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国时期新疆经济曲折发展
民国时期缺乏权威性的经济发展统计数据,因此,有关着作中数字差别较大,但总的来说是在曲折中发展。
杨增新统治新疆的17年,社会比较安定,把兴修水利、开垦荒地作为奖惩官吏的重要依据,因而促进了农牧业的发展。民国三年(1914年),新疆春小麦种植面积593万亩,占粮食种植总面积的56%,小麦产量为29330万公斤,占粮食总产量的44%。据此推算,当年粮食总产量为66.65万吨。
是年新疆棉花种植面积达42万亩,总产量达346.5万公斤,合3465吨。虽然民国七年新疆耕地面积达到1200余万亩,但由于亩产没有多大提高,新疆耕地休耕地较多,粮、棉总产量10多年内增产不大,在此数上下波动。
曾问吾在《中国经营西域史》中提供了1934年前某一年的粮食总产量,有各种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产量,并列表说明:小麦7.62亿斤,玉米5.92亿斤,籼稻3.25亿斤,糯稻0.44亿斤,高粱1.58亿斤,大麦1亿斤,小米0.45亿斤,合计20.26亿斤(101.3万吨)。曾问吾书中说是根据立法院统计月报估计的,显然估计来的数字是不可靠的。他以同样的方法还估计新疆的牲畜总头数达到1835.4万头,同样是不可靠的,遗憾的是有的着作以此作杨增新时期牲畜总头数。其实民国十七年,新疆牛、羊、马、驴、驼、猪等各类牲畜共5428125头。
1931年5月-1934年6月长达3年又2个月的战乱,给新疆各族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经济遭受毁灭性的破坏,耕地荒废程度达到70%-75%,面积从1143万亩,减至463万亩,减少680万亩;畜牧业在3年中牲畜死亡300万只以上,当时全省所剩余的牲畜不足400万只。仅骆驼一项,民国十九年(1930年)以前为1.8万余峰,但至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仅存6800峰,损失达11200余峰。杨增新创办的机器织布厂(阜民纺织厂)也毁于战火,电报线路绝大多数毁于战火。
盛世才统治新疆时期,在苏联和中国共产党人的大力帮助下,经济发展创造了新中国成立前的历史最高水平。1942年耕地面积扩大到1638万亩,粮食产量75.1万吨(1943年);牲畜总头数1280万头(1942年)、1490.67万头(1943年);棉花产量0.71万吨(1942年);羊毛1万吨(1942年);生丝7000担(1942年)。1942年石油年产量0.73万吨,煤炭18万吨,发电量1725千瓦小时,公有、民用汽车1100辆。
与新疆以往相比,经济是发展了;但与同期的内地相比,差距是明显的。
张之毅在《新疆之经济》一书中写道:“民国三十二年叶城重要粮食作物每市亩平均产量,小麦计84市斤,籼稻计71至96市斤,玉米计71至145市斤。
内地二十二省每市亩平均产量,小麦计147市斤,籼稻计463市斤,玉米计174市斤(据卜凯调查)。莎车区向有新省粮库之称,其每市亩产量,尚远不逮内地,其他各地更不必论。”
国民党直接新疆统治时期,由于战争和政治腐败,经济不断衰退。到1949年耕地面积为1209.7万亩,粮食产量84.77万吨,棉花0.51万吨,牲畜年末存栏数1038.22万头。原煤产量17.98万吨,石油0.35万吨。1949年新疆工农业总产值仅为41761万元(按1952年不变价格计算),人均工农业产值不足百元。其中,农业总产值33743万元,占80.8%;工业总产值8018万元,只占19.2%,而且大部分是手工业,现代工业几乎是一片空白,其产值仅占工农业总产值的0.57%,占工业总产值的3%。
二、1949年10月-1965年新疆经济较快发展
(一)1949年10月至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新疆各族人民在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和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财经管理,稳定金融物价,弘扬延安精神,开展大生产运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经过3年的努力,终于取得了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的胜利。
1.工农业总产值达到6.35亿元(按1952年不变价格计算,下同),比1949年增长52%,三年年均增长14.99%。
2.农牧业生产恢复并超过解放前最高水平。1952年农业总产值46261万元,比1949年增长37.1%,平均每年递增11.1%。粮食总产量133.09万吨,增长57%,平均每年增长16.2%;牲畜总头数1275.2万头,增加237万头,平均每年递增7.1%;棉花产量1.31万吨,比1949年增长1.59倍,平均每年增长37.3%;油料由1949年的2.87万吨,增加到1952年的4.97万吨,增长72.8%,年均递增20%。棉花和油料产量都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
3.工业从无到有,建立了一批现代工业企业,增加了产品品种,提高了产品质量,为以后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1952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7234万元,比1949年增长1.15倍,年均增长35%。1952年原煤产量43.74万吨,原油5.21万吨,发电量0.05亿千瓦时,生铁0.12万吨,钢0.07万吨,钢材0.06万吨,水泥0.18万吨,棉纱458吨,棉布330万米。(人民生活有专章论述)
毋庸讳言,当时现代工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还是很小的,到1952年全国现代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已占26.6%,新疆只占2.1%。以1952年工农业总产值为100,其中机器工业产值占2.1%,工场手工业产值占1.91%,个体手工业产值占29.78%,农业产值占51.14%,畜牧业产值占15.07%,农牧业产值加起来,即占总产值66.21%。
(二)“一五”计划超额完成
新疆同全国一样从1953年开始,制定和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和省人民政府从新疆的实际出发,制定了在“一五”计划中不能过早提出以发展重工业为中心,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要求,经济工作的重点是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保护、发展畜牧业的指导方针。由于指导方针正确,计划积极可靠,各种比例关系比较协调,在国家大力支援下,在各族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努力下,“一五”计划得以超额完成。
1.自治区工农业总产值提前两年完成计划。1957年达到10.36亿元,比1952年增长63.16%,平均每年增长10.29%;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工业所占比重由1952年的27%(包括手工业产值在内)提高到42.98%。
2.农牧业全面增产。1957年农业产值达到5.9亿元,超额完成计划任务。
“一五”初期,发展农业的主要措施是扩大耕地面积,起初的方针是“要在搞好水利建设的同时,大力开荒以扩大耕地面积”;“一五”后期,自治区党委又提出“实行扩大耕地面积与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相结合”的方针。到1957年,全区耕地面积扩大到2929.5万亩,5年内净增加614.8万亩,从而保证了粮食及棉花、甜菜等经济作物的大幅度增产。粮食产量1956年达到158.3万吨,提前达到“一五”计划的指标,1957年因自然灾害,粮食减产为145.57万吨,比1952年仍增长9.8%,“一五”期间实现了粮食自给有余。棉花产量,1956年达到4.58万吨,比1952年增长2.5倍,1957年受灾歉收,仍达到3.57万吨,比1952年增长1.7倍;油料5.05万吨,比1952年增长1.8倍。1957年末牲畜存栏数达到1709万头,比1952年增加434万头。
3.工业有很大发展。1957年工业产值达到4.45亿元,超过计划1.52亿元,比1952年增长158.7%,年均增长20.94%。自治区工业企业总数达到264个,比1952年增长1.7倍;工业部门职工总数达4.7万人,比1952年增长1.5倍。建立了新疆工业的初步基础。1957年,原煤产量117.7万吨,比1952年增长2.6倍;发电量0.81亿千瓦时,比1952年增长16.2倍;生产产量1.66万吨,钢1.46万吨,钢材1.144万吨,分别比1952年增长12.8倍、19.8倍和14倍,八一钢铁厂成为西北第一个钢铁基地。
4.财政自给率有较大提高。5年全区财政收入共计8.67亿元,平均年递增23.8%;5年财政总支出共计9.44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9.9%,财政收支相抵,有5600万元的差额,由中央财政补助。与恢复时期中央财政补助相比减少了3104万元,财政自给率有较大的提高,由恢复时期51%,提高到94%。
(三)“大跃进”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
1958-1960年三年“大跃进”,是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一次付高昂代价的不成功的尝试,犯了经济建设上急于求成、生产关系上急于过渡的“左”倾错误。新疆也在指导思想上犯了“左”的错误。新中国成立后的头几年,新疆的各项社会改革均实行“慎重稳进”的方针,比内地各省具有明显的滞后性。然而从1956年开始,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几乎与全国同时完成。从1958年“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始,新疆与内地同步而行。
“大跃进”造成了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全国工业和农业产值的比重,由1957年的5.7∶4.3,为1960年的8∶2,工业太重,农业太轻,粮食产量连年下降,经济大起大落,破坏严重。全国“二五”时期经济增长速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有五年计划中增长率最低的。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0.6%,其中工业每年平均增长3.8%,农业平均每年下降4.3%。国民收入平均每年下降3.1%。
新疆也发生了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和经济发展大起大落的问题,但国民经济和农业生产都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工农业总产值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由1957年的10.48亿元,增加到1960年的24亿元;1962年为16.16亿元,虽有波折,但1962年比1957年仍然增长45.09%,平均每年增长7.73%。
其中工业年平均增长14.53%,农业年平均增长4%。国民收入1962年较1957年增长25.9%,年均增长4.6%。粮食总产量从1957年的145.57万吨,发展到1960年197.98万吨,1962年165.35万吨。“二五”时期,新疆新建和扩建了一大批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奠定了新疆现代工业的基础。主要有克拉玛依油田、红山嘴水电站、铁门关水电站、六道湾一号立井、哈密露头煤矿、七一棉纺织厂二厂、石河子八一糖厂、八一棉纺厂、八一毛纺厂、石河子造纸厂、新疆锂盐厂、盐湖化工厂、七泉湖化工厂、天山化工厂、新疆制药厂、喀什棉纺厂、伊犁皮革厂、伊犁毛纺厂、奎屯卷烟厂、新疆联合收割机厂等等。“二五”时期新增加的生产能力,占1957年至1980年新增生产能力的比重,炼钢为70%,炼铁为59%,发电量为14%,石油开采为40%,水泥为24%,机制糖为36%。
“大跃进”造成了1960-1962年经济三年困难时期,人民生活陷于极度困难的境地,许多省区发生饿死人的问题。新疆是少数民族地区,这期间新疆人口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179万人,由1957年的561万人,增加到1961年740多万人。这其中的原因除人口自然增长外,从1959年开始,新疆接收内地支边青年30多万人,内地自流来疆人员89万人。也就是说,新疆在经济困难时期养活了从内地来的120万人。虽然这一时期新疆人民的生活水平是下降了,也实行“低标准、瓜菜代”,但毕竟使原有的和新增加的人都活了下来。在“二五”期间,新疆还调配14575吨粮食、1437.5吨食油、21037.5吨棉花、7710吨牛羊肉,支援了兄弟省区。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新疆的“大跃进”也曾犯过错误,受过挫折,然而是失中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