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民俗的概念和形成,理解民族与民俗的关系,掌握民俗文化的概念和特征。
【主要内容】
民俗的概念
起源、定义、范围
民俗学的性质和任务
性质、研究任务
民俗主要特征
内部、外部
民俗文化定义及民族、民俗间区别
定义、特征、区别
第一节民俗学的定义和范围
一、民俗学名称的由来
民俗学作为独立的人文学科的专有名称首先出现于英国,它的英语原名是Folklore。这个学术专名是英国民俗学会创始人之一、考古学家、英国议会秘书汤姆斯(W.J.Thoms)于1846年用萨克逊(Saxon)语的两个词合成的,这两个词是Folk加Lore。原来这个名称的含意是“民众的知识”或“民间的智慧”(The Lore of the Folk),作为学科名称可以直译做“关于民众知识的科学”。
在1846年以前,英国考古学者与嗜古学家对古老的风习十分注视,但是对这种人文事象的称呼却异常分歧。18世纪中期以来比较普遍的名称是“民间古俗”(Popular Antiquities)或鄙称为“贱民古俗”(Antiquitiesvul gares)甚至称为“古物”。与此同时还有一些相近相邻或通用的名词流行于学术界,如“民族学”“神话学”“民间口头文学”“残存文化”等等不一。当汤姆斯创造了这样一个新颖而确切的名称之后,立即在英国学术界得到普遍承认和运用。特别是到了1878年10月,在英国伦敦成立世界上第一个研究民俗的学术机构时,便将这个新名称命名为“民俗学会”(Folklore Society),从此这个名称获得了国际的承认。
Folklore一词首先在使用英语的各国及当时英国的殖民地、附属国得到承认。随着英国民俗学会由汤姆斯主编的会刊《民俗学刊》的传播,在大约十年的进程中有了较大范围的普及,到1888年美国民俗学会成立并刊行了民俗学杂志后,这个名称已广泛使用。
在欧洲,芬兰的研究民族史诗和传说的旧学迅速接受了这个名称,使之进入了芬兰民俗学的科学领域。斯堪的纳维亚半岛诸国相继普及了这个名称。德国从中世纪以来到浪漫主义派时代,以民众歌谣与民间故事为中心的神话学派的搜集活动十分活跃。19世纪初,格林兄弟的雅各·格林(Jacob Grimm)为德意志现代民俗学奠定了基础,但是那时由于受浪漫主义思潮影响,民俗学动态有浓重的民族心理学倾向。直到19世纪90年代,德国接受了Folklore的科学名称及概念,1890年成立了柏林民俗学协会后,才使其走上了独立科学的道路。1898年伊拉·雨果·梅耶尔(Elard Hugo Meyer)的《德国民俗学》的出版,标志了这个国家的民俗学在名称上与国际统一了。意大利的早期民俗学是19世纪初从对民间文化的赞美和崇拜开始的,因此意大利民俗学者十分重视民间故事与民歌的调查研究,即使是宗教信仰的民俗内容,也只注视圣歌与戏曲。意大利与法国一样,以它们自己研究的学科与英国创立的民俗科学相抗争。意法两国学者较长时期沿用了“传统学”(Traditionism)这个名称,我国留法民俗学前辈学者、杨堃博士把这个名称又译做“成训主义”或“民间成训”,这便是意、法早期民俗学的名称。稍后,意、法两国相继接受了民俗学这个科学名称,使欧美首先普及了Folklore的名称。
在亚洲,应当从日本民俗学谈起。明治维新时期,以坪井正五郎为中心的东京人类学会成立后,这个学会以“土俗研究”为宗旨展开了活动。1890年,坪井在他的《伦敦通信》中提出:土俗学等于民俗学;并预示未来将准备使用民俗学一词作为学术名称。但是,在日本同时又把Folklore译作“俚谚学”或“俗说学”。当英国乔治·劳仑斯·高莫(L.Gomme)的名着《民俗学概论》于19世纪末传入日本后。日本学者找到了两国民俗学研究的相似之处,对译名“民俗学”才有了越来越明确的认识。19世纪初,日本民俗学先驱柳田国男在他的着作中便广为运用了“民俗学”这个日译名,从那时起“民俗学”这一学名便成为日本学界通用的名称。
在我国,不仅“风俗”一词,古已有之,就是“民俗”一词,也早在古文献中使用了。在《礼·缁衣》中的“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之句,也是民间习俗的概念。《史记·孙叔敖传》记“楚民俗,好庳车”;《汉书·董仲舒传》载“变民风,化民俗”;《管子·正世》中也说“料事务,察民俗”;《韩非子·解老》中也提到了“民俗”字样。可见,在我国古代,虽然还不可能有“民俗学”的科学门类的概念,至少“民俗”这个概念则早已确立了。
至于Folk-lore这个名词传入我国,也并不是在1878年英国民俗学会成立之后;据学者们考察,早在英国民俗学会成立前四年,有一位名叫德尼斯的英国学者便在《中国评论》上发表了民俗学的论文,同时传入了这个名词。1876年,他的《中国民俗学》一书也于中国香港出版。但是,在当时,这个英文名词并没有引起学术界更多的注意。直到1922年12月17日,北京大学《歌谣》周刊在《发刊词》中,才第一次出现了“民俗学”这个学科专业名词。提到“民俗学”的原文有两处,即:“我们相信民俗学的研究在现今的中国确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业……”“歌谣是民俗学上的一种重要的资料……”
这里正式使用“民俗学”应当说有两方面的来由,一方面,我国古代就有“民俗”一语,并非生造词汇,沿用于学科名称,也较为恰当;另一方面,作为学科名称也是从日本译名“民俗学”得到的借鉴,因为他们比我们早使用了30年。尽管如此,1923年北京大学成立民俗学机构时还是叫“风俗调查会”。后来,又有了一些必要的争论,主导思想倾向于创制一个具有通俗特点的称呼,因而又分别主张把它叫做“民俗学”“谣俗学”“民间学”“民学”“民间文学”等。直到1927年11月,广东中山大学成立了我国第一个“民俗学会”,翌年3月21日出刊《民俗周刊》后,“民俗学”这个名称才逐步得到国内学术界的承认和广泛使用,直至今日。
民俗学的科学名称在全世界得到广泛传播,并成为一门年轻而有活力的社会学科,标志着这门科学适应了人类进步、社会变革的需要,反映了人民群众的传承文化越来越成为世界发展趋势的重要因素。
二、民俗学的概念和范围
(一)民俗学的概念
以“民众的知识”为含意的民俗学,在国际学术界所确定的概念和范围并不完全一致,这是由于各种政治制度、学术观点、研究目的的不同所造成的。又由于时代的不同,使民俗学的概念也往往出现了新意。到底“民众的知识”是指什么呢?历来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民俗学概念认为这是一门综合学科,是以城乡民间生活为其研究对象的;就民族而言,这门学科既研究文明民族的民间生活,也研究后进民族甚至原始民族的民间生活。狭义的民俗学概念大约有四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认为民俗学只对远古遗留下来的信仰、风俗和传统加以研究;第二种认为民俗学仅以研究文明民族的民间生活为限;第三种认为民俗学只研究民间生活中的仪式、祭祀和禁忌;第四种认为民俗学只以民间口头文学为研究对象。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程和民俗学的发展,国际学术界逐渐趋向广义民俗学的科学研究。大致确定以下一些概念:民俗学是研究整个民间生活与文化的科学;它既研究民间的精神生活,也研究民间的物质生活;它既研究文明民族的人民生活与文化,也研究后进民族甚至野蛮民族的大众生活与文化。这样,民俗学的概念越来越摆脱了民俗学形成前身或早期那种各执一端的褊狭倾向,成为与其他社会学科可以并驾齐驱的有独立概念的学科。
在确立民俗学概念的过程中,1914年,英国的班妮(C.S.Burne)主张不仅以文明社会为民俗学对象,同时把“文化较低的民族”或“野蛮的”民族的风俗也作为对象。在这一点上她的主张是广义的、是对的。持这种主张的有德国的鲍斯特、葛柔斯;法国的莫斯;比利时的马瑞纽及瑞士的霍夫曼·柯莱耶(E.Hottmann-Krayer)。相反,持褊狭观点的,认为民俗学只是以文明社会的民众生活为对象而排斥落后民族风俗的主张,有英国的乔治·劳仑斯·高莫、弗雷则(J.G.Frazer)、哈丁、托马斯;德国的狄德罗、康德;法国的山狄夫(P.Saintyves)与遮耐普(Arnoldvan Gennep)。有代表性的是意大利的柯尔索(Raffaele Corso),他认为“民俗学研究民间的生活,仅以文明民族为限”。
英国的班妮在她的《民俗学概论》(The Hand book of Folklore)中曾突出地强调民俗学是研究民间信仰与仪礼的科学,她说:“简言之,‘民俗’包括民众心理方面的事物,与工艺上的技术无关。例如引起民俗学者注意的不是耕具的形状,而是用耕具耕田的仪式;不是渔具的制造,而是渔人在海上捕捞时所遵守的禁忌;不是桥梁屋宇的建筑术,而是建筑时所行的祭献等事”。在这一点上她的主张又是狭义的,应当说是不完全对的。在这一方面,意大利的柯尔索和法国的山狄夫、遮耐普所主张的民俗学是关于“民间生活”的科学一说,便是广义的,正确而全面的,它既包括精神的或心理的,也包括物质的或经济的。到了1924年,遮耐普在他的《民俗学》(Le Folklore)一书中已经把“民间工艺”和服饰、家具等技术方面的事象包罗在内了。
民俗学概念的广狭之争,在一个多世纪当中使民俗科学疾速步向完整、系统化。尽管派别、观点仍不可能划一,但是把民俗学看做是研究整个民间文化与生活的科学,则更趋一致了。
我国民俗学学者从20世纪20年代初介绍民俗学以来,早期,对民俗学概念的认识也略为褊狭,甚至有只限于“谣俗”研究的主张。大多数学者受英国学者影响,把民俗学的研究只局限于信仰的、仪礼的及口头文学的范围。随着国际上民俗学的发展,东西方民俗学理论的传入,我国新文化运动的开展及民俗调查工作实践经验的积累,我国学者对民俗学概念的认识于30年代初趋向广义,与国际民俗学的总趋势一致起来。比如,日本柳田民俗学认为民俗学是通过民间传承考察生活变迁的轨迹并用以研究民族文化的学科,这种注重民族文化发展变迁的活泼的民俗研究,对我国部分学者有一定影响;法国山狄夫认为民俗学是研究民间文化传承的科学,这种主张也影响了我国另一部分学者。新文化运动的思潮使我国的一些民俗学者对民间、对民众有了某些进步的认识,因而形成了当时的民俗学概念。像我国早期民俗学者江绍原,主张把“民俗学”改称为“民学”,正是着眼于民众、平民的结果。他认为:“民学者,研究文化虽已升至较高的平面,然而不是普及于一切分子的社会,其中民阶级之生活状况、法则,及其物质的经济基础、观念形态、情感表现及此等事实之来源、变迁和影响者也”。这个概念的形成,在20世纪30年代的我国是比较新鲜的和完整的。经过半个世纪的社会变革,民俗学在我国经受了风风雨雨的考验。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和普及,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发展,给我们奠定了对民俗学再认识的坚实基础。我国各民族的翻身解放与人民大众的当家做主,为民俗学研究民族文化和民间传承文化开创了新的纪元。特别是近三十几年当中我国民族文化研究与民间文学调查研究的进展,为民俗学的复兴开出了一条崭新的道路。
我国各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亟待继承和发扬,移风易俗的历史任务摆在当代民俗学的面前,促使民俗学从理论到实践必须更具有时代特色和民族特色。为此,我们总结前人的成果,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观点来认识,民俗学是研究各民族最广泛的人民传承文化事象的科学,它具有以下一些概念的因素:
(1)民俗学研究的事象是世代传袭下来的、同时继续在现实生活中有影响的事象。
(2)民俗学研究的事象是形成了许多类型的事象。
(3)民俗学研究的事象是有比较相对稳定形式的事象。
(4)民俗学研究的事象是表现在人们的行为上、口头上、心理上的事象。
(5)它研究的是反复出现的深层文化事象。
民俗学概念所包含的上述多种科学因素的意义在于:它既研究先进民族文化,也研究后进民族文化;它在研究民间传承文化时,特别着意于最广泛的人民大众;它既研究世世代代传袭下来的文化,也研究这些文化在现实中的影响和变化;它不是包罗万象的,而是以人们行为、口头、心理上不断重复的具有稳定类型的事象为研究对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