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呀,你这个人思想成问题!”员一民说着气哼哼地走了。这句话就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快地传开了,对于当时正在流行的右倾悲观情绪,潜移默化地产生着催化影响。
我们还是回到湘赣边界党的“一大”上吧。会议研究和制定了边界党的政策,这就是:坚决地和敌人作斗争,造成罗霄山脉中段政权,反对逃跑主义;深入割据地区的土地革命;军队的党帮助地方党的发展,军队的武装帮助地方武装的发展;对统治势力比较强大的湖南取守势,对统治势力比较薄弱的江西取攻势;用大力经营永新,创造群众的割据,布置长期斗争;集中红军相机迎击当前之敌,反对分兵,避免被敌人各个击破;割据地区的扩大采取波浪式的推进政策,反对冒进政策。
大会最后一项重要议程,是选举产生中共湘赣边界第一届特别委员会。特委成员为:毛泽东、朱德、陈毅、刘寅生、宛希先、谭震林、刘天干、谢桂标、龙高桂、王佐、龙寿宇、贺志华、刘炎、谭普祥、陈竞进、陈正人、刘辉霄、陈韶、刘真等19人。毛泽东为特委书记,其第四军军委书记一职改由陈毅担任。
新成立的中共湘赣边界特委成为了边界党的最高领导机关,统一领导工农革命军第四军军委和边界各县党的组织。同年10月上旬,又召开了中共湘赣边界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到1930年2月,根据革命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共湘赣边界特委同赣西、赣南两特委合并为赣西南特委,从而结束了湘赣边界特委的历史使命。从1928年5月到1930年2月,湘赣边界特委一直是湘赣边界的领导中枢。湘赣边界特委的成立,为边界斗争进入全盛时期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三)统一边界行政机构
为了统一边界政权的领导,根据湘赣边界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精神,5月下旬,在茅坪召开湘赣边界各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代表大会上,成立了湘赣边界工农兵苏维埃政府。一开始,苏维埃政府推荐毛泽东任主席,袁文才任副主席。但毛泽东考虑到自己主要抓党和军队的工作,政府工作还是由地方同志负责比较好,就推荐了袁文才。最后决定,由袁文才出任湘赣边界工农兵苏维埃政府主席。
湘赣边界工农兵苏维埃政府设立了比较完整的政权机构,军事部部长张子清,财政部长余贲民,土地部长谭震林,司法部长邓允庭,工农运动委员会主任宋乔生,青年委员会主任肖子南,妇女委员会主任吴仲莲。
在湘赣边红色政权建立的同时,还建立了两大类革命群众组织:一类是革命群众团体,如共青团、工会、妇女会,主要由中共边界特委和各级党组织领导;另一类是革命群众武装组织,如赤卫队、暴动队、少年先锋队、儿童团,由各级工农兵苏维埃政府指挥。
湘赣边界工农兵苏维埃政府是边界地方政府最高权力机关,设在茅坪仓边村的袁家大屋。边界政府下辖宁冈、永新、遂川、莲花、茶陵、酃县等县政府。随着边界进入全盛时期,边界各县区、乡工农兵苏维埃政府也相继成立。
(四)掀起土地革命风暴
中国革命的军事斗争同土地革命是须臾不能分离的。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所在地是交通阻绝的农业区域,绝大多数居民是农民。农民们最关心的是关系其根本利益的土地问题。当时湘赣边界的土地占有状况,大体60%以上在少数地主手里,不到40%在农民手里。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为了生存,只得租种地主的土地。他们把全年收获量的一半以上作为地租缴给地主,还要无偿为地主服各种劳役,并受商人和高利贷者的盘剥。获得土地,成为贫困农民世世代代的梦想。
在中国的民主革命中,没有武装斗争的胜利和坚持,谈不上进行有效的土地革命;而在另一方面,没有土地革命,没有广大农民的全力支持,武装斗争也必将归于失败。
工农革命军甫一进入井冈山地区,便开始了发动群众的工作。不过,在最初阶段,发动群众的主要内容,是带领群众打土豪,分浮财。这样做,是必要的,但也是很不够的。在这一阶段,个别地方(如大陇)对田地进行了登记,但没有分田。毛泽东还进行了社会调查,初步掌握了湘赣边界土地占有状况和农村阶级关系,为制定土地革命的政策提供了客观依据,从而为土地革命的展开作了准备。
1928年三四月间,在工农革命军被湘南特委代表调往湘南期间,毛泽东曾在湖南酃县中村等地进行了土地改革的试点。这一点,我们在前文已有所提及。当时,毛泽东以中共湖南省委相关土地问题的草案为基础,在酃县中村和桂东沙田进行土地制度改革试点,通过访贫问苦和诉苦会、斗争会发动群众,然后插牌分田。
这是湘赣边界地区最早进行分田分地的地方。此后,毛泽东率部折返宁冈,同朱德部会师,中村和沙田的土改成果没能巩固,但这里的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为日后大规模的土改积累了经验。
5月至7月间,随着边界进入全盛时期,边界各县掀起了土地革命、全面分田的风暴。5月下旬湘赣边界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专题讨论了边界的土地革命问题,确定了“深入割据地区的土地革命”的政策,并将其看作在罗霄山脉中段建立巩固的革命根据地的基本条件之一。
紧随边界党的“一大”后成立的湘赣边界工农兵苏维埃政府的建制中,专门设立了土地部,由谭震林任部长。边界各县政府也相应设立土地委员会,具体领导本地土地革命工作。毛泽东和边界特委还抽调大批干部到各县、区、乡,发动群众,指导分田。在边界各县的土地革命中,永新的重要意义比较突出。永新在井冈山地区各县中,人口众多,经济富庶,有兵员,有粮食,有给养,又有宁冈作为后方。因此,毛泽东当时曾说“我们看永新一县,要比一国还重要”。这也正是我们在前文不厌其烦地介绍红四军“三下永新”经过的原因之所在。
5月中旬的时候,工农革命军第四军取得草市坳大捷,实现了“二下永新”。随之,永新县工农兵苏维埃政府宣告成立,彭文祥任主席,县政府机关设在县城左家祠。
毛泽东决定抢在国民党军队再次反扑之前,争取用一个月的时间把永新根据地建设起来。他提出要集中人力在永新县境内经营,要在最短的期间内,建设一个党与民众的坚实基础,以应付敌人下次的“会剿”。
所谓集中人力“经营”永新,就是要在全县深入土地革命,层层建立党的组织,建立工农兵政府和地方武装,打倒土豪劣绅,把田分下去,把各项政策贯彻下去。毛泽东从军队中抽调出大批干部和遂川、茶陵、酃县的负责人集中在永新一县加紧工作。半个月内,分兵发动群众,建立党组织,扩大军队,成立红色政权,打土豪分田地,很快形成了一个比较巩固的根据地。
毛泽东在永新期间,3次亲自来到塘边村,先后开展了40多天土地革命试点的调查工作。他在贺子珍(县委妇委书记)、胡波(区委书记)等陪同、帮助下,深入到下幽、南城、汉山等地与群众座谈,写成了《永新调查》,并在总结塘边分田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分田临时纲领》十七条。
正是有了酃县中村、桂东沙田以及永新塘边等地分田的试点经验,边界各县的分田运动全面铺开。当时分田的办法是:在县、区、乡各级分别成立由贫苦农民组成的土地委员会,主持分田工作,并抽调红军干部下乡进行帮助。土地的分配,一般以乡为单位,只有在极少数山多田少的地方才以三四个乡作为一个单位。男女老幼一律按人口平分,以原耕地为基础,好坏搭配。土地分配完毕后,组织复查,把地主原有的地契当众焚毁,并在各户土地的边界插上写有名字的竹牌,再征收土地税。
当年6月中旬,中共湖南省委代表给省委的报告中描述了边界土地革命开展的状况,报告指出,现在宁冈的土地已快分清楚,永新的也分了一部分。确实,经过4月至7月的分田运动,湘赣边界各县的土地分配基本完成。
湘赣边界的土地革命,带来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村社会大变革。广大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连永新县有些出家多年的尼姑也下山嫁人分了地。土地革命激发了广大贫困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支援了革命战争,加快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发展。当时,湖南省委代表在给省委的报告中说:“民众在打土豪后相信毛司令,在分田地后相信党相信苏维埃。”
随着湘赣边界分田运动的推进,土地革命的经验不断丰富,土地政策逐步完善。到1928年10月,毛泽东和边界党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没收土地和建立苏维埃》的第三十七号通知和6月来信中关于土地政策的指示,根据边界一年来土地革命的实际情况,在边界党的“二大”制定了《井冈山土地法》。经过两个月的讨论和修改,于当年12月以湘赣边界政府的名义,正式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
《井冈山土地法》对土地没收、土地所有权、分配土地的数量标准和区域标准、山林分配、土地税收等方面,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它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农民分配土地的神圣权利,是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战争初期的第一部比较完备的土地法,为党以后制定一系列土地法提供了原创性经验。
由于缺乏经验以及受中央“左”的土地政策的影响,《井冈山土地法》也存在一些不足。第一,主张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土地;第二,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政府而不是属于农民;第三,禁止土地买卖。这些错误,毛泽东在1929年4月制定的《兴国土地法》、1930年春给江西省苏维埃政府的指示信中,都作了改正。
1930年5月,毛泽东在寻乌县作了社会调查,写出了《寻乌调查》。此后,他又于1930年10月到11月间,先后作了兴国、东塘、木口村等一系列社会调查,写了《兴国调查》、《东塘等处调查》、《木口村调查》、《赣西南土地分配情形》、《江西土地斗争中的错误》、《分青和出租问题》、《分田后的富农问题》等著作,解决了土地革命中的许多政策问题。
这样,经过3年多土地革命的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基本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这就是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土地革命路线;以及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以乡为单位,在原耕基础上,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的一整套原则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