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李敖快意恩仇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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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梦遗纪——梦遗处处,后遗无穷,云雨方罢,烟雨蒙蒙。(2)

我和胡茵梦在一起的时候,亦有妙事堪闻。结婚第三天深夜3点钟,有个自称“中视”林导播的,打电话找胡茵梦,我说:“现在是夜里3点啊!”他回答说:“没错,我知道是夜里3点,你叫不叫胡茵梦来听?她不来听,明天我就公布胡茵梦跟我的床上照片。”我说:“林导播,胡茵梦在跟我结婚前,就开过一张名单给我,名单里面没有你,可见你是冒充的,如果你有照片,那你公布好了。”——这就是李敖的作风,我可以立刻反应,不让你怄到我的气。想在我面前逞口舌之利,差得远哪。

1980年2月8日,我和胡茵梦在财神大酒店顶楼晚餐,侍者通报说他们经理想过来谈谈,随即经理出现,不是别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杨维汉(白云)。白云当年是红遍全中国的大明星,红到全国照相馆橱窗多以陈列他的照片为招徕的程度、红到同时被二十八家报纸连载事迹的程度。如今垂垂老去,也过气了,意态颇为索寞。事后胡茵梦写了一篇《问白云》,讨论他们演艺人员的“过桥”与归宿。胡茵梦虽说问白云,又何尝不是问自己,因为白云已老惫,不堪闻问了。两年后,六十三岁的他,终在日月潭自杀以死,演艺人员的一生浮沉,在他身上,真对比得太强烈了。我识白云在文星时代,他听说我家老太是他影迷,特地跑到台中,去看“李敖先生的母亲”,当年他的影迷何止千万,如今要对一个影迷如此珍惜,光此一件小事,就可以喻大了。

我因为是政治犯和异议分子,并且是特大号的,被管制出境,自不稀奇。我第一次政治犯出狱后四年(1980年),为了试验一下是否能够出境,我托旅行社办了出境手续,旅行社回话说,别人都通过了,可是李先生的出境证却下不来,不知何故。不久,“国家安全局”的干员林家祺来看我,说政府为示宽大,同意李先生出境了。于是,由警总保安处处长郭学周出面,约我到他刀光剑影的官衙,从他上衣口袋中掏出出境证,当面笑嘻嘻地交给我,表示情治机关不刁难了。不料旅行社把出境证送到“外交部”领护照时,“外交部”的专员级科员汪应松力持反对颁发,理由是从新闻媒体报道中,事实认定李敖与胡茵梦有离婚行为,但在旅行社送来的李敖户籍誊本上,李敖却是未婚,因此不能发护照。我得知后,既笑且怒,乃写信责问国民党伪外交部长朱抚松。1980年11月15日,由“外交部”领事事务处出面,回我一信,说:“奉交下台端本月1日致本部朱部长函敬悉。查申领护照按规定须据实填写护照资料卡,台端所填资料卡之婚姻状况经查与事实不符,用特函达,请即亲自或以书面委托他人前来本处办理更正,以凭发照。”我收信后,既大笑又大怒,乃再写信责问朱抚松。我说:因为“丈母娘”扣留胡茵梦户口图章,胡茵梦一时迁不到我家,所以结婚时未能即时到户政机关登记。不料还没登记,就离婚了。所以送到贵部的户口誊本上,仍然是未婚。但这是户政机关的合法文件,是十足合法的“公文书”,你们是公家机关,“经查”手续自以“公文书”为依据,“公文书”上关于我的婚姻状况,你们竟不引为依据,撇开不采,反倒转过头来,要根据报章来“查”,一小块剪报就算“经查”完事了吗?照一小块剪报,就可以推翻附卷的“公文书”了吗?我这样责问后,朱抚松知道李敖惹不得了,因此下令即发护照给李敖,并把“外交部”中的读报专家汪应松骂了一顿。

可是出境的事还没完。延续到十年以后,大家还在扯。1990年11月10日,全美华人协会在波士顿举行每两年一次的全国代表大会,会中颁发杰出华人成就奖给李敖、田长霖(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校长)、李天和(麻省理工学院教授)三人。我不能出席,只好以录音讲话,送到美国去播放。波士顿《舢舨》(Sampan Newspaper)的宋明怡小姐报道了我不能去美国的事。提到“华协颁发这个奖给李敖,是要引起世界人士对他在争取民主自由人权上的承认”,并引述了华协总会会长潘毓刚的谈话。11月21日,国民党政府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驻波士顿办事处致函《舢舨》,指出:“《李敖打消美国之行——台湾政府声言出国后不予返台》报道与事实不符,经本处向国内查询复告:李敖先生自民国六十九年(1980年)8月18日核准赴日观光后,迄无申请出入境之记录,目前并无依法禁止其出境情形,亦无政府人员与渠接触谈及境管问题,仍请贵报一本公正报道立场,惠予更正为荷。”对这封官样文章的信,我在11月28日有反驳如下:所谓1980年8月18日核准我赴日观光,与事实不符。第一,我一生讨厌日本,绝不会到日本观光,何来“核准赴日观光”?第二,所谓8月18日核准之说,也与事实不符,因为“外交部”一直不肯发给我护照,按照“外交部”自定的作业程序,护照是四十八个小时内发下的,可是我的护照,拖了四十八天也不肯发下。从8月拖到11月,我火了,写信质问朱抚松。半个月后,“外交部”回信了,捏造出“台端所填资料卡之婚姻状况经查与事实不符”理由,仍旧拒绝发给。11月23日,我再写信质问朱抚松,告诉他说你太太徐钟佩在《我在台北》一书中骂你是“死鬼”,是有道理的,因为我所填资料卡中,全无与事实不符之处,是“死鬼”手下公务员自己弄错了。朱抚松收到信后,紧张了,于是,“外交部”的护照无条件发下来了,“外交部”收回了“经查与事实不符”的鬼话,不再出面阻止我出境了。可是,当我买了机票,要去新加坡观光时,到了机场,却被拦截下来,原因是我虽有了护照,可是出境证被警备总部收回去了。我在机场打电话给警总保安处处长郭学周少将,他们推托不在,也不肯说明郭少将亲手发给我的出境证收回去的原因。我当时恍然大悟:原来是“外交部”和警备总部轮流做坏人,皮球踢来踢去,结果不外是不让我出境而已。国民党政府在三十一年的“强迫永不分离”以后,所谓“核准”,只是骗美国人的把戏而已,一旦我真的要出境了,他们的花样就来了!如今,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里宣扬台湾自由的知识分子们,他们对李敖不能出境的事实,坐视三十一年都不置一词,却对李敖可以出境的描绘,兴致勃勃地来函贴金,我看了真觉得好笑。说李敖“迄无申请出入境之记录”吗?太抬举李敖了吧?张学良也“迄无申请出入境之记录”、孙立人也“迄无申请出入境之记录”,在官样文章中,“目前并无依法禁止其出境情形,亦无政府人员与渠接触谈及境管问题”,可见张学良、孙立人不能出境之说,均“与事实不符”。又何必抬举张学良、孙立人呢?希特勒杀了三百万犹太人,也迄无官方记录与依法杀人情形之遗痕,自也同属“与事实不符”之尤者。愿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诸君子改行去写历史,则希特勒将感拜无涯于地下。诸君子其勉之!

我的反驳信登出后,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挨了闷棍,一个屁都不敢放了。可是事情还没完,我到底出不出境、去不去美国的问题,还是成谜,美国大使馆的邀请虽然早已是明日黄花,但把李敖请到美国去的念头,却大有人在,我三姐就是此中健者。她不让我知道,就为我申请到移民名额,美国在台协会通知我后,我大模大样,理都不理。一拖好多年后,美国在台协会1997年10月29日给了我最后一信,说再等你李先生一年,你再不来,难得的名额恐怕就得取消了。可是我还是不动如山。此中原委,一个插曲道出了一切:1984年,美国在台协会文化中心的头儿何龙(David Hess)下帖子请我晚饭,我谢绝了,8月16日,我写了一封信给他,这信清楚说明了我对美国的态度:

你的请帖收到了,抱歉我不能参加你的晚宴。

二十年前(1964年5月18日),我收到发自贵国大使馆高立夫(Ralph N.Clough)先生的信,邀请我访问贵国;两星期后(1964年6月1日),我又收到林诺华(Lynn H.Noah)先生的信,洽商访美细节,但是我没有成行。没有成行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国民党刁难我的出境,他们要跟我“交换条件”才让我走,但我拒绝;另一个是我对贵国政府一路支持国民党这种法西斯政权,深致不满。

当伊朗法西斯政权倒台的时候,霍梅尼(Khomeini)扣留美国大使馆人质,种种行为,令美国人不解,美国人说他们对伊朗流亡在外国王的关切是基于人道,但他们忘了,当霍梅尼流亡在外的时候,美国的人道又在哪儿?霍梅尼是美国一路支持伊朗法西斯政权的常年受害者,一朝他得以翻身,他会谅解美国这种伪君子的理由吗?

同类的例子太多了。中共在延安时代,美国政府是一路支持国民党法西斯政权的(虽然美国新闻处的主持人费正清〔John K.Fairbank〕等支持中共),美国大使都懒得到延安去;但是,一朝中共得以翻身,美国总统都得勤于上北京了。中共领导人以几近无礼的大架子“临时通知接见”美国总统,美国人同样不解,为什么?因为美国人又健忘了。

如何学到从被美国间接迫害的人的观点看事情,对骄傲的美国人说来,太重要了。

如今,在美国在台机构和我相忘二十年后的今天,你老兄走马上任,想补救你们过去的错误,我很欣赏你的慧眼,可是,好像有点太迟了。至少对我来说,除非美国政府彻底放弃支持法西斯政权,我对与美国官员会见,全无兴趣……

这封信,可谓“曲中奏雅”地道出了我为什么不去美国,而所谓出境问题,自此也被我技术击倒,不成问题了。原因是,我在台湾,一开始是“大有为政府”不让我走;到头来“大无为的我”自己也不想走了。早在1982年3月16日,郑南榕就在《政治家》上发表《李敖,不要走!》最后一段说:

应该禁止李敖出境

这个世代,有财的人想离开台湾,有才如李敖之流的人也想离开台湾,真是时代大悲剧。财、才不缺的李敖先生,应该挺身出来,以心作则,阻挡这种悲剧的潮流。李敖可以站起来,与赵耀东先生一起合唱《归来吧,台大人!》的高歌;也可以坐下来为我们写出第一流的自由民主政治的思想文章。

如果我是出入境管理的掌权人,以上这些论点,就会是我“禁止李敖出境”的理由。这些理由,将使我们对历史有所交代:对列祖列宗保留了一个优秀的文化精英;对子子孙孙留下一个宝贵的文化遗产——李敖。

这是一段很好玩的文字。郑南榕大概不知道:我从1949年起,三十多年间,根本就是陷在“禁止李敖出境”的状态的。所以,说三十多年我一直未能离开也未能获准离开,并没说错。至于三十多年后至今我能否出境,我没办过手续尚不得而知,照判断应该可以,因为叛乱犯时代已逝,而我又非通缉犯或什么犯,也无什么欠税记录等被管制条件,可是我已经准备“‘出’此一步,即无死所”了。我这种决定,大概死友郑南榕最能满意了。

我在1981年非但不能出境,反倒第二次政治犯入了监狱之境,这次“二进宫”,我被关在土城看守所半年,难友刘峰松崇拜“李敖大师”,写了一篇《李敖在狱中》,其中写李敖“囚房权充书房”一段,观察可谓入微:

囚房才一坪多,里面有一张铁床、一个马桶、一个水桶、一座洗脸台、一张小桌子和一盏二十烛日光灯。大师的囚房跟我们一样,但经他精心布置后,就是不一样。第一,他土灰色的四面墙,都贴上白纸,就连铁床下,也用白纸隔开,看不见床下的龌龊;房间洁净,光线充分。第二,他在洗脸台上搭架子,放好几包卫生纸和一些杂物,充分利用空间。第三,他有好几套书,如《二十四史》之类,摆放在靠窗的一面,有如小书橱。第四,他的棉被有三尺高,占铁床的三分之一;用纸箱、棋盘(摸来的)做的桌子及两个放剪报资料的纸箱,又占铁床的三分之一,室内显得特别狭窄。

看大师的囚房,让人有无地容身之感,不过物品虽多,却不凌乱,凡去过他家的,都能想象到他是怎样地把两坪不到的小囚房,变成雅致的小天地。他的囚房不仅洋溢着书香,也散发着一股庄严而不可侵犯的正气,任何人参观他的囚房,都要肃然起敬的;据说每周抄房时(检查房间),“戴帽子的”(狱吏)都不敢弄乱他的房间。李敖虽坐牢,并不失大读书家的风格和气派。

刘峰松又写“应有尽有”一段:

牢房不准有镜子,他有;不准有刀片,他有;不准有剪刀,他有;不准有订书机,他有;不准看《联合报》,他看;买不到糨糊、塑胶带、白纸、长尺……他买到,可说应有尽有。

他不会客、不接见,哪来这么多“家当”呢?原来他有秘密管道,不仅利用它输出,也利用它输入。这条管道(看守所所长)朱光军查不出,我看不是李敖神通广大,而是朱光军颟顸无能。庄严的监狱,有这样的漏洞,朱光军该羞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