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浙江省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从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跃升为“走在全国前列”。其奥秘何在?本书的任务是从浙江地方党的活动和建设层面上探寻具有普遍意义的浙江特殊经验。
将浙江地方党的活动和建设的经验归结为始终坚持主体性维度、始终坚持尊重人民和党员的主体地位,亦即党建主体论,这是本书作者对浙江地方党的活动和建设的独特理解。所谓党建主体论,包含以下几层意思:首先是指党的建设、党的活动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皈依地,一切都是为着人民而着想;其次,更为重要的是指党相信人民的主体力量,放手引导人民自己成为自我主体,成为经济活动的主体、思想活动的主体、日常生活的主体乃至局部政治生活的主体;最后,是指党的政策改革和制度供给旨在以人民成为主体为维度,旨在为人民展现、实现自己的主体性而搭建政策和制度平台、制度通道。之所以作这样的概括,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考。
首先,党的建设这一范畴其外延有多大?20世纪80-90年代通常被规定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三大方面,21世纪以来,许多理论工作者及党建工作者则倾向于认为在列举上述三大方面之后,还应包括制度建设。本文作者则以为党的建设范畴的外延,还需进一步拓展,因为仅有上述四个方面的简单列举,仍难以说明30年来党的进步,难以描述党在这30年的实际样态,更难以描述浙江何以能够“走在全国前列”。因为,作为执政党来说,其最主要的存在和活动,是执政、是政治领导、是意识形态引领、是政策和制度供给。总结和提炼党的建设的经验,最为核心和首要的任务,是要总结党的领导活动和执政活动的经验。党的建设与党的领导、党的执政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互相联结的辩证关系。党的建设的成果最终体现为党的领导活动和执政活动的改进才是有意义的、富于成效的建设。党的建设是因,党的生命力的加强、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提高是果。
可问题在于:当我们将党的建设与党的领导活动、党的执政活动联结起来思考问题时,党的建设活动的外延随之亦就扩张了:党的建设不仅包括党本身内部的、有形的、可用文字来描述的抽象活动,还包括那些大量党向外发散的、无形的、感性的、无法用文字概括的实际活动。在这里,党本身内部的有形的党建活动,主要指那些由党的相关组织布置、安排和组织的关于党自身建设的活动,如整党、如先进性教育、如民主选举党的干部;党向外发散的无形的党的建设,则指并非由党的有关组织安排的活动,而是由党与社会互动所产生的党的状况的改进,如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的转变及政策和制度供给水平的提高、党的活动方式的转变,等等。犹如人的身体素质的增强,可由有形的体育锻炼得以提高,亦可能是因为无形的休息(相对于锻炼而言)得以改善,还可以因外部环境(土壤、空气、水、食物成分)的改变而提高。同理,党的活力的增强和领导水平、执政水平的提高,虽有赖于有形的党的建设活动,但更多地却是有赖于无形的党的建设活动,如党与社会各界群众的互动。无形的党的建设,是潜藏于党的每一个成员全部主观的意识活动和行为方式之中,潜藏于党、党的成员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关系之中。进而,从这一视角来说,我们将党的建设仅仅归结为党自身内部建设的几个有形方面是不够的,而应扩展到党的全部活动中去,用一个总体性的概念和命题来加以概括。而主体、主体性概念,及坚持主体性维度是一个非常合适的概念和命题。这是因为,第一,主体性概念是一个抽象程度最高的范畴,其外延涵盖面广泛;第二,从终极的意义上讲,我们可将党的建设问题归结为主体和主体性的构建问题,直接地可归结为每一个党员的主体性问题,间接地可归结为社会公众或说人民的主体性问题。其次,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有两大互相关联的逻辑分析方法。一是社会结构分析法。在这一分析方法中,马克思强调社会结构的层次性和层次的递进关系,强调社会结构对个人的优先性、强制性;二是主体-客体分析法。
在这一分析方法中,马克思强调主体对客体(社会关系及其定格即社会结构)在价值层面上的优先性和客体“为人”的从属性,强调客体的派生性即社会关系归根到底是人的活动形式。综合这两大分析方法,则可窥见:(1)当马克思在考察个体主体与社会的相互关系时,个体更多的是表现出他的被动性,个体的能动性的获得则更多地取决于社会结构对个人的强制性程度。(2)当将主体设定(在现实中表现为一个具体的历史过程)为个体的集合(如整个阶级、社会)时,主体则上升为能动的主体,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社会组织不过是主体活动的外化、对象化形式,是主体性得以实现的具体路径。(3)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在本质上是主体觉悟和生成的过程,是主体(不论从个体的层面还是集体的层面上讲)性不断提升的过程。
运用唯物史观方法论理解和考察党的活动及党和党员之间的相互关系,可推导出以下几点:(1)党作为一个组织形态,是党员们为了实现自己的主体意志而构建起来的客体形式,党员是主体,党是客体。在这个层面上,正确的说法是党要听党员们的召唤,是党的一切活动要有利于党员主体性的提升和实现,而不是相反。(2)党员个体主体的展现与实现是在众多党员意志的集合中实现的,进而党员主体性的实现转换为扬弃自身个体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在这扬弃的过程中,党员的集合意志、党的组织表现出对党员个体的强制性外观。从这一层面上讲,党员个体的意志要服从党和党的组织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