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5 辞退福利的计量及账务处理
辞退福利通常采取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补偿的方式,也有通过提高退休后养老金或其他离职后福利的标准,或者将职工工资支付至辞退后未来某一期间的方式。辞退福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已经制订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
2.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正式的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经过批准。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款项推迟至一年后支付的,视为符合应付职工薪酬的确认条件。满足辞退福利确认条件、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完成但付款时间超过一年的辞退福利,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支付给予的补偿,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8.5.6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计量及账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其中,获得批准是指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就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达成一致,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准。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止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在可行权日之后,企业不再确认成本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和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的权利的日期。
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可行权条件分为市场条件和非市场条件。市场条件是指行权价格、可行权条件以及行权可能性与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相关的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股价至少上升至何种水平才可行权的规定。非市场条件是指除市场条件之外的其他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达到最低盈利目标或销售目标才可行权的规定。等待期长度确定后,业绩条件为非市场条件的,如果后续信息表明需要调整等待期长度,应对前期确定的等待期长度进行修改;业绩条件为市场条件的,不应因此改变等待期长度。对于可行权条件为业绩条件的股份支付,在确定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时,应考虑市场条件的影响,只要职工满足了其他所有非市场条件,企业就应当确认已取得的服务。
企业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股份支付准则确定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在可行权日之后,根据股份支付准则确定的金额,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在行权日,企业以现金与职工结算股份支付,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例8-7 2007年1月1日,经乙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为其200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条件是自2007年1月1日起必须在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自2009年12月31日起根据股价增长幅度获得现金,该增值权应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完毕。
第一年有20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乙公司估计三年中还将有15名管理人员离开;第二年又有10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公司估计还将有10名管理人员离开;第三年又有15名管理人员离开。第三年末,有70人行使股票增值权取得了现金。第四年末,有50人行使股票增值权;第五年末,剩余35人全部行使股票增值权。
(1)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计算。
(2)乙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①2007年1月1日
授予日不做处理。
②2007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77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77000
③2008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83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83000
④2009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10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105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112000
贷:银行存款112000
⑤2010年12月31日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20500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1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⑥2011年12月31日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4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14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87500
贷:银行存款87500
8.6 应交税费的核算
8.6.1 应交税费的内容及账户设置
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以及从事其他应税项目,都要按照规定向国家交纳各种税费。这些应交的税费在尚未交纳之前暂时停留在企业,形成企业的一项负债。这些应交的税费包括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以及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这些税费大多数要视企业的经营状况才能确定。如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其金额必须要到企业会计期间终了,计算出企业利润总额(或亏损总额)之后才能确定;增值税、营业税等,其应交数也需待会计期间终了,计算出这一会计期间的营业收入总额后才能确定。
为了总括地核算和监督企业应交税费的计算和交纳情况,应设置“应交税费”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企业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多交的税费。该科目按各种税费分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但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因不存在与税务部门发生结算或清算的问题,因此,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下面介绍几种主要税的会计核算。
8.6.2 应交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或劳务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应交增值税会计核算上分为一般纳税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企业。
1.一般纳税企业应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即进项税额),可以从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即销项税额)中抵扣。按照规定,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必须具备以下凭证,其进项税额才能予以扣除: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增值税以后,要求一般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均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完税凭证,企业进口货物必须交纳增值税,其交纳的增值税在完税凭证上注明;三是购进免税农产品或收购废旧物资,按照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或收购金额的一定比率计算进项税额。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并按规定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1)一般购销业务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企业在国内采购的物资,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管理费用”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作相反会计分录。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进口物资,按进口物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库存商品”等科目,按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按实现的营业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股利”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会计分录。
例8-8 某企业购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为500000元,增值税额为85000元。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已经到达并验收入库。假定该企业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材料核算。该企业当期销售产品收入为1200000元(不含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货款尚未收到。假如该产品的增值税率为17%,不交纳消费税。根据上述经济业务,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购入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
贷:银行存款585000
(2)当期销售产品时
销项税额=1200000×17%=204000(元)
借:应收账款140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00
2)购入免税产品和收购废旧物资等的账务处理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于购入的免税农业产品、收购废旧物资等可以按买价(或收购金额)和规定税率计算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减去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这部分进项税额,留待以后用销项税额抵扣。
例8-9 某企业收购农业产品,实际支付的价款为100000元,收购的农业产品已验收入库。该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买价的13%计算确定,该企业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材料核算。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进项税额=100000×13%=13000(元)
借:原材料8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3)外购或销售货物支付运输费用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企业外购货物(不予抵扣的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支付的运输费用(不包括代垫运费),可根据运费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一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抵扣,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其账务处理比照上述收购免税产品的账务处理。
4)接受实物投资的账务处理
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有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