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浙江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分报名信息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报考普通高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文科、理科、艺术、体育、运动训练单独招生、小语种、保送生等)均须参加报名,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点的选择原则上应该是考生户籍所在地,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确认和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
报考科类分文科、理科、艺术、体育四类,其中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文科或理科。报考类别分一类、二类、三类,分别对应三个录取批次。一类对应第一批,主要为重点高校、“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专业(即往年的一本);二类对应第二批,主要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即往年的二本、三本);三类对应第三批,主要为高职(高专)院校的高职高专专业。
考生须结合自身实际选报其中一个类别,也可兼选两个类别或全部类别。凡未选报的类别将不能参与其所对应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取得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须选报与该校录取批次相应的类别,也可同时兼报其他类别。
报考体育类(体兼文、理科)的考生在报名信息输入时还须输入体育专业考试相应信息,参加体育专业特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考生还须输入相关的信息。
参加体育竞赛获奖和二级运动员加分认定测试者的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应届毕业生请在完成高考报名信息输入后即登陆体育加分认定测试报名界面,按提示输入相关信息。
28.非生源地考生能异地借考吗?
答:非生源地考生一般不能异地借考,除非两地考试试卷、考试时间完全相同。
29.浙江新课改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与往年有什么不同?
答:(1)浙江新课改高考,考生可跨类兼报志愿,但只能参加已报考类别的录取。
(2)三类考试分批划线、分批填报、分批录取。
文理科分为3批,与三类考试科目组对应。第一批为现行第一批录取的本科专业;第二批为其他一般本科学校(包括现行的二本、三本学校)的本科专业;第三批为高职(高专)院校的高职高专专业。现行的提前批录取学校按重点高校、一般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分解到各批提前录取。
艺术分3批,第一批为专业校考本科和“211”高校及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为专业省统考本科专业;第三批为高职(高专)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和北京电影学院专业校考的高职(专科)专业在艺术类第一批填报志愿,第三批提前录取。
体育分2批,第一批为本科专业,第二批为高职(高专)专业。录取按批(类)依次进行,考生只能参加已报考类别的录取。
(3)分数线分批公布,取消高职(专科)线下的组档线。高考后,逐类逐批划定分数线、填报志愿。分数线由现行的一次性划定和公布调整为分批划定、分批公布。每批按其对应的科目组合计算总分。上一批录取结束后,再划定下一批分数线,填报下一批志愿。在每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考生分数和志愿投档,由学校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4)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分批进行,现场确认。文理科每轮5个院校志愿;提前批5个院校仍为传统志愿,再设院校服从志愿。艺术类二、三批均设5个院校志愿;艺术类第一批3个院校为传统志愿。体育类每批5个院校志愿。
(5)平行志愿。2009年浙江省平行志愿设置的范围在2008年文理科一至四批的基础上,扩大到艺术、体育和三类生高职。文理科的提前批及艺术类的第一批和第三批2009年暂不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办法是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对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院校到C(E)院校的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平行志愿的录取方法是按分数从高到低安排志愿。
计算机先是按分数将所有的学生进行排序,然后再看其志愿。如果一个考生排名在全省第500名,他所填报的A、B、C三个平行志愿的学校,省教育考试院先看这个考生的A学校,如果A学校的考生没满,则进入该校;如果A学校已经满了(前500名考生中填报这所学校的人数已经达到这所学校的招生计划数,以下同),就会看这个考生的B学校,如果B学校也满了,再看C学校。三个学校都不行,这个考生只能参加“征求志愿院校”的填报了。
平行志愿填报的办法,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考生的选择范围,还增加了选择的针对性。
(6)艺术、体育和三类生高职平行志愿设置有特殊性。
艺术类的第一、三批实行传统志愿,第二、四批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包含A、B、C三所院校,每所院校中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同一批次的所有院校、专业志愿必须为同一专业类别;如考生填报的志愿中有与A院校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类别不一致的,视为无效志愿。传统志愿包含第一、第二志愿各一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体育类的四个批次均设置平行志愿。考生在每个批次里可选报A、B、C三所高校;每所高校均设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三类生高职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同一大类招生计划中注明专业考试区分代码相同的专业,其他专业志愿无效。
30.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它具有哪些特点?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根据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为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中学、大学后继续教育而建立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制度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部分组成,其中以个人自学为基础,社会助学为补充,国家考试为主导,把广泛的个人自学与社会助学和严格的国家考试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必需的各类人才。
其特点是:(1)权威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教学考相对分离的教育形式,命题与辅导、办学与考试等关键环节相互分离。高专教育自学考试属于国家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中国自学考试考生的考试成绩还得到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的一些高等学校承认。
(2)开放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当地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3)灵活性。自学考试采用分课考试、学分积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度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自主选择专业,决定考试的课程及课程的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
(4)业余性。自学考试的重要特点是以业余为主,工学矛盾小。
(5)效益性。对个人讲,参加自学考试所需投入的资金很少,是一条投入少、收益高、周期短、见效快、多快好省自学成才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