游者对平安的企盼。
现代旅游已是大众化的行为、社会的风尚。它的民俗意识正向安全、便捷、健康、娱乐方向发展。随着旅游业的进步,旅游民俗的内容会越来越丰富,旅游对中国民俗的贡献也一定愈来愈大。
(三)察风观俗是推动旅游发展的重要动力
在古代中国,封建统治者十分重视民俗的作用,把民俗看做一面镜子,以此了解民间疾苦、生活状况,考察政治得失。早在周朝,周天子就设置“輶轩之使”,出使四方,负责收集天下民俗善恶,以观政绩。汉代置“风俗使”“乐府令”,出巡四方,观览民俗。大凡历史上政治清明之世,无不与重视民俗观察有关。
察风观俗,是历代统治者实施和巩固统治之道,同时又为统治者巡游天下的理由。中国古代,上自帝王,下至府县仕宦,以“观风察俗,与民同乐”“祭神禳灾”等说辞进行旅游的例子不胜枚举。宋朝着名学者范成大一生为官,酷爱旅游,自号“佳山水”。1171年(南宋乾道七年)后,他受奸佞排挤,被派到西南边地外任。期间,他借察风问俗之机,游历了静江(今广西桂林市)、成都等地,并写了一部集方志、游记于一体的着作《桂海虞衡志》。清代着名地理学家、方志学家洪亮吉也热衷旅游,47岁时任贵州学政,为通晓当地山川形势、民情风俗,游历了贵州十二府州,一时传为佳话。采风问俗既推动了旅游发展,又丰富了民俗资料,增添了旅游资源。
(四)民俗充实了旅游内容
民俗丰富了旅游者的文化知识,使旅游者得到精神享受。恩格斯曾把人的生活分为生存、享受和发展、表现自己三方面。旅游显然不属于生存需要的范畴,它已经超出人类维持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旅游是一种以美的享受和精神愉悦的获得为目的的、较高层次的人类文化生活。旅游者出游,固然有吃、穿、住等生理方面的基本需求,但更主要的是追求享受。这种享受既有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等“物欲”方面,又有自然景观的自然美的“眼福”方面,还有人文景观的“文化陶冶”方面。
从现今旅游发展的方向看,文化享受日益成为旅游者的第一旅游需要。我国为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个民族都有灿烂的文化、多彩的民俗风情。不同民族有不同的民俗,同一民族的不同区域,民俗也有差异。民俗文化的差异性吸引着旅游者(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离开自己的居住地到旅游地去旅游,旅游地的民俗成了旅游者十分重要的观赏内容之一。旅游是旅游者对旅游地的旅游景观的一种观赏行为,又是一次对旅游地的认知过程。民俗既反映了旅游地的历史,又体现了旅游地的文化和社会生活。考察旅游地的民俗,阅读有关民俗图书,可以帮助旅游者扩大视野,丰富文化知识,增加旅游的兴趣和愉悦度。
(五)民俗能为旅游景点的开发提供第一手资料
旅游活动的中心内容之一就是游览观光旅游景点。在中国即将跨进世纪的日子里,旅游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蓬勃发展。保护固有的旅游景点、景区的生态平衡,开发新的旅游资源,建设新的旅游景点,成为各地迫切的任务。随着新世纪“文化旅游热”的到来,各个历史时期、各个民族、各个地区的民间古老文化、传统民俗的形象再现,更能激发和满足生活在现代社会里的人的好奇心。因此,有必要加强民俗资料的发掘、研究,加大民俗开发的投入,加快民俗文化的产品化,以适应时代的需要。
旅游在发展,民俗在演进,我们更应重视发挥民俗在旅游业中的重要作用。民俗与旅游最佳的结合点就是发展民俗旅游。
第二节民俗旅游的架构
一、民俗旅游的构成
民俗旅游系旅游业的一个分支,可归为“特色旅游”“专项旅游”之列。它的构成主要有:
1.民俗旅游者
旅游是人的活动,脱离了人也就不存在旅游,旅游者是维系旅游活动的核心。民俗旅游者为旅游者中的专类,是民俗旅游的主体、民俗旅游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它的定义,顾名思义,就是指暂时离开自己的居所或常住地,前往民俗旅游地对民俗风情观光、消遣、娱乐、参与、考察、领略的人。
专门的民俗旅游者目前还不算多,但已显现出与众不同的特点,如文化素质较高,好奇心强,爱参与,注重民俗文化内涵等。随着民俗旅游的发展,这一群体将不断壮大。
2.民俗旅游介体
民俗旅游介体,是联系民俗旅游者与民俗旅游客体的桥梁,是推动民俗旅游发展的基本动力。它的中心任务是向民俗旅游者介绍民俗旅游客体,宣传其旅游价值,将民俗旅游者安全地送达到目的地,以及返回常住地(或居所)。
民俗旅游介体由旅行社、饭店、交通部门等组成。旅行社负责民俗旅游活动的组织、宣传,游客的接送、导游。饭店主要提供食、宿、乐服务。交通部门则利用交通工具和交通线路,解决游客在常居地(居所)与目的地间以及一个目的地与另一目的地间的往返。
民俗旅游的专门化时间不长,业务还不是非常丰富、繁忙,因此,专门的民俗旅游介体还没有诞生。目前,民俗旅游介体的职能都是由综合性的旅游介体兼顾。不久的将来,民俗旅游一定会有自己的专门介体,尤其是民俗旅行社。
3.民俗旅游客体
即民俗旅游产品,它是民俗旅游者游览的对象,或者称为民俗旅游的吸引物。它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内涵丰富,为民俗旅游产生发展的物质基础。
二、民俗旅游系统
民俗旅游是个大系统,民俗旅游者、民俗旅游介体、民俗旅游客体(产品)组成这一系统的基本因子,每个基本因子又有若干个分因子。
以上说明:民俗旅游的架构组成民俗旅游系统,它的支撑点为游客、旅游介体和民俗旅游产品(及其开发者)。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比如,游客的旅游动机和出行决策,直接影响到民俗旅游产品供给类型和介体的工作;旅行社的民俗旅游线策划宣传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民俗旅游产品的销售和游客的购买欲;如果饭店服务出色,不仅使旅游者备感亲切,而且能增加游客的游兴,扩大民俗旅游产品的销售,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民俗旅游产品高质量、高吸引力,则游客络绎不绝,饭店、旅行社、运输公司生意红火。三者的关系丝丝入扣,一环扣一环。
民俗旅游系统从识别旅游者的需要到这些需要是否得到满足的信息反馈,要经历民俗旅游产品的市场开发、市场提供、销售实施和业绩评定四个分过程。这四个分过程显然又构成了民俗旅游的供需环。把握好民俗旅游的供需环,就有利于民俗旅游产品销售,有利于民俗旅游事业的发展。
民俗旅游产品的供需环还描述了民俗旅游的质量控制过程,它为我们建立民俗旅游的全面质量保证体系提供了基本依据。因此,研究民俗旅游架构及其内在联系很有现实意义。
【思考题】
民俗与旅游有什么关系?分析民俗旅游的架构组成。
【案例分析】
互不相让
一个旅游团队前往某民族风情主题公园游览。在苗寨入口处,有苗族工作人员以乐队相迎,并且其中二人双手拿着盛满酒的牛角献到面前。一旅游者见主人如此热情,连忙双手接过来,饮了一口,道了谢,然后将牛角送还。谁知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坚持要他将酒全都喝干。该旅游者一再声辩自己不善饮酒,难以遵命,而工作人员硬是不依,说按照苗家习惯,如果不善饮酒,便不要接,而是就着主人的手喝一口;如果已经接了,就必须将其饮完。双方发生了争执。进而以旅游者为一方,强调不应强人所难,否则饮酒过度出了问题谁也负不了责任;以工作人员为一方,强调不应该违背民族习俗,否则便是对主人的不尊重。双方各执一词,而且都言之有理,以致出现了不愉快的局面。
此事发生的原因何在?应当从中吸取什么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