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又在颂咏着雷锋,雷锋那补了又补的袜子的故事,我至今记忆犹新。那是一个素朴的年代。“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我十一二岁时,到处是这样的口号。那时候物资匮乏,提倡艰苦朴素。人们生活节俭是常情,也是美德。无论男女,会不会补衣服、补鞋,补得好看不好看,都是很有工艺讲究的。
我上面没有姐姐,只有两个哥哥,家境也还可以,本来用不着穿补了的衣服,但是我觉得衣服旧了再补上是思想进步的表现,于是,我把妈妈或哥哥穿旧的衣服拿来,多洗几遍,每一遍洗后都放在太阳下晒,以求衣服褪色。那时我们还不知道牛仔裤,更不懂石磨水洗,可是我曾经这样做过,当时是学雷锋。我们的红领巾也是这样一种美的标准,旧旧的,泛着白,飘在胸前,总是一副淳朴的革命接班人的模样。
我记得和妈妈、外祖母在昏黄而又柔和的灯光下补袜子,这似乎是女孩子的必修课。我学着一针一针地缝,身边放着针线笸箩。我们用手或用缝纫机补衣服,将其他破得不能再穿的衣服撕成块,剪成圆的、椭圆的,或是方的、长方的,补在领子、肘部、膝盖和臀部。球鞋、布鞋穿破了,找来块皮子头儿补上,在巧手人手下,针脚可以很整齐,很漂亮。看着像样的补丁,自己不由得生出一分自豪,别人也会顿生几分钦佩。
结实的化纤衣服结束了这分勤劳,也打破了这份恬静,它使一切补丁都等得无奈而又显得多余。在人们的意识中,补丁也成为贫穷的过去,似乎与现实越来越远。过了些年,外国艺术涌入中国,日本电影《血疑》中,大岛茂不仅以提包样式改变了中国960万平方公里(1公里=1千米)上的提包形象,那西服肘部和肩部刻意打上的装饰补丁也引发了年轻人的兴趣,乞丐服随之流行。时至今日,青年们一面穿着脏兮兮的厂家给磨白的牛仔裤,一面大肆挥霍着父母或自己赚来的钱。这就是今日的现状。我想,学习雷锋又掀高潮,不仅仅是纪念毛主席“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40周年,更重要的是我们确实需要寻回那种精神。
一个人,以衣服的豪华和频繁更换来炫耀自己,是肤浅的表现。在心理学上,这是自卑补偿。即使在国际交往中,衣服光鲜并不一定能代表国家的尊严,而衣服虽不新却整洁,也许会平添一种威严,一种正气,一种使人不敢小瞧的气势。或许商家认为我这种说法有悖拉动内需,但是大家想过没有,如今为数不少的第一代独生子女们,心目中只有比尔·盖茨是楷模。他们月薪5000元全花光,开着并不必需的贷款汽车,仍与父母住在一起,得意地自嘲为“新贫”。是时代使然?
郑重地讲,尽管如今物质丰富,但我们仍需要素朴年代那种艰苦奋斗的精神和艰苦朴素的品德。因为,它关乎着我们民族的生存。
八、昨夜星辰昨夜风
我只有两个哥哥,没有姐妹。即使在重男轻女观念还很重的20世纪50年代初,对于一个连生两个男孩后相隔十年才生一个女孩的家庭来说,我也是很受宠爱的。于是,我成了父母认为最应该打扮也最能通过特定服饰形象来烘托家庭喜庆气氛的主要角色。每逢农历大年三十到来之前,爸爸总要买来红毛线和红缎料,妈妈不管多忙,也要在过年之前为我织好一身红毛衣,做一件镶着白羊羔珍珠皮边,缀着黄铜镂花纽襻的红缎棉袄。夏日里,妈妈将我略显黄色的头发卷成波浪状,头顶系一大朵奶白色的绸子蝴蝶结,身穿经过网绣的天蓝纱质连衣裙。人们都夸妈妈巧。
但是,随着我在小学的年级越来越高,社会上“左”倾思潮也越来越呈上升趋势的时候,我开始为衣服和妈妈展开一次次的“思想斗争”。记得妈妈曾精心为我织了一件胸前呈两条V形黑道的连袖大红毛衣,我说什么也不穿,认为这纯粹是资产阶级式的。妈妈让步说,上学不穿,照相时穿一会儿,我极不情愿地穿了一回,留下了一副撅着嘴的永恒形象(毛衣在“文化大革命”中已被剪成碎片),当时我觉得是很革命的。光阴荏苒,我已成年,却多少次引起我辛酸的回忆,特别是当我做了母亲,而我的妈妈又去世以后。小学四年级时,我仅仅因为上课回答老师提问时下意识地拽了下衣角,就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会上受到同学的指责。我当年专拣妈妈和哥哥的旧衣穿,还嫌不够旧时就反复下水洗,再晒,然后找来块布头在领、肘、膝、臀处打上补丁。那时候,既不懂后来的“水洗”,也不知道西方流行的“乞丐装”,心灵处于一种滞固中的宁静,同时又燃烧着革命的激情,一心与“旧思想”划清界限,竭力向工农兵服饰形象看齐。因为只有这样,才不至于被批判为“资产阶级香风臭气”或“封建尾巴”。
“文化大革命”中的一个夏天,我在街上见到烈日下被强迫穿上裘皮大衣,站在木凳上挨批斗的人;学校里红卫兵抄家时发现非工农装照片,就贴在大字报上供批判;有的年轻人头发长一点,裤子瘦一点,结果就地被革命群众剪掉或豁开的,因为那显然有“资”味嫌疑。我和妈妈害怕极了,在极度恐惧下,把妈妈年轻时穿的裘皮大衣撕成一条条扔进炉火中。再看爸爸西装革履、妈妈旗袍卷发的照片,更如洪水猛兽,特别是我童年时打着遮阳伞(那时称旱伞)的照片,感到太可怕了!于是相册中珍贵的、不可重复的历史瞬间被付之一炬。所有的金银首饰都交出了,这下才放松一点儿,觉得没有了这些“四旧”的服饰形象和服饰品,应该是真的革命群众了。
知青上山下乡的1969年初,我领到一身军绿色棉衣,又买了一件军绿色一字领单衣。当大哥发现我为衣服缝着假军扣(全塑)而深感缺憾时,舍下脸去求一位刚复员的同事,对方当场将带有铜环的军扣剪下来。当大哥骑了一个多小时自行车回到家,伸开手掌将这五枚真军扣给我时,脸上闪着异常兴奋的光。当年也有时髦,全民着军便服就是中国一景。
妈妈在我的绿色军挎包上绣上“为人民服务”五个红字,又用红布精心缝制了一个“毛主席语录”袋,我将这两个包交叉背起,心里那股自豪劲是如今时髦青年无法体会到的,几亿人的衣冠大国,竟然一下子成了蓝、绿、灰的海洋。
改革开放伊始,人们着装不再受到政治干预,本能的爱美、爱修饰的灵魂在扭曲之后,逐渐复苏了。妈妈看到有人戴金首饰,难免感伤。我当时已经二十多岁,已能读懂妈妈的心思了。妈妈文化素养很高,她不是爱虚荣,而是那掠去或被打倒且尘封多年的人的爱美本性,留下了太多的伤痕。我和二哥各拿出10元钱,妈妈自己又添上10元钱,买了一块镀钛的坤表。妈妈可高兴了,似乎这假造的金色也给她带来些许的安慰。妈妈去世时,我们郑重地把这块“金表”作了随葬品……妈妈未能感受到改革开放的春风将服饰艺苑吹得万紫千红。今日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又何曾想到服饰给人们带来过说不尽的忧伤。
我为已出版九年且重印九次的《中国服装史》修订时,特意增写了一章——20世纪后半叶服装,以弥补以前只写到1949年的遗憾。我的年龄使我成为这一时段的“亲历者”,而我搞服饰文化学的独特视角与时代责任感,越发使我觉得有必要剖示一段真实的历史。
如今,在服饰文化学领域,我已是国家人事部授衔的突出贡献专家,但我回首往事,往昔的欢乐、惆怅和得失,形成一份说不清的情结,我只含着泪水写下这一篇文章。
针对现实——对普通着装心理的分析
一、服饰祈福心理
福,在一般辞典中被训诂为幸福,或者引《韩非子》卷六:“全寿富贵之谓福。”在民俗意识中,福的概念有一定的统括性,常被人们模糊地认为是福气、福运、福分,与祸相对。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平安即福,富裕即福,丰收即福,生子即福……因服饰与人须臾不可分,这种带有浓郁的农业经济痕迹的祈福求祥心理,表现在着装者愿意将“福”穿戴在身上,即通过服饰来表现并祈愿降福于自身。这就形成了华夏文化中服俗与心意民俗的交叉点。天津人过春节时,为什么要头戴聚宝盆形红绒花、身穿大红棉袄呢?前者取自于聚宝盆有取之不尽的财宝,即富裕之意;后者则源于天后娘娘当年护海救生时就是个“朱衣女子”,其中含有降临平安祥和之意。再加上那红色的吊钱儿、灯笼、春联相映衬,使得年味儿十足。
湖北土家族妇女在给孩子缝制五彩小帽时,特意将顶端做成成排的瓦片状。当地人认为,帽子像屋顶,也就预示着头顶青瓦房宇,长大成为拥有深宅大院青瓦房的富户。帽子上再绣上山茶、牡丹、狮子滚球、鸳鸯戏水等吉祥图案……更点明了祝孩子福寿双全的寓意。
蚕乡在清明节前夕,有姑娘、媳妇们找蚕神讨蚕花的民俗形式。在庙会上,买朵“蚕花”插在鬓角,祈求蚕业丰收。
生子即福,主要出于对农业劳动力的需求,并体现生命的无限。早在先秦古籍《山海经》中就记有杻阳之山,有兽名叫鹿蜀,“佩之宜子孙”,可以推断为是以兽骨为质料的生殖崇拜的佩饰品。青浦黄渡镇妇女若无子,要在送子观音前烧香祷告后,暗中“偷”
走观音的一只绣花鞋。天津人到娘娘宫“拴娃娃”时,不仅象征性地“偷”走一个泥娃娃,而且早年道士还专门为求子妇女提供小衣服。
天津城乡心灵手巧的女性,精心为孩子缝制猫鞋或猪鞋,胡须用线拉成图案;耳朵以色布做成或直竖或低垂的形状;大眼睛以黑布白线补绣,带着孩童般的稚气;鞋后跟还垂着一根黑线搓成的小尾巴。蓟县农家女一边缝鞋一边叨念:“小子穿三年猪,阎王爷见了哭;闺女穿三年猫,阎王爷见了嚎。”朴素的农民意识与稚拙的民间服饰结合到一起,恰恰谱写成美妙的民歌并组构成一幅动人的民俗画面。
汉族人不是有逢自己生肖年时,除夕夜扎红腰带的习俗吗?有些地区的孩童穿红背心、红裤衩,谓之“扎红”。不能将这种服饰习俗简单地归结为迷信,可以这么说,戴护身符或用一件衣服、一件佩饰品保障人身安全的习俗,全人类皆然。若深究起来,护身符能抵得过防弹背心吗?但心意民俗与服饰的关联确实是如此微妙。
从服饰民俗学研究的角度看,服饰是一种包装,又是人文色彩很浓的艺术品。以服饰作为心意民俗的载体,既可使人感到亲切,又可不断丰富服饰文化,使人类自身生活绚丽多彩(图108)。
二、假如东施不效颦
爱美是人的天性。追求时装之美,是人们精力充沛、热衷新生事物的一种正常心理。但有些人自己的个性不成熟,不理解美的真正含义,盲目模仿,常常弄出东施效颦和邯郸学步的笑话。所谓流行时装,是指某一种款式、色彩、质料初为众人所垂青的趋势,并不是具体的一件衣服。然而,不少人赶时髦,偏偏是看外面时兴哪样的,赶紧买一件穿上,伙伴们之间谈论的主要话题之一,也是时兴哪样的。不管是红裙子、黄裙子、白裙子,还是宽松衫、酒盅跟、牛仔裤,再加上幸子服、佐罗帽、大岛茂皮包,只要一露风采,便是购者风起,着者云涌,瞬间充斥街市。殊不知此衣穿在他人身上很美,但并不等于穿在自己身上也同样很美,不加选择地模仿,往往会适得其反。试举几个失败的例子:胖人穿细高跟鞋,腹重脚轻,鞋跟显然力不胜任;矮人穿宽松衫,将比例拉往横向,无形中又短了几分;五官不清晰者戴上银丝眼镜,竟连唯一的黑色——双眉也无处可寻;更有甚者,浓妆艳抹,以舞台化妆作为模仿对象。演员远离观众,且在强烈灯光照耀之下,需要加强面妆,而闹市之中,行人摩肩接踵,相距咫尺,这样化妆不免令人恐怖。
路遇满面白粉者,常想上前劝曰:“知否知否?敷粉太白太厚!”
试想,假如不浓施脂粉,那么原来皮肤或黑或白,均可显露皮肤的自然光泽;假如不是看别人穿这件衣服好看,而是借助镜子看自己穿这件衣服是否合适,那一定会出现较为理想的效果;假如不过多地追求外在美而注重内在修养,那你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自然会升高;假如东施不效颦,那她即使相貌不如西施漂亮,也固然有自己的价值,不但不会因效颦更丑而“惊四邻”,或许还会因品德高尚、朴实而深受邻人赞誉呢!
三、着装何不求鲜艳
有朋友问我:“你爱穿色彩明快的?喜欢艳色?”“是的。”我爽快地回答。打开衣柜,或旅游归来翻看照片,确实感到我这几年的衣服比原来鲜艳多了。无论从色彩饱和度、色彩对比度,还是从鲜艳颜色的衣服数量来说,都比过去有所增加。
我历来主张,四十岁以上女性要考虑衣服上有些亮色,并适当化些淡妆。就在人们还未完全被我说服的时候,或说中年女性们还在迟疑的时候,我已感到中年男性着装颜色也可以放开一些。甚至于说,中国人可以在服饰色彩上做得五颜六色一些,为什么不呢?
那天在南戴河旅游区观看鸟语表演,因为进场迟了,只得将就着站在台侧。这下可为我提供了一个同时看各界人士着装的机会,显然有别于去一个单位搞讲座。旅游嘛,不同于工作时间,本可以穿些鲜艳的休闲服饰。遗憾的是,全场三百多人,灰秃秃一片,偶见三两个亮丽颜色的,还都是些小孩子。
因为我搞服饰文化教学研究,常讲到中国服装史,其实我们老祖宗还是很重视服饰色彩的。别说女服,即使是男性官员的正式袍服,也是大红、绯红、深绿、浅绿等多种颜色,皇帝更是黄袍在身,还要有一些艳丽的装饰。直至近代,尽管中国很贫穷,但人们的着装还是敢于艳丽的。
那么,为什么中国人在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后,在服装款式已经基本与世界同步的时候,色彩上却如此拘谨呢?
我考虑有几种因素,一是新中国成立后大力提倡艰苦朴素,发展到“文化大革命”
时,已是全国上下衣装一片蓝、绿、灰、褐、黑、白,以至原来本为“贫下中农”所喜欢的红花绿叶的布袄,似乎也不太革命了。二是打开国门后,工业文明、激光信息、电子形象猛烈地涌入古老的中华大地,人们被新时代的气息所迷醉,银灰的、金属感觉的,甚或太空色,感染了中国人。在这种情况下,接近大自然的纯色开始被冷落,被认为是土掉了渣的,甚至于被认为是低层次人的衣服颜色。因为它缺少含蓄,故而显得不高雅。
20世纪末,当“环保”风越刮越盛时,时装中才开始出现水果色,红像苹果,黄像鲜橙,翠绿的就像那挂着露珠的叶子。当巴黎T台向东方倾斜时,中国艺术青年开始将农村大红花被面做成时装穿在身上,从而给人一种回归自然或追溯民间艺术的浓郁味道。
尽管这样,成年人还是不敢穿太鲜艳的衣服,唯恐太显眼,唯恐显得不稳重,中老年人更怕被人说三道四……归根结底,是我们的着装观念依然保守。从着装艺术上看,中年以上年龄段恰恰需要有艳丽衣装来烘托一下沧桑感。这样,既可增加几分厚重,又可追回几许青春。从大文化背景看,中国人很难摆脱“不可异众”的传统约束。鲜艳不是目的,敢于彰显个性,才是现代人所应具有的着装观念。
四、要不要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