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从美-欧文化比较中看美国的现实主义
本书讨论了美国现实主义的政治文化精神。
在本书的导论中我们提到了影响我们的问题意识之一的是亨廷顿提出的“冷战之后会发生大规模文明冲突”的命题。我们指出亨廷顿对于美国-西方文明至为关爱,为其在现代的“衰落”充满忧患意识。我们也指出,亨廷顿最近这些年的学术思想立足点动摇于超国家的“文明”认同和国家层次的认同两者之间。而他的解决办法似乎是或明或暗地把“西方文明”(至少“英美文明”,总之是超国家的认同)与美国文明(一个国家的认同)等同起来。但是,从跨文化比较研究的视野看,“西方文化”并不是一个铁板一块的“文明”。美国文化与欧洲文化之间的差异与冲突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不容忽视。实际上,欧洲这些年来与美国在各种问题上屡屡产生深刻的矛盾。而且在美国内部,代表欧洲思维的人群与所谓“本土”思维的人群的冲突也愈演愈烈。这在布什与克里的竞选中浮出水面,其激烈程度被人称为造成了美国的分裂,造成了“两个美国”!
这样的冲突当然与背后的不同政治文化品格有关。
来自独立战争、立宪建国和民主化中的现实主义实践反映的是美国的现实主义的政治文化,它已经不仅是一种知识分子的文化,而是普遍渗透在民族精神中的国民性格,所谓“现实主义的美国国民性”。在第一部分我们讨论过基督教的罪性的意识曾经对于美国政治的现实主义措施如制约和平衡机制的建立起到过支持性理念的作用。西方是基督教文化,而且这影响了西方的现实主义政治。与欧洲相比,美国的基督教信仰具有更深、更有群众基础的特点。当欧洲许多国家经历着大规模的“世俗化”、信仰退潮的时候,美国却不时会爆发大规模的自发性的基督教“大觉醒”运动,出现福音派参政的积极态势,甚至帮助总统选举成功。(布什的选举成功中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得到了广大南方福音派信众的支持。)
美国和欧洲的基督教不尽相同。我们应当知道,罪性在不同的基督教派别中的影响是不同的。简单地说,过于看轻罪性,容易走向理想主义的人文主义;过于看重罪性,又容易走向神秘主义从而抛弃政治。美国新教徒介于二者之间,他们既对人的罪性有相当的承认,又没有过于耽搁在其中反复思索而走入悲观、走向出世。
西方公共政治文化中一直有深刻与简白两种倾向的对立。这与更为广泛的文化有关系。如果从地理政治文化比较理论的角度看,也可以大致以欧洲与美国为代表。美国是简白的、乐观的、实用主义的,是相信实验主义——可以一点一滴改善的。欧洲是深刻的、悲观的,是绝望的(从而上帝才是有必要的)、存在主义的。不仅欧洲人如舍勒这么看,而且美国人如布鲁姆也曾承认。在欧洲是作为对于人性深处的悲剧性揭示的心理分析学说,在美国也变成了如何帮助人回到正常社会的“疗法”。所以,欧洲的长处是哲学,美国的长处是政治。美国的现实主义不是停在悲观的无为上伤感不已,而是积极想办法——想现实的办法。
对于欧洲人来说,人的罪是根本的,政治的本质是悲剧性的、有深度的、是有传统的;它不是那些没有传统的人可以任意使用理性、可以任意凭空构造的。相反,美国没有历史,没有封闭的宇宙,而是像典型的美国哲学实用主义所认为的那样,只有日新月异的、滚滚向前的“事件”。欧洲人如德里达与福科在反抗传统时,充满一种反压迫、求解放的普罗米修斯牺牲感、悲壮感甚至弑父罪孽感。美国人也跟着喊,然而却一派轻松,似乎当然如此,全无障碍。所以,看上去欧洲的哲学比美国人深刻,浪漫主义(回到传统-中世纪传统)比启蒙主义深刻(功利主义与权利论道义论也是简白化或“民法化”的哲学?),似乎天主教与东正教比新教(路德)更深刻?
欧洲不是没有政治哲学,但是欧洲人如尼采、舍勒可能认为“政治”要实现更多的东西。包括流浪美国的欧洲学人如斯特劳斯、阿伦特。甚至社群共同体主义也认为自己高于自由主义?可想而知,实用主义哲学家詹姆斯会批评欧洲哲人为“阴柔的”,而认为自己美国人是“刚性的”。然而,近代政治的主流是霍布斯的、浅白的。
要悲观也不容易,得要有一定的条件。而美国没有那些条件。
首先要有历史,有传统。国破家亡的兴叹其实更深入地讲是为整个传统而悲。然而,美国没有历史。有的民族虽然没有历史,但是有所谓“贵族”或者精神贵族传统,即使“道统传人”也可以,但是美国却整个是一个平民社会。悲观思想家的理念在理论上必思考得深入,但在实践中行不通。近代之美国,更是以“行得通”(itworks)为标的,而且以能行的“机会多”着称。这也是现实主义。美国确实曾经一度对于自己的现实主义不太自信。直到20世纪初,美国人的教育都是欧洲式的,许多人留学英国,旅行欧洲。美国不少战前文学家则认为,美国太庸俗、贪婪、粗,所以它们大多选择移居或长期居住在欧洲当流浪者(如James,Hammingway,Pound)。美国哲学曾经跟着英国人,学黑格尔近百年,突然发现错了——美国人应当走经验主义本色路线,于是实用主义诞生。美国建国后,文化上一直难以独立,因为美国人天真简单,虔诚清教,轻文重商。
此外,浪漫派与革命有关。但这必须要有革命的土壤或形势即普遍的贫穷与被压迫。仅仅贫穷而无压迫还不够。如果人人有机会,则人们还有发泄能量的渠道。罗尔斯说,一个社会不产生妒忌的前提是人们感到有可能改变现状。商业社会确实如此。于是革命的氛围消失,所以浪漫派失去土壤。尼采抱怨平庸。到美国流浪的德国哲学家马尔库塞抱怨美国人人奔小康。今日的新左另寻土壤:体制官僚主义等。但这只能靠独行侠之类幻想,已经不能成为政治哲学的主流。严格地说,简白不仅是美国的国民性,它最初也是从欧洲——英国——的洛克和18世纪法国启蒙-唯物主义等传入的,而这一欧洲传统在欧洲又属于“肤浅”的传统!
回到美国的政治思想。政治上的“深刻”,一般来说,意味着贵族政治或者反对大众价值(中产阶级的庸俗),而“简白”必倾向于政治民主。前者为理想主义,后者为现实主义。实用主义者的美国,政界头脑也必须穿牛仔服,否则不为美国政治文化所容忍。美国是一个反智主义的国家。
政治不是哲学,政治走的路线应当是深刻还是简白?这还是有争论的。美国人信奉简明原则:政治必须如机器一般可操作,政治的目的必须清晰、简单,必须以解题或者说解简单之题为目的。韦伯所说的工具理性-计算产出和收入的理性,在富兰克林的“功利主义”那里体现得最清楚。这种典型的美国精神不仅对于近代经济,而且对于近代政治亦十分重要。罗尔斯日益如此规范自己的政治哲学目的:政治的而非形而上学的。罗蒂等人则从“实用主义复兴”的立场对其欢呼。从本书的论述看,简明的现实主义精神在美国的内政中确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进一步说,美国的政治文化的核心理念不是一个,而是多个,务实体现的是美国精神中的现实主义。美国人善于妥协,尽量少用暴力。美国开国时,以麦迪逊、汉密尔顿等为代表的一批政治思想家,把以洛克为代表的当时欧洲最先进的政治思想与英国的一些先进的政治运作模式引进美国,并结合美国当时现实情况,创立了联邦共和制与人权法案相结合的美国特色的宪政制度,从而为美国建立起如美国学者杰奥佛·艾里所阐述的“一个巨大威力的意识形态和体制化的结构,它将在可以商量的限度内决定政治活动与政治信仰可能采取的形式”。这个大结构与框架在美国200多年发展史上因美国政局基本稳定而被一直保留了下来,并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基本不可能发生大的改变。
这种大框架结构的存在造成两种社会效果:一方面对国家和个人政治倾向的选择作了相对的限定,某种意义规定了人们不可以选择框架外的东西。例如虽然宪法保证公民有信仰、言论自由,但事实上“在政治上,一个人要是拥护另外一个激进制度,什么共产主义,什么社会主义,就不光是有些出格了,他或她是否爱国也成了问题。”另一方面,又允许个人、国家、社会团体在大框架内进行相对自由的、灵活多样的选择,不硬性强迫个人必须服从哪一种意识形态。
比如在外交思想上可以倾向于孤立主义,也可以倾向于扩张主义或框架之内的其他什么主义。而美国成长史上移民不断进入并使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不断开拓边疆的经验,又给美国人在框架内的种种政治价值选择增加了两种特色——对多样性的宽容的“多元主义”和讲究实效、重经验而不重思辨的“实用主义”。“实际上,美国人赖以生活的许多神话和梦想是彼此矛盾的。这部分原因在于出自一个时代的价值未受到批判便原封不动地移至新的形势之中。此外,这也由于美国人的实用主义,即在保持彼此矛盾的信仰同时又不愿费神解决各信仰之间的潜在冲突。”这在客观上导致了美国对外政策虽然会有不同的、有时差异还相当大的决策取向,但是最终结果往往是顾及各方利益的调和政策的出台。“我们制定政策的特点与其说是依靠以一套斗争的意识形态反对另一套意识形态从而形成固定的同盟,不如说更多地通过权宜的‘联合’。
我们的政治主要是一种中庸和调和的政治。”也许中庸调和的政治比极端、激进的政治更适合美国现实的需要与发展?至少这种多元、实用的、在意识形态上“调和”的政治思想及制度,使美国保持了长期的政局稳定,具有运行良好的自我调节机制,“激发了社会活力,增加了政策的灵活性。……美国的重大社会变革和转型,通常是在和平条件下实现的”。对于美国意识形态的这一特色及其客观效果,美国历史学家丹尼尔·布尔斯廷有过精彩的描述:“我们制度的奇妙成功与富有活力之处,可以同我们政治理论的惊人贫困与含混不清相提并论。没有一个国家比美国更坚信它的政治生活是建筑在完美理论基础上的,然而也没有一个国家像美国这样对政治哲学漠不关心或没有经过某种理论方式便能降生于世上的。”
由务实导出进取、个人奋斗、发明创造、实用、平庸、务实、专业化,关心的不是大目标,而是如何组织社会——效率,防止暴力,相信机制而不相信人性:限制权力——法治等。由务实还可以推出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