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法宝:宁夏“继续解放思想推进跨越式发展”研讨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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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解放思想 抢抓机遇 为我区跨越式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吴洪相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构建和谐宁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意见》把解决宁夏的水问题放在极为重要的位置,为今后我区水利加快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宝贵机遇。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理解《意见》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紧紧抓住这一重大的历史机遇,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区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转化为推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近年来,我区的水问题受到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也成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着力解决和全区上下关心的重大问题,从中央到地方一致形成了“水是制约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问题”的共识。2007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时指出“落实引黄灌区农业节水措施,推动干旱地区旱作节水农业发展,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06年5月和2008年8月,温家宝总理两次视察时指出“加快宁夏经济社会发展,从根本上抗御自然灾害特别是旱灾,关键是要做好水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这篇大文章”。2005年以来,全国人大围绕宁夏水问题,连续确定了六项重点督办建议,帮助和支持宁夏解决水问题。《意见》涉及三大分区治水思路、节水型社会建设、统筹优化水资源配置、民生水利发展、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大柳树水利枢纽前期工作及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等,提出了非常明确的指导意见和具体的项目支持,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我区水利发展的关怀和重视。既是对水利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也为我区水利加快发展带来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对我们宁夏这样一个经济文化欠发达、水资源匮乏的地区而言,关键在于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快发展。当前,我们要紧紧抓住这千载难逢的宝贵机遇,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思想从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束缚中解放出来,坚决克服安于现状的思想,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坚决克服求稳怕乱的思想,增强攻坚克难的决心;坚决克服畏首畏尾的思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想大事,谋大事,干大事。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学习贯彻十七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科学谋划水利发展思路,转变水利发展模式,提高水利发展质量,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上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更加开放的思想观念、更加执著的奋斗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水利跨越式发展。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力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推进节水社会建设;以统筹优化水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着力推进水利可持续发展;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着力夯实我区水利基础设施;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水问题;以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着力创新水利发展体制和机制,全力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努力推进水利又好又快发展,为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一)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实施《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按照“将宁夏建成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省区”的目标,将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实施与正常的水利工作紧密结合,落实试点建设内容和全面建设方案,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加快推进实施。“十一五”期间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并通过水利部验收。统筹优化水资源配置,着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三大分区治水思路”,近期重点抓好北部节水、中部调水和南部开源,实现北部黄河水和南部当地水的优化配置,形成全区“南北配置、丰枯补给”的水资源配置格局。中远期结合大柳树水利枢纽工程和生态灌区建设,进一步统筹优化水资源配置,有效缓解未来宁夏水资源的供需矛盾,保障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宁夏水资源优化配置专项研究工作,开展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建设研究,对黄河地表水及地下水、中水等多种可利用水源在各行政区域和流域分区之间、各行业各用水部门之间进行合理配置,建立覆盖自治区、市、县三级分配体系;加快县界水量、水质监测断面建设,建立完善水量调度与监管体系。

(二)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要把《意见》中的具体项目、政策支持和重大战略规划成果综合起来,按照“抓好在建项目、争取批复待批项目、尽快上报规划项目、积极储备后续项目”的原则,形成水利项目库,实施水利项目带动战略,突出抓好重点水利工程和面上民生水利工程。完成青铜峡灌区和沙坡头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可研,争取国家尽快批复实施;以全国人大督办宁夏中部干旱带高效节水补灌项目建议为契机,尽快完成规划、实施方案的报批工作,争取确定项目的投资渠道。完成大型扬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盐环定扬黄续建工程和黄河宁夏段近期防洪工程和银川市城市防洪工程可研,力争取国家发改委尽快批复工程。完成贺兰东麓防洪及水资源合理利用工程可研报告,争取国家尽快批复立项。固扩十一泵站以后饮水安全及节水灌溉工程力争年内开工建设。编制完成中南部山区重点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建设工程结合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积极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对黄土高原淤地坝、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黄河水土保持等三大水保项目的投资力度。明年全面完成5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积极争取国家将贺兰山东麓拦洪水库及部分重点小(二)型病险水库列入下一步国家规划中。今年年底完成库井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投入,支持项目建设。落实国务院批复的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实施相关项目。加快中部干旱带七项重点供水工程建设步伐,确保“十一五”期间解决宁夏中南部75万农村人口和固原、海原、西吉等15万城镇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引导鼓励企业、个人积极投资兴办水利工程,加大行政领导、财政资金引导等工作力度,加大项目整合力度,提高标准,集中连片建设,逐步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投资投劳建设机制和管护机制,实现农业节水、农民增收,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实现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已经挂牌成立的水务局,将水务统一管理职能落实到位;“十一五”期间所有县(市、区),全部成立水务局。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价核算体系,加大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中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保证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落实到位;出台《农业用水定额》,并对已出台的工业、城市生活定额进行修订;建立正常的水资源费调价机制,尽快使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深化引黄灌区农村水费改革,逐步建立合理的农业水价体系和调整机制。加快水权转换制度和水市场交易制度建设,落实水权转换资金和规划,加快实施水权转换项目和节水工程建设;开展扬黄灌区水权转换试点工作;探索水市场的建立模式,逐步建立水市场。加快基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争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具体意见》,确保年内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到2012年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要求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09年完成各流域的水功能区划,探索公共财政补偿政策、产业扶持政策及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逐步建立流域水环境补偿机制。

(四)深化和加快大柳树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黄委会做好《黄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中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功能定位的相关工作;组织人员、技术等力量,进一步开展“黑山峡河段调水调沙方案及其开发任务”、“水库移民搬迁和安置补偿政策、机制”、“宁蒙老灌区节水与生态经济区用水”等研究论证工作;积极协调好与有关省区的关系,加强高层对话,争取在移民安置、权益分配等方面达成共识;进一步强化向国家有关部委的汇报,争取水利部尽快审查《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方案补充论证报告》,力争国家尽快立项,尽早开工建设。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认真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水利工作任务和要求,水利厅成立贯彻落实《意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和配合部门。由厅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部门为成员,负责协调贯彻落实《意见》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对各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采取“领导紧抓,部门紧盯,上下互动,责任到人”的工作方法,明确各项工作的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限。各责任部门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对《意见》中涉及的项目一项一项周密安排,一个一个和上级有关部门搞好对接,一件一件的落实,务求实效。要整合人力、技术、资金等力量,科学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责任形成合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加强向水利部等国家部委的汇报和联系,做好政策对接和项目资金的衔接。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实施“一定、二查、三评”的考核办法,将各部门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与干部奖惩、使用等结合起来,激发水利干部职工加快发展的激情。加强宣传贯彻落实《意见》过程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

(作者系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