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学来看,美感具有补偿性。美感的补偿性,表现在主体从日常生活和工作的繁忙和嘈杂中脱身,进行审美活动。在审美活动中,主体进行奇妙的艺术体验,忘记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利害得失,美感引导人们进行奇妙的体验,就是引导人们开动自己的各种感觉,去感悟对象变幻莫测的审美特性。无论是空间性艺术体验、时间性艺术体验,还是时空艺术体验,总是需要主体投身进去,把全部身心的情感自由地释放出来。审美体验,正好补偿了人类感觉的贫乏和僵化,同时,美感引导人们进行奇妙的体验,就是引导人们运用想象力去创造新的对象世界。现实生活中人们受到的控制和压力,人们在重压下产生的希望,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的种种理想都可以在审美世界得到补偿,甚至自我在审美世界中重新塑造自己。
敢怒不敢言的心思表达了出来,敢想而不敢为的计划在审美世界里得到实验。例如,对孙悟空这个艺术形象的审美,对于审美主体就是极大的艺术补偿。尽管这是一部艺术游戏之作,但是,这游戏不是儿戏,而是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大搏斗。在极度夸张的游戏和喜剧情境中,我们感受到的不是无聊感,而是自由感和正义感,再没有比这更自由自在,更刁钻耍泼,更大胆反抗,更疾恶如仇,更敢于破坏,更敢于蔑视权威的艺术形象。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渴望反抗暴力和邪恶,你可以去悉心体验孙悟空大闹天宫;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渴望辨别美丑、善恶、真假,你可以去体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渴望蔑视礼俗权威,你可以体验孙悟空的嬉笑怒骂。虽然它毕竟也逃不脱紧箍咒的制约,但是,孙悟空这个自由精灵的叛逆精神,足以使你体验到人生的大欢乐和大悲痛,世界的广阔和人、鬼、神交相错杂的神秘和空幻。正是受美感的驱使,人们在审美世界作奇妙的冒险,这种历险所赢得的美感,把人的精神提高到新的品位上,而一切有创造性的怀疑、反抗、叛逆,都蕴含在美感的巨大张力之中。
从人类学来看,美感培养了人的自由意识和超越意识,这是美感最高价值所在。人们之所以说,美是自由的象征,就在于美感引导人们去追求自由,热爱自由,为自由而斗争。美感培养了人的自由意识,用尼采的话说,即要从奴隶意识向主人意识转变。奴隶意识是被动的,受制约的,不自由的,这种意识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因为人失去了生存的自由权利,就不是真正的人,是被扭曲的人。主人意识是主动的,不受约束的,享有自由权利的,这种意识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主人意识是人类自由意识的具体表现,正是这种自由意识,推动了人的自由创造意识。这种自由创造意识,在传统与未来、有定形与无定形、有限与无限之间,总是指向未来、无定形和无限这些具有发展创造倾向的因素。没有固定不变的审美意识,从审美价值体验意义上说,美感激活了这种自由创造意识,这种自由创造意识,既具有创造性也具有毁灭性,甚至可以说,现代主义艺术中的许多审美价值体验的创造者,是在毁灭中重建审美的家园。所以,自由创造意识,总是使审美者处于动荡不安、漂泊无定之中,一旦寻找到了避风港,它又向往着出海。
这种自由创造意识,已经远远地摆脱了日常生活意识,实际上,自由创造意识也是超越意识。超越促使审美者从低谷走向山峰,从自我的栅栏里走向无垠的原野,从卑微的人生走向崇高的人生。这样,审美超越或生命超越的过程,就成为审美者不断征服的过程,不断征服自我的过程。正因为如此,有人从快感与美感的观照中作出总结:美感使人千方百计、奋不顾身地克服一切社会障碍去寻找自己的最佳生存方式——“自由”。在这个过程中,审美价值体验的主体能够燃烧起灼热、激情、智慧和英雄主义的献身精神。美感培养的自由意识,是审美价值的升华,是审美意义的自明式呈现,它使审美者在直觉中领悟到了世界的美和世界的意义。总的看来,美感的功能价值,不同于快感的功能价值,美感激活了人的审美创造力,在人的活动中,它使人领悟到人的社会本质。在认识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它使人摆脱了肉体需要,人在自己的劳动产品中复现自己,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美感激活的审美创造力,是按照美的规律进行创造的力量,它不仅赋予活动本身以意义,而且保证活动的结果具有审美价值,从而把审美价值的创造提到了显着的地位上来。
通过这样多层次的分析与解释,审美价值体验中的美感形态与快感形态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就得到了全面的理解,由此,可以形成简单的结论:美感与快感,皆可以从生理、心理、社会文化三个层次上加以展开;快感不仅是生理快适,也是美感生成的生理和社会基础,但是,二者有着根本区别。美感,源于对形式的观照而不源于欲念的满足;快感,则起于欲念的满足而终于伦理的协调。前者具有特殊意义,后者具有一般意义。
快感,让人们感受着生命的欢乐与自由;美感,则让人能够全面肯定和确证自我的本质力量,超越现实生活的束缚,获得生命与文明跃动的力量。
按照生命美学与文明美学的法则,在审美价值体验的自我生命确证中,通过不断获得的美感与快感,我们就可以深刻地理解生命的自由创造价值,也可以更加强烈地反抗压迫生命美感与快感的专制力量。在生命现实存在或生命的审美创造中,快感与美感的获得,快感与美感的自由合作,是生命自由价值的本源力量所在。
第二节 审美体验类型与生存价值的自由确证
2.2.1审美体验结构与审美体验的价值发现
审美体验与生命体验,实际上,就是价值体验与价值确证的过程,它离不开生命的自由感知与自由想象;基于不同体验者的文化心理结构与生命价值取向,审美体验,呈现出各种各样的价值类型:从内向性与外向性认知看,就有深度体验与广度体验;从心理接受效果来看,有悲感体验与喜感体验;从思想意向来看,有宗教体验与道德体验,等等。所以,从现代美学的发展趋势看,审美活动的中心问题,即关于审美体验的研究。不过,也应看到,体验问题的重提并不意味着这是新问题。事实上,在东西方文化传统中,体验问题和想象问题,一直是诗学解释和美学解释的中心内容。
例如,体性与神思,就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中心问题。体验与想象,虽有关联,但又有所不同,想象偏重于认识心理的展示,而体验则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带有强烈的反思倾向和神秘主义倾向。想象作为主体的虚构能力,以重构情景和创造意境为依归,偏重于审美图景的展示;体验作为主体的反思判断和价值判断能力,则极注重超越意向,力图使存在的本源意义展示出来,体悟自然、宇宙、社会和人生的玄妙。因此,宗教体验、自然体验、审美体验等审美体验类型之间,具有内在的价值统一性。
中国古代哲学和美学,强调体验的玄学化倾向,导致中国哲学的神秘主义,也导致审美认知活动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顿悟倾向。在体验深处,宗教问题、宇宙问题、生命问题、历史问题和社会问题等,全部贯通在一起,因而,东西方传统中的创作迷狂和宗教生活方式,成了这种私人经验的宣泄。不过,先知代言和神灵附体的表现方式,也曾把这一问题引入了歧途。现代美学在面对审美体验的解释时,一般站在现象学的立场上予以科学的判断。东方神秘主义、易经哲学与西方直觉主义、存在主义和现象学等,之所以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与人们关注体验的内在过程和内在价值有关。由于浪漫主义者的努力,审美体验问题,得到更为充分的重视,从浪漫派诗学与美学的文化史演进来看,新型哲学家和浪漫主义魔术师之间,已建立起天然的联盟,无论是诗,还是哲学,都试图“描述心灵整体的内心王国”。无意识、梦幻、沉醉、欢乐、顿悟、音乐、神话,在此,也都将获得特殊意义,仿佛一切事物深处都充满着歌声。正因为如此,现代价值论美学,也就格外重视这种神秘的心灵活动。
在关注审美体验类型的多样性的同时,从创作想象与创作经验出发,运用理性这把解剖刀,可以把这复杂而充满诗意的体验活动,大致分成两大类型,即“深度体验”与“广度体验”。探究作家创作取向的心理学原因和社会学价值,这种分析是富有诗意的,但绝对不是盲目的。审美价值体验,是人类精神自由的体现,是人与自然的共鸣。体验者作为宇宙、自然、社会的解说者,其内心世界,既具有神秘的诗性,又具有现实的经验,审美价值体验总是主体对审美对象的积极感知、想象和理解活动。所谓“以身体之,以心验之”,就展示出这样的心灵活动。事实上,审美价值体验,不仅是主体的内心生活,也是与对象的意向性交流。对于体验结构的分析,只有通过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的关系揭示,才能认识清楚。这种关系,一般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外在关系和内在关系:前者建立在主体与客体的基础上,即体验者与对象的关系;后者则建立在主体意识流基础上,即以时间为准则,把体验者的内在活动用过去、现在、将来三维时间关系标示出来。以内在关系为根本,从而展开外在关系,并且,把这两者真正结合起来,才能建立起主体的体验结构。理解独特的体验结构,对建构艺术世界的审美图式具有重大的意义。
先看体验与对象的关系。审美价值体验总是关于生命对象或艺术对象的经验,如果体验的对象与主体同时“在场”,那么,这种体验便属于直接体验,相反,如果体验的内容是经验的影像,是意识和情景的存留,那么,这种体验便属于间接体验。体验与对象的关系:一是实的、具体的;一是虚的、记忆的。这两种情形同等重要,前者是基础,后者是关键,不过,这两种情形很难同步,但是,时常发生交叉,通常,人们比较强调直接体验方式,因为主体对自然和生活的体验,总是以睹物生情的方式介入到审美活动之中,以“在场”、“目击者”的姿态去观照审美对象,这种观照是生动的、敏锐新鲜的、独特的、具有发现性的。同一对象,在不同的体验者那里总是新奇独特的,正是这种独特性,决定了艺术创造和审美体验的价值属性。画家写生,总是以地方为视点,选择一片山水,看山之起伏跌宕、山势之雄奇变化、山色之青葱流动,把这些景象和大自然的天籁融合在一起。
在心中酝酿,在笔下着色、构图、造型,从而“对象化”了情感的内容,获得自由的体验。只要是有生命的个体,就会永远敞开活泼的心灵,就会始终处于这种体验和沉思遐想之中,进入创作的状态,体验需要俯察,但这只是基础,沉思与伫兴才是关键。如果只是静静地看,那么,我们对自然和生活的俯察就只是形象的感知和图像的存留,不能获得神性的顿悟和生命意识。当画家在看山峦、雾霭、茂林之时,心灵的体验已赋予这些绿叶、草地、石头、古木以情感色彩,包容着主体的心绪,寄托着作者的精神和生命理解。这种体验,正是光的歌唱、色彩的歌唱和生命意志的歌唱。如果不荡漾起这种生命韵律,那么,就不是自由的审美价值体验。审美体验是主体将对象的律动化成自我的情感,又把自我的情感化到生命对象之中。
唯有体验的躁动,才有语言的泼辣和雄奇,才有情感的真挚热烈和硬度。
从美学史上看,卢梭对自然的体验和对神秘的领悟,正是他全身化入对象之中,这正是郑板桥所谓“身与竹化”、“身与山化”的艺术美学思想的具体化。正是视觉感知和沉思遐想的奇妙结合,才构成审美体验的生命整体意识。应该看到,“直接体验方式”,近乎写生,所谓“诗中有画”,文中有画,正是对自然的写生与对生活图景的记忆在艺术中的生动表现。直接体验的关键,是主体与对象同在,主体借助艺术形式赋予静观的对象以生活力和动感,从而再现和表现主体感知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