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求学问策——教育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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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招生政策篇(1)

1.几岁的孩子可入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要带哪些材料?

答:幼儿办理入园手续,具体有以下规定:

(1)到8月底止未满3周岁的幼儿可进入托班;满3周岁的幼儿可进入幼儿园。

(2)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须随带户口本、房产证、独生子女证和预防接种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须随带暂住证、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养老保险和预防接种证。拆迁户子女报名时,随带拆迁合同、暂住地证明、预防接种证。港澳台胞、人才引进子女与市民同等对待。

2.幼儿园招生的原则具体有哪些?

答:幼儿园招生原则具体如下: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考虑所在社区的业主子女入园;部门办幼儿园在解决本系统职工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可就近向社会公开招生;非小区居民或小区无配套幼儿园的,家长可到相对就近幼儿园报名;符合借读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暂住地附近幼儿园报名;驻杭部队干部子女、烈属子女、残疾人子女入园应优先给予照顾。

3.我小孩6周岁了,因个子比较小,可不可以推迟入学?

答:不可以。

义务教育法规定,年龄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必须依法入学,按规定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盲、聋哑、弱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适当放宽。

因特殊原因需推迟入学的,家长须持申请报告和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核盖章及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

4.我们实际住在A区,户口在B区,孩子户口落在爷爷所住的C区。C区的小学是最好的,我孩子可以在C区入学吗?

答:不可以。

小学招生坚持“就近入学”和“住、户一致”原则。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在所在教育服务区小学报名入学;当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不一致时,原则上应回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的教育服务区就学。所以孩子原则上应到A区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5.我是进城务工人员,我的小孩能不能到杭州上学?如能,该怎么办理入学和转学手续?

答:根据《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在杭州市申请就学,必须是:(1)年龄在6周岁至14周岁,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并随父母来我市居住的有学习能力的非杭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2)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杭州市已取得暂住证并至当年8月底前已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同时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杭州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在杭州市交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办理入学申请手续时,申请人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教育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如居住地学校接受有困难,由居住地学校受理登记后统一报居住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就近统筹安排。接受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学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家庭户籍本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杭的有效暂住证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4)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5)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6)《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7)浙江省籍学生需提交《义务教育登记卡》。

符合有关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转学,应提前1个月向实际居住地学校提出申请,按照《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转学。转学一般以学年为期限。接受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转入进行登记,并对其转出时的流向予以统计。

6.2008年起浙江省初中毕业考试有什么变化?

答:从2008年起,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增加体育科目,体育考试项目、要求、形式、分值及计入总成绩的比例,由各市教育局制订细则予以明确。其他学科考试内容要体现新课改理念,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

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5左右,做到题量适中,不出现偏题怪题。

由省教育厅教研室制订《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作为命题的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将命题权授予各市和省教育厅教研室,各市可单独命题、联合命题或委托命题。

7.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包括哪些内容?

答: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是全面检测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状况的重要手段。综合素质评定由等级评定、综合评语和特长加分三部分组成。等级评定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道德与素养、劳动与技能、实践与探究、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艺术等项目进行评定;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特长加分主要对具有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符合规定的考生,经认定在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予以加分投档。等级评定和综合评语中的操行评定是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8.杭州市初中招生政策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杭州市区公办初中招生按小学相对就近划片分配入学,民办初中由学生和家长自由选择报名,学校录取。

具体原则如下:

(1)要让每个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入初中就读。

(2)民办初中预先公布招生计划,由学生和家长自由选择报名,学校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录取。民办初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公办初中招生分配前完成。

(3)公办初中招生分配以一所中学为招生单位,其附近的小学为分配单位。当某中学周围的一所或几所小学的毕业生总数超过该中学招生计划时,则根据小学毕业生的户籍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分配:①学生与父母同户、同住,常住户口在小学学区者;②学生从小(自出生日起)寄养在本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常住户口在本小学学区者;③学生有本市常住户口,但不属于上述两类者;④学生无本市常住户口,小学在杭借读者。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

(4)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卡(本)为依据;学籍情况以毕业小学学籍管理档案为依据;居住情况以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单位(人)的房卡(产权证)为依据。

(5)因毕业班学生一般不转学,小学毕业生于当年1月1日后因搬家迁户要求调整进入现住房附近学校就读者,可酌情相对就近安排。

(6)杭州市区户籍的外地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杭州市区升初中的,应在公办初中分配之前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登记填表,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欲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的,需在规定日期前到区教育局登记填表。

(7)非杭州市区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杭州市区就读初中的,须符合杭州市进城务工子女在杭就读条件,并凭有关证明到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联系就读。

(8)驻杭部队师首长子女、城郊部队团级首长子女、本校教师子女,经核准后可酌情照顾分配就读。

9.杭州市初三学生身体素质测试的项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具体有哪些免考规定?

答:杭州市初三学生身体素质测试的项目具体分三类:第一类为跳跃类,包括立定跳远、立定三级蛙跳、立定三级跳远、助跑摸高、1分钟跳绳五项;第二类为力量(技能)类,包括掷实心球(2公斤)、推铅球(3公斤)、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排球发球、篮球(1分30秒运球投篮);第三类为耐力类,包括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游泳(100米)两项。每类占10分。

每位学生必须分别参加这三大类有关项目的测试,项目可自主选择,并可多次参加考试,并以每类所测项目中的最好一项成绩计入总分。初三学生身体素质测试成绩作为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考试中的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杭州市初三学生身体素质测试的免考规定有以下几个方面:

(1)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及以上标准的学生,经学生申请、所在学校审核后,以区为单位,凭等级运动员证书复印件到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办理认定相关类别测试项目的免测手续,此类成绩按10分计。

(2)因身体疾病不能正常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学生,持有效证明并经市教育局高中处批准,可免测所有类别或其中某一类、某两类的身体素质测试,免测成绩每类为6分,全免为18分。

10.浙江省高中招生有哪些改革举措?

答: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08〕67号)的有关规定,浙江省高中招生推行了以下举措:

(1)积极探索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的招生制度,不断提高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招生中的权重。

(2)全面推进重点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做法,2008年重点高中实际分配招生名额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10年达到50%以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重点高中2008年、2009年、2010年招生名额分配方案,明确名额的分配比例、分配依据、录取办法和操作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要继续实行职业高中招收“直升生”、自主招收特长生和民族初中升学指标单列等招生方式,引导不同志向、兴趣和学业基础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学校学习。

11.报考杭州市各类高中有什么不同的政策要求?

答:下列学生可自愿选择报考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具有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本省户籍、港澳台籍的毕业班学生;具有杭州市区户籍的外地初中毕业班学生;父母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本省户籍的初中毕业班学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具有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外省户籍的毕业班学生,父母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外省户籍的初中毕业班学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专(不含“3+2”、“五年一贯制”高职班)。

12.外省户籍学生能否报考浙江省普通高中?

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户籍所在省(市)报名参加高考,且浙江省已全面实施高中新课程,所用高中教材、高考方案与其他省(市)不同,外省户籍学生(含父母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外省户籍学生)在杭州市读普通高中,将对其今后回户籍所在省(市)参加高考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外省户籍学生(含父母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外省户籍学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普通高中。

具有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外省户籍学生,可以选择报考杭州的高中,但须由学生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杭州市教育局备案。

13.杭州市对各类高中招生考试的形式、科目、时间等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答:杭州市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文化科目考试一般在每年的6月第二周的周六、周日两天。初三阶段身体素质测试成绩作为体育考试成绩,测试期为初三学年第一学期的10月至第二学期的5月,一般安排在双休日,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由杭州市学生假日活动中心另行公布。

14.2009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的条件与标准有哪些?

答:杭州市对市区各类高中招生考试的加分政策有如下规定:

(1)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项目有体育、艺术、科技、其他(俗称身份类)和现役军人子女五大类。

符合体育、艺术、科技、其他这四类任一加分条件者,均可加5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同类同项目(如体育类中的100米与跳远、艺术类中的独奏与齐奏等),只取其中一项条件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别或项目(如体育类与艺术类、艺术类与科技类、科技类与其他类;音乐与书法、球类与田径、优秀科技创新项目与网络应用能力竞赛等)可累计加分。上述四类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2)现役军人子女起点加分5分,最高可加20分。

(3)既是现役军人子女,又符合其他四类加分条件的考生,最高合计加分最多只能为20分。

(4)具体加分条件请参看《2009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实施办法》。

15.2009年杭州市对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生的学校和对象具体有哪些规定?

答:2009年杭州市对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生的学校和对象具体规定有:

(1)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经学校申请,市教育局批准,提前自主招收初中保送生。

(2)中等职业学校经学校申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市教育局批准,提前自主招收初中毕业生。

(3)部分举办特色班的学校经学校申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市教育局批准,提前自主招收初中毕业生。

(4)各校在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3%的前提下,可提前自主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高中分团所在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提高提前自主招生比例,用于招收相应艺术类特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