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为了核算和监督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形成、坏账准备的计提及转销等情况,企业应设置下列会计科目。
(1)“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它属于损益类科目,用来核算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借方登记企业应收款项等各项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金额;贷方登记企业已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时,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转销的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本科目可按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2)“坏账准备”科目。它属于资产类科目,也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的备抵调整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贷方登记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以及收回的已确认为坏账并转销的应收款项;借方登记企业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和冲销多提的坏账准备;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本科目可按应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期末,企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
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或+)“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
企业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当期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时,应注意区别下列几种情况分别处理: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大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时,应按其差额补提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小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零,应将“坏账准备”科目的余额全部冲平;如果“坏账准备”科目的余额在借方,则应将超支的坏账损失补提坏账准备,即根据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加上“坏账准备”科目的借方余额之和计提坏账准备。
3.账务处理方法
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具体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确认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应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对于企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时,应当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并转销应收款项,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3)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增加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直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现举例说明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核算方法。
例3-9 某企业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2007年末,应收甲公司的账款余额为3000000元,经减值测试,预计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2700000元,此前未对应收甲公司的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008年3月末,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将应收甲公司的账款500000元确认为坏账损失;2008年末,应收甲公司的账款余额仍为3000000元,经减值测试,预计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2600000元。其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2007年末首次计提坏账准备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应收甲公司账款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余额300000元(3000000-2700000),为此应计提坏账准备3000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300000
贷:坏账准备300000
(2)2008年3月末确认坏账损失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坏账准备500000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500000
(3)2008年末计提坏账准备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应收甲公司账款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余额400000元(3000000-2600000),为此应计提坏账准备400000元,但在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前“坏账准备”科目有借方余额200000元(300000-500000),还应将超支的坏账损失200000元补提坏账准备,故年末实际应计提坏账准备6000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600000
贷:坏账准备600000
例3-10 某企业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一定组合进行减值测试。2006年末,甲组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为500000元,经减值测试,确定按该组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的比例首次计提坏账准备;2007年2月发生坏账损失40000元,其中,应收A公司购货款30000元,应收B公司购货款10000元,年末甲组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为800000元,经减值测试,仍按1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2008年9月,上年已冲销的应收B公司购货款10000元又收回,年末甲组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为600000元,经减值测试,仍按1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其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2006年末首次计提坏账准备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应计提的坏账准备=500000×10%=500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50000
贷:坏账准备50000
(2)2007年2月确认坏账损失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坏账准备40000
贷:应收账款——A公司30000
——B公司10000
(3)2007年末计提坏账准备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按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应计提坏账准备80000元(800000×10%),但在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前“坏账准备”科目有贷方余额10000元(50000-40000),故年末只需补提坏账准备700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70000
贷:坏账准备70000
(4)2008年9月收回上年已冲销的应收B公司购货款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B公司10000
贷:坏账准备10000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应收账款——B公司10000
或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坏账准备10000
(5)2008年末计提坏账准备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按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应计提坏账准备60000元(600000×10%),但在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前“坏账准备”科目有贷方余额90000元(80000+10000),故年末应冲回多提的坏账准备30000元。
借:坏账准备30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30000
3.3 应收票据
3.3.1 应收票据概述
1.应收票据的内容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的付款日期、付款金额和付款人名称的无条件支付款项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但在我国,除商业汇票外,其他基本上都是即期票据,可以即刻收款或存入银行成为货币资金。因此,我国的应收票据仅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制度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因此,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是一项短期债权,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一项流动资产。
企业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转让他人时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签章人称为背书人,接受票据转让的人称为被背书人。背书人对票据的到期付款负连带责任。符合条件的持票人还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应收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因急需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背书后转让给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面金额中扣除按银行的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息后,将票款余额付给贴现企业的业务活动。
2.应收票据的分类
(1)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商业汇票。它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汇票到期时,付款人开户银行凭票将票款划给收款人。收款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在当日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银行应填制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连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银行不负责付款,由收付款双方自行处理。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这里也是出票人)签发,由承兑银行承兑的票据。企业申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向其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交纳手续费。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前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并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2)商业汇票按其是否计息,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两种。
带息票据是指商业汇票上标明利率,汇票到期时,承兑人除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票面金额款外,还应按票面金额和规定的利息率计算支付自票据生效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的利息;不带息票据是指商业汇票到期时,承兑人只按票面金额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3.应收票据的初始计量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时,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入账,即应收票据按其面值计价。这是一种变通的做法,因为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并不等于未来收到现金的现值。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收到的商业汇票一旦实际上构成一项融资交易,该价款的公允价值应通过对未来收入进行折现后来确定,因此在资产负债表上商业汇票是以现值列示的。对应收票据按现值计价时,还应区分票据是否带息分别处理。如果是带息票据,且票面利率等于市场利率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就等于其票据的面值;如果是不带息票据,或带息票据的票面利率不等于市场利率时,该票据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就不等于其面值,两者的差额即为票据的溢价或折价,应在票据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由于商业汇票在正常情况下,企业持有时间较短,利息金额不大,因此在我国会计实务中,为简化会计核算,企业收到商业汇票时,无论是带息票据还是不带息票据,均按其票面金额入账。但对于带息票据,企业应于期末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和确定的利率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
4.应收票据利息的计算
应收票据的利息是出票人使用货币资金的成本,它是按照使用货币资金的时间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对付款人来讲,所承担的利息是费用;对收款人来讲,所收到的利息是收入。
应收票据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票据的利息=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票面利率×票据期限
其中,“票面利率”一般指年利率,如需换算为月利率或日利率时,为简化计算,一个月统一按30天计算,一年按360天计算;“票据期限”指从票据签发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的时间间隔,即票据的有效期。票据的期限,有按月表示和按日表示两种。
票据期限按月表示时,应以到期月份中与出票日相同的那一天为票据到期日。如4月15日签发的期限为一个月的商业汇票,其到期日为5月15日。月末签发的票据,不论月份大小,以到期月份的月末那一天为到期日。如1月31日签发的期限分别为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的商业汇票,其到期日分别为2月28日(闰年为2月29日)、3月31日和4月30日。与此同时,计算利息使用的利率要换算为月利率(年利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