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组织行为学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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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冲突管理(3)

1.西方观点

依西方的现代冲突理论,处理冲突的原则是:倡导建设性冲突,并控制在适度的水平。冲突具有客观性,冲突本身是无法避免的,应该承认、正视并预见冲突。冲突的二重性要求我们在处理冲突时,应避免冲突向破坏性方向发展,引导冲突向建设性方向转化;冲突的程度性说明,冲突以适度为宜,过高或过低的冲突都会降低群体或组织的绩效。

2.中国观点

中国传统上崇尚儒家思想,曾一度“独尊儒术”。依中国传统文化的儒家思想,以贵和、持中为处理冲突的原则。

贵和,就是以和为贵,和而不同。儒家主张和为本、和为美、和为贵。儒家的“和”有多方面的含义。一是“和而不同”。“和”是差异的综合、多样性的统一。“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合”(孔子)。“和”指和谐,“同”指附和。“和”的精髓在于对不同质的事物的兼容性。二是“中则和”。《礼记·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和”就是讲究适度,采取协调兼顾、一视同仁的态度。三是“和为贵”,“礼之用,和为贵”,以和为解决矛盾的上策。四是“和生实物”,“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

持中,就是坚持中道,不走极端,“过犹不及”。孔子用“持中”来规定和谐的界限,并作为达到与保持和谐的手段。在他看来,无过无不及,凡事去其两端而取中,便是“和”的保证、“和”的实现。《中庸》将孔子所主张的持中原则,从“至德”提到“天下之大本”、“天下之达道”的哲理高度,强调通过对持中原则的体验和实践,去实现人与人之间、人道与天道之间的和谐。

贵和、持中思想使中国人十分注重和谐局面的实现和保持。做事不走极端,着力维护集体利益,求大同存小异,有着积极意义。但是,这也有可能造成个人创造性的萎缩,抑制竞争性观念和道德的生长。

11.5.2冲突处理的模式

冲突处理的模式有很多种,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任何模式都有其理论背景和适用范围,不可无条件地照搬照套。

1.托马斯二维模式

过去,社会心理学家用一维空间来表述人们冲突中的行为。这一维空间是从竞争到合作,认为有的人倾向于强制,有的人倾向于合作,有的人介于两者中间。近年来许多研究表明这种看法不能全面反映冲突行为。托马斯提出的二维模式,以沟通者潜在意向为基础,以试图使他人的关心点得到满足为横坐标,以试图使自己的关心点得到满足为纵坐标,定义冲突行为的二维空间,并组合成5种冲突处理策略。

(1)竞争

只满足自身的利益,为达到目标而无视他人的利益,常含有权力因素。这是“我赢你输”的策略,常通过施加压力,迫使另一方放弃,所施加的压力可以是威吓、处罚,很少有解决冲突的最佳方法,但在应付危机或双方实力相差很大时往往有效。

(2)回避

回避既不满足自身的利益也不满足对方的利益,试图置身于冲突之外,无视不一致的存在,或保持中立。以人际冲突为例,当两个人有矛盾时,一个人跳槽到另一个企业,或离开原部门,到与另一人无关的部门工作,或是仍留在原职位,但不再与另一个发生工作或私人联系。当冲突双方依赖性很低时,回避可避免冲突,减少消极后果;但当双方相互依赖时,则会影响工作,降低绩效。

(3)迁就

只考虑对方的利益或屈从对方的意愿。表现形式为:传递愿意改进关系的意思;赞扬、恭维对方;不指责、评论、贬低对方;提供帮助。假设是情绪的冲突,迁就能避免冲突升级,改善双方关系;但当冲突是实质性的,涉及合作、资源共享、责任共担时,迁就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被视为软弱。

(4)妥协

妥协实质上是一种交易,双方的目标都是在现有条件下获益最大。为避免僵局,双方可能会做出一定让步,但不会一开始就这么做,以免给人以实力不强的印象,在讨价还价中失去主动性。帕雷特提供了某些讨价还价的技巧:表明灵活的立场,但不作实际的承诺;做很小的让步,但在对方做出反应之前,不会有任何进展;提供对你有利,对方也能接受的具体的交易条件;非正式地暗示对对方的让步会有所报答。

妥协在双方都有达成一致的愿望时会很有效,但让步的前提是在满足对方的最小期望的同时,双方都必须持灵活应变的态度,相互信任。消极影响可能是双方为了满足短期的利益,但牺牲了长期的利益。

(5)合作

合作尽可能地满足双方利益,观点有:冲突是双方共同的问题;冲突双方是平等的,应有同等待遇;每一方都应积极理解对方的需求,以找到对方满意的方案;双方应充分沟通,了解冲突情景。

布莱克和莫顿、沃顿和麦克西提出了合作的具体步骤:一是双方共同定义问题,有足够的时间讨论,不急于下结论;二是问题应加以具体陈述,而非抽象原则,对目标先后次序上认识的异同,必须一开始就加以界定;三是合作双方找出可行方案,若不可行,每一方提出一个可接受范围,而不是先假定一个最佳方案;四是假如某一方案能使双方利益最优化,但对某一方更有利,该方应提供补偿,以使双方获益均衡。

合作策略能否成功,取决于冲突的具体情况及双方同样获利的可能。某些公司用该策略应付劳资谈判的做法是:资方增加工人的工资或福利,工会也要与资方合作,修改工作计划与程序逻辑,以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提高生产率。

5种策略中,竞争、迁就都是一输一赢,回避是双输,合作是双赢,妥协介于输赢之间。

有一种意见值得重视。该意见认为,合作性协商有下列主要好处:坦率和真诚的互动(相互作用)有助于关系真正的改善;使冲突成为革新和改善关系的动力;合作过程能增加沟通,扩大信息流;解释争端可能增进趋同情感和信任气氛。

2.布莱克与莫顿模式

布莱克(Robert.R.Blake)与莫顿(Sane S.Mounton)根据原先的“管理方格”(Managerial Grid)模式,修改后设计出另一个冲突方格(Conflict Grid)模式,可以用来分析管理者在处理冲突时的态度与风格的参考。

冲突坐标显示出,当管理者面对组织的冲突问题时,大多要考虑及面对冲突事件中的人的问题及工作问题两方面,从而寻求适当解决冲突的方法与策略。管理者在处理冲突与冲突管理体制上较常见的5种风格如下。

①(1,1)方式——回避。采用此种方式,管理者需要保持中立态度,把逃避或回避冲突可能性视为借以舒缓冲突矛盾的有效方法,但冲突的基本根源问题仍然未解决或积极面对。

②(1,9)方式——缓和。管理者采用这种方式,是认为冲突双方的分歧可通过缓和紧张气氛,或维持表面的和谐关系使矛盾双方和平共存。同样,冲突的双方根源问题仍未彻底解决。

③(9,1)方式——压制。管理者采用这种方式时,大多数会认为冲突可通过权力迫使冲突双方服从。例如,由高层判决谁胜谁负,全面压制冲突行动。

④(5,5)方式——妥协。管理者若采用这种方式,冲突双方需作出妥协或谈判,结果是无人赢,也无人输。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方式虽然不能算是最理想的解决方式,但仍可视为较为切实可行的方式。

⑤(9,9)方式——正视。管理者采用此种方式,大多数认为可通过积极面对的方式来解决冲突问题。例如,经过客观的讨论与分析,各方面的意见与观念都经过深入分析思考,从而提出与达成冲突双方皆同意或接受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一般而言,积极面对冲突的管理方式较为积极,且能彻底解决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