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求学问策——教育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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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招生政策篇(2)

16.省一级重点中学提前自主招收保送生有哪些规定?初中学校推荐给省一级重点中学的保送预选生是如何确定的?

答:(1)基本条件的规定。保送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祖国,自觉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守则,操行评定良好以上,学习成绩优异,体育合格,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良好,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3个A等及以上的具有市区初中在册学籍号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含经学生本人及家长申请,市教育局备案,今后在市区高中借读的外省户籍的市区初中应届毕业班学生)。

(2)保送生名额的规定。保送预选生名额,按市区初中初三毕业班数(每班50人)平均分配,等额推荐。

(3)综合评分方法的规定。初中学校推荐保送预选生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进行。其中学业成绩(指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学科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以初中阶段若干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第二学期内一次年级集中统一测试成绩,换算成一定比例组成)所占权重不低于85%,德育、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加分所占权重不超过15%。

(4)保送生推荐与录取程序的规定。

初中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学校保送预选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保送生条件,结合本校实际,以素质教育和全面育人的理念为导向,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制定《保送预选生推荐办法》。

在学生自愿申请基础上,学校根据教育局规定的保送生条件和学校制定的《保送预选生推荐办法》,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推荐。保送预选生名单初步确定后在校内张榜公示。

招生学校遵循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原则,按照录取人数不低于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保送预选生总数的93%的要求,对初中学校推荐的保送预选生进行为期半天的综合能力测试,择优录取,缺额不补。招生学校将录取学生名单(报盘)及保送预选生推荐表(一份)报市教育局审批。

被录取学生6月初到录取学校报到,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17.高中招生的“三限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2004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公办高中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的通知》,对“三限”政策做出了明确的界定。“三限”政策是指政府举办的公办高中在完成本年度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择校生,但必须严格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择校生招生比例和最低录取分数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收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提出意见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要将择校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向社会公示招生比例、招生人数和收费标准,统一按分数择优录取,统一办理入学手续。

18.杭州市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杭州市各类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分三批按考生志愿依次进行,每批按一定程序投档。普通高中计划内择校生在同批次(代码单列)录取。民办和国有民办学校,在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学生按所填志愿和规定程序被所报考学校录取以后,其他任何学校不得再行录取。

(1)第一批录取。依据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顺序,并依据各招生学校应该录取高于本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5分的第二志愿考生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划定各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凡上招生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按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当报考某校并上第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和高于第一志愿考生15分的第二志愿考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该校依照学校招生计划数录取上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及高于第一志愿考生14分的第二志愿考生;如仍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录取高于该校第一志愿考生13分的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直至第二志愿考生分数到第一批录取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止。

如果招生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出现同分考生且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按招生计划数优先录取市级或城区级三好学生、市级或城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其次优先录取获得“英语口语初级合格证书”、“计算机操作合格证书”双证的考生,再优先录取获得上述一种合格证书的考生;再次按招生学校在其招生简章中说明的同分优先录取条件执行。

根据以上办法依次录取后,如有学校还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在第一批招生学校录取工作基本结束的次日,采取让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补报志愿的办法,由招生未满学校择优录取。

(2)第二批录取。在第一批招生学校录取中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按其原升学考试总分,进入第二批招生学校录取程序。第二批录取学校录取时,不再采用“第二志愿考生须提高15分投档”和补报志愿的办法。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①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以招生学校和专业为单位,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顺序投档,由招生学校按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有体检或面试要求的专业,体检或面试合格为该专业录取的必要条件。

②普通中专(含成人中专普通班):分三批录取。第一批为3+2高职班,第二批为普通中专,第三批为成人中专普通班。每批招生以招生学校为单位,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学校按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者,改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

(3)第三批(招生市场)录取。未被第一、第二批学校录取而愿读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普通班的考生可以进入各类高中招生市场。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19.什么是高中会考?高中会考成绩在大学招生录取中有什么作用?

答:普通高中会考是检测普通高中学生课程修习状况的省级水平考试。普通高中会考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水平的重要依据,是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也是反映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普通高中会考成绩将记入毕业生档案,作为升学、入伍、就业的重要参考。

20.高中会考的科目有哪些?高中会考的科目是怎样安排的?

答:普通高中会考科目为语文、英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以及“自选综合”。其中语文、数学科目主要考核必修和选修ⅠA模块的内容,“自选综合”主要考核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四个学习领域选修ⅠB模块的内容,其他科目则主要考核必修模块的内容。

普通高中会考的科目安排是:高一年级第二学期考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高二年级第一学期考英语、物理、化学,第二学期考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高三年级第一学期考语文、数学、自选综合。各科考试的具体日期由省会考办提前公布。

21.高中会考的形式有哪些?高中会考的成绩采用什么形式记录?

答:普通高中会考主要采用纸笔测验形式,外语包含听力测试,信息技术采用上机操作考试。

普通高中会考成绩采用等级制,分为A、B、C、E四级等第,其中E等为不合格。补考成绩分P、E两等,分别为合格和不合格。

22.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怎么作出的?

答: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三部分:(1)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质、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也为后续教育提供参考。(2)课程修习与学业评价:主要如实记录学生高中课程的修习状况、所获得的学分、高中会考等第。

(3)项目测评: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分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四个项目。

综合评语应当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反映的情况,由班主任撰写,最后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审核确定。

项目测评应结合项目的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测评方式,以测为主,测评结合。测评结果用A、P、E来表示,分别代表“好”、“合格”、“须努力”。测评方案、程序、方法、等级标准由省教育厅教研室制定,各市、县(市、区)组织实施。各项目测评的等第总体比例要予以严格控制,以市或县级区域为单位,A等不得超过25%,E等不得超过5%。各校各测评项目等第比例可有所不同,应充分考虑所属学校的类别、特色,合理确定各校各测评项目等第的比例。有多科目合成的测评项目(如审美与艺术、劳动与技能等)原则上应将A等比例下达到学校,每一科目比例一般分别控制在20%以内(或控制在一定的差异比例内),以确保多科目合成以后符合总体比例要求。

评价结果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反映,是学生高中毕业的依据之一。评价结果要记入“浙江省普通高中电子学籍管理系统”。

23.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主要在哪几个方面进行了改革?

答:经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准,2009年浙江省开始实行新课改高考方案。其目标是:实行在全科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逐步建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的考试评价体系。新课改高考方案在现行方案的基础上作了五个方面的改革:

(1)改单一的统一选拔考试为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的招生考试评价体系。

(2)改单一考试科目为分类设置考试科目。在现有文科、理科、艺术、体育等学科分类和实行高中全科会考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以文、理两大科类为主线,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为主体,根据高中新课改实际和各类高校人才培养目标上的差异,分三类设置考试科目。

(3)扩大学生与招生院校的自主选择权。扩大学生的自主选择权体现在: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类别;在自选模块的考试中自主选择考试模块;在技术和英语听力的考试中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自主选用其中的一次成绩;在报名方式上自主选择社会报名还是委托中学集体报名。扩大招生院校的自主选择体现在:现行的第一批录取院校可以自主选择采用第一类还是第二类考试科目组;招生院校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是否对相应学科的会考成绩提出等第要求;在投档分数线以上,招生院校自主对学生的统一选拔考试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4)改一次考试为有条件的部分科目的多次考试。

英语听力测试、技术考试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单独安排,实行全省统考,一年提供两次考试机会,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时间和次数(限定在两次以内),并从中选择一次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成绩两年有效。英语听力测试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听力试卷。其他语种的听力测试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进行。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轻学生的考试心理压力以及备考压力,弱化一次考试偶然性的作用,同时避免因设备和环境等出现的问题,给考生考试造成难以弥补的影响。

(5)改学校集体报名为社会化报名和学校报名相结合的办法。以此淡化学校之间在上线率、重点率上的攀比竞争,也为考生自主选择考试类别提供更为宽松的环境。

24.浙江省新课改高考各考试科目的分值与考试时间是多少?

25.浙江省新课改高考考试科目如何设置?

答:(1)浙江省新课改高考考试科目在现有文科、理科、艺术、体育等学科分类和实行高中全科会考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以文、理两大科类为主线,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为主体,根据高中新课改实际和各类高校人才培养目标上的差异,分三类设置考试科目。

(3)艺术、体育考试科目:在文、理两科的框架内,根据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对考生专业技能的特殊要求,考试科目和内容分为两类。

26.外语听力和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试的时间分别在什么时候?

答:外语听力和技术考试时间分别安排在高三学年第一学期的9月、第二学期的3月和高三学年第一学期的10月、第二学期的4月。首次考试时间安排在高三学年第一学期的9月和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