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八不共的内容,其实是为大乘菩萨思想行为设置的标尺、规范的理想品格,在一般大乘经中都有不同角度的说明,所以内容并不新鲜,唯一的特点是把它们永恒化并加到佛的身上而已。此中需要略加说明的是所谓“意业智导”。“云何如来一切意业智为前导随智而转?”答曰:夫如来者,心、意与识皆不可说……夫如来者,应以智求;智增上故,说名如来。此如来智,随至一切众生之心,随入一切众生之意,不离一切众生之识;焚荡诸法、诸三摩地,不从他缘,超过一切所缘境界,远离缘生,灭三有趣,超诸慢种,解脱魔业,离诸谄诳,舍我我所,除灭无明痴暗之膜,善修道支,与虚空等,无有分别,与诸法界而无差别……如来证入如是意业,为如是相智为前导,随众生心而为说法,令彼证入如来意故。此处的“如来智”,与“菩提”的内涵是相等的;此智亦名“如来意”。“如来智”追随并进入一切众生的心意识(意即一直存在于众生的心意识之内,但又不为众生普通的心意识所知,所以需要如来令彼证入),那么所谓“如来”又存在在哪里,又怎样为众生说法?经文本身没有解释。原因是,菩提、如来以及如来智、如来意,实指同一个为一切众生本有的清净“心性”;就其心性本体而说为“空”,为“无分别”;就心体功用而说为“智”,为“意”。从其不可言说看,它是了知的客观对象;从其可以了知诸法性空看,它又是能够把握事物本质的认识主体。所以菩提与佛智的统一,是本体论与认识论的统一——能够证入如来智的“如来”,其实就是“如来智”的拟人化。换句话说,是众生本有而未被证知的菩提,去证知自己本有而尚未证知的菩提——菩提既是被证知的客观对象,同时也是能够证知的主体;客体与主体统一在同一个“众生”中。这一思想,非常贴近旧译瑜伽行派的主张。
六、 关于菩萨道的新概括
综上所述,重点刻画的是佛的外在形象和内在性能。以下则是如来为立志成佛的菩萨们确定的行为规范,所谓“菩萨道”即“菩萨行”。
早期大乘哲学,特别是般若经类确定的菩萨实践,主要是六波罗密。至此,则增添了“四无量”和“四摄法”,与“六度”一起,成了此后大乘佛教的共识。一般认为,菩萨道的这一新结构,也是《菩萨藏经》最重要的奉献。
1. 所谓“四无量”
“四无量”即“慈、悲、喜、舍”,本是早期佛教就提倡的一种禅观,大乘佛教把它吸收过来,变成为一种菩萨精神,一种完全为了善待众生、利益众生的为他主义精神;同时扩大它的功能,提升为菩萨修习,获得菩提、成就佛果的基本内涵,故又名“四波罗蜜”,并各冠以“大”字,所谓“大慈、大悲、大喜、大舍”,以示与早期佛教“四无量定”的区别。区别的要点,是不再将“慈、悲、喜、舍”停留在个人独自观想的范围,而是深入现实的众生之中,切实履行“菩萨道”。“云何名为菩萨道耶?所谓菩萨摩诃萨于诸有情精勤修习四无量心”(同上,卷四一,下同)。
(1) 关于“大慈”:云何菩萨“于诸众生精勤修学大慈无量波罗蜜?所谓菩萨摩诃萨行菩萨道,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尽众生界,慈心遍满”。这里强调,菩萨的“慈心”必须遍及一切众生,一个也不许遗漏。譬如“虚空界无所不遍”,菩萨“大慈无量,亦复如是,无有众生含识类而不充满”;“空无边故众生无边,众生无边故慈亦无边”。此“众生无边”还特别包括“众生性”无边——意谓众生之差别性无边,“慈心”必须适应不同众生的不同需要,因此“修慈善根,遍众世界为无限量”。
“大慈之相”有二:一是“此慈无量,能护自身”;二是“此慈如是,发起他利”。所谓“能护自身”,在于“慈能除断忿恚根栽”,“于无争论”中最为第一;“以慈严身,所有威德”,受人称赞。所谓“发起他利”,在于“此能令彼多瞋、暴恶、不忍众生发清净信”,“将导一切众生趣于解脱”。
总之,“大慈无量,捐舍自乐,能与一切众生安隐快乐”,而菩萨“由成就是大慈无量故,观诸众生常怀慈善”,“毕竟度脱一切众生”。故云:“慈为大乘,最具前导”。此外,从认识层次和所缘对象上还可以分“慈”为三种,所谓“众生缘慈”、“法缘之慈”、“无缘之慈”等。
(2) 关于“大悲”:云何菩萨“大悲无量波罗蜜”?菩萨“为欲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应以大悲而为导首,如人命根,出息入息而为上首……所有一切诸佛正法,皆以大悲而为导首”。因为菩萨“度诸众生,行于大悲,毕竟不舍一切众生”。于是“大悲”就成了大乘的“命根”。它的具体体现,首先反映在对众生现状的看法以及采取应对的态度上,譬如“观诸众生,虚伪身见之所束缚,为主恶见之所藏隐”,如此观已,乃“发起大悲:我当为彼说微妙法,令其永断虚伪身见种种缠缚、诸恶见等”。如此类推,“观诸众生安住不实颠倒”,“愚痴颠倒、耽嗜爱欲”等等,共计十类生死烦恼,菩萨依次发起大悲,令彼永断,趋向涅槃,总名“观众生性,发起十种大悲无量”。
继之说明“大悲”产生的原因,亦有十种,通名“十种大悲转相”,例如“如是大悲,由于不谄而得生起”,如是不诳、不曲、不诈妄以及“由护彼故”、“由舍自乐”、“为欲荷负众生”等而发生,着重论述菩萨大悲应该具有的品质。菩萨成就如是大悲波罗蜜,即能“作自所作,善作所作,不变异作,为诸众生作所应作”,令一切众生“如意满足”。
(3) 关于“大喜”:云何菩萨“大喜无量波罗蜜”?“为众生故,求阿耨三藐三菩提时修行大喜”。此喜“有无量相”,略谓:于“诸善法,忆念欢悦,清净妙喜”,“远离一切乐世间性”,“能令内以欢悦,身力勇锐”,“乐于如来之身”,以至于诸菩萨、于正法所、于如来所、于尊重师、于诸众生等“起爱乐心”,由此外现欢悦之相貌、内存爱乐的仪容心地,喜爱“三宝”和一切众生,喜爱修习正法并引导众生修习而不厌倦。
(4) 关于“大舍”:云何菩萨“大舍无量波罗蜜”?此“舍”有舍离、不追求、不在意等义。共分三种:
其一名“舍烦恼舍”,对于善恶、是非、高下、誉谤、讥称、怨亲、苦乐、自他等差别烦恼事,不生执著,平等称量,其心无二,如是“于身命所,情无顾恋;于下中上诸众生所,起平等照;于隐、现法起平等性;于谛、非谛自体清净”。总之,于所有差别烦恼事,“若能自然起胜对治”,即是“舍烦恼舍”。
其二名“护自他舍”。此有二义:其一,即使身受他人肢解,“其内心唯住于舍,无所希望及以追求;纵于身语起诸变异,具能堪忍”。同时,“被他所损,不加报故,于自于他,俱能忍受”。其二,不随世俗认识、不受主客观左右而生损害心:“所谓不由眼相及以色相,乃是不由意相及以法相心生损害”。
其三名“时非时舍”,知何时该舍离,何时不该舍离,具体谓:非法器诸众生所,应起于舍;不恭敬所,应起于舍;于无利益讥毁苦恼,应起于舍;于声闻乘趣正决定,应起于舍。此中将“非法器众生”和“声闻乘趋正决定”者同“不恭敬所”、“无利益”等并列作应该舍离的对象,与前述之“大慈大悲”相抵牾,而与本经之倾向种姓说一致。
由此看本经对“慈、悲、喜、舍”四无量波罗蜜的诠释,有异于他说处,主要有二点:第一,将四无量的无条件为他主义,充实以大乘教义为内容,并当做为己求得“无上菩提”的手段;第二,将“舍”之“平等”义,增补以“舍离”义,从而背离了大乘一贯主张“不舍众生”的菩萨精神,使“四无量”普门价值大打折扣——这与后期大乘特别强调选择“法器”可能有关——选择门徒不当,可能蒙受严重后果,尤其是对密宗而言。
2. 所谓“四摄法”
“四摄法”即“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同上,卷五四,下同)。这也不是《菩萨藏经》的新创。旧说将“四摄”用于法师如何团结他的弟子辈,以顺利完成如法教授的任务,此处则将正确处理师徒关系的原则,扩大到对一切众生上,成了菩萨担任众生导师这一角色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本经在《大自在天受记品》里解释什么是菩萨“随摄法转”时说,菩萨“具足如来四摄之法,由是法故,菩萨摩诃萨恒处长夜,摄诸众生”。所谓“摄诸众生”,就是把众生吸引、团结、争取到“如来”身边。这是菩萨恒处生死长夜的根本任务,也是主要理由。
此“摄法”有四:“布施、爱语、利行、同事”。简单说来,就是施他人以财物、佛法,对他人讲说要使用令人爱听的话,满足他人之所意乐和实际利益,与他人共作同一事业。如果作为待人处事的基本态度和基本方法,这“四摄法”有普遍意义,但由于“施”“语”“利”“事”的内容往往会有极大的不同,因此从佛教讲来自有它的含义,而本经所说也有别于早期佛教的解释。譬如说:言布施者,如法求财,常思行舍,拯济贫乏;言爱语者,既施财已,重复安处,令住法义;言利行者,自利利他,平等摄受;言同事者,为欲利益诸众生故,究竟发起一切智心。这里第一,肯定“求财”的必要性,因为“财”是菩萨行使施舍的真正前提;第二,施舍的根本目的,在于令受惠者乐于接受菩萨所说之“法义”。从大乘来说,这一求财、布施、说法的过程,不但利他,也是自利,所以叫做“平等摄受”。这个自利的集中体现,就是在利益众生当中发展“一切智”,提高自己和他人的佛教觉悟。据此,以“四摄法”观察一切宗教布道的基本法则,也可能得到启发。
然而最能体现本经宗旨的,还是下列解释:言布施者,为欲坚固菩提根本;言爱语者,为欲成就菩提萌芽;言利行者,为欲开发菩提妙花;言同事者,为欲成熟菩提胜果。这话集中起来表达一个思想:“菩提”虽为一切众生所有,但要据此成佛,就必须坚固这菩提根本,促成菩提萌芽,开发菩提妙华,成熟菩提胜果,一时一刻也离不开“众生”;布施众生,爱语众生,利行众生,与众生同事,是菩提发自根本到最后结果的唯一条件;因为离开众生,“菩提”等同废物,菩萨即一事无成。糟糕的是在此文之后,还有借某长者子的另一段话:我今者率领眷属将往佛所,为求如是广大佛法,为欲成办不可思议、不可称量诸佛智慧。为欲种植无上正等菩提善根,汝等若欲成就广大诸佛法者,可共同诣彼如来所,当共种是广大佛法无上善根。若按此文诠释,则“菩提”并非众生所固有清净心性,更不是佛智的主体,而是佛从众生心外种植的“善根”,是佛教自外向内灌输的结果,对众生的“四摄”全然无用了。
“菩提”的实质是佛性,一直是大乘佛教追求的最高目标,但关于它的性能,诠释者虽然不少,而能言之成理、自圆其说的不多。从玄奘所译的此段文字看,产生这类矛盾的根本原因,是理性思考与偶像信仰的不可调和性。既要坚持理性,又要维护信仰,是贯穿全部大乘佛教内在的基本矛盾。
3. 所谓“六波罗蜜多”
其基本内容与《六度集经》等大同。但某些具体主张,则有自己的特点,尤以“持戒”和“般若”最为显著。
(1) 论“持戒度”:所谓“尸罗波罗蜜多”(同上,卷四二,下同)。
此度以规范行者的“身、口、意”三业为核心,与早期佛教的一般见解无别;又以“诸业”和“尸罗”,“性不可为作”,不应分别,不应执著,由是“正知行,故名持戒者”,以致“不毁尸罗、不取尸罗而行于行”,这与大乘佛教的一般主张也是相同的。但是,在讲到“观身”时,除重复传统上观身是“病”、“不坚”之外,特别强调种植“福田”:“依诸福田,常养慧命,以不坚身贸易坚身”。此所谓“坚身”,是由修“福”而得,相当于世间长寿。这种长寿,是泛指同一身命住于世间的久远,而不限于一生的岁数多寡;寿命的长短,也不限于是“人”还是“天”,所以又有“不顾身命,以不坚身贸易坚身”之说。此外还有所谓“以彼朽烂、坏衰、老无常身,转成于佛身及难思法身”,则不只靠智能成就,而且从修福亦可获得。于是追求坚身长寿,常驻世间,以致获得佛身法身,都可以从修福中实现了。智慧的作用,显然被减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