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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数字音乐:由iPod引发的产业变革与文化迷思

吴炜华

摘要:数字音乐是借由计算机技术和音频编辑软件,将音乐收录、编码、转制成二进制编码的音乐模式,经数字储存和传输技术得以保存和传播,并需要相应匹配的播放软件及硬件进行播放。苹果公司iPod以及其他种种便携式大储存量的MP3\WMV播放器的量产和全球性流行,推动着数字音乐向着更自由、更广阔的空间发展。

关键词:音乐、数字技术、传播

数字音乐是借由计算机技术和音频编辑软件,将音乐收录、编码、转制成二进制编码的音乐模式,经数字储存和传输技术得以保存和传播,并需要相应匹配的播放软件及硬件进行播放。在数字音乐史上,压缩光盘和便携式MP3播放器的发明、生产和普及是推动数字音乐发展变化最重要的技术动力。在过去的20年间,依托于网络技术和电脑视音频软件的普及,数字音乐跃升为文化产业中最引人关注的一匹黑马。而苹果公司iPod以及其他种种便携式大储存量的MP3\WMV播放器的量产和全球性流行,推动着数字音乐向着更自由、更广阔的空间发展。

1998年,韩国世韩(SEAHAN)公司推出了MPMAN MPF-10。沿袭日本索尼公司在Walkman和Discman的定名战略,世韩公司把这台便携式MP3播放器称为MPman,希望它成为领衔便携式MP3播放器的代名词,这是世界上第一台MP3播放器。

同年11月,美国钻石多媒体(Diamond Multimedia)的“RioPMP300”成为数字音乐历史上的第二部MP3播放器。“RioPMP300”闻名于世颇具戏剧性,当年中国《计算机报》以《网上音乐在哪听?谁来看护数字作品的版权》为题,详细报道了RioPMP300与美国唱片业协会的法庭征战。该诉讼案最终以美国唱片业协会的败诉而告终,RioPMP300征服了重重阻挠在全美发售。

RioPMP300和MPMAN MPF-10的成功,标志着相对成熟的MP3播放器从笨重的电脑视窗中挣脱出来,以轻便灵活的便携式形态,正式进入数字音乐的大众视野。在便携式数字音乐播放器的市场上,苹果公司出品的iPod是最成功的一个案例。iPod是苹果公司研制,于2001年10月23日首度推出的大储存量便携式数码多媒体播放器。第一代iPod的存储量已达5GB,之后,苹果公司不断推出其支线产品,从iPodmini到iPodshuffle,iPodnano,iPodtouch等,容量也从4~160GB不等,可存放2500~10000首歌曲。iPod系列中的产品都提供简单易用的用户界面,由中央滚轮(又称为Click Wheel)操作。大多数iPod产品使用内置的硬盘储存媒介,而iPodnano、iPodshuffle及iPodtouch则使用闪存。iPod与基于麦金塔系统(但也通用于微软视窗)的播放软件iTunes实现音频、视频数据的连接和交换,其自身具有比较完备的智能化音乐管理与随机播放程序,是苹果公司产品中少数能横跨微软windows视窗和苹果麦金塔系统的多媒体播放器。除了音频、视频播放,iPod也可通过iTunes,连接麦金塔系统内的照片编辑归档软件IPHOTO、地址簿软件ADDDRESS与日程软件ICAL等,以高速移动硬盘的方式将日历、任务、照片等自由传递;通过iPod,使用者也可阅读纯文本电子书,收听有声电子书以及由iTunes实现日常更新和智能传输的播客(Podcasts)文件。

2004年1月,苹果发布的资料显示,iPod已成为全美国最受欢迎的数字音乐播放器,占领了50%的市场份额。十个月之后,iPod一统美国的数字音乐播放器的销售,拥有超过92%的硬盘播放器和超过65%的各类型播放器的市场。iPod以极高的速率统领数字音乐播放器市场,在七年时间内总共销售了超过2亿台。

iPod的盛行,与其大容量的音乐储存、时尚简洁的设计以及智能化自动更新的功能是相关联的,更主要的是,与iPod捆绑在一起的苹果iTunes软件,具有强大的音乐传输、归档功能,并能提供全方位、多频道的网络音乐下载及购买服务,它更是技术性地屏蔽和拒绝了其他受到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数字版权保护)保护的音乐文件(如DRM保护版的WMA)在iPod上的播放,也没有任何其他的便携音乐播放器能接入iTunes上合法购得的DRM的音乐文件。苹果系统的加密音频文件(.m4p)允许最多五台的授权电脑解密与播放。

iPod与其他数字音乐界面面对的最大的问题是版权的纠纷。盗版、侵权以及极易复制的网络传播困扰着数字音乐产业。当主流唱片商(或者可以说全球四大唱片巨头,唱片市场上80%以上的音乐都是出自他们旗下)警觉地发现音乐的表现方式和传播渠道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之时,数字化和网络化的技术性推动已经呈现出一种失控的速度,诸多音乐爱好者、盗版热衷者和亚文化实践者每日都在谋算将唱片巨头们手中掌握的固定音乐资源褫夺、破解、向全世界免费发放。音乐版权之争实则也是资产之争,这也是为什么这四大主流唱片商惊恐地利用版权垄断资源四处起诉的原因。

而另一方面,就文化研究的视点看来,当数字音乐在进入网络之后,每每在青少年亚文化研究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文化研究一向对音乐风格及其文化传播的形态极为关注,这一视点也将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数字音乐在进入网络和后mp3时代之后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和讨论。

迪克·赫伯迪格将音乐元素的时代性变迁视为一种文化动力,摇滚、雷鬼、爵士等音乐在数字音乐出现之前,它们已然象征了亚文化社群与霸权话语之间的冲突、妥协以及文化态度。另一方面,音乐传播与青年文化表现之间亲密无间的共存共有态度,使得音乐产业一向将青年文化所代表的那一块市场视为其最重要的收编和销售对象。但数字音乐之后,尤其在音乐经由数字化的在线传播之后,这一产业文化逻辑却在发生着巨大的、世界性的变化。

2007年2月6日,苹果CEO斯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在苹果公司网站上发表了一封公开信《关于音乐的设想》(Thoughtson Music),呼唤全球四大音乐公司销售不受DRM保护的音乐。在乔布斯的信里,他坦诚言及苹果实是不愿意使用DRM来限制音乐的自由流动,但因受控于音乐公司的强制性协议,迫使苹果的iTunes和iPod不得不设计出种种音乐播放的授权限制。乔布斯声称,DRM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也不可能阻止盗版。由于大多数音乐借助没有防复制保护的CD销售,所以利用文件共享技术可以很容易在网络上传播。他认为:1.DRM从来都不是也永远不是完美的,黑客总是会找到其破解之道;2.DRM的限制只会伤害那些合法购买音乐的用户,违法音乐用户根本不会受其影响;

3.DRM的管控也会鼓励音乐消费者去获得免授权的音乐,而这往往会导致违法方式的产生;

4.大量不受DRM限制的音乐是经由CD销售而出的,这在另一方面也验证了DRM存在的不必要性。

乔布斯的信一石激起千层浪,更是引发了新一轮关于数字音乐的辩论,在随后的几天里,乔恩·约翰森(JonLech Johansen)、MP3.com创始人迈克·罗宾逊(Michael Robertson)、华纳音乐总裁埃德加·布曼(Edgar Bronfman)、雅虎音乐总监戴夫·戈德伯格(Dave Goldberg)以及自由软件基金均纷纷发表意见。戴夫·戈德伯格盛赞这一公开信所引发的数字音乐产业的重新定位,更是举双手赞成移除DRM限制;而埃德加·布曼却声称DRM和(音乐软件与播放器之间绑定的)互操作性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这一公开信虽然赢得无数好评,但批评和怒斥也迎面而来。批评意见大多聚焦在苹果公司是否借此机会,希图保住iTunes和iPod在数字音乐销售上的霸主地位,因为iTunes采用的是其自身开发的FairplayDRM技术,iPod只能播放从iTunes下载或经过iTunes备份和储存的音乐,而不能支持其他公司受DRM保护的数字音乐,二者在音乐消费上的互相绑定是其赢得市场的必要条件,但另一方面也局限了二者的独立发展,这使得苹果遭到了很多“垄断市场”的指责,而在乔布斯的公开信发布之后,这一指责更是激烈。

2007年4月2日,在DRM激烈辩论了两个月后,百代唱片宣布,将通过苹果iTunes音乐商店,面向全球零售市场推出新型音乐下载服务,除了披头士乐队的唱片,其所代理的所有唱片都将搬上苹果的iTunes音乐商店,所有数字音乐内容都将以更高音质的形式提供给消费者,而且完全不受数字版权管理(DRM)的限制。苹果iTunes将成为第一家销售百代新型数字音乐的网络商店,而这种新型音乐(AAC格式音轨,去除DRM限制)在音质上达到了原有下载音乐的两倍,售价略贵,单曲为1.29美元/1.29欧元/0.99英镑;与此同时,iTunes依然存有大量的,受到DRM保护的标准音质音乐,售价在0.99美元/0.99欧元/0.79英镑上下。

当我们再次回望飞速发展的数字音乐历史,这段历史以双轨螺旋上升的趋势呈现在我们眼前。这一方面是得益于计算机科学的进步,录音技术和音乐储存方式在专业音乐人和电脑工程师的共同协作下达到了完美的、数字化的契合;另一方面,音乐爱好者和电脑黑客也积极地加入了数字音乐“创造”的行列,也正是他们推动着数字音乐朝向多元化、形态分裂的未来发展。

DRM曾经是音乐产业的数字战略中最被看好的反盗版战线,它也的确收效甚巨。DRM被所有的唱片商都看做是唯一可控的因素,聊胜于无的救命稻草。在过去的十年中,关于DRM的普及、规范化以及受DRM保护的音乐在跨平台之间的使用友好性研究一直在进行中,而数字音乐盗版更引起了无穷无尽的法律纠纷。在乔布斯发起的这场DRM的辩论中,苹果iPod诡谲地占据了最具优势的地位,也吸引了数字音乐爱好者对苹果反DRM宣言的拥护。

iPod对音乐产业以及青年文化产生了重大的冲击。在《空气不再沉寂:iPod与音乐的移动式聆听》一文中,迈克尔·布尔以实证的方法,探访了苹果iPod个性化使用和音乐空间重构背后的社会学意义,发散性地借用了理查德·塞尼特在《西方文明中的人类身体与城市》中所提及的城市空间概念以及昂利·列斐伏尔所架构的“空间与政治”的理论框架,将iPod所呈现出的数字技术和数字音乐的文化权力,结合到普罗大众对都市日常生活的观察中,解析了在音乐传播的流动性、数字化和网络化的潮流下,都市生活体验中文化主体的挣扎与重塑,以及他们对时间和空间经验呈现出的愈加明显的、史无前例的控制权。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学者注意到iPod在承载和传播由播客系统PODCAST制作出来的教育音频方面起到了显著的效果,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当iTunes界面中大学公开课程的播客频道日渐增多,iPod在继续教育、多媒体课堂延伸等方面发挥了非常自由而灵动的效果。

2005年6月,美国杜克大学发布其iPod辅助教学实验报告《杜克大学一年级新生iPod使用评估》,全面地测量了iPod在大学教育中所可能起到的“创造性效果”及问题。实验组在2004年8月新生入校时分发了1600个20GB的iPod与贝尔金录音笔,并配合大学教务系统,在音乐与语言之外的诸多课程的在线档案中,比如社会科学、人文学及工程学等,增加了与iPod使用相关的资料以备学生下载和浏览。这一份报告尤其关注了iPod作为延伸型教学辅助工具的实际效果,也发现了教学科研机构在拓展iPod的文化外延,改变单一的音乐(多媒体)播放器的刻板印象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iPod是一则非常成功的新媒体文化创意案例,它提升了MP3类型的数字音乐的亚文化状态,更是不断扩充数字音乐的内涵与外延。在便携式MP3的原始概念的驱动下,iPod开拓出新型的视频音频产业,鼓励了电影及电视在数字转型后迅速进入新媒体界面,并尝试应和移动式视听觉消费的勇气。当iPod成为专业音乐人人手必备的辅助型音乐资源存储器时,它也在大学校园中获得了无数学子的追捧,也吸引了无数的个人媒体(如播客)以及传统媒体通过iPod纤细的数据线,发布其最新创作及免费报道。iPod所引发的不仅仅是数字音乐的新一波跨媒体传播的浪潮,而且带动了整个新媒体领域视频音频产品联动传播和营销的新概念。

(吴炜华:博士,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