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种程度上我认为谢金子说的是对的。
人性贪婪无可指摘,只不过他不知道我贪的并非是权色。
否则我怎么会躲在东荒街22号,接自己老子老娘的班呢?
不过有一点他说对了,我倒是十分希望新式公寓里面看一看。你知道的,穷人往往最喜欢看热闹,而富人往往最喜欢被围观。我虽然不是愿打愿挨的主,倒不希望错过看戏的机会。
新式公寓像个格格不入的高帽子戴在这片工业区的上空。
偌大的北京下依旧是夏天将来的燥热不安。
一个光着屁股的小男孩在这片纯洁无暇的白云下面撒了足足两分钟的尿。
有一刹那我觉得这栋大楼就像小男孩的生殖器,一样幼稚却还很疯狂。
白色塑料袋刮到男孩儿的脚边,他把她捡了起来,套在头上。
那张小巧而稚嫩的脸朝着我笑,虽然透过薄膜显得非常模糊。
他也许是在示意我走进这座新式公寓。
我看到了那座红色法拉利就停在空荡荡的广场上,广告牌矗立在那里,站的比人民英雄纪念碑还要挺直。可惜广告牌上的明星除了鲜艳的口红我并不能看见她的脸。
一排排豪车商量好了在一起躺尸,我闻不惯汽油的味道。
门卫很多,只不过他们都不擅于说话,呼机要比说话更有意思。他们用乌龟一样的眼神打探着我,接着就面无表情的绕开我了。
原因是我今天打扮的特别有腔调。
成功人士的打扮一直都很蠢,往往骗子很容易抓住他们的套路。就好像绿头苍蝇总是盯着粪便有一种天然的亲近。
窃以为自己的这一身装束倒可以做一堆像样的粪土。
我看了看手表,晚上6点半。
今天出门的时候我看了看黄历,说诸事不宜,尤忌探访。
好在我让谢金子看着铺子,只要有生意,看黄历也只是消遣,谁还信黄历?
我循着脂粉的味道走到了电梯里。
这大楼一共有11层。
很久没有坐过这么大的电梯了,我还记得第一次坐电梯的时候。
我的顶头上司在光明正大的吃女秘书的豆腐。
我记得在电梯里做的最有趣的事情就是在和一个女人,从底楼一直到顶层,旁若无人。
事实上也没有人。
对于见不得人的事情,它就真的好像那么见不得人。
所以我按了第十一层。我一直认为电视里的人都很笨。上顶楼是一件愚蠢的事情,因为搞不好遇上什么变态,你就无路可走不得不跳楼。
好在11层是一个书店。
这真是一家奇怪的书店。
书店里没有销售人员,没有店家。连书都很陈旧,关键还是上世纪港台的流行言情小说。
打扮入时的30岁左右的女子,在这里晃荡。
尽管她们手里抓着书,可是那姿势实在不比她们拎着包好看。
我一点也不想拿起书看,看到密密麻麻的白蚁我就头痛。
好在这些女人俗气倒还看的过去。
我猜的出来这些人是什么人。
我可是个老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