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供给妻子,衣服饮食卧具汤药”,还有“璎珞、服饰,严身之具”;“妻子复以十四事报之”,这包括“所作”要尽心,不懈怠,要及时,“必令终竟”;然后是“常为赡视宾客,净其房舍卧具,爱敬,言则柔软,僮使软言教诏,善能守护财物,晨起夜寐,能设净食,能任教诲,能覆恶事,能赡疾苦”。
民间俗语:“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在封建社会,像此处设计的夫妇关系也是一种理想了,因为它没有中国传统的“三从四德”,也不像传统佛教那样攻击所谓“女态”,倒是把“璎珞服饰”等美化妻子的身材作为丈夫的义务,而把参与理财和家庭教育列为妻子之权柄,这应当是相当文明开放的。
关于“供给奴婢”,同样有“衣服饮食,病瘦医药”,而且是“不骂不打”;奴婢即以“十事”回报,不作罪过,不待教作,作必令竟,不令失时,早起,守物,少恩多报,至心敬念,善覆恶事,虽贫穷终不舍离。这样的奴婢,有些符合中国观念中的“忠仆”的形象,但那“忠”的前提条件,是主子不只要供给其一切生活所必需,而且还有不骂不打的人身尊重,这在“忠仆”的概念里是没有的;“忠仆”只能是无条件的,是只有义务而不可以讲权利的。
《菩萨善戒经》中也为王者设想过如何处理与臣民的关系问题,但自觉地把它当做一种社会政治关系提出来,并规定出总的处理原则的,那还是《六度集经》。其《戒度无极品》中记:王者为德仁法。帝精明,即日月济等,后土润齐,乾坤含怀,众生即若虚空,尔乃可为天下王耳。若违仁从残,即豺狼之类矣;去明就暗,瞽者之畴矣。(《六度集经》卷四,下同)于是结论就出来了:“狼残瞽暗”,“不可为宰人之监,岂可为天下王哉!”这样,被统治的臣民则表示:“宁为有道之畜,不为无道民矣。”就是说,王行仁政,慈爱众生,民即“无为”,作畜也愿意;王若无道,残害民众,他的臣民就可以像对待豺狼、桀纣那样对待之。所以君臣之间、君民之间,也是互动的关系。这是一种政治伦理,它与《孟子》所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主张相仿,而与《周易》经传等提倡的上尊下卑等主流政治观念不甚相同。
《优婆塞戒经》是很重视财产的,把拥有富足的财物同寿命长久等量齐观,但它强调取之有道,用之有道。除了禁止偷盗这类一般戒条之外,还提倡公平交易,反对欺诈,不许逃税,不得谋取不义之财,这也可以叫做经济伦理。《受戒品》特别规定,学习经营,善于处理财务,是优婆塞受戒的前提之一。该品云:受优婆塞戒先学世事,既学通达,如法求财。若得财物,应作三分:一分供养父母、己身、妻子眷属,二分应作如法贩博,留余一分藏积拟用。它把全部收入分为生活消费、继续投资和必需储备三分,这种理财方法,大约是善于经营者的经验总结,至今不失为一种理财的参考。它同时叮咛,储备须注意安全,“财物不应寄付四处:一者老人,二者远处,三者恶人,四者大力”。这当然也是经验之谈。这些经验之谈,说明《优婆塞戒经》中的优婆塞,主要是商人;商人在促进大乘佛教的发展中,曾经起过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 忍辱和精进的内涵及其根本精神
“六度”的第三度为“忍”或“忍辱”。《六度集经》卷五的提要是这样介绍的:菩萨深唯:众生识神,以痴自壅,贡高自大,常忍欲胜彼;官爵国土,六情之好,己欲专焉。若睹彼有,愚即贪嫉。贪嫉处内,瞋恚处外,施不觉止。其为狂醉,常处盲冥矣。辗转五道,太山(地狱的古译)烧煮,恶鬼、畜生,积苦无量。菩萨睹之即觉,怅然而叹:众生所以有亡国破家,危身灭族,生有斯患,死有三道之辜,皆由不能怀忍行慈,使其然也。菩萨觉之,即自誓曰:吾宁就汤火之酷,菹醢之患,终不恚毒加于众生也。夫忍不可忍者,万福之源矣。自觉之后,世世行慈,众生加以骂詈捶杖,夺其财宝妻子国土,危身害命,菩萨辄以诸佛忍力之福,迮灭毒恚,慈悲愍之,追而济护,若其免咎,为之欢喜。关于“忍辱”,可以说是一切宗教中最普遍的教诫之一。一个人不能离群独居,大到一个社会,小到一个群体、家庭,都要碰到人际关系问题。如何正确处理这些关系,既是政治家、社会活动家们的大事,也是社会学家、伦理学家研究的主要课题,而个人为了营造自己必要的生存和生活空间,一般来说也很重视,于是待人接物就变成一门学问。在我们的传统生活里,或作为个人修养,或作为处世哲学,在当今商品社会里,就蜕变为公关学。仅就个人言,正确处理人际关系需要多方面的性格和品德,其中最普遍的一种,就是忍让。如果没有忍让,但是任性而为,随意而行,或受情欲支使,或受名利驱动,不尊重他人人格,不考虑他人利益,那至少会破坏与周围关系的和谐,以致形成矛盾和对立,把自己孤立起来。
问题是,孰可忍孰不可忍?忍让的性质以及忍让的范围和程度如何?这在各个宗教之间就有很大的出入。同一部《圣经》,《旧约》提倡“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复仇主义;《新约》似乎在给以纠正,主张“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而且爱,必须达到“爱你们的仇敌”的程度,以致“宗教宽容”被当做美德。可是在对付异端、审判异端的时候,即使新教也没有放弃火与血的手段;无神论者之在一神论那里,始终被当做邪恶的同义语,给以鄙视和仇视,而且不只是让他们死后下地狱。《六度集经》把忍辱作为菩萨的一种基本品格,提到慈、悲、喜、舍这种所谓菩萨行的高度,看来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以致被侮辱被损害到亡国灭种、杀身破家也在所不惜。这恐怕不是所有大乘佛教派别都能接受的,上述《涅槃经》对于“一阐提”的态度,就是明显的一例;其允诺于王者的治国之道,也不是宽容的。
实际上,任何忍让或宽容,都很难成为处理人际关系的唯一原则和最高准绳,在大多数情况下,它服从和服务于特定目的和其他一些原则,而不能成为目的和原则本身。即以《六度集经》看,也是如此。其《裸国经》说:先圣影则,陨身不陨行,戒之常也;内金表铜,释仪从时;初讥后叹,权道之大矣。(《六度集经》卷五,下同)此中的“行”、“金”就是原则;高然卓出的“行”不得不表现为种种并不高洁的“身”形,而真“金”不得不用“铜”伪装起来。所以不洁和铜伪,仅仅是一种“权道”,即所谓方便。
忍辱的重要一着是能够忍受他人的误解,以致讥笑辱骂,最终目的在使对方理解,受到赞叹敬信。它用兄弟二人同时到“裸国”传教为例,一个与当地风俗相结合,白身相见,男女相杂,同歌共舞,结果受到尊重,释教得以传播;另一个则认为“释人从畜,岂君子行乎!”结果是被人驱赶出境,受到更大的侮辱。据说,这位善于权变随俗者,是行菩萨道时的释迦牟尼,而自命为“君子”的,则是彼时的调达。在这里,《六度集经》为“忍辱度”作了一个颇带哲理的概括:“杀物者为自杀,活物者为自活”。忍辱者终会受到尊重,而辱人者必将受辱。这也是一条法则。
尽管如此,忍辱还是被当做必须遵循的信条在菩萨行中肯定了下来。如果不能宽容,就难以成为菩萨。及至把“忍不可忍者”当做“万福之源”,加上因果报应的宗教观念,就使忍辱的信条更加固定下来。但这样做的结果,很可能适得其反,即使是推进菩萨道,也无法有所作为。绝对的忍辱可能导向苟且偷安、终生无耻。当然,如果斤斤计较条件,不能忍辱负重,小不忍而乱大谋,于事一无所成之外,或许还得继续蒙羞。因此,“忍辱”只能是方便手段。把方便当成原则,把手段当成目的,也不是大乘佛教的初衷。
此后,大乘佛教又给忍辱以许多新的含义,尤其是注入了认识论的含义,汉文的译文,也将界定明确的“忍辱”改成了内涵模糊的“忍”,所以忍辱波罗蜜就成了“忍波罗蜜”或“安忍波罗蜜”等。由“忍辱”向“忍”的这种变化,在一切有部的论著中也已开始,像《俱舍论》卷二三,即将承认、认可四谛之理,不会倒退堕诸“恶趣”,叫做“忍法”;“忍”即有了“忍可”、“安忍”于佛理的意思。大乘则大大发挥了“忍”的认识论方面,提出了“无生法忍”和“谛察法忍”(亦作“观察法忍”)的概念,在中观学派和瑜伽行学派的认识论和实践论中,都占有重要的地位。
《大智度论》卷六谓:“有二种忍:生忍、法忍”。其中“生忍,名众生中忍”,它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处理人际关系中对人的基本态度,包括“忍辱”但不限于“忍辱”,所谓“如恒河沙劫等众生,种种加恶,心不瞋恚;种种恭敬供养,心不欢喜”。所以此“忍”已超出忍辱,具有荣辱不动于心的意思,即所谓“安忍”。二是对于众生应持的理论性认识,所谓“众生无初,若有初则无因缘,若有因缘则无初;若无初亦应无后……若无初后,中亦应无。如是观时,不堕常、断二边。用安隐道观众生,不生邪见”。至于“法忍”,这里只讲了一句话:“甚深法中心无挂碍”。此处的“无挂碍”,指的是精通一切深奥的佛法,而心不执著,无所妨碍。
关于“生忍”和“法忍”的解释,非常之多,但究其实质,不外这两大类。
《大智度论》卷一四至卷一五,曾将“生忍”解释为对内心引发之愤怒、忧虑等苦恼的忍受,把“法忍”解释为对寒暑、饥渴、病死等外因引发之苦恼的忍受。但这是随宜说,而不是完整的说法。《摄大乘论释》卷七进一步综合为三种忍,所谓“耐怨害忍”、“安受苦忍”和“谛察法忍”,就更加完全:前者相当于传统上讲的忍辱,后者指对佛说的忍持而不动摇,中间则是忍受外在恶劣条件的能力。这样,原始“忍辱”的成分被大大降低了,它与真理性的认识结合起来,又与制怒平忿、任劳任怨、不畏艰苦的精神结合起来,可以形成一种优良的品格,即广义上的坚忍不拔、坚持到底的精神,为一切事业得以成功的重要的主观条件。
不过总体上说,忍波罗蜜强调的是以忍让去协调人际关系,以忍耐去对待苦痛,所以总是消极的成分居多。佛教成为近代不抵抗主义的思想来源之一,可能与此有关。
关于“精进度无极”,《六度集经》卷六是这样说的:精存道奥,进之无怠,卧坐行步,喘息不替。其目仿佛恒睹诸佛灵像变化,立之前矣。厥耳听声,恒闻正真垂诲德音。鼻为道香,口为道言,手供道事,足蹈道堂,不替斯志呼吸之间矣。忧愍众生长夜沸海,洄流轮转,毒加无救;菩萨忧之,犹至孝之丧亲矣。若夫济众生之路,前有汤火之难,刃毒之害,投躬危命,喜济众难,志逾六冥之徒获荣华矣。“精进”也是保障事业成功的精神条件,“浅尝辄止”、“虎头蛇尾”都是它的反面。对于一个要从世俗社会超脱出来,离家别亲,另走一种道路的人来说,要想坚持到底,没有超常的意志和精进不息的精神,几乎是不可能的,何况这条道路非常非常之漫长,要经过多少个生生死死,经历多少种难以预测的苦难。因此,可能伴同佛教的诞生,“精进”就作为佛徒必备的品格规定在自己的教义和修行上。
早期佛教认为,“五善根”是生长一切善,当然也是佛教善的内在根据,“精进根”即居其一;令“五善根”持续顽强发展的驱动力,叫做“五力”,“精进力”又是其中之一;“四谛”中的“道谛”被概略为“八正道”,“精进道”也被列入其中。可以说没有精进,也就没有修道;精进绝对是修道的必要条件。在“三十七菩提分”中,它还被包括在“四如意足”(又称“四神足”)中,叫做“精进如意足”,意谓只要坚持不懈,行者所精进的目标总会达到,如愿以偿。此外,“三十七菩提分”中还有所谓“四正勤”(亦称“四正断”),指在生善断恶的路上,要坚决,要勤奋,实际上就是早期佛教对于精进的具体要求;或者说,是精进的具体化。“七觉分”(又名“七觉意”)里亦有“精进觉分”,意谓专于所习之道,无有间杂,一心向前。这些虽是专对佛教修行而言,但不失普遍意义。
据此可知,“精进”本来是指保障个人修道办事得以成功的一种内在的品格,然而在《六度集经》中它被纳入“波罗蜜”,成为菩萨行,其性质和功能随之起了变化,变成了体现于外,为救济众生而不松懈、不疲倦的实际行动。前述《六度集经》解释的精进度有两层意思,都与早期佛教把它限于个人修持的一种方法不同:一是内心念念不忘佛道,意之所显,眼耳鼻舌之所觉,口之所言,手足之所触,一时一事一念皆不离佛道,从而将佛道化解到行者的全部思想行为中,而目的全在“忧愍众生”,培植“大悲”情怀;二是将“大悲”转化为行动,即使“前有汤火之难,刃毒之害”,为济众生危难,也要精进不已,勇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