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三产业
1.财政金融
孟加拉国财政年度从7月开始到次年6月止,每年都有财政预算。财政预算分为国库预算(经常预算)和发展预算(资本预算)两种。孟加拉国的国库预算主要靠税收。约占80%税收的来源相对比较集中,主要是关税、货物税和销售税,其他税额很少。国库预算支出包括生产性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两项。生产性支出主要包括社会福利事业支出和发展经济事业支出;非生产性支出有一般行政管理费用、国防费用及其他费用。近些年来,教育投入是国库预算支出中最大的部分,其次是国防。发展预算的总收入绝大部分主要来自国内储蓄、国库预算结余及外国的贷款和援助,来自国内的资本很少,几年前还常常不足五分之一。发展预算支出分为固定投资和非固定投资两大项。2001~2002财政年度,财政收入2767亿塔卡,支出949.5亿塔卡。孟加拉国的银行和金融业体系比较完善,有中央银行、国营商业银行、私营和外国经营的银行。此外还有信贷组织、投资公司、不动产信贷公司、证券交易所及保险公司等。金融业1991年以来的最重要改革是实行市场导向的利率制度。2003年度通货膨胀率在5%左右。塔卡与美元的汇率是490:1。
2.邮电通信业
孟加拉国建国后邮电事业有一定的发展,现已基本实现全国通邮,并可同世界各国通邮。但通信事业基础薄弱,最初全国1000人电话拥有率不足1部。主要城市通信事业比较发达。现在,全国有两座地面卫星转播站,通过印度洋上空的国际通信卫星接收或转播电报、电话和电视节目。1994年时,全国有249800部电话,平均约460人拥有1部。国际无线电话通信服务和因特网站均已出现。政府公告、报纸和商务信息都能上网。国家广播电台以六种语言向世界播送节目。电视拥有量约为50万台。
3.旅游业
孟加拉国是一个年轻而又古老的国度,虽然建国时间不长,但民族历史悠久,有很多名胜古迹和瑰丽的建筑物。孟加拉国是一个由恒河、布拉马普特拉河、卡纳富利河和桑玉河交汇而成的三角洲地区,有大小河流约230条,是世界上河流最多的国家之一,旅游资源相当丰富。孟加拉国不仅有一望无垠的绿色农田,还有繁茂的热带森林,种类丰富的农作物,蜿蜒的河流,阳光充足的海滩,各地山川秀丽,景色迷人。孟加拉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都有其独特的文化,同时孟加拉国又是一个穆斯林国家,清真寺遍布全国,宗教节日仪式也极为繁多。为了发展旅游业,孟加拉国在1973年1月成立了国家旅游公司,增设了旅游设施,改善了交通通信条件,从而使旅游业蒸蒸日上。在政局趋于稳定之后,古老丰富的文化遗产、绮丽优美的自然风光与淳厚朴实的民族风情放射出迷人的光芒。1981年到访的外国旅游者不足5万人。此后旅客人数和收入直线上升。1985年外国游客接近15万人。旅游胜地有达卡、米门辛格、迈纳马蒂佛教遗址、吉大港、松达班等地。目前,孟加拉国的旅游业正蓄势待发。
五、基础设施
受气候、地形和水利资源的影响,孟加拉国的交通运输以内河航运为主,承担了65%的货运量和38%的客运量。孟加拉国的基础设施正在建设发展中,还有许多不完善的方面。
近几年交通运输情况如下:铁路:总长2706公里;客运量3718万人次,货运量286.8万吨。公路:总长15604公里;机动车辆总数15.1万辆(其中货车3.3万辆,小汽车4.8万辆)。水运:海运公司有海轮17艘,总吨位25.2677万吨。内河航运线总长约6000公里(旱季3800公里)。内河航运公司有船只276艘。主要港口有:吉大港(年吞吐量1011.3万吨)、蒙格拉港(年吞吐量280万吨)。空运:民航飞机10架;国际航线10条,国内航线12条;客运量126.4万人/次(其中国内航线46.2万人/次),货运量32470吨(其中国内航线732吨);达卡齐亚机场和吉大港机场(1995年11月开航迪拜)为国际机场。
目前孟加拉国每天的发电量在2800~3200兆瓦之间,每天平均需求电量为3300兆瓦,在夏季,高峰期用电量超过3400兆瓦。到2007年,电力部必须将目前每天3235兆瓦的发电量提高到5386兆瓦以满足各种电力需求。因此,电力瓶颈严重。2003年初,亚洲开发银行承诺向孟加拉国提供2.6亿美元建设三座发电厂,但孟加拉国电力部目前尚未就电厂建设事宜做出最后决定。2003年10月4日《金融快报》一则题为“电力部对电厂建设迟迟不决,若无其事;消费者寄予厚望翘首企盼,备受煎熬”的报道,对电力部予以指责。四党联合政府上台后对一些电力发展项目曾做出承诺,其中包括三个高峰电厂,电力部受命将该项目列为优先发展项目,并被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增加孟加拉国电力发展局的发电能力以尽可能减少停电。在该项目中,其中两个电厂的发电能力各为120兆瓦,计划建在希德赫甘季,另一个80兆瓦的单机建在通基;同时包括一条输电线路。
六、对外贸易
孟加拉国与145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关系。2001~2002年度,进口总额89亿美元,出口59亿美元,出口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4.1%。截至2002年底,外汇储备为13.1亿美元。孟加拉国主要进口商品有服装面料及辅料(23.8%)、果蔬(16.1%)、石油及石油制品(9.7%)、交通工具(7.72%)、工业原材料(6.72%)、化肥及其他化工产品等。2002~2003财政年度出口的主要商品的增长率情况是:冷冻食品、针织品、工程产品、石油副产品、化学制品、黄麻原麻分别增长13.34%、16.55%、842.34%、215.45%、50.95%、34.89%,制成品和服装分别增长42.38%和4.28%,纺织面料、茶叶、皮革、家用纺织品、鞋类、手工艺术品分别增长54.87%、10.99%、7.77%、5.56%、3.9%、2.74%,印刷品、烟草、照相机零件、拉链分别增长153%、50.36%、45.53%、38%。
孟加拉国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9个市场:美国(39.53%)、德国(11.45%)、英国(8.89%)、法国(6.39%)、荷兰(4.92%)、意大利(4.39%)、比利时(3.93%)、加拿大(2.92%)、日本(1.7%)。这9个国家占孟加拉国全部出口收入的81.85%。这些国家中,6个是欧盟成员国,因此可说,欧盟是孟加拉国的最主要的出口市场。西欧和北美在孟加拉国市场准入方面起着关键作用。香港、西班牙、印度、瑞典、丹麦、泰国、澳大利亚、阿联酋和伊朗等9个国家和地区占孟加拉国出口市场的9.92%,其余127个国家和地区仅占出口额的7.86%。主要出口产品为纺织品服装(75%)、冷冻食品、皮革及其制品、黄麻及其制品(三项合计13.5%)。孟加拉国进口市场主要包括欧盟(30%)、印度(11%)、中国内地(10%)、日本(9.4%)、新加坡(8.5%)、中国香港(5.2%)、美国(3%)。
美国“9·11”事件后,孟加拉国成衣对美国市场的出口受挫。近期来自美国市场的成衣订单显著增长。自2003年年初加拿大给予孟加拉国产品免配额零关税待遇后,成衣对加拿大市场的出口一直呈上升的趋势。全球服装市场的复苏推动了孟加拉国的出口,2003年7~8月份,孟加拉国出口收入13.15亿美元,同比增长7.72%,却低于目标2.44%。根据出口促进局的统计,该阶段机织服装和针织服装的出口显著增长,机织服装出口收入6.63亿美元,同比增长7.76%,针织服装出口收入3.65亿美元,同比增长9.23%。而该阶段家用纺织品的出口对出口收入的贡献也不小,达到1829万美元,同比增长34.49%。这一阶段出口有显著增长的还有冷冻食品(出口6874万美元,同比增长2.49%,超出目标2.52%)、茶叶(出口431万美元,同比增长48.62%)、皮革(出口3334万美元,同比增长10.69%)、化工产品、石油及工程产品,而黄麻原麻及其制品、手工艺品、电子产品未能达到出口目标。
第四节经济政策和法规
一、主要政策
为了发展本国经济,孟加拉国历届政府都重视吸引外资。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特别是90年代以来,孟加拉国政府不断调整政策,制定了许多新的措施,吸引更多的外资。主要措施是:(1)实行贸易自由化政策;(2)建立出口加工区;(3)调整外汇政策。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从1991~1994年,孟加拉国共吸引外资12亿美元,在孟加拉国注册外资企业200多家,尽管如此,孟加拉国每年的投资额仅增长1%左右,非常缓慢。
孟加拉国人口众多,人力资源十分丰富,输出劳务是孟加拉国外汇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这些人主要集中在英国、美国和德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则主要集中在富裕的伊斯兰国家,主要是海湾国家,沙特尤多,占了三分之一强。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孟加拉国除保持原有的中东劳务市场外,还进一步开拓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新的市场,在国内开设劳务培训机构,组织有一定技能的劳务出口,使劳务出口创汇逐步增加。
孟加拉国对外国公司来本国从事承包业务没有特殊规定和限制。但政府采购项目及工程建设项目,除非为外国政府援助,都必须经过国际公开招标。公路、桥梁、铁路和码头等项目一般先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审的公司才能参加项目投标;而其他领域项目则以技术和商务双信封进行。
孟加拉国为鼓励出口所采取的外汇政策主要有:出口商的年外汇留存率被重新确定为FOB价所得的40%;进口成分比例大的出口商品(如沥青、成衣、电子产品),外汇留存率为FOB价所得的7.5%,服务业的外汇留存率为5%;出口商可将外汇额度储存在有外汇经营权的孟加拉国银行开立的账户里;可开立的外汇账户有美元、英镑、德国马克、日本圆;存在账户里的外汇可作商业用途,如出国商业考察,参加交易会和研讨会,进口原材料、机械和零件等,也可用作在其他国家设立办事处。
二、主要法规
1.《1980年外国私人投资(鼓励、保护)法》
该法保证外商在孟加拉国投资免受国有化和征用,并保证外国投资享受本国投资同等待遇。
2.《1999年工业法》
孟加拉国政府于1982年颁布第一套工业法,推行自由竞争的工业政策。现行工业法为1999年工业法,其主要目标是:
(1)大力发展工业,使之在提高国民经济生产、国民收入、资源利用和就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2)通过鼓励私有制的方式发展工业,使政府在市场经济中起到促进而不是限制的作用;
(3)鼓励国内外对工业的投资;
(4)发展出口型和出口相关工业以及替代进口的产业;
(5)鼓励小型作坊式工业的发展;
(6)通过技术改造,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
(7)通过有效生产实现必须消费品自足;
(8)鼓励利用本国资源和本国技术的产业;
(9)鼓励全国各地区工业平衡发展;
(10)鼓励投资于中间性和基础性工业;
(11)把政府的工作重点定位于制定发展战略和发展重工业以及公共事业;
(12)强调提高工业生产率,确保有效利用现有工业;
(13)为困境企业创造复兴机会;
(14)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监控体系;
(15)防止环境污染和保持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