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从新疆执行每个五年计划(共11个)所创造的生产总值来看:“一五”时期创造的生产总值为60.35亿元,“二五”时期为102.65亿元,“三五”时期为111.94亿元,“四五”时期为128.37亿元,“五五”时期为205.39亿元,“六五”时期为405.19亿元,“七五”时期为948.99亿元,“八五”时期为2710.64亿元,“九五”时期为5579.46亿元,“十五”时期为9398.72亿元,“十一五”时期头3年已创造生产总值10718.42亿元,估计“十一五”末可达到2万亿元左右,比“十五”时期要增加1万亿元。5年增加1万亿元,可见新疆物质基础越来越雄厚了。
新疆人均生产总值成倍增加。人均生产总值从1949年的179.76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上1000元的大台阶,用了37年(1950-1987年),1987年1053元;从1000元上2000元台阶,用了4年(1987-1991年),1991年2101元;从2000元上3000元台阶,用了2年(1991-1993年),1993年3019元;以后每2年增加1000元,2002年起1年增加1000元;2004年登上了10000元大台阶(11199元);2005年13108元,比上年增加1909元;2006年15000元,比上年增加1892元;2007年16950元,比上年增加1950元,约合2217美元;2008年新疆人均生产总值19893元,以当年平均汇率折算,人均GDP达到2864美元。
新疆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由1950年的2218万元达到2008年的361.05亿元,进入21世纪后快速增长。从2218万元登上10亿元台阶,用了36年时间(1950-1986年),1986年10.2亿元;从10亿元登上100亿元台阶,用了15年时间(1986-2001年),2001年115.75亿元;从100亿元登上200亿元台阶,用了5年时间(2001-2006年),2006年219.46亿元;从200亿元登上300亿台阶,用了2年(2006-2008年)。
新疆进出口贸易总额,由1949年0.14亿美元达到2008年的222.17亿美元。从0.14美元上10亿美元台阶,用了45年时间(1949-1994年),1994年10.40亿美元,说明这期间,特别是1979年以前,新疆封闭半封闭状态比较严重;从10亿美元登上100亿美元大台阶,用了13年的时间(1994-2007年),2007年137.16亿美元;从100亿美元登上200亿美元台阶,用了1年时间(2008年),说明进入新世纪以来新疆对外开放的步伐在加大、加快,成效愈加显现。
(二)经济结构调整成效显着
改革开放的30年,是经济结构大调整的30年。新疆和平解放时基本上是一个农业社会,农业产值占社会总产值构成的78%,第二产业(工业、建筑业)占14.3%,第三产业(运输业、商业)占7.7%。从恢复时期到“四五”时期,均把发展工业作为重要任务,到1978年三次产业构成为35.8∶47∶17.2,三次产业构成的排序由“一、二、三”型,改变为“二、一、三”型。工业有较大的发展,所占比重与全国(47.9%)基本持平,但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仍然高出全国7.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低于全国6.7个百分点。改革开放以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二、三产业的发展,三次产业在调整中均得到长足发展。产业结构基本实现以工农业为主,向一、二、三次产业协同发展的转变,三次产业构成的排序变为“二、三、一”型。
第一产业比重大幅度下降,说明第二、三产业加快发展了。第一产业农业自身也有很大的发展,发展得更大更优,结构日趋合理,立足棉花、粮食、林果、畜牧四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全区工业结构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支柱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石油化学工业已成为新疆第一大支柱产业,占到自治区工业经济比重的70%左右。煤电煤化工产业快速推进,特色矿产业显示出强劲活力,机电行业全面振兴,纺织行业生产能力逐步增长,轻工行业一批龙头企业快速发展,建材行业发展质量不断提高,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取得成效。第三产业较快发展,旅游开发、物流配送、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社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成为发展重点,传统服务业水平不断提升。然而,第三产业发展滞后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只有三次产业构成排序变成“三、二、一”时,才真正符合现代化的要求。
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取得进展,初步实现了由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转变。改革开放之初,新疆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高达96%以上,到2006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23.6%。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截至2007年底,全区171户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90%以上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按照“三分开、三统一、三结合”的原则,2004年10月,自治区组建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初步构建了一套“出资人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分配结构出现了明显调整,基本实现了由平均主义突出、收入渠道单一,向以劳动报酬为主、资本和技术等收入为辅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转变。
二、一天超过1949年一年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发生的巨大变化,可以说是在几千年新疆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我们将2008年新疆经济发展情况,与新中国成立时的1949年作一对比,就可清楚说明这一点。
1.全区生产总值,1949年为7.78亿元,2008年达到4203.41亿元;现在每天创造的生产总值为11.51亿元,排除物价上涨因素,只讲绝对价(以下比较均为同一原则),现在一天创造的生产总值,超过1949年一年创造的生产总值3.73亿元。
2.地方财政收入,1949年为0.22亿元,2008年为361.05亿元;现在每天创造的地方财政收入达0.98亿元,从绝对数来说,现在一天创造的地方财政收入等于1949年全年财政收入的4.45倍;如果加上中央补助,2008年全口径财政收入为1046.65亿元,平均每天2.86亿元。
3.全区固定资产投资,1949年为0.33亿元,2008年为2314亿元;现在每天固定资产投资额为6.33亿元,从绝对数来说,现在一天的固定资产投资等于1949年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的19.2倍。
4.工业总产值,1949年为0.98亿元,2008年为4639.02亿元;现在一天创造的工业产值为12.7亿元,从绝对数来说,现在一天创造的工业产值等于1949年全年工业总产值的12.96倍。
5.农业总产值,1949年为6.28亿元,2008年为1176.69亿元;现在一天创造的农业产值为3.22亿元,从绝对数来说,现在两天创造的农业产值已超过1949年一年的农业总产值。
6.全区建筑业总产值,1949年为977万元,2008年为558.44亿元;现在建筑业每天创造的产值1.52亿元,也就是说现在建筑业每天创造的产值等于1949年建筑业全年产值的15.64倍。
7.对外贸易总额,1949年为0.14亿美元,2008年为222.17亿美元;现在每天创造的对外贸易总额为0.6亿美元,为1949年全年对外贸易总额的4.34倍。
8.城乡居民年末储蓄余额,1949年为92万元,2008年为2550.95亿元;现在城乡居民每天的储蓄额为6.98亿元,也就是说现在一天的储蓄余额等于1949年全年储蓄余额的758.6倍。
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49年为2.19亿元,2008年为1025.72亿元;现在每天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2.81亿元,也就是说现在1天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已超过1949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有些新兴产业还无法比较,例如,2008年接待国内旅游人数2195万人次,国内旅游总收入197.95亿元;接待国际旅游人数36.32万人次,国际旅游外汇收入1.36亿美元。
工农业主要产品产量的增长,同样可以反映新疆60年来的巨大变化。
三、中央和全国人民的支援帮助
新疆经济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是新疆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也是在中央政府和全国人民长期支持帮助下实现的。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对新疆的援助力度不断加强。中央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或规划时,把新疆基础设施项目、农业基础发展项目、现代工业体系建设项目等列为国家重点项目,给予政策资金支持。1950年至2008年,中央政府在新疆的投资达3862.3亿元人民币,占同期新疆总投资的25.7%。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的1955年到2008年,中央政府给新疆的财政补助累计达3752.02亿元人民币。特别是2000年以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中央政府给新疆的财政补助逐年增长,年均递增24.4%,2008年达685.6亿元人民币。中央政府还通过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多种途径加大对新疆的资金投入和支持。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设计了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的两种方式:一是对口支援,“可以由沿海一个省包内地一个省或两个省,也不要一下子负担太重,开始时可以做某些技术转让”。二是通过税收,实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早在1979年7月全国边防工作会议上,党中央决定:北京支援内蒙古,河北支援贵州,江苏支援广西、新疆,山东支援青海,天津支援甘肃,上海支援云南、宁夏,全国支援西藏。1983年6月,江苏省人民政府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达成了《关于对口支援和经济协作的协议》,初步落实了50个对口支援项目。对口支援和经济协作的重点,放在促进新疆的农牧业、能源、轻纺、化工工业的发展以及智力开发、人才培养方面。1996年调整为:
北京支援内蒙古,天津支援甘肃,上海支援云南,广东支援广西,江苏支援陕西,浙江支援四川,山东支援新疆,辽宁支援青海,福建支援宁夏,大连、青岛、深圳、宁波支援贵州,全国支援西藏。
1997年2月,中央决定由北京、浙江、天津、山东、江苏、江西、上海、河南等8省市和中央有关部委选派干部援疆。2005年4月中央决定对南疆四地州和兵团在南疆的三个师,实行干部支援和经济对口支援相结合,分别由北京等8省市和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等15家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承担对口支援任务。从1997年至2009年13年中,中央先后为新疆选派了6批共3700名干部。新疆13个地州市和82个县(市),以及58个直属单位和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辖的14个师及32个直属单位和部门都有援疆干部的身影。随着援疆技术、人才的到位,新疆各地迅速开展高等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对口衔接,建立了内地重点大学和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关系。
从2008年开始,中央又加大了新疆16个重点学科所需紧缺人才的选派力度。
13年中,14个援疆省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已累计为新疆无偿援助资金、物资折合人民币43亿元,援建了一大批基础设施工程和民生工程,改善了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些项目成为当地亮丽的风景,如地震频发的乌恰县有个漂亮的“大连新村”,在新疆“东大门”哈密市有条宽敞的“广东路”,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伊宁市有条“江苏大道”等;已经实施合作项目1200多个,到位资金250多亿元;各地为新疆培训各类人员40多万人次。
60年来,新疆确实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取得了世人公认的巨大成就。但与发达地区相比,新疆还存在较大差距,工业化发展程度较低,精深加工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原字号”产品多,基本上还处在粗加工和初加工的状态。根据国际通行的增加值贡献率+劳动力贡献率=工业化程度系数的标准划分来看,工业化程度系数≤0.5时,处于农业社会阶段;0.5<工业化程度系数≥1时,属于半工业化社会;工业化程度系数≥1时,进入工业化社会。2005年,新疆工业化系数为0.6505,仅进入半工业化社会或者进入工业化初期阶段,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还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