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美国政治文化中的现实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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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现实主义展开的两个阶段(1)

上面的讨论已经表明,现实主义原则是美国近代以来几百年政治理论与实践的基本原则,美国政治的种种纷繁机制和管理措施,只有从对人性的现实主义的理解和相应的促进或制约活动的角度,才能得到解释。所以,对于现实主义原则的深入和细致的研究对于理解美国政治体制的核心精神及其一般性的启示意义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现在的问题缘起于这样的考虑:仅仅满足于用“现实主义”一词来描述美国历史的现实过程是否过于空泛?“现实主义”本身是不是还可以有不同的种类?如果是,它们各自有什么样的意义?事实上,在美国政治发展的历史上,“现实主义”精神曾经逐渐开展为不同的形式,人们至少可以识别出两种重要的、相当不同的现实主义。第一种是建国时期的“立宪共和主义”;第二种是杰克逊时代开始的“党派民主主义”。它们虽然都是现实主义的,但是它们相互之间却仍然存在着十分重要的差别。下面我们将对它们各自的“现实”人性观和相应的“现实”对应方略进行一些考察,研究其演进的历程。

第一节 立宪共和

美国宪法所创设的分权与制衡、任期与选举等等复杂制约机制显然建立在现实主义的人性观之上,它体现的是对于领导人的“人性善”的不信任,对于公共权力集中化后变成专制政府的恐惧。宪法中的许多条款是限制国家权力的。用麦迪逊的话讲就是:“防止把某些权力逐渐集中于同一部门的最可靠办法,就是给予各部门的主管人抵制其他部门侵犯的必要宪法手段和个人的主动。……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

这种现实主义是相当彻底的,立宪建国者不仅对于政府不信任,而且对于“人民”也不信任。立宪是建立国家;联邦党人之所以倡导建立大国而放弃小邦直接民主制,除了实际的效率考虑如更好地处理外交事物和协调大州与小州利益冲突之外,从政治哲学的角度讲,是出于对于“人民”的人性的不信任或现实主义。联邦党人花费了大量精力揭示“人民”并不意味着“大公无私”。相反,人民是由各种只关心本人、本地利益的人组成的群体,他们看不到公共利益的重要,也不愿意为公共的利益牺牲自己。所以,只有建立一个强大的联邦-国家,才能够制约州的以及其他局部的、私人性的利益。王希曾经指出:

当时各州都没有实行全民选举制。纯粹意义上的“民主”——即所有人无论出身、经济地位、民族、性别、肤色如何皆享有同等的投票权——是不存在的。事实上,“民主”(democra-cy)在当时是一个颇具负面意味的概念,常与“暴民政治”(mob-ocracy)通用。虽然在革命期间,有中下层人民打着《独立宣言》

中人人生而平等旗帜要求扩大选民基础,而且各州宪法也都强调人民主权的原则,但在涉及政治参与时,是共和政府(republi-can form of government)的思想,而不是民主政府的思想占主导地位。

宪法设计的许多体制如代议制、总统直选而不是由各州选举、延长议员尤其是参议院议员任期等等,都是为了使政治领域中的人可以独立于、高于选民(“人民”)的私心利益的压力,以便能够致力于公共利益而不是角逐私利。麦迪逊说:共和政府是把政府委托给由其余公民选出的少数公民,使公共意见得到提炼和扩大,因为这些公民的智慧最能辨别国家的真正利益,而他们所具有的爱国心和对正义的热爱似乎使他们不会为暂时的局部的考虑而牺牲国家整体的长远的利益。

联邦党人的这种逻辑显示出:立宪现实主义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即在它的现实主义中蕴含着某种理想主义:立宪者虽然深信人性是私的或恶的,不相信仅仅靠德性就可以保证人永远为公;但是他们似乎相信,在一整套完整的制约机制的逼迫之下,人还是可能将自己的私性消除到最低限度。也就是说,可以通过现实制度“逼官为公”。

从而,迫使任何单一派别或单一利益集团都无法控制住国家大权。

爱尔金看到了这一重要特点,他说:联邦党人已经不相信依靠公民美德解决党争问题的具体方法论,但是他们却接受共和主义者关于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应当区分的规范性信念,并认为政府的制度结构应当引导政治行动者追求普遍的公共利益。“联邦为公”的思想在后来19世纪由联邦消灭奴隶制度以及20世纪由联邦出面实施福利政策和取消种族歧视中继续得到体现。正是由于联邦具有这样的道德面貌,它才能由一开始的工具主义的“邦联”逐渐被接受为具有自身价值的一个实体。除了联邦行政分支之外,最突出地代表“共和精神”的可能就是美国宪政传统对于最高法院的信任上:法官的选任制度被设计成使之极少受到各种私利集团的压力的影响,以便使得这个部门成为公共人的部门。也正因为此,最高法院才有资格对于政府的其他部门的作为是否合乎公共利益进行“司法复审”。

这种理想主义可能来自美国革命者即建国者的理想主义背景。

这些人虽然头脑清醒,对人性不抱有很高希望。但是他们自己都是古典共和主义的坚信者,他们相信公民之为公民就是要把公共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相信这是共和国最需要的美德。美国历史学家伍德指出:事实上,18世纪的人对古罗马老调的重新弹奏,大都变成了对共和主义含而不露的以及经常是不知不觉的拥护和支持:

大多数英国人,甚至连那些与宫廷关系密切的贵族也批评奥古斯都,转而向古罗马共和国寻求价值观和灵感。对伏尔泰来说,奥古斯都是“竟敢放逐奥维德的胆小鬼”。孟德斯鸠说,奥古斯都使罗马人“温和地走入奴隶制”,大多数英国人对此也怀有同感。“奥古斯都”成了“暴君”的代名词,因而,除了君主专制主义者赞许他之外,他几乎成了众矢之的。这是因为从1688年起,政府需要保护辉格党的地位,反击斯图亚特家族。这意味着要在英国文化的官方核心发展准共和主义的、反对保皇主义的思想倾向。

结果导致了当时各种各样的人都群起而攻击“奥古斯都对罗马共和体制的颠覆”。伍德还说:在这个启蒙时代里,最开明的人认为,建立良好的政府以及保障民众自由的秘诀就在于要保证优秀人物——即有优秀品质、大公无私的人——能够行使权力。还没有什么人能比得上在18世纪中期步入成年的那一代北美殖民地领导者更注重这种对美德的需求的。

后来,当这些革命者成功后为新共和国设计宪法时,固然也有许多照顾到各方利益妥协的地方,但是基本上还是按照罗尔斯所谓的在“无知之幕”之后订立社会契约的精神在办事,不是为自己的位子和利益立法,而是为国家将来一代代人免受专制统治而精心设计。

所以他们虽然知道人性是恶的,并对此做出一定的让步,但是他们不想让步到把政治看作仅仅是私利争夺场的地步。他们还是希望经过现实有力的体制制约之后,政治领导人,尤其是整个国家水平上的政治领导人能够展示出共和精神:不为私利而为公共利益思考和行事,真正有资格担任超出各种利益集团之上的公正仲裁人。伍德还说:

到了18世纪20年代后期,许多像麦迪逊那样的年轻一代革命领导人虽然都已经能够用冷眼看待美国利益集团在政治中的巨大作用的事实,对于弗吉尼亚方案的起草者麦迪逊来说,新联邦政府设计中的基本原则是防止派别组合的利益集团控制甚至垄断政府。他认为国会两院中至少应有一院要由民选产生,这样既符合代议政府的原则,又可避免州在联邦政府内组成特殊利益集团。麦迪逊认为,在任何社会中,都有不同利益的存在,而且在多数利益联合起来的时候,少数派的利益就要面临危险,在共和体制下,多数派当政的机会更多;为了防止政府被某一派别或利益集团控制,“唯一的补救方法”就是以毒攻毒,即将(参与政府的)范围扩大和将社会分成众多的利益和派别,多到任何一种多数派在不同时分享全体或少数派的利益就无法组成多数的程度,多到多数派虽有同样的利益但却不可能联合起来去追求那种利益的程度;只有这样,派别的“邪恶”才能摈除。显然,麦迪逊的用意是通过扩展和增加政治运作的层面和渠道来减少派别的影响,削弱个别多数派独霸政治的可能性,从而使少数派的利益得到保护。但是他们“并不是如今的多元主义者。他们仍然固参看王希:《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第92页。

守着自主的社会权威这一共和理想,这种社会权威有别于社会上众多的私人利益。他们既不希望新的联邦政府的这种社会权威被这些五花八门的利益集团搞得中庸,毫无建树,也不希望看到社会政策或国家政府的共同利益在这些互相干扰的私人利益集团的互相等价交换中自然产生。”戈登·伍德的这一观察是相当敏锐和准确的。

第二节 党派民主

然而,从杰克逊时代开始,美国政治中出现了一种新的现实主义,一种与上述的混杂了“理想主义”的现实主义似乎截然有别的新原则。令立宪建国者们惊讶、焦虑和愤怒的是,他们中不少人在有生之年居然目睹美国政治中赤裸裸的私的力量——党派政治——的大规模出现、公开化和合法化。华盛顿在离职演说中曾经苦口婆心地劝诫国人不要介入和制造党派,因为“党派终将成为狡诈、野心勃勃和无原则的人操纵的政治工具。”然而,新的、更为“现实”的美国民风和政治风气的出现已经无法阻拦,“党派民主”现实主义堂而皇之地登场。

如果说“立宪共和”的最大特点可以概括为“区分”的话,那么党派民主的特点就是一元化。立宪共和时期还企图区分政治与经济,也就是区分公共的领域和私人的领域,这种区分背后的潜台词是人的等级:政治(人)的价值高于经济(人)。不同的领域应当由不同的原则主导。政治家虽然不是天使,但是通过种种制约机制,他们应当被“强制”地放弃私人利益的追求,担任“共和领导人”的任务。这种思想的现实背景可以追溯到美国当时的小农经济的、自然经济的社会。

但是,人类历史上全然不同的经济形态——市场经济——在19世纪悄悄地、然而迅猛地在美国铺展开来。读一读这段美国历史,人们无法不感到美国市场经济的热火朝天景象;庸俗、注重物质利益的实利主义成为无往而不在的社会风气。市场经济必然会给整个社会包括政治领域带来根本性的巨变。由于美国的自由、务实、进取等国民性,这些巨变比其他国家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首先,市场经济天生是反对等级制的,是“平等”导向的,所以毫不奇怪,杰克逊任期以开启“大众民主”时代着称。整个社会属于普通人,平凡人,平庸的人。“人民”曾经是独立革命时期的神圣价值,在立宪共和时期被不信任人民的绅士所暂时压制;但是现在又上升为衡量一切的最重要价值尺度。

王希认为,对于建国时期的革命领袖来说,共和政府的思想与洛克的社会契约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共和政府”除了保护个人的权利外,更重要的作用在于建立和保护社会中所有人和群体共同追求的利益。也包含共同的幸福(public happineSS)。为了使公众的幸福(或社会的共同利益)得到保障,政治必须成为广泛参与的活动,但只有那些在经济上能独立自主、或拥有一定数量财产的人才可能对公共事业发生兴趣,才会关心政治,并具有责任感。殖民地的领袖认为,如果不加限制地允许任何人参与政治,尤其允许那些善于煽动民众的政客去掌握,从而增强了大有产者的政治力量,损害中小有产者的自由和权利,使政府变成一小撮人统治大多数人的工具。所以,他们坚持对选举权做出限制。这种对“民主”的限制现实地反映了各州制宪时期的政治和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