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混血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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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自我毁灭(2)

猛地,豺群一齐掉转头去,飞也似的朝远处一条幽深的山谷跑去。

它们离开它了,它们抛下它了,它们遗弃它了。它发疯般地汪汪汪乱吠乱叫,想激怒它们豺的听觉神经,但无济于事,远方的山谷出现一群跃动的小黑点,再过了一会儿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它孤独地躺在尕玛尔草原上,它不知道自己究竟是狗还是豺。它做过狗,也做过豺,做狗的时候是条好狗,做豺的时候是匹好豺,遗憾的是,狗也不让它做,豺也不让它做。它觉得自己是非狗非豺的怪胎。

它的两条前腿都断了,它站不起来了,它只能在地上慢慢爬行,它连最笨拙的穿山甲也追撵不上了,它会活活地饿死在这里的,它伤感地想。

天色渐渐暗下来,火红的晚霞变成深紫色的云块,又是令豺烦躁的白天与黑夜交割的时光。

突然,它看见暮色苍茫的草原上,有一群小红点奔驰而来,很快,它嗅到了一股它十分熟悉的同类的气味。它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鼻子,是埃蒂斯红豺群回来了!

它们是良心发现准备接纳它回豺群呢,还是舍不得它这身鲜美的狗肉狗血狗杂碎,想来个狗肉宴会?

不管怎么说,总比把它孤零零地抛在荒野上要好得多。

豺群在离它五十多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二三十只幼豺从队伍里走出来,鱼贯地来到它面前,每只幼豺都伸出细嫩的舌头,舔了舔它的面颊。

这是它暴露了自己狗血统的秘密,冒着生命危险从猎人枪口下救出来的幼豺,是埃蒂斯红豺群的未来。

那委屈的心境,总算有了一丝安慰;那生命的付出,总算有了一点补偿。

其他幼豺舔过它之后,又鱼贯着返回队伍去,唯有黄圆和黑圈还恋恋不舍地站在它面前。

它们年岁尚小,还不懂得什么叫出身什么叫血统什么叫成分什么叫阵营。

蓝尾尖叼着一只野兔走了过来,将野兔送到它嘴边,凝望了它很长时间,然后领着黄圆和黑圈走了。

白眉儿听到一丝唏嘘和叹息。

埃蒂斯红豺群再次消失在草原尽头那条幽深的山谷里。白眉儿知道,这一次,它们是真的走了,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

它知道他们迟早要来的。

人类的报复心比兽类要强得多,它从他们鼻子底下救走幼豺,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一种奇耻大辱。人类总是自以为是,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就是觉得自己是天地之灵杰,万物之主宰,比野生动物要高明得多。现在突然间被一匹豺骗了,好不容易捉到的诱子被一匹豺用乔装蒙骗的手段救走了,人的自尊心当然会受到损害。这不仅仅是丢了几张豺皮的问题,还在动物面前丢了面子。

面子对人来说,有时比性命更重要。

它知道他们一定会跟踪追撵而来的。它想象得到,他们看到一匹豺假扮成狗轻而易举地把他们坑骗了,一定气得七窍生烟,赌咒发誓要报仇。他们决不会放过它的。

人类既食草又食肉,是一种杂食性动物,身上有一股特殊的混合型气味。它耸动鼻翼,闻到人的气味正走下日曲卡山麓往尕玛尔草原走来。人的气味越来越浓,还伴随着狗的吠叫。它没有动,静静躺卧在金色牧草中。它的两条前腿都断了,是无法逃过猎狗追捕的。再说,埃蒂斯红豺群拒绝它归队,它已失去了一切,生命早就可有可无了,它还害怕什么呢?

来吧,装满火药铅巴的猎枪;来吧,豪情壮志的猎狗;来吧,怒火填膺的猎人!

凶猛的猎狗很快把它围了起来。

它的两条前腿断了,只好坐在地上,挺直身体,高昂头颅。

几个猎人端着猎枪,一步步朝它逼近;它不认识他们,他们不是猎户寨的村民。

“就是它!”瘦高男人神经质地大叫起来,“就是这畜生,装扮成一条狗,装得好像哎。”

“不错,是它。”光头猎人从兜里掏出一条毛茸茸的尾巴来,晃了晃,证实道,“瞧,这是我从它身上砍下来的尾巴,毛色金黄,和它身上的毛一模一样。嘿,你们不信的话可以看它的屁股墩,光秃秃,血糊糊的,没尾巴的豺。确实是这家伙装扮狗坏了我们的好事。”

白眉儿瞧见了自己的尾巴,要是它能蹿跳起来,它一定要夺回自己尾巴的。

十几条猎狗虎视眈眈地望着它,围着它不停地绕着圈子,只等主人一声吩咐,就准备扑上来把它撕成碎片。

“嘿嘿,好聪明的豺,会装狗叫,还会摇狗尾巴。你有本事现在再骗我们一次嘛。”瘦高男人讥笑道。

“是啊,是啊,你这狡猾的畜生,你有本事现在从我们枪口和猎狗的包围圈再逃走,算我服了你了。”光头猎人嘲讽道。

“我以为你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嘿,闹了半天,还不是要被我们捉住,活剥你的皮,活抽你的筋,活开你的膛!”一个白头发猎手用苍老的声音幸灾乐祸地说道。

白眉儿坐在原地,一动不动,等待着猎枪炸响。

“跟这畜生啰唆什么呀,打穿它的脑壳,剁碎了喂狗,解解我们的心头之恨!”另一个猎人说。

三四支猎枪同时举起,瞄准了白眉儿脸颊上那块醒目的白斑。

“别开枪,让我看看是什么东西。”

突然,这伙举枪准备射击的猎人背后传来一个洪亮的声音,围成圈的猎人和猎狗闪开了一条通道。一个气宇轩昂的汉子迈着矫健的步伐走进圈内,来到白眉儿面前。白眉儿一眼认出他就是它昔日的主人阿蛮星。

阿蛮星皱着眉头,仔细地打量它,又抬头望望天空,默默地沉思着。

“我看,这不像是豺,倒像是狗。”过了一会儿,阿蛮星缓缓地说道。

“不不,阿蛮星,它确实是匹豺。”光头猎人分辩道,“我们亲眼看见它放跑了那窝幼豺,我还亲手砍下了它的尾巴,你瞧!”

断尾在空中抡出一片炫目的金黄。

阿蛮星仍摇着头说:“我看不像是豺。豺都是红毛,它是黄毛;豺嘴都尖得像锥子,它嘴圆得像橄榄。你们是误伤了它。”

“它确实是豺,我用木棍敲断它前腿时,它发出一声豺嚣,好吓人哪。”瘦高男人说。

“唔,我相信它是狗。”阿蛮星说着,把手中的猎枪扔给光头猎人,空着手缓慢地向白眉儿靠近;他摊着两只手掌,大概是想表明他手中没有武器,因此也就没有伤害它的阴谋;他的目光流露出一片温情,显得和蔼可亲,“唔,我知道你不是豺,我知道你是条好狗,愿意跟我回家去吗?我会给你搭间温暖的狗窝,养好你的伤。”

白眉儿虽然无法听懂昔日的主人嘴里发出的每一个音节的确切含义,但基本意思还是猜得出的:他让它苦海无边回头是岸,重新做一条狗。他的表达善意的手就在它面前,只要它伸出舌尖象征性地去舔一下,然后发出一串柔和的狗的吠叫,它就算从濒临死亡的境地解放出来了。不仅能保全性命,阿蛮星还有办法治好它腿上和屁股上的伤。舔一下手掌,发几声狗吠,对它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办到。它重新做狗,这并不困难,它原本就有狗的血统,曾经做过两年猎狗,重操旧业罢了。它救过阿蛮星的命,相信阿蛮星绝不会再亏待它了。

一种对生命的依恋,一种不甘心灭亡的本能,使它冲动地伸出舌头来。

“来吧,我晓得你不想死的。我们可以重新开始生活。你会成为一条好猎狗的。唔,你治好伤后,能帮助我们剿灭那群恶豺的。”阿蛮星说得很诚恳。

白眉儿打了个寒噤,伸出一半的舌头又缩了回去。豺和狗是水火不相容的两极,它不能一会儿做豺,一会儿又去做狗。眼前这个人,害得它妻离子散,好多匹公豺、母豺和无辜的幼豺都死在他的手里,还差点使埃蒂斯红豺群种群灭绝,他的双手蘸满了豺的鲜血,他是名副其实的屠宰豺的刽子手。它怎能回到他身边再做他忠诚的猎狗?

生命固然重要,但世界上确实还存在着一种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

它的嘴向前刺探,不是用舌头舔吻,而是用利齿噬咬。它的两只眼睛高高吊起,目光凶狠,充满憎恶,显露出桀骜不驯的野性,完完全全是一副豺相。

阿蛮星的反应比它想象的要快得多,闪电般地缩回手去,它只咬到一团空气。他不愧是个机敏的猎手,它想,其实他心中早有防备的。

瘦高男人和光头猎人见状冲将上来,用枪管捣它的嘴,把它的牙齿也叩断了好几颗。

“我说嘛,这畜生就是十足的豺。”瘦高男人说。

“唉,”阿蛮星深深地叹了口气,“到底是豺窝子里出来的,改得了叫声,改得了毛色,改不了一颗豺心啊。”

“这就叫江山易改,秉性难移。”白头发猎手说。

“呦——呦——呦——”

白眉儿发出一声声豺嚣,那嚣叫声尖厉刺耳,夹带着野性的韵味,弥散开血腥的气流,令人毛骨悚然。

猎人纷纷后退,猎狗汪汪汪咆哮起来。

“呦——呦——呦——”

我是豺!我是地道的豺!我是标准的豺!我是彻头彻尾的豺!

“这确实是匹豺,是匹疯豺!”光头猎人手指压着扳机说,“阿蛮星,它叫得太瘆人了,崩了它吧?”

阿蛮星喟叹一声,转过身去,举起右手,做了个有气无力的劈斩动作。

“砰,砰砰砰。”

白眉儿只觉得胸膛一阵发热,眼前的金色牧草还有猎人和猎狗都在摇晃。它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把脸移向日曲卡雪峰,那儿是埃蒂斯红豺群出没活动的地方。

“呦”,它发出最后一声豺嚣,鲜血从嘴腔里迸出来,与惊心动魄的嚣叫声搅和成一团,撒向苍凉的群山和荒蛮的草原。

猎狗蜂拥而上,撕扯着它还没冷却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