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艺术及其特征
前文我们对艺术素养及其学习目的和意义,艺术素养教育的任务与作用等作了概括性阐述。到此,同学们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究竟什么是艺术?
艺术是什么,它有哪些基本性质与特征,或者说艺术的本质是什么,是我们今天要面对和思考的问题,也是千百年来许多思想家、美学家和艺术家们不懈探究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古今中外,有关艺术的定义有百种以上,它们都试图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探讨、揭示了艺术的本质特征。
一、艺术与艺术的本质
(一)艺术的一般概念
从词源上,艺术(art)一词源自拉丁文,更早则源于希腊语。其原意为“人为技艺”,泛指一般技术。据梁实秋先生主编的《远东英汉大辞典》对该词的解释,它有艺术、文艺、人为、技术、技巧、做作、学问等含义。
就当前艺术研究而言,要给艺术下一个确切的定义是不现实的。一方面,一些学者并不认同艺术可以被定义,因为艺术并没有充分而具体的规则、标准或典范,因此它应该是一个开放性的概念;另一方面,有学者认为,艺术与文学、宗教等一样,是人类的一项基本活动,有一定的规律可追寻,因此可以被定义。对此,有许多哲学家、理论家、美学家对艺术做过各种各样的定义。然而,由于世界观、方法论、出发点的不同,迄今为止,艺术一词还没有一个普遍让人接受的、公认的定义。
没有公认而确定的定义并不意味着人们对艺术的陌生或无法掌握。事实上,人类不仅创造了艺术,而且能够欣赏艺术,能够发现和把握艺术的奥秘及其规律,并能揭示艺术的本质。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对艺术的基本属性和外延思维的形式是有所把握和认识的,这就能够形成艺术的一般概念。
艺术,通常可以从三个层面来认识。一是从精神层面,把艺术看做是文化的一个领域或文化价值的一种形态,把它与宗教、伦理等并列。二是从活动过程的层面,认为艺术就是艺术家的自我表现和创造活动,或对现实的模仿活动。三是从活动结果层面,认为艺术就是艺术品,强调艺术的客观存在。一般认为,艺术是人们把握现实世界的一种方式,艺术活动是人们以直觉的、整体的方式把握客观对象,并在此基础上以象征性符号创造某种艺术形象的精神性实践活动。它最终以艺术品的形式出现,既有艺术家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反映,也有艺术家本人的情感、理想和价值观等主体性因素,它是一种精神产品。[屠美如主编:《儿童美术欣赏教育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年3月版,第3页。]
(二)艺术的本质
所谓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以及此事物与彼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艺术的本质就是指艺术的根本性质,以及艺术与它事物,如经济、哲学、宗教、道德等的内在联系。
1.艺术史上的几种主要观点
关于艺术的本质,在中外艺术史上影响较大的、主要的观点有“客观精神说”、“主观精神说”和“模仿说(再现说)”。
“客观精神说”认为,艺术是“理念”或客观“宇宙精神”的体现。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理式世界是第一性的,感性世界是第二性的,而艺术仅仅是第三性的。换言之,只有理式世界是真实的,现实世界只是理式世界的摹本,艺术世界就更不真实了,艺术只能算作“摹本的摹本”。艺术是对现实的摹仿,而现实又是对理式的摹仿。
黑格尔同样把艺术的本质归结于“理念”或“绝对精神”。他认为,“理念”是内容,“感性显现”是表现形式,二者是统一的。艺术离不开内容,也离不开形式;艺术离不开理性,也离不开感性。在艺术品中,人们可以从有限的感性形象认识到无限的普遍真理。
中国古代也有“文以载道”之说,将艺术的本质归结为某种客观精神。
“主观精神说”认为,艺术是“自我意识的表现”,是“生命本体的冲动”。康德认为艺术纯粹是作家、艺术家的天才创造物,自由是艺术的精髓。这种“自由的艺术”丝毫不夹杂任何的利害关系,不涉及任何目的。正是这样,艺术与游戏是相通的。他强调艺术创作中,天才的想象力和独创性,可以使艺术达到美的境界。康德的这种意志自由论成为唯意志主义的思想来源之一,德国哲学家尼采更是将主观意志的能动性无限夸大,推向极致。
我国南北朝时期也有文艺评论家把“情”、“志”归结为作家、艺术家个人心灵和欲念的表现。宋代严羽的“妙悟”说、明代袁宏道的“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发展成为清代袁枚的“性灵”说,也把主观精神的表现和抒发,当做文学艺术的本质特征。
“摹仿说(再现说)”认为,艺术是对现实的“摹仿”,是“社会生活的再现”。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就是:艺术是对现实的“摹仿”。他首先肯定了现实世界的真实性,也就肯定了“摹仿”现实的艺术的真实性。他进一步强调,艺术所具有的这些“摹仿”功能,使得艺术甚至比它所“摹仿”的现实世界更加真实。艺术所“摹仿”的不只是现实世界的外形或现象,而且是现实世界内在的本质和规律。“摹仿说”对艺术实践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俄国作家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艺术是对生活的“再现”、对客观现实的“再现”,其基本论点是艺术反映现实。他所说的现实生活既包括客观存在的自然界,也包括人们的社会生活,这使其揭示的艺术本质更具深刻的社会内容。
相比较而言,中国古典美学似乎更加注重抒情或表现。当然,也有不少朴素唯物主义的美学观或艺术观。唐代画家张?之名言“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就是对绘画创作中主客体关系的精辟概括,明清的一些思想家和美学家也从不同角度肯定了艺术来自现实,强调自然与社会是艺术的本原。[彭吉象著:《艺术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7月版,第3~7页。]
此外还有“形象说”、“情感说”等具有一定影响的观点。这些精辟的、具有启迪作用的见解,为后人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和借鉴意义。由于他们所处历史时代的不同、社会背景的差异,且多从单一的视角或某一侧面去探究艺术的本质,因此很难全面、客观地讲清艺术到底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则是从多角度、多层面,分别从艺术的社会本质、认识本质和审美本质三个相互联系又相互渗透的层面,对艺术的本质做整体的考察和把握。
2.艺术的本质
艺术具有社会本质。艺术首先是一种社会现象和社会事物,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艺术源于社会,并全面反映社会生活。艺术家对艺术题材、表现对象、表现手法的选择,都是在某个方面、以某种方式来反映社会生活的。艺术不仅能够反映社会的经济关系、生产关系、阶级关系等各种关系,还能够反映出处在一定社会生活中的人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哲学思想和艺术思想,以及人的各种梦想、幻想、情绪情感、愿望、审美情趣和审美理想等。换言之,人的社会生活的一切都可成为艺术的表现内容。
从艺术与社会生产实践的关系上看,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形态,即“艺术生产”。它与社会意识形态是相互联系的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艺术生产”是一种自由的精神生产,审美创造,审美是它的本质特征。在审美创造中,艺术把人的主观活动与客观世界高度地统一起来,一方面将主体对客观世界的审美认识和审美体验物化或对象化到作品中去;另一方面又为人类提供精神消费的产品,并通过影响人的精神,实现对客观世界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艺术家是自由的、真正的审美创造者,其“艺术生产”以满足人的精神需要为根本目的,实现真正的精神生产的艺术本质。因此,艺术家的“艺术生产”,在内容上要认真考虑产品的社会影响,在形式上要依据美的规则精益求精。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初步结论: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和特殊的精神生产形态,它通过生产实践活动,反映从物质世界到精神世界,从生产关系到思想关系的、人类的全部社会生活,创造美的产品,以满足人类精神上的审美需要。[王宏建编:《艺术概论》,文化艺术出版社,2000年1月版,第43~53页。]
艺术具有认识本质。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实际上就是人们对社会生活、对世界的一种认识。所谓艺术作品是“社会生活在人类头脑中反映的产物”,就是指艺术是人类对社会、对世界的一种认识的物化形态。从认识论的角度看,艺术对世界的认识是一种能动的认识活动,是主体作用于客体并改造客体的艺术加工、艺术提炼、艺术创造的实践过程,而非被动的、机械的反映过程。因此,艺术不仅关系到感性,也关系到理性。正是在理性认识中加入积极的形象思维活动,才使艺术能动地反映个别事物的表象,并通过个别的属性特征表现一般的属性特征,从而创造出一个新的形象。
从根源上,一切艺术形式都不是超然于现实或与社会生活隔绝的。艺术作为精神生产实践活动,只能以客观世界为基础,从现实的社会生活出发,在获得了对生活的独特的审美认识以后所进行的创造与表现。这一创造表现过程,是以艺术“掌握世界的方式”进行的,认识的重点是事物的特征、个性和美,以高度概括的、具体可感的形式或形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普遍性,是在个别之中显示一般、在特殊之中表现普遍。
艺术以其特有的真实性认识客观世界、反映现实生活。但是,艺术的真实是一种假定的、理想化和审美化的真实,所反映的是主观世界的真实,它源于实际生活,却不是实际生活。而且,这种假定性,不仅不会影响它所反映的客观世界的真实性,反而会使它塑造的形象比实际的现实生活中的形象更具真实性。所以,艺术的认识内容要求真实性,要求通过艺术形象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这就是艺术的认识本质。
艺术具有审美本质。丰富多彩的现实社会生活是艺术创造的源泉。艺术既反映现实美,又能创造艺术美。由于各种事物的美学属性的不同,现实生活中并非都是美的事物,而是有美的和丑的之分。对现实生活中各种美的事物的美,我们称之为现实美。现实美分为自然美和社会美两大类。自然美是指自然界中存在的美,即自然事物的美;社会美是指人类社会关系中的美,即社会事物的美。现实美是艺术创作的主要依据,反映现实美也是艺术创作的主要目的。
艺术美是指艺术作品的美,是由创作主体按照一定的审美目标、审美实践要求和审美认识的指引,根据美的规则所创造的美。与现实美相比较,艺术美要高于现实美。因为,现实美是客观存在,来自事物本身的审美属性、非人为的,和人的审美认识无关,且往往比较分散,也并不总是在任何条件下都能鲜明地呈现出来的。而艺术美则是人为的,是人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审美创造,并且是比较集中的、完全的、充分的,能够鲜明地显现出来的美。艺术品的美即是艺术美,是创作主体对现实审美认识的集中表现,是根据美的现实而创造出来的第二现实的美。
所以,艺术的认识是审美的认识,艺术的创造是审美的创造,艺术的欣赏是审美的欣赏。审美,一定是艺术区别与其他事物的本质所在。
二、艺术的起源与发生
(一)艺术的起源
关于艺术起源,形成了摹仿说、游戏说、巫术说、表现说和劳动说等几个具有较大影响的理论学说。这几个理论学说从不同的角度各抒己见,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理论观点。
1.摹仿说
在有关艺术起源的讨论中,摹仿说或许是最古老的理论学说。摹仿说认为,艺术是对自然的摹仿,摹仿是人从孩提时就有的本能和天性。亚里士多德指出:所有艺术都源于对自然界和社会现实的摹仿,不管是何种样式和种类的艺术都是如此。“只是有三点差别,即摹仿所用的媒介不同,所取的对象不同,所采的方式不同。”[伍蠡甫选编:《西方文论选》上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6月版,第51页。]一些人用颜色和姿态来创造形象,摹仿许多事物,而另一些人则用声音来摹仿,舞者则是用节奏来摹仿,他们借助身体姿态和动作来模仿自然和现实。之后,意大利的达·芬奇、俄国的车尔尼雪夫斯基等,都不同程度地继承和发展了摹仿说。这一学说将摹仿归结为人的本性、艺术起源的动力。
虽然许多学者认为摹仿不能成为艺术起源的真正动因。但是,摹仿至少是艺术不可或缺的手段,更是艺术活动得以进行、艺术技能习得和掌握的主要方式之一。
2.游戏说
游戏说是德国诗人、美学家席勒,接受并发展了康德的艺术是一种“自由的游戏”之说的产物。席勒认为,摹仿虽然重要,但并非是艺术起源的真正原因,其真正原因是源自“游戏的冲动”。
在给丹麦王子克里斯谦的信(《审美教育书简》第27封)中,席勒从生物学和心理学的角度,阐述了艺术起源于游戏的问题。他认为,人之所以游戏,是人不满足于自然的需要,要求有所剩余。于是自由开始了,游戏随之而来。然而,人类的游戏与动物不同,不能把游戏的产生完全归结为过剩精力的发泄。特别是当这种游戏和人的想象相联系的时候,“想象借助于这种游戏,企图创造一个自由的形式,就最后一跃为审美的游戏了”。[伍蠡甫选编:《西方文论选》上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6月版,第487页。]由此而来,人的精神境界开始丰富了,艺术开始了,审美萌芽自然产生了,这一付诸实际的活动过程就成审美主体的审美过程了。“在这时候,对人来说,美无非是能够给他带来刺激和素材的东西——所谓刺激,乃是促使他能独立地反抗,所谓素材,乃是使他有进行造型的可能。”[伍蠡甫选编:《西方文论选》上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6月版,第487页。]换言之,游戏冲动或艺术行为的发生都是由“活的形象”引发的,是美的或是自由活动过程中,能带来“未成熟的趣味”的东西,即“新鲜的和骇俗的、五光十色的、冒险的和新奇的、激烈的和放荡不羁的东西,并且要避免宁静而又素朴的东西”。[伍蠡甫选编:《西方文论选》上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6月版,第487页。]这些构成了形象的、美的刺激和素材,使人产生了艺术趣味或游戏冲动。游戏是自由的人性的表现,是人类最终脱离动物界的标志,在游戏中,人的天性得到充分的发挥和满足,只有当人是完全意义上的人时,他才游戏;只有当人游戏时,他才完全是人。
游戏论者所谓的游戏,是人的审美需求,即以假象为快乐。从艺术的起源角度来看有一定的道理。不管是现代人还是原始人,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审美愉悦的要求。
3.巫术说
艺术起源于“巫术”的理论,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逐渐兴起,影响也越来越大,至今仍然占据优势地位。该理论是英国著名人类学家爱德华·泰乐在其《原始文化》一书中最早提出的。巫术说的主要观点是,在原始人的心目中,艺术活动及其目的不是为了欣赏,而是带有神秘色彩的巫术目的。许多史学家认为,大量史前洞穴壁画和雕刻,多处于洞穴中最黑暗或难以接近的地方,某些洞穴的壁画先后被原始人画过三次之多的原因,可能就是出于捕猎成功或祈求成功的巫术动机。原始人的思维方式是万物有灵,他们分不清主客观的界线,他们身处的世界是那样的神秘和陌生,他们认为那些草木森林、山川河流、飞禽走兽、花鸟鱼虫和自己一样是有灵魂的,以至令人敬畏,并且可以与人交感,他们企图用巫术去控制这个神秘的自然界,因而产生了图腾崇拜、原始宗教、巫术与祭祀等活动。
在原始部落中,巫术活动及其过程总是与歌舞、角色扮演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我国,巫和舞就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巫”字就是从最早的“舞”字演变而来的。在我国古代文献中,就有非常丰富的关于巫舞、祭祀性舞蹈的史籍。至今仍在我国广为流传的民间舞蹈《龙舞》,就是一种图腾崇拜舞蹈的遗存。
4.表现说
表现说认为艺术起源于人类表现和交流的需要。这种说法在中外都有悠久的历史。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较系统地提出了这一理论,其美学思想核心是“直觉即表现”。他认为,艺术的本质是直觉,直觉源于情感,直觉即表现,归根结底是情感的表现,特别是抒情的表现。之后,英国史学家科林伍德对此理论进一步发挥,他认为,只有表现情感的艺术才是“真正的艺术”。
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就认为艺术起源于传达感情的需要,他说:“艺术起源于一个人为了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于是在自己心里重新唤起这种感情,并用某种外在的标志表达出来,使别人也能体验到同样的感情。”这外在的标志就是各种艺术形式的表达手段——动作、线条、色彩、声音以及言词等等。普列汉诺夫对托尔斯泰的观点作了进一步的论证和补充,他说:“艺术即表现人们的感情,也表现人们的思想,但是并非抽象地表现,而是用生动的形象来表现。”“艺术开始于一个人在自己心里重新唤起他在四周的现实的影响下所体验过的感情和思想,并且给予它们以一定的形象表现。”
可见,艺术与感情和思想有着不可分的紧密联系,互相制约,互相影响。尽管人类表达情感和交流的方式是多样的,但艺术表现和交流确实是人类表达情感和交流的重要方式之一。
5.劳动说
劳动创造了人本身,是劳动使人脱离了动物界,也是由于劳动创造了人类社会、创造了艺术赖以产生的物质基础,创造了艺术的物质载体——人的灵活自如的、健美的、有着丰富表情功能的身体。
沃拉斯切克在《原始音乐》一书中指出,原始人在歌唱和舞蹈中表现的节奏能力,如果没有得到集体劳动的促进,那么它就不可能在原始部落中达到那样较高程度的发展。毕歇尔认为,原始人许多生产过程中的声音本身具有音乐效果,原始音乐是从劳动工具与对象接触时发出的声音中产生的,乐器是劳动工具演变的结果,因此“在其发展的最初阶段上,劳动、音乐和诗歌是极其紧密地互相联系着的,然而这三位一体的基本的组成部分是劳动,其余的组成部分只具有从属的意义”。
普列汉诺夫在《论艺术——没有地址的信》一书中,根据考古学和人类学方面的大量材料,在批判总结和具体发挥前人观点的基础上,阐述了艺术起源于劳动的理论。他写道:“拜尔顿说,在他所知道的非洲黑人那里,音乐的听觉发展得很差,但是他们对于节奏却敏感得令人吃惊:‘划桨人配合着桨的运动歌唱,挑夫一面走一面唱,主妇一面舂米一面唱。’卡沙里对他作了很好研究的巴苏陀部落的卡雯尔人也是这样说的,‘这个部落的妇女手上戴着一动就响的金属环子。她们往往聚集在一起用手磨磨自己的麦子,随着手臂有规律的运动唱起歌来,这些歌声是同她们的环子的有节奏的响声十分谐和的’。”普列汉诺夫引用了类似于此的有关原始歌唱、音乐、舞蹈、绘画的资料,具体论证了他的观点。他认为,原始艺术是适应着劳动的需要并在劳动实践过程中产生的,与原始人的劳动生活和生产斗争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最初的艺术是劳动的产物。
我国古代也有类似的说法,如《淮南子·道应训》里记载着:“今夫举大木者,前呼邪许,后亦应之。此举重劝力之歌也。”这里强调了艺术与劳动交织在一起,甚至是劳动的一部分。在我国一些原始舞蹈的现代遗存中也有许多狩猎和种植生活内容的舞蹈,如达斡尔族歌舞《达奥》就生动地描绘了一个英武的猎手,骑上枣红马,带着洁白的猎犬,飞似地追逐野兽,终于获得了猎物,欢欢喜喜回家的情景。我国著名朝鲜族舞蹈家赵得贤认为:“朝鲜族舞蹈产生于水田劳动。”每当庆祝丰收和祭天祭神的时候,农民怀着用自己双手种得大米的喜悦,用歌舞来表达自己的欢乐,在跳舞的时候,他们自然而然地反复和重复获得丰收和劳动的过程,由此感到一种快乐。在重复水田劳动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朝鲜民族舞蹈的基本形态。
在艺术发生的诸多学说中,劳动说为研究艺术的发生做出了独特的贡献,受到了众多美学家、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美学家的重视。多年来,该学说在我国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
(二)艺术发生的根本动力
艺术发生的动力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其发生有很多不同因素的促进或者说是推动,这些因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甚至可以说,他们之间相互结合构成了一个有机的系统,共同推动着艺术的产生。
法国结构主义学者阿尔都塞认为,社会发展不是一元决定的,而是多元决定的。他提出了多元决定的辩证法或者说是结构辩证法。他认为任何文化现象的产生,都有多种多样的复杂原因,而不是由一个简单原因造成的。艺术史学家希尔恩也认为,艺术本身就是一种综合性现象,因此研究艺术的起源必须从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相结合的角度采取综合研究方法,才能真正揭示出艺术起源的奥秘。他在《艺术的起源》一书中指出:艺术产生于非艺术,实用价值先于审美价值,艺术起源于人类社会实践的历史发展之中。
摹仿、游戏、劳动、情感、巫术、想象等等这一切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因素,构成了一个系统、一个合力,推动着艺术的发生。在这个动力系统、合力的作用中,并非每个因素都是同等重要的、所起作用是一致的,而是其中有一个要素决定着其他因素的产生与发展,成为艺术发生的根本动力,这就是人类的生产劳动实践。
1.生产劳动实践为艺术的发生创造了前提
劳动创造了人,也为艺术的产生提供了前提。劳动促进了人上下肢的分工,继而发展了人的大脑、复杂的神经系统与灵巧的双手,形成了人特有的感觉能力、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换言之,只有人类智慧的手脑,才创造出了动人的篇章和画卷,只有人类美妙的歌喉才能产生动听的歌曲,只有人发达的肢体才能产生优美的舞姿。
2.生产劳动实践推动着思想感情的产生,为艺术的发生创造了第一个必要的条件
劳动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地使用工具、征服自然以满足自己物质需要的活动。人类在劳动过程结束后,会把劳动结果与劳动开始时的预期加以比较。其结果有二,这对人类的观念、情感产生了不同的影响。第一种结果是,劳动的结果与原来的预想不一致,这就导致了图腾和巫术的产生。第二种结果是,劳动的结果与原来所预想是一致的,这就必然导致人的征服欲、改造欲、创造欲的发生。人类在征服自然的同时也认识了自身,征服欲不仅体现在客观对象身上,也体现在人类对自己征服自然本质力量的认识上,从而产生更大的征服欲。终于,有一天征服欲演变为创作欲,并以艺术创造来征服自然,于是,艺术便应运而生。
3.生产劳动推动着审美意识的产生和发展,为艺术的发生创造了第二个必要的条件
人类生产劳动本身就是艺术的胚胎。在原始社会,某些劳动本身就伴有艺术性活动;原始艺术的内容主要是再现劳动生产的内容或是与劳动生产有关的事物;人类对诸如对称、均衡、和谐、多样统一等形式美法则的掌握,以及对色彩美的认识,也源于劳动生产实践。于是,人类的审美意识产生了,劳动使人的审美感觉、审美能力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
人是艺术发生的前提,情感性、审美性是艺术发生的必要条件。当前提和条件都具备以后,艺术的发生就是必然的。所以,生产劳动实践是艺术发生的最直接的根本动因。
三、艺术的种类
艺术是复杂多样的,具体的艺术品总是属于一定的艺术种类,整个艺术领域划分了不同的门类、类型、品种、体裁和样式,它们分别自成体系,都有各自的特殊规律。
(一)艺术的分类
艺术在其诞生之初就不是单一的,艺术的种类是在艺术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除戏剧、摄影、影视产生较晚外,歌舞艺术和造型艺术应是最古老的两大艺术类别。伴随着人类劳动的产生,它们也发生了分化和演变,歌舞艺术发展为音乐、舞蹈和文学;造型艺术从石器工具发展为工艺装饰品和日用品。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经过不断的分化与综合,艺术更趋多样化和复杂化。比如,音乐的雏形只是一种简单的歌唱,乐器仅作为伴奏,经过逐步演变、分化,乐器成为独立的音乐形式,而且声乐和器乐都形成了复杂多样的品种、体裁和样式。所以,艺术表现形式从一开始就呈现出多样性,伴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艺术形式间的交叉融合,艺术的多样化发展会越来越显著。
划分和研究艺术的种类,是为了认识、掌握各种艺术的特点和规律,了解艺术门类间的相互联系与影响,以发挥不同艺术种类的作用并使之得到丰富与发展。
区分不同艺术形式或划分各艺术门类的标准多种多样,所依据的标准不同,其划分结果也不一样。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以“模仿”的对象、手段和方式作为艺术的分类标准,而德国哲学家、德国古典美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则以理念和形象的吻合关系为标准并按艺术的历史发展阶段,将艺术划分为象征艺术、古典艺术和浪漫艺术三种类型。[高等艺术院校本书编著组:《艺术概论》,文化艺术出版社,1983年2月版,第128页。]
从历史上看,比较流行并相对稳定的艺术分类通常有以下几种:
1.以艺术形象的存在方式为分类依据
艺术分为三种类型:空间艺术、时间艺术和时空艺术。空间艺术包括绘画、雕塑、工艺美术、摄影艺术、建筑和园林艺术等;时间艺术包括音乐、文学、曲艺等;时空艺术包括戏剧、电影、电视剧、舞蹈、杂技等。
2.以艺术形象的感知方式为分类依据
艺术分为四种类型:视觉艺术、听觉艺术、视听艺术和想象艺术。视觉艺术包括绘画、雕塑、工艺美术、摄影、舞蹈、杂技、建筑和园林等;听觉艺术包括音乐、曲艺等;视听艺术包括戏剧、电影和电视等;想象艺术主要指文学,因为文学形象的塑造是以书面或口头语言为手段,并通过想象而呈现于头脑中的。
3.以艺术形象的展示方式为分类依据
艺术分为四种类型:造型艺术、表演艺术、语言艺术和综合艺术。造型艺术包括绘画、雕塑、工艺美术、摄影艺术、建筑和园林艺术等;表演艺术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等;语言艺术包括文学的各种样式;综合艺术包括电影和电视等。
4.以艺术形象的创造方式为分类依据
艺术分为静态艺术和动态艺术两种。静态艺术包括绘画、雕塑等;动态艺术包括音乐、舞蹈和戏剧等。
5.其他艺术分类
现实中的艺术现象是复杂的,各种艺术的特点和异同关系也是多方面的。除上述几种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艺术划分标准或分类依据。
从艺术作品在反映客观现实和表现主观情感意念的关系上看,由于侧重点的不同,艺术形态就形成或是注重客观再现、或是注重主观表现的差异,据此可分为两类:再现艺术,包括小说、戏剧、故事影片、电视剧、绘画和雕塑等;表现艺术,包括音乐、舞蹈、杂技、建筑与园林等。
从艺术作品的功能看,以审美功能和实用功能的关系为依据,又可分为两种:美的艺术,即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仅供欣赏的艺术,包括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电视剧、摄影、曲艺和杂技等大部分艺术门类;实用艺术,即以实用功能为主、与审美功能相结合的艺术,包括建筑、园林艺术和实用工艺美术等。
以艺术形象展示的方式为标准,分为静态艺术和动态艺术,静态艺术包括美术、摄影、建筑和园林等;动态艺术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电影和电视等。
上述艺术分类都有充分的划分依据和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和现实意义。由于这些分类是从某一角度、依据某一方面的标准,难免过于宽泛或笼统,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且有些艺术形式本身很难准确地加以划分,或难以划出明确的界限。一方面,要将整个艺术领域逐级分门别类,并非易事,这是比较纯粹的学术研究问题,需要一个探索和探讨的过程;另一方面,也表现出艺术的存在形态是复杂多样的。
长期以来,有一种约定俗成的,也是最常用、最具实践性的艺术分类,就是以创造艺术形态的材料和技法为依据的划分方式,即艺术包括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影视、曲艺、建筑与园林等。在现实社会和工作实践中,也是依此而为的。本教材的编写就是以此为依据的。
(二)主要的艺术门类
由艺术的分类可知,艺术是一个庞大的领域和学科体系。在一定的时间段内要对艺术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与认识,就要有主次之分,以达到课程要求和学习的目的。
1.美术
美术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美术也称造型艺术、空间艺术或视觉艺术,是作者运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和造型手段,塑造出静态的、可视可感的平面或立体的形象,反映客观世界具体事物或现象,表达作者对客观世界具体事物或现象的感受、认识、情感和审美观。可以说,它是运用物质材料、采用造型手段,塑造视觉形象的众多艺术种类的总称。
上述文字包含以下几层基本意思:一是美术活动必须借助一定的物质材料,如绘画需要笔、纸、颜料等,雕塑需要泥、木、石、铜、工具及辅助材料等;二是其表现形式和造型手段是线条、形体、色彩,并依赖一定的空间(二维的或三维的)存在;三是美术活动过程和结果的感知方式是视觉,并以具体艺术形象为中介作用于作者和观者,在二者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引起情感律动或共鸣,同时获得美的享受,陶冶人的情操。美术具有艺术特征的一般性,又有其自身的独特性,这是由其特殊的表现形式和造型手段所决定的。
美术一般包括绘画、雕塑、工艺美术和艺术设计等,有时也把具有造型和视觉特点的建筑、园林、摄影纳入其中。
2.音乐
音乐是以声音为物质媒介,以时间为存在方式并且诉诸听觉的艺术。它的基本手段是用有组织的乐音构成有特定精神内涵的音响结构形式。与美术不同的是,音乐很难对客观现实进行再现和描述,却极善情绪情感的抒发,这就形成了音乐是“以声表情”的普遍认识。因此,音乐是艺术品中最纯粹的艺术,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它诉诸听觉,却直达心灵,以其自身特有的魅力,丰富人的感觉,培养人的审美敏感,塑造人的高雅气质。丰富的音乐体验和较高的音乐素养,是建构自由和谐的全面发展的人格所不可缺少的因素。
音乐的种类繁多,有不同的分类方法。一般来讲,通常把音乐划分为声乐和器乐两大类。在声乐与器乐之下,依不同的标准又可分别划分出多种体裁和门类。
3.舞蹈
舞蹈是在一定的空间与时间中,运用节奏、表情、造型等多种要素,以经过加工提炼的、有韵律的人体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来表达思想情感的一种艺术形式。舞蹈的思想情感、情节意趣主要是通过人体动作构成舞蹈的语汇来表现。同音乐一样,舞蹈长于抒情,同时又与音乐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舞蹈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划分。按体裁,可分为独舞、双人舞、群舞和舞剧;按其美学特征,可分为芭蕾舞、中国古典舞、民间舞和现代舞等。
4.戏剧
戏剧是在舞台上由演员以对话和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当场为观众展示故事情节的一门艺术。戏剧作为二度创作的艺术,包括戏剧文学和舞台形象塑造两个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因为戏剧具有演员扮演、当众表演和故事情节展示这三个相结合的条件,才形成了戏剧所特有的、区别于其他表演艺术的品质。从广义上讲,戏剧包括话剧、中国戏曲、歌剧和舞剧等。从狭义上,戏剧主要指话剧。
戏剧,按照作品容量大小分为多幕剧和独幕剧;按照作品题材可分为历史剧、现代剧、儿童剧等;按照作品的样式可划分为悲剧、喜剧和正剧。
5.建筑与园林
建筑与园林都是人类为改造自身的生活环境所进行的创造活动结果,旨在改善和美化人类自身的生活环境,是一定意义上的环境艺术或实用艺术。在功能特点上,二者都占据一定的空间且不可移动;彼此相互联系,有时互为对方的组成部分。一般说来,园林中不能没有某些形式的建筑,只要具备条件,建筑就会带上园林。
建筑主要包括: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文教卫生建筑、园林建筑、纪念性建筑、宗教性建筑和宫殿陵寝建筑等;园林,从世界范围看,可分为欧洲园林、阿拉伯园林和东方园林。代表东方园林的中国园林又分为北方园林和南方园林。
6.摄影
摄影是一门年轻的艺术品种。它是摄影师以照相机为基本工具,根据创作构思将人物或景物拍摄下来,经过专有技术的加工与处理塑造可视的艺术形象,反映社会生活或自然现象,并表达作者思想情感的艺术样式。作为一门现代的纪实性的造型艺术,摄影具有与绘画、雕塑等造型艺术共同的审美特征,又有自己独特的纪实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审美个性。
尽管摄影是门年轻的艺术形式,但是其体裁和样式却非常丰富。按感官材料和画面效果,分为黑白摄影和彩色摄影;按题材可分为肖像摄影、风光摄影、舞台摄影、体育摄影和建筑摄影等;按摄影技术和器材,又可分为航空摄影、水下摄影、全息摄影和红外线摄影。
7.电影与电视
可以这样说,电影与电视是最年轻的,也是发展最快、影响力最大的大众艺术。影视是艺术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是以画面和音响为媒介,在银幕或银屏上塑造出直观形象,并以此再现或表现生活的艺术种类。它们不断借助科学技术的发展,获得无与伦比的艺术表现力,快速发展成为受众最多的艺术形式之一。电影与电视毕竟是两个门类,其间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方面,也有差异之处。
电影可分为四大片种:故事片、美术片、科学教育片和新闻纪录片。每个片种之下,以不同的标准仍可细划。电视艺术主要包括电视剧和电视文献片。电视剧又可分为连续剧、系列剧、单本剧、短剧和电视小品等。
8.文学
文学是以语言作为材料和手段来塑造艺术形象、反映现实生活、表现作者思想情感的语言艺术。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本身是一个艺术种类,诗歌、散文、小说、剧本等只是文学的不同体裁或样式。
鉴于文学采用语言作为媒介和手段,从而与其他艺术形式在性质上所产生的重大区别,人们有时将文学与艺术并列,而且文学确实形成了自己系统的、独特的艺术规律和审美特征,本教材不再作具体阐述。
四、艺术的基本特征
艺术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艺术形态以及人所特有的精神活动、文化现象,它必然涉及人的感知觉、思维和审美等,同时决定了它必然具有形象性、主体性和审美性等基本特征。
(一)形象性
没有形象就没有艺术,形象性是艺术反映生活的特殊形式。艺术总是借助线条、色彩、节奏、韵律、动作、形体、冲突、光与影、工具、材料等手段,塑造具体生动的、可感可知的艺术形象并作用于人的感官,反映过去、现在、未来和作者的思想情感。不同的艺术表达形式,有各自不同的形象塑造特点和语言。但无论怎样,任何艺术表达形式都有具体可感的形象,并通过形象来诠释世界、解析生活,达到以形象感人、诱人、影响人的目的。
1.艺术形象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
任何艺术形象都是具体的、感性的,体现着一定的思想感情,是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的有机统一。艺术作品不但反映了对象的本质特征,而且表现了艺术家对生活、对人物的理解。如五代时期南唐画院待诏顾闳中的长卷作品《韩熙载夜宴图》,以听乐、赏舞、休息、清吹和散宴五个连续的画面,描绘了韩熙载家宴的情况。尽管画面中夜宴排场豪华,气氛热烈,但画面中韩熙载始终处于深思、压抑的精神状态。虽然是在夜宴歌舞中,他却并不纵情声色,反而流露出忧郁寡欢的表情,反映出内心的矛盾和精神的空虚。这一人物形象的生动性和深刻性,充分显现出画家形神兼备的绘画功力,也体现出画家对生活与人物的深刻理解。
2.艺术形象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任何艺术形象都离不开内容,也离不开形式,二者是有机统一的。艺术欣赏中,直接作用于欣赏者感官的是艺术形式,但艺术形式之所以能感动人、影响人,是由于这种形式生动鲜明地体现出深刻的思想内容。在我国传统的画论中,东晋时期的顾恺之就提出绘画要“以形写神”的观点。著名雕塑家罗丹在为巴尔扎克创作雕像时,选择了巴尔扎克在深夜写作时穿着睡袍漫步的形象,作为雕像的外形构思。他的《巴尔扎克像》摒弃了一切细枝末节,巴尔扎克的手和脚都被掩盖在长长的睡袍之中,这使观众的注意力集中到雕像的头部,尤其是集中到那双炯炯有神、气宇不凡的眼睛上,那双眼睛突出了这位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与众不同的气质。这座雕像的成功,就在于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统一,真正在形似的基础上达到了神似。
3.艺术形象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
鲁迅先生塑造的阿Q这一艺术形象,是旧中国农村一个贫苦落后而又未觉悟的农民的艺术典型,在阿Q身上既有农民质朴憨厚的一面,又有落后麻木的一面,体现出这个人物形象的鲜明性和复杂性。特别是阿Q身上那种“精神胜利法”既可笑而又可悲,它是阿Q这个人物形象麻木、愚昧、落后的精神状态的集中反映,也是他长期遭受无法摆脱的屈辱和压迫的结果。然而,阿Q这个艺术形象又具有共性,中国长期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状态给人们造成的精神戕害,以及由此而来的国民性弱点,是整个民族所共有的,具有普遍意义。
(二)主体性
艺术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艺术形象的塑造或显现绝不是简单的“摹仿”和“再现”,而是在艺术活动过程中融入了创作主体、欣赏主体的思想情感和创造力。无论是艺术过程还是艺术结果无不打上艺术活动主体的烙印。
1.艺术创作具有主体性的特点
艺术创作的主体性,集中表现在艺术家的创作活动具有能动性和独创性上。艺术创作更具有独创性的特点,每一件优秀的艺术作品,总是凝聚着艺术家独特的审美体验和审美情感,带有艺术家个人的主观色彩与艺术追求。之所以有众多的艺术表现形式和千姿百态的艺术作品,正是不同艺术创作主体不同情感的体现和创造力的表现,同时也说明艺术创作主体具有自己鲜明的个性和独特的艺术风格。
2.艺术作品具有主体性的特点
一方面,艺术作品是艺术家精神劳动的产物,艺术作品中所描绘的生活不是对生活的镜子式的反映,而是寄寓了艺术家丰富的思想内涵、情感愿望、价值取向和审美追求,是艺术家内在精神世界的客体化表现,这使得艺术作品表现出鲜明的主体性倾向;另一方面,艺术作品是生动的现实生活的反映,艺术作品中所刻画的人物形象本身也是有血有肉的形象,他们有自己的喜怒哀乐、爱恨情愁,其生活充满了鲜活的人世气息。
3.艺术欣赏具有主体性的特点
艺术欣赏是欣赏者的主体行为,艺术欣赏主体具有差异性和直觉性。个体的生活环境、人生经历与性格气质的不同,文化素养、风俗习惯和民族特点的差异,形成了每个欣赏主体在审美感受上的个性差异。“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正说明了这个道理。
(三)审美性
任何艺术作品都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它必须是人类艺术生产的作品;其二,它必须具有审美价值,即审美性。这是艺术品和其他一切非艺术品的根本区别。
艺术所颂扬的就是具有典型性的美,可以说,美是艺术的灵魂。德国美学家莱辛说过:“美是造型艺术的最高法律。”这一观点的必然结果是,“凡是为造型艺术所能追求的其它东西,如果和美不相容,就须让路给美;如果和美相容,也至少须服从美”。[[德]莱辛著:《拉奥孔》,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8月版,第14页。]可见美在艺术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既然艺术活动过程及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双主体”精神上的审美需求,那么,审美就是艺术的核心。无论是在艺术活动过程中还是在审美主体的审美过程都需要美感和情感的参与,从这个意义上讲,艺术就是关于情感的艺术。“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如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毛诗序》的这段话道出了情感在审美活动中的重要性。
1.艺术的审美性是人类审美意识的集中体现
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艺术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类的审美需要。事实上,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文化的一种特殊形态,它本身就是审美意识物质形态化了的集中体现。
2.艺术的审美性是真、善、美的结晶
艺术美之所以高于现实美,是由于通过艺术家的创造性劳动,把现实生活中的真、善、美凝聚到了艺术作品中。艺术中的“善”,通过艺术家的精心创作,渗透了艺术家的人生态度和道德评价,这就是化“善”为“美”,体现为生动感人,有血有肉的艺术形象。北宋著名画家张择端的巨型长卷《清明上河图》,就鲜明地体现出了艺术中这种真、善、美的和谐统一。这幅画卷取材于当时的真实生活,它所描绘的沿街、河旁、桥上各色人物,足有几十种职业,上百种姿态,情绪也各不相同,反映出北宋首都汴京各阶层人物的生活,具有极高的艺术水平和审美价值。
3.艺术的审美性是内容美和形式美的统一
艺术美注重形式,但并不脱离内容,它是二者的有机统一。每种艺术都有自己特殊的形式美。艺术贵在创新,随着艺术实践的不断发展,形式美的法则也在不断地变化和发展。如距今2400年前的古希腊帕提农神庙,其造型端庄,比例匀称,被视为古希腊神庙的典范。这座神庙独特的柱列,完美的立面比例,反映出古希腊人对建筑形式美的刻意追求。神庙主体由46根洁白的大理石圆柱环绕形成一个回廊,这些圆柱的比例是经过精心设计的。帕提农神庙之所以这样美,是因为它的高、宽和柱间距等都符合“黄金分割”理论。随着大工业生产的发展和建筑艺术的突飞猛进,建筑师们都扬弃了传统的形式美法则,坚决反对在艺术形式美上的整齐划一,提倡建筑艺术形式美的探索和创新。历时15年、耗资上亿美元的悉尼歌剧院,就刻意追求造型美,设计十分独特。它远看像是一支迎风扬帆的船队,近看又像是一组巨大的贝壳雕塑,也像一朵巨大的白荷花,与周围的海水融为一体,成为著名的环境艺术或有机建筑的经典作品。[彭吉象著:《艺术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7月版,第12~32页。]
思考与实践
1.谈谈艺术对大学生发展的作用或重要意义。
2.说说你对艺术本质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