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与世隔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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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第五日夜(1)

◇沈泰誉的日记◇

5月16日,星期五,夜晴朗。

有时,爱即是伤害。

莲莲静默地坐在窝棚前的石块上,静默地望着满天繁星。黑仔被她唤了回来,卧在她的脚边,戒备地四处张望,一有人接近,它就“呼”地一声蹿出老远。

晚餐时莲莲破天荒地罢了工,拒绝烧饭,甚至拒绝靠近那堆熊熊燃烧的火。火上垒着石块,石块上坐着一口大号沙锅,锅里面炖着虎仔,黄白毛色的虎仔;喜欢龇着牙、吓唬人的虎仔;喜欢戏弄老鼠的虎仔;喜欢啃咬布料的虎仔,炖在了沙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

食物欠缺,作料也相当有限,油没有了,盐和味精也捉襟见肘,胡椒粉见了底,料酒和桂皮倒是有的,葱和姜也滥竽充数,成倍地搁到锅里,连茴香都是一放一大把,最后,连酱油都倒在汤面上。简直是,有什么,放什么,全然不顾各种调料相生相克的道理。总之,食谱怎么说,全是反着来的。不过说实话,虎仔还是很争气的,炖出了香喷喷的一大沙锅,让产妇和两个病号尽情美餐一顿,剩余的,酌情分给体弱的老人和小孩。除掉莲莲,每个人都分到一小碗汤,汤汁浓郁,而且即使是没有吃到肉,嗅觉都算是美美地过瘾了。

“给黑仔吃过东西了吗?”沈泰誉在莲莲身边坐下来,黑仔一见他,脚不沾地地跑掉了。

“吃了,”莲莲闷闷地说,“虎仔的骨头,那个姓成的,恶作剧地扔给它,它居然稀里糊涂地埋头就啃。”

“它是饿急了吧。”沈泰誉猜测。

“虎仔从小跟它一块儿长大,从血缘上看,虎仔还是它的姨妈呢,它怎么可以啃它亲人的骨头呢?哪怕只是一个伙伴,它也不该这么无情无义啊!”莲莲痛心疾首。

“报纸上讲,狗的智商,相当于两三岁的小孩子,所以,我们毕竟还是不能按照成年人的标准来衡量和要求它们的行动。”沈泰誉字斟句酌。他有些隐隐的愧疚,汤太好喝了,石大夫硬把碗里的狗肉拨了一块儿给他,那肉,够嫩,够滑,简直唇齿留香---他不知道莲莲是否把黑仔算做了患难与共的伙伴,如果是,那么他就被划拨到了“狼心狗肺”的行列。

“我是把它们都当做了好朋友,我以为,狗是最有情义的动物……”莲莲怔怔滴下泪来。

“别难过了,”沈泰誉安慰道,“这是非常时期,无论人,还是动物,都处在非常态的心理状况中,发生异乎寻常的事情,是情有可原的。”

“我想念虎仔……”莲莲呜咽。

“告诉我,莲莲,在地震以前,你对将来的打算是什么呢?准备一直待在旅舍里?有没有想过要离开这里?想过继续念书吗?或是学习一项傍身之技?”沈泰誉转移了话题。

“想过的,我是当然要离开这儿的,我跟顺恩姐说了,等我攒足了路费和学费,我就去成都!”莲莲来了劲,眼泪还挂在腮帮上呢,已经兴致勃勃地说开了,“我想过了,我到成都去,首先,参加月嫂培训班,等培训合格,我就去帮人家带小宝宝……”

“为什么是月嫂培训班呢?”沈泰誉笑着问,“不想去学一学别的技术,例如电脑打字、驾驶、缝纫、烹饪,还有美容什么的?”

“我在网上读到一些文章,文章里面分析说,目前成都的劳务市场,月嫂这个行业,可谓炙手可热,工资节节看涨,平均下来,一个月也有两千多,资历深一点的,收入比那些坐写字楼、穿高跟鞋的小白领们,几乎不差什么了,”莲莲的口气很是老道,“而且呢,网上说了,假如能把职业与爱好结合起来,那可是人生莫大的幸福---我最喜欢小孩子了!”

“喜欢小孩子,收入高,所以,要去参加月嫂培训班?”沈泰誉笑不可抑,他被莲莲的天真与可爱劲儿给逗乐了。

“还需要别的理由吗?”莲莲歪着头,一本正经地问。

沈泰誉仔细想一想,莲莲的思维路数貌似简单,实则暗藏着坚不可摧的俗世智慧。当下他笑着说,莲莲,你的想法挺好的。

“你常常上网吗?”他问。

“住在这大山沟里,网络是沟通外界唯一的渠道,我可不想变成没见识的土包子。在旅舍领到第一个月的工资,我就到对面镇里的电脑学校交钱报了名,”莲莲说,“每个星期,顺恩姐给我半天假,这半天,我都泡在镇里的网吧,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了解外面的世界……”

莲莲使用的全是刻板的书面语言,沈泰誉努力忍住笑,一时没憋住,扑哧一声笑出来。

“沈大哥,你不相信?”莲莲误解了他的笑,面红耳赤地争辩道,“我真的什么都知道,网络上面,什么都有,虽然我没有去过成都,我可是什么都晓得的---成都最繁华的街道,叫春熙路,对不对?最便宜的批发市场,在荷花池,对不对?成都人最普遍的消遣方式,是打麻将,一到周末,就在农家乐里打麻将,对不对?我还知道杜甫草堂、武侯祠……”

“我相信,我相信!”沈泰誉急忙打断她,“莲莲,我虽然待在成都这么多年,其实对成都的了解,还是很肤浅的,尤其是吃喝玩乐,我最不在行……”

“你以为我只注意吃喝玩乐?”莲莲急了,不歇气地说下去,“成都的写字楼,CEO,我全都知道,大厦里有中央空调;男人上班,要穿西装,打领带,头发梳得溜光水滑;女人的窄裙子,紧紧裹住屁股,多热的天,都不能光着腿,要穿长丝袜;有钱的老板,办公室有学校里的教室那么大,办公桌比一张双人床还要宽,累了,就喝一杯马丁尼鸡尾酒,跟电视里看见的一模一样---就连那些藏污纳垢、丢人现眼的破事儿,网上也有,老板就爱搞婚外恋,家里的正房元配是黄脸婆,外头的小公馆里,养着金丝雀,还不够,还眼馋,还去骚扰女秘书,借着谈公事,一双毛茸茸、臭烘烘的脏手,尽在人家大腿上,蹭来蹭去的,这有个专门的词语,叫做揩油,对吧?”

“我服了你了,莲莲,”沈泰誉举双手投降,戏谑道,“以后你千万别跟人家讲,你从来没到过成都,没人会信的,别人会说你在撒谎,哄他们玩。”

“甭说成都了,长这么大,我连都江堰都没去过呢!”莲莲满脸得意,斜斜地瞟他一眼,道,“可是,我不比城里人懂得少,我就不要被人看不起,被人当成乡巴佬!”

“莲莲,你真的想去成都?”沈泰誉深深凝视她。“真的!”莲莲毫不迟疑。

“如果我们可以脱离险境,我愿意支持你,”沈泰誉一字一句地、慢慢地说,“不论你当我是叔叔,还是大哥,我都会帮助你。”

“谢谢沈大哥!”莲莲很快地说,“不过,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奶奶活着的时候,经常告诫我,人生在世,一不要欠人钱,二不要欠人情,我长这么大,没有父母和兄弟姐妹可以依靠,已经习惯了凡事靠自己。”她也许没有明白,这是一个承诺,慎重的、沉甸甸的承诺,于一位像沈泰誉这样的男人而言,其分量,堪比爱情,堪比豪义。

“自力更生是好的,但是,以后就把沈大哥当成你的亲人吧,”沈泰誉认真道,“我的生母去世很早,就有我一个孩子,继母生了两个弟弟,两个弟弟添的也是儿子。在地震中,他们都没了---莲莲,你若是不嫌弃,就给我做妹妹,做侄女儿,让我来保护你、照顾你……”

“嫌弃?怎么会呢?沈大哥,我很愿意有你这样的亲人!”莲莲笑了,“而且,我不会让你失望的,总有一天,你也会为认了我这个妹妹而骄傲。”

“击掌?”沈泰誉突然孩子气发作。“一言为定!”莲莲伸出手,与他击掌。两个人都笑了。

这一瞬间,沈泰誉想起自己十八岁出门上大学,在成都到处乱转的情形。那时的他,傻头傻脑的,以为中国的每一座城市,都跟谍战电影里华丽的夜上海差不多,酒吧里琥珀色的灯光、高脚杯里轻摇的美酒、Zippo打火机里冒出来的蓝色丝绒般的火苗、忧伤的爵士乐、少女的大篷篷裙。提到办公室,他的脑中闪过的是一连串半生不熟的商标,纳尔逊钟表、埃斯姆椅子、黑色自动打字机、象牙色金属软百叶窗---他的想象不知是从哪本小说里得来的,完全是好莱坞似的,以至于下了长途汽车,他惊慌失措,以为自己下错了站。这是成都吗?这就是成都吗?这真的是成都吗?他反复询问车站的工作人员。傻B!人家翻个白眼。

年少时的他,最大的愿望就是离开在汶川的那个家,离开负心的父亲、白骨精一样的继母,以及两个骄横跋扈的异母弟弟。至于去哪里,是成都,还是别的地方,是城市,还是乡村,他都是浑浑噩噩的,没有太多的设想与勾画。相形之下,莲莲是多么不同,她是有备而来的。她是怀着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野心的,她是详细周密地制订了实现理想的步骤的。只不过,那野心是小小的,没有侵略性的,那理想也是小小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可是,她有机会完成她的人生目标吗?那座承载了她青春梦想的城市,依旧风轻云微、车水马龙吗?它还好吗?

“沈大哥,你在想什么?你怎么了?”莲莲淘气地用手指在他呆怔的眼前晃了晃。

“我在想---成都……”沈泰誉欲言又止。“你是担心成都有事吗?”莲莲注视着他。

“这么多天了,没有任何的音信,到底是怎么了?”沈泰誉蹙紧眉头,“我的同事,我的妻子,他们都在成都,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这几天,他无数次地想到关锦绣,这个他拼尽全力去爱惜,却被她拼尽全力来伤害的女人,她还好吗?

“沈大哥,你结婚了吗?”莲莲仰起尖尖的下巴,一脸稚气地问。

“莲莲,你以为你的沈大哥还处在满大街追女朋友的无厘头阶段吗?”沈泰誉笑起来,“我已经快到四十岁了!”

“四十岁很可怕吗?”莲莲道,“网上说,成熟的男人含金量最高,像那个什么,杨振宁?是叫杨振宁吧?八十多岁了,还可以娶到二十几岁的姐姐!”

“莲莲,你用八十几岁的诺贝尔奖获得者跟我作比较?”沈泰誉大笑了,“你这是在恭维我?还是在讥讽我?”

“沈大哥,如果外面的世界已经毁灭,”莲莲直言不讳,“如果我们注定要在这里困守一辈子,那么,我嫁给你。”

沈泰誉心里一恸,他捏捏莲莲的鼻子,爱怜地说,“小傻瓜!”

“你是答应我了?”莲莲抬抬下巴。

“不是世界毁灭,而是一场大地震,”沈泰誉转移话题,“你是汶川人,不会对地震没有概念吧?”

“除了偶发的小地震,我没经历过这么可怕的地震。”莲莲如实说。

“一九七五年底到一九七六年初,汶川曾经是重点防护地点,”沈泰誉道,“我记得那时每到晚上,家家户户的大人小孩必须住防震棚,晚上有巡逻队的队员戴着袖标,挨家挨户地巡查。”

“结果是唐山也发生了地震,对吧?”莲莲道。

“是的,是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地震,”沈泰誉叹口气,“在茂县,过去已经有过一次强烈地震,叠溪海子你去过吗?近万条生命和一座顷刻被淹没的繁华古城,成就了‘中国最美的地震遗址’。”

“叠溪海子我听说过,但是没有去过,我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河对面的镇子。”莲莲如实说。

“莲莲,你不困吗?黑仔呢?叫它回来待着吧,别让它跑丢了……”沈泰誉正要说话,顺恩走了过来,打断了他们。

“它怎么敢待在这儿呢?不是自投罗网吗?”莲莲不悦。

“没有人会把它怎么样,你以为我心里好受吗?虎仔和黑仔从一生下来就跟着我,我对它们就没有感情吗?牺牲虎仔是迫不得已的,我不会再打黑仔的主意了,”顺恩信誓旦旦地说道,“黑仔最听你的话,你把它叫回来吧,前些年,还有人在山里打到过狼,万一黑仔遇到了野兽,不得白白丧命?”

顺恩的诱导起了作用,尤其是关于狼的威胁,让莲莲明显地犹豫了。顺恩看了沈泰誉一眼,这一眼,是暗示,也是邀约。沈泰誉立即懂得了,他毫不犹豫地做了同盟。

“叫黑仔回来吧,到窝棚里去,跟你待在一块儿。”沈泰誉说。

莲莲听从了他,唤回了躲进草丛里的黑仔。在漆黑的窝棚门口,黑仔畏畏缩缩的,莲莲千哄万唤,它好不容易才跟了进去。

“沈大哥,你也歇会儿吧。”莲莲回首望着沈泰誉,满眼企盼。

“好,”沈泰誉爽快地答应了,“我和你一道,守护黑仔。”他朝顺恩眨眨眼,顺恩脸上露出了不易察觉的微笑。

他们在窝棚里,跟其他人一样,随意地和衣而卧。黑仔趴在莲莲的脚边,耷拉着脑袋,陷入迷糊中。沈泰誉心神不宁地听着外面的动静,他知道,窝棚外,潜藏着一个大秘密,一个大阴谋,而他,一不小心,堕入其中,成为帮凶。有一瞬间,他出现了幻觉,似乎听到了磨刀霍霍声。他转过头,紧张地看了看莲莲,莲莲闭着双眼,呼吸平静。

快睡着的时候,莲莲像前一夜那样抓着他的手腕、手指或是踝骨,在失足深崖后,她对睡眠产生了惊悸的情绪。沈泰誉稍微一动,她就醒了。想要翻身而又不愿意弄醒她,必须得费点心思,对付她哪怕是熟睡时也未缓解的戒备心理。他把手指从莲莲手中轻轻抽出来,再把一束干稻草塞到她的掌心里,莲莲抓着干稻草,就像抓着他的手,紧紧不放。

顺恩的脸在窝棚边闪了一下,同时闪过的,还有一道白色的烛光。顺恩是擎着蜡烛,看莲莲是否入睡。沈泰誉在幽微的烛光里看了看莲莲,小脸、浓发、长睫毛,睡得很安稳。他对顺恩点了点头。顺恩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把一条麻袋兜头劈面地罩向黑仔。

猝然中招的黑仔,从麻袋里发出一声闷叫。

成遵良半夜内急,起身到窝棚外,朝着树根痛快淋漓地撒了一泡尿。顺恩祖传的蛇药膏,效果奇佳,成遵良连服两次,晕闷的头脑,居然有所改善,变得耳清目明起来。撒完尿,他对准树干,挥出一拳---嗯,不错,拳头有力,再不是软绵绵如同棉花一般找不着北的状态了。

“成遵良!”一个声音在他背后响起。

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不要回头!他对自己说,绝对不要回头。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哪怕是与之有了露水之欢的石韫生,也一直叫他成哥。成哥,以及老成,是他在这个地方仅有的两个名号。

“老成!”

沈泰誉径直走了过来。成遵良立即转过身来,故意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是你?他面上闲闲道,这么晚了,还没休息?其实他的心里扑通扑通地乱跳,这个条子,他为什么会如此准确地叫出自己的名字?他到底晓得些什么?

“我无意中给老板娘当了卧底,帮着诱捕了黑仔,”沈泰誉说,“我刚帮着把黑仔制伏了,这会儿已经炖到了锅里,明早又能给你和石大夫,还有产妇补养补养身子了。”

卧底、诱捕、制伏,沈泰誉随口用的,都是铁骨铮铮的专业术语。成遵良头皮发麻,感到一阵晕眩。他一抬眼,沈泰誉正目光灼灼地盯着自己。他旋即明白过来,沈泰誉是有心的,他是在试探,在刺激,在打压他的防线。

“老板娘是个好人,她是在大义灭亲呢。”成遵良若无其事地回视着他。他可不是吃草长大的狼,出发之前,就已经请了一位业内人士,专门学习了一些反侦破的手段。

“是啊,我正担忧呢,明早莲莲醒来,发觉黑仔也变成了一锅肉骨头汤,不知道要怎么伤心呢……”沈泰誉苦笑一下。

“不过,想到那锅热腾腾的汤,一定能做个好梦!”成遵良顺势打了个哈欠。这哈欠是他的伏笔,下一句话,他可以水到渠成地说,晚了,困了,睡吧。

“老成,趁这会儿清静,咱们聊一聊。”沈泰誉没有中他的招。

“聊什么呢?处在这种音信断绝的状态中,人都变傻了,脑袋里装着的,全是糨糊。”成遵良说道。

这倒是一句大实话,沈泰誉轻笑一声。

“老成,遵良,坦白讲,你仍然打算继续逃?”沈泰誉是一副推心置腹的语气,成遵良却是嗡地一声,脑子里像是爆炸了一根大炮仗,眼前金星闪烁。

“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他强撑着挣扎。说完马上后悔了,这话显得太弱智,一听就是假的。

“逃亡的路,表面看来,风光旖旎,其实,那是一条死胡同,不管你走多远,走多久,最终的结局,终归是撞墙。没有人能够逃脱法律的天罗地网。”沈泰誉平静地说。

成遵良没有吭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