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初步建立起食品生产加工源头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农产品和食品认证工作得到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初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法制保障体系、食品安全预警及控制体系和食品安全卫生监督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
(二)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培育。到2007年,全市商贸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年平均增长20%,人均商业面积由现在的0.8平方米提高到1平方米。形成年销售额超100亿元的大型连锁集团3至5家,超10亿元的连锁企业15家,连锁经营业种达到100种,销售额占同期消费品零售额比重达到40%。培育形成年交易额超100亿元的批发交易市场2个、超10亿元的20个。重点培育起20个第三方物流企业及一批理货、采购、分拨、配送企业,加快建设生产资料、日用工业品、食品三大物流基地。
(三)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巩固和建立起与其他地区商标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工商、公安、海关、法院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建立我市正版音像制品直销中心。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和服务商标的注册,在现有3.4万件的基础上到2007年达到5万件;驰名商标争取增加10件,著名商标达到500件。
(四)建材市场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地条钢等违法建材生产行为,钢管、扣件、电线、电缆、电器开关及插座、涂料等建材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建材产品交易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和各种欺诈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监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基本建立起对假冒伪劣建材和装饰装修材料进入建设工地的防范和管理机制。建材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市场监管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质量纠纷和用户投诉明显减少,工程建设质量明显提高。
(五)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网吧市场经营秩序,加大对促销演出、伴宴演出等演出活动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各类游戏厅的监管。建成全市文化市场统一管理平台。正版音像制品连锁企业力争每年增长5%~8%。
(六)中介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实现全市中介机构等级划分,“重合同守信用”中介机构提高到80%以上,消费者对中介机构服务投诉率降低到5%以下,形成完善、顺畅的工作联系、工作抄告制度,工作抄告率在95%以上。
(七)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彻底取缔未经许可、登记、批准、备案的农资产品市场。恶性坑农案件和影响大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不再出现。农资产品的抽检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农资销售档案和农资销售专用凭证制度推广率达到60%以上。
(八)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历年拖欠工程款全部清理完毕。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立起更加高效的市场监督、管理、服务机制;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做到依法经营、依法活动,形成知法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建立起更加公平、公开、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
(九)金融市场专项整治。市场地下保单及骗汇、非法买卖外汇、制贩假人民币和外币、利用假票据进行金融诈骗2000以及各类“洗钱”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法人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和抵御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防假、识假、打假”的氛围初步形成,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金融市场风险预警体系进一步健全,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和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规范化管理达到100%,非煤矿山规范化管理达到90%。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明显改善,街镇一级安全监管工作从组织上和制度监管上形成较完备的运行管理机制。
(十一)烟草市场专项整治。实现诚信等级管理,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培养起“诚信客户”,零售市场布局进一步合理,价格进一步规范,实现明码标价,建立自律组织,逐步实现客户管理的自律机制,由烟草部门单一打假向政府牵头的联合打假方式转变,实现打假社区化,市场净化率保持在95%以上,使制售假烟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十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旅游环境进一步改善,导游员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旅游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得到遏制;旅行社“小、弱、散”的局面得到有效改善。通过深化革、机制创新、行业管理、优胜劣汰,一大批品牌化经营、特色化竞争、效益型发展的大型旅游企业或专业化旅游集团相继涌现。全市旅游业呈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四、重点工作
(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理顺和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中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4〕35号)精神,理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种植、养殖、生产、流通等主要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强化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2.以开展蔬菜专项整治为切入点,逐步解决好七大类重点食品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和消费四个环节。在餐饮业和食品行业中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推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在水产品、乳制品、饮料、婴幼儿食品等风险性较大的行业中推行HACCP(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体系);构建食品行业GMP(制造过程中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自主性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和信用风险保障体系。
3.实行商品准入试点制度。市内六区各确定一个零售市场为试点市场,对大米、面粉、食用油、饮料、烟酒、儿童食品、酱油、醋和猪、牛、羊肉及其制品以及批发市场的应季蔬菜等食品推行索证索票制、重点商品备案制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加强对市场内加工大饼、馒头、切面、豆制品的质量监管。
4.加强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结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国食品标准2004~2005年发展计划要求,逐步整合农业、质监、卫生、商务等检测机构的技术资源,形成布局合理、结构科学、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网络和检测结果互认共享平台。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内检制度。在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大中型生鲜食品超市建立检测站点,配备快速检测器。调整充实一批通过计量认证的产品质量检测部门。重点扶持并建立国家级食品安全分析和检测中心。逐步形成以市级、区县、生产企业为依托,以产地、市场为基础,布局合理、结构科学、功能完善的食品卫生与质量安全的检验检测网络。
5.建立食品安全投诉机制,在商场、超市逐步建立快速处置食品消费争议联络站、网,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工作。
6.启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加强食品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管理,把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内容列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中。建立有效的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反馈机制,对质量好、信誉好的企业进行宣传,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公开曝光,并予以行政处罚。继续强化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生产纪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溯、储运信息可查询。
7.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重要领域的各项规章制度。从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监管体制建设、生产及卫生标准建设、评估及信用体系建设、行业自律制度建设入手,以阶段性整治带动长效机制的建立。
8.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建立政府主导、行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格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的宣传报道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食品放心工程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安全常识普及工作,宣传名牌企业和优质产品,深入开展打劣扶优。严格广告审查,杜绝食品虚假违法广告。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各单位内部网络建设,建立自上而下的市、县、乡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形成覆盖全市、反应快速的信息工作网络体系,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食品安全信息。
(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
1.在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积极建立现代物流企业管理模式,推动原有批发企业分步骤、分阶段向现代物流企业发展,促进企业联合、兼并、重组、改制,走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的道路。加强认证后的监督检查,开展有效的跟踪检查,巩固认证成果,不断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意识。
2.建立完善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诚信体系制度。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4〕454号)精神,制定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充分运用监管手段,建立科学评价模式,公示评价结果,建立信用管理档案,完善药品信用体系,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
3.以中药饮片市场、媒体刊登的违法广告宣传药品、疫苗、曾被公告不合格药品及其生产企业生产的其他药品和医疗机构用量较大的药品为重点对象,以城郊及市内农贸市场、繁华地段药品市场为重点范围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开展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志的专项检查,依法规范注册批准内容和实际说明、标志内容;严格规范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并对在药品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药品加强监督抽验;加大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坚决打击假冒名优新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4.开展对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参与展示的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各类展示活动中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5.加强媒体监督,建立与有关媒体定期沟通制度,加强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并及时予以公示。
(三)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食品、药品、驰名、著名商标和涉外商标案件,以及非法印制商标标志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法经营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关注的侵权案件。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维护商标注册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开展食品药品等商标侵权案件和涉外商标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查处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驰名著名商标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专用权案件行动为主要内容,每年组织3次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
2.开展保护著作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以打击盗版教材、盗版软件、盗版音像制品、网络侵权行为为重点内容,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复制为重点环节,以侵权盗版比较集中、社会影响较大的地方为重点地区,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为突破口,搞好专项治理。认真组织对销售盗版教材的书店和摊点、销售盗版软件的电子商城和软件经销市场、软件销售批发商场的清理和检查;加强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网吧的执法检查;清理和整顿软件预装领域。集中打击盗版光盘的销售和复制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对城市繁华商业区的音像商店、车站、机场等地进行执法行动,对音像复制厂进行执法检查。全面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内使用的音像制品的稽查监管,有力打击盗版经营活动。
3.开展保护专利权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违法行为。加强专利法规政策体系建设,抓紧制定出台天津市专利保护办法。对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及群体侵权、反复侵权、恶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开展重点检查与集中整治行动,着力查办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权的案件和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进一步完善“调处专利纠纷网络请求”和“假冒、冒充专利网络举报”专利执法电子政务网络系统,拓展权利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渠道,提高执法快速反应能力和办案效率。打击冒充政府知识产权部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或其他合法组织,欺骗公众,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对食品、医药领域的专利侵权、冒充专利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集中检查,重点检查超市、药店的冒充专利、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及制药企业的恶意专利侵权行为。开展保护外观设计专利权执法活动,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