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研究背景
综合交通运输系统是由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5种运输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是适应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地理要求,各种运输方式分工协作、优势互补,采用现代先进技术在物理上和逻辑上实现一体化的交通运输系统的总称。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挥比较优势、合理利用资源
不同运输方式具有不同的技术经济特征、适应不同层次的需求,交通运输的发展应根据资源条件和需求引导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进行规划布局和优化组合,在有效满足运输需求的情况下,实现资源的最合理利用和节约。
2.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基础设施与使用系统之间要协调发展有机配合
各种运输方式在布局和能力衔接上要协调发展,同时各种运输方式的运行使用系统与交通网络供给系统要形成有机匹配,实现系统整体高效用和高效率。
3.连续、无缝街接和一体化运输
交通基础网络在物理上要形成一体化连接,其运行使用系统在运输服务、市场开放、经营合作、技术标准、运营规则、运输价格、清算机制、信息及票据等方面要形成一体化的逻辑连接,实现全过程一体化的运输服务。
4.应用现代先进技术
以先进技术来优化系统整体发展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以实现增加交通能力供给、提高安全保障、发展经济等目标。
由上述定义和内涵可以看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血脉,经济社会发展依赖于交通运输体系来保证各种发展要素的流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际往来和物资交换愈发频繁,综合交通运输的作用日渐重要。同时,综合交通运输系统又是一个为社会成员提供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子系统,整个综合交通运输系统的服务水平体现了全体社会成员享受交通出行服务的质量,也是社会福利水平的体现。
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发表讲话,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胡锦涛的讲话,为我国和谐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而和谐社会建设必然要求构建一个公平和谐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也就是需要有一个运输能力更充分、布局更合理、衔接更顺畅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与之相适应,并且要求交通运输不断改善运输质量,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经济、环保、可持续、多样化的运输服务。
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交通运输业的规模、质量、技术装备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依然存在着不公平、不和谐的现象。比如,我国的城乡、区域交通运输的发展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弱势群体出行困难。又比如,综合交通运输的发展必然会涉及外部性问题,带来代际不公平。此外,运输设施规划不尽合理、居民出行选择受到限制、交通安全难以保障、交通软实力薄弱,这些都影响了社会和谐性的实现。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社会公平性及和谐性问题是一个历史范畴,时代的演进、经济的发展、生活方式的转变不断改变着人们对综合交通运输系统的价值取向与判断准则。
就目前而言,解决我国综合交通运输社会公平性及和谐性问题已有一定的基础和条件:
一是我国已具备较雄厚的交通物质基础,拥有一个覆盖面较大、结构较为合理、技术水平较高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二是已建成一个能基本满足多样化运输需求的运输服务体系。
三是农村公路和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取得了宝贵经验。
四是随着国力的增强,交通投资规模和政府财政性交通投资总规模较大。
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与欧美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加之人口总量大、人均资源占有量小,现阶段需要解决的经济与社会问题众多,使得我国还不具备满足所有类型、所有层次交通运输需求的能力。因此在我国现阶段,实现交通公平应该是满足所有社会成员最基本的交通服务需求,它强调范围上的普遍性和层次上的基础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就是为那些落后地区(如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的人民群众和全社会的弱势群体创造平等的出行机会和发展条件。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本书重点探讨了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公平性和和谐性的内涵与要求,以期找出影响交通运输公平与和谐发展的具体因素,然后对比现实,对我国现有交通运输系统中的不公平、不和谐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及措施建议,以期减少不同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贫富之间和由于老龄、残障、外部性等原因导致的交通权利差异及歧视,以及在交通体系演变、交通设施规划、交通安全保障、交通软实力建设等方面出现的不和谐现象,为在我国建立起一个能够兼具社会公平性及和谐性的综合交通运输系统献出绵薄之力。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综合交通运输方面的研究
综合交通运输系统是由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5种运输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综合运输体系是指适应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地理要求,各种运输方式分工协作、优势互补,采用现代先进技术在物理上和逻辑上实现一体化的交通运输系统的总称。它最早出现在20世纪40~50年代期间,当时,随着汽车运输和航空运输的诞生和发展,出现了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和管道5种运输方式并存、竞争激烈的状况。
为了防止过度竞争或运输垄断,更好地让各种运输方式综合发展、综合利用,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开始寻求建立和完善综合运输体系,相应的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在各国展开。20世纪60~70年代起,欧美国家的政府文件和学术文献中越来越多地使用“一体化运输”或“综合运输”的概念,反映了交通运输领域发展的新趋势及政府相关政策的动向。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运输过程由单一方式向多样化转变,人和货物的完整运输过程往往要使用多种运输工具才能实现,因此运输生产本身就要求把多种运输方式组织起来,各种运输方式在分工的基础上,有一种协作配合、优势互补的内在要求,即在运输生产过程中有机结合,在各个运输环节上连接贯通,以及各种交通运输网和其他运输手段合理布局。
但是由于各国国情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同,各种运输方式在各国的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地位有所差别,且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各种运输方式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构成和地位也呈现出不同的变化,因此各国最初对综合交通的概念提法和内涵界定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随着研究和实践的不断深入,逐渐趋于一致和统一。
20世纪20年代末,英国首先使用了“运输协作”和一体化运输等提法,这些概念特别强调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协作,英国政府为此还提出了“使一切可能利用的交通工具协调发展”的研究课题。
20世纪60年代,英国运输专家威廉斯将多式联运协作定义为: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工具、在最优利用的基础上相互结合,实现旅客和货物的直达运输,同时信息和通信技术为综合运输体系创造有利条件。贝赤恩在“赤字困扰的英国铁路的研究报告”中指出,完整意义的“协作”必须以各种运输方式能够实现最佳利用为基础。1975年,英国出版了《综合交通规划》一书,使用了“综合交通”这一概念。与此同时,欧洲其他国家也开始了综合运输的研究和应用。早在1969年,当时的欧共体就建立了自由的运输市场体系,其成员国之间享有相关开展运输业务的自由。1993年欧洲运输部长会议在其综合运输术语规定中,对货物综合运输程序给出如下定义:“货物在同一载货单元或运输工具中移动。载货单元或运输工具连续使用几种运输方式,在变更运输方式时其本身不进行货物装卸。”1997年欧盟制定了欧洲统一综合运输基础设施发展战略,推进欧洲综合运输系统的规划和建设。
美国的《1940年运输条例》规定:“对各种运输方式实行公平待遇,承认和保护各种运输方式的内在优势,防止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过度竞争”。国家运输政策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水路、公路和铁路及其他运输方式的发展,并使之协调成为一个全国性的运输体系,这个运输体系是以满足美国的商业、邮政业务及国防的需要为目标的”,首次提出了“全国性运输体系”这一概念。
20世纪60年代,综合运输这一概念已经在美国得到普及,肯尼迪总统在1962年4月5日给国会的咨文“TransportationSys?e011temofOurNation”中,就多次使用了这一提法。20世纪70~80年代,美国逐步对运输业放松管制,改变过去政府直接干预的做法,注重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发展和综合利用。90年代以后,综合运输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均取得了很大进展。例如,1991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多式联运地面运输效率法案》,其总则中更是明确指出:美国运输政策的目标是发展经济高效、环境友好的国家综合运输体系。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由统一、相互连接的各种运输方式,包括未来的各种运输方式组成,以降低能源消耗和空气污染,同时促进经济发展、支持对外贸易。
美国综合运输专家G·穆勒在1999年出版的《综合货物运输》(第4版)中认为,“综合运输系统是一种客货运输体系,其运输过程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信息交换,都有效地相互连接和协调,同时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当用于货物运输时,综合运输是货物在两种以上运输方式上进行的无缝和连续的门到门运输。”穆勒强调,综合运输体系不仅包括与客货运输有关的硬件(设施和设备),还包括与客货运输业务处理有关的各种软件(信息和运输凭证等)。
日本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20世纪60年代起开始重视综合交通研究和有关政策的制定,70年代成立了“运输政策审议会”,并在经济企划厅内设立了“综合运输问题研究会”。有关的政策导向,包括60年代的“联合运输”、70年代的“综合交通体系”、80年代以后的“综合性交通政策”,对该国相应时期经济高速增长、国土开发、应对全球化和老龄化等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综合交通研究在日本已形成一门学科,一般称之为“综合交通论”或“综合交通政策论”。
前苏联也十分重视综合运输问题,按照各种运输方式的技术经济特征和最有利的使用范围进行合理分工、配合协作。苏联在1955年就成立了“综合运输问题研究所”,开始从事联合运输、枢纽内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协调等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1975年运输经济权威T·C·哈恰图洛夫院士把铁路、内河、海上、汽车、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总括为运输综合体,侧重研究运输枢纽内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与配置,尤其是技术作业过程的协作。1982年,B·B·波沃罗任科撰写的《各种运输方式的协作与综合发展》出版。
我国的综合运输探索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期,受前苏联影响,我国采用了“综合运输一词。1956年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十二年规划》将综合运输项目列入其中(第3501项)。1959年,经国家批准,中国科学院成立了综合运输研究所。60年代实施了货物铁水联运,80年代中期又提出调整运输结构,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合理分工,以及建设能源运输系统等政策措施。198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个领域技术政策要点(草案)的通知》中的技术政策文件之二——《交通运输技术要点》提出,尽快建立经济合理、协调发展的综合运输体系。这是我国首次采用“综合运输体系”这一概念。
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发展以综合运输体系为主轴的交通业”。1996年制定的国家“九五”计划,第一次正式提出要“建设综合交通网”。2001年制定的国家“十五”计划,专门制定了《综合交通体系发展重点专项规划》,该规划中综合交通体系发展的方针是“深化改革、扩大网络、优化结构、完善系统、提高质量、开发西部”;交通运输发展的长期战略目标是“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建立客运快速化、货运物流化的智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2006年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要优先发展交通运输业,提出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交通基础设施,做好各种运输方式的相互衔接,发挥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建设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纲要对不同运输方式的提法是:“加快发展铁路运输、进一步完善公路网络、积极发展水路运输、优化民用机场布局”。2011年3月通过的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其中第12章为“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的董焰研究员将“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概括为“畅网络、调结构、促衔接、想民生、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