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媒介融合与表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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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博客自媒介与表达自由(8)

2.2005-2008年,第二个三年,是博客大众化早期,实用主义者驱动阶段。

这是一个大众写作和展示的阶段。写作和表达还是这个阶段的第一功能和第一应用。网民跨过了2亿大关,博客数量也跨越了上亿的关口。这是博客发展最热闹、最喧嚣、最新鲜、最折腾的阶段。

3.2009-2011年,第三个三年,是博客大众化晚期,是保守主义者驱动阶段。

这是一个全民博客、全民互动、全民社区的时代。中国网民将向5亿的高峰进军,博客也向5亿的高度跃进。也就是说,未来是一个博客即网民,网民即博客的全民时代。在这个阶段,写作将不再是第一应用,不再是新博客的第一需求。更开阔的交友、娱乐、互动是大家共同的所爱。

所以,在已经开启的博客第三个三年历程中,博客的内涵将发生重大转变。

从文字写作,将走向真正的图片、视频多媒体阶段,交友、互动、娱乐将成为博客的主要吸引点。也就是说,博客的写作功能一定要当下全球社区的最新技术和应用出发,成为大社区的基础性应用。博客与社区发展的殊途同归,是未来的必然。

手机将在这个阶段扮演重要作用。互联网+手机,将是中国未来博客真正全民化的基本道路。从精英化,到大众化,到全民化,博客在演变,博客在进步。”关于博客发展阶段的划分为时尚早,笔者不拟对此展开讨论。但就目前来讲,手机与博客的结合确实是不可忽视的一大现象。应该说,手机博客作为移动博客的主要形态,得到新媒介研究者的关注早就开始了。但当时大家更关注的,首先是手机由个人通讯工具向信息生产与传播工具的媒介化转化过程。

一、手机媒介化

笔者2006年就曾撰写《手机媒体:移动媒体的终极形态》刊载于《中国记者》2006年第4期,主要探讨手机的媒介化过程以及手机作为媒介的性质,并认为,随着3G时代的降临乃至无线互联技术的持续发展,手机必将由移动的个人通信终端全面进化为移动的个人多媒体终端,其功能也必然实现全面的媒介化转型,而在手机用户对手机的贴身依赖性和手机自身具备的强大媒介功能的基础上,因其在所有移动媒介中最具个性化,手机媒介可被视为移动媒介的终极形态。

按照法国《新媒体》一书的分类法,如果以法国法学家所说的“交由公众支配”为标准,即用户可用以接收向其提供的节目和服务,使用这些信息传播技术和工艺的媒体可以三分为独立类、广播电视类和通信类。第一类独立媒体包括录像带、影碟、计算机软件等,其特点是内容不能同载体分开,信号都被记录在存储体上。第二类广播电视媒体则指借助设备(天线或解码器)可以同传播网络(地面电磁波网络、有线电视广播、卫星直播)连接,用户便可以接收到节目或得到服务。经连接后,它们就能把节目和极其多样化的服务(常规广播电视、加密收费广播电视和视频传输)传送到用户家中。其中一些媒体,如电视文字广播,可以保证用户通过个人操作在其选择的时刻收到这些节目和服务。另有一些媒体,如有线电视,与树形结构的同轴电缆网络连接,有一条“回路”,这样,用户可以把某些信息传输给向他提供信息的来源地。这样的互动,被称为“弱互动”。

第三类电信媒体,其言语、文字、图表、静止图像、活动图像在信息源和最后接收者之间的双向交换量是相同的,即所谓的“强互动”。对于任何信息而言,不管其形式和目的如何,互动每天都起到了或将要起到电话早已起到的那种传输言语的作用:它们是两个人或者更多的人之间同时接收和发出信息的工具。按照法国的媒介分类法,手机作为固定电话的移动化产物,自然就属于通信媒介。但在我国内地,依照媒体和通信分家的既成事实和既定标准(点对点传输即通信,点对面的传输即媒体),手机一出生就被定位为通信工具而不是媒介,手机作为媒介得到认可经过了一个逐步演化的过程。而在将媒介科技和媒介理论等量齐观的台湾传播学者程予诚先生看来,随着媒介科技的发展,传播的未来必定是“电讯传播”主导的媒体社会。相应的,“媒介科技是电讯传播的基础,所以谈媒介发展与媒体运用,应该是有电信传播(telecom munication)、媒体(media)和信息科技(information technology)三者的结合。”

而这三者在市场整合条件下的运作才有可能形成所谓的“新媒体”(new media)。他信心满满地在本书前言中表示:电信传播是传播界中的“明日之星”,它不但包括电话、电报服务,同时也包括资讯传输服务,举凡视讯、音讯、电脑图文都可以由电信服务来形成。从未来科技发展的趋势来看,“移动式资讯传递”是电信传播中的明日之星,因为也唯有即时的“移动式电信服务”才是最有效率的双向式服务,这是满足人类本能需求的服务。而功能越来越媒介化的手机正是这颗足以代表“移动式资讯传递”的明日之星。在此认识基础上,笔者愿再次回溯手机媒介化过程。

第一阶段,短信:手机媒介化的第一步。手机短信因其使用便捷、价格低廉、关机仍可接收信息并可保存等优点,受到了广大的手机用户尤其是年轻群体的青睐。从2000年起,其在我国内地的火爆程度令人惊叹。随着技术的推进,手机短信不仅可发送文本信息,还可传送图像、声音、数据等形式的内容,所谓“彩信”即是其一。而开始凸显其媒介功能的表现是:手机短信不仅可以实现点到点的通信服务功能,而且可以实现点到面的大众信息传播功能。比如,2002年10月1日,广州市公安局首开手机短信贺节之举,向80万名广州市民发出:“广州市公安局提醒您:国庆节期间遵守公共秩序,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门窗、煤气、电器及财物安全。祝国庆快乐!”广州市公安局同时表示,今后凡遇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以及重要情况通报时,广州警方都将利用手机短信的形式向市民发布信息。而到了2003年“非典”期间,全国各地政府机关几乎都采用了以手机短信方式向社会公众传播关于事态发展及政府相关行动的公开信息。

另外,由于越来越频繁地与广播、电视等其他媒介的互动结合,手机短信一度被不恰当地戴上了“第五媒体”的帽子,而其实,短信不过是手机媒介化过程的第一步而已。

第二个阶段,WAP上网:手机网络化助推手机功能的媒介化转型。WAP(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即无线应用协议,这是一个开放式标准协议,利用它可以实现手机的无线互联功能,把网络上的信息传送到手机及其他无线通讯终端上,初步体现了移动通信与互联网的融合趋势。而这种融合也赋予了手机更多的功能。手机用户可以通过手机下载网络上的音乐、图片等,并享受到海量的网上信息或者资源,如:新闻、天气预报、股市动态等。而手机报纸、手机电视、手机视频等的出现也使传统媒体内容移植到手机的无线增值业务中来,通信业和大众传播业的融合逐渐加深。受用户需求的驱使,通信、传媒和互联网业三者融合的趋势犹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由此,手机继纸媒、广播、电视、网络之后,被冠以“第五媒体”的称号。而实际上,“第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手机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地位开始得以确立。应该说,手机网络化是手机实现其媒介化转型的强大技术助力。WAP上网只是在无线互联技术初期手机必须借助的一种方便法门,在3G(甚至4G)得以普及之前,WAP上网仍有其巨大的使用价值。目前,手机上网在相当程度上依然如此。

第三阶段,3G的应用和普及:手机媒介的规模化发展前提。3G是英语3rd Generation的缩写,它是指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相对于第一代模拟制式手机和第二代GSM和CDMA等数字手机来说,3G手机是指将无线通信与国际互联网等多媒体通信结合的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与前两代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它能够以其超强的数据传输能力,处理图像、音乐、视频流等多种媒体形式,提供包括网页浏览、电话会议等多种信息服务。可以说,3G手机的特点是高速度、多媒体、个性化。3G时代的来临不仅将扩展手机作为通信工具的内涵,还使手机几乎能全面实现固定网络所具备的全部功能,从而使手机成为人们随身携带的交互式个人化兼大众性传播媒介。美国媒介理论家保罗·莱文森甚至认为:“从长远来看,互联网可以被认为是手机的副手。身体的移动性,再加上与世界的连接性———手机赋予我们的能力———可能会具有更加深远的革命性意义,比互联网在室内带给我们的一切信息的意义更加重大。”手机媒介化的转型在中国移动公司的定位的转变上体现得尤其清楚明白。

曾几何时,中国移动从“通信专家”变为“信息专家”,将中国移动的发展战略表露无遗。将手机视为个人移动通信工具,中国移动做好“通信专家”就够了;但如将手机视为个人信息化的多功能媒介终端,中国移动就必须当好“信息专家”。这不仅是中国移动公司由通信产业向内容产业的转向,而且代表着整个通信产业向信息及内容产业的运营转向。2005年12月,在接受《财经时报》的采访时,中国移动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王建宙谈到他为中国移动规划的2006年移动梦网的业务发展蓝图中,“手机媒体化”和“手机多样化”即是他思考的主线。而2006年6月8日,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即宣布收购国际传媒大亨默多克旗下星空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19.9%的股权。王建宙表示,与凤凰卫视、新闻集团和星空传媒达成的战略合作将给中国移动为用户提供手机媒体化的服务打下良好的基础,放眼全球电信、媒体和科技产业的融合浪潮,此次合作对于中国移动具有重大意义。移动博客就是手机媒介化过程中的重要产物,是互联网业和移动通信产业融合起来向内容产业转向的结果。

二、博客移动化

如上所述,手机媒介化的结果,就是手机成为一个联网的个人手持电脑。

如果说,互联网是媒介中的媒介,那么,联网的手机就是移动媒介中的终极形态。而手机媒介的随身性、互动性、自主性使它成为最个人化或者说最人性化的媒介。从这个角度看,博客作为个人自主的网络空间,作为个体在网络世界的延伸,与贴身相处、可以在移动中自由表达的手机相结合,称得上是理所当然,势所必至。手机具备博客功能,实现博客移动化,是保罗·莱文森所倡导的媒介“人性化演进趋势”的又一绝佳体现。如果说在这之前,手机作为移动的个人化媒介终端,其功能还主要体现在用户对信息接收的主动选择层面,那么,博客移动化就是努力发挥手机作为信息生产工具的功能,赋予每个手机用户以信息生产者的身份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