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近半年的朝夕相处,艾丽已经适应拒狼塞的生活,虽然周围都是些粗鲁的糙汉子,时常会出现不堪入目的场面,但是同样是女儿身的姜若兰将其带在身边,让她在生活方面也方便不少。
而艾丽也把自己完全当作了姜若兰的侍女,尽心尽力,虽然生活习惯与汉人差距甚大,但是天资聪慧的她,早已如半个汉人一般,而侍女的工作,她实在是太过熟悉,当初在马其国时,她拥有着二十名女仆!她的衣食住行都是有专人负责,从不需要自己耗费心思去考虑。
当然这都已经是过去的事了,自从逃亡生涯开始,曾经的锦衣玉食已经一去不复返,甚至于这辈子能不能回到马其国都是个未知数,毕竟,那里距离这里已经是万里之遥,她一路逃亡,自己都不知道是如何跋山涉水到达此地。
姜若兰看上去年纪轻轻,却对她格外爱护,如同长姐,这让她放下了戒心,也逐渐与拒狼塞这些姜若兰的袍泽兄弟放下戒心。
她自然不可能永远待在姜若兰的住所里,所以在姜若兰巡营时,常会出来透透气,为了避免自己的金发带来众人的目光,她会带上兜帽,然后用已经掌握的部分简单汉语与士卒们打招呼。
这支队伍的士卒与她国家的、戈壁草原中见到的那些男性完全不同,那些人充满了野性与征服的眼神,而这些士卒,居然在见到自己后,有着一丝腼腆和……羞涩?
艾丽在与姜若兰交流中得出了答案,其实这些人并非对女色不感兴趣,甚至于,时常也会有某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毛头小子叫嚣着要娶她为妻,而这样的毛头小子也会因为看到穿着短褐,露出胳膊的大姐而鼻血直流。
据艾丽所了解的,在这片满是黑发黑瞳之人的土地,有着极为悠久的历史与礼仪教育,且不只限于上层贵族,而是如同刻入每个人灵魂一般,散播在这片大地上,哪怕是最底层的老百姓也知道礼义廉耻,甚至在一些地方,超过了律法的作用。
男子与女子的情感更多的是以含蓄温和的方式,而并非艾丽自己国家的那种开放与直接,当然,男人们并非不好色,就像兰字营,这些血气方刚的士卒们,宁愿在休沐之日去勾栏作乐,把积压的情绪发泄在娼妓身上,也不会选择直接在女子面前露鸟……
这是这里普遍存在的价值意识,除去那些穷凶极恶的法外之徒,以及同样黑发黑瞳却崇尚原始的各种胡人。
了解到这一点,艾丽便对兰字营的士卒们放下心来,毕竟从西方一路逃亡,遇到企图玷污她的男人不计其数,她早已是惊弓之鸟。
只是,就在她已经下定决心在这个距离家乡万里之遥的东方国度生活下来时,那可怕的梦魇却仍是如同跗骨之蛆般,紧随而来。
睡梦之中,似乎能够看到,那个噩梦的男子仍在屠戮她家族的男子,淫污她家族的女性。
满头冷汗的艾丽从睡梦中苏醒过来,她能够感觉到身边有着其他人的存在,几乎是下意识地把藏怀中的银制匕首抽出,不过接下来,确实一只温柔的手牢牢地抓住了她的手腕。
“是我。”姜若兰用的是艾丽国家的语言,就像艾丽学习汉语,姜若兰也在与艾丽交流中,学了不少基础的马其国语。
而此刻,艾丽的目光才逐渐凝聚起来,看到了烛火中那个熟悉的面容,一半娇容,如同她国家的圣洁女神,一半带着冰冷的面具,像是传说中的铁处女。
下一刻,艾丽感觉到了小腹处的痛楚,仿佛要把她的皮肉撕裂一般,姜若兰轻声安抚道:“只是皮外伤,未伤及脾脏。”
艾丽点点头,原本便是雪白的皮肤,此刻更是苍白如纸,姜若兰则是继续用马其国语与汉语夹杂的奇怪语言说道:“袭击者已经拿下,着人审问去了。”
“我要离开了……”艾丽咬牙道,这里虽然让她有些安全的错觉,但是当白天走出住所打水时,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她惊恐地发现,哪怕逃到了这里,那个男人的追杀也并未停止。
“倒也不急于一时。”姜若兰继续安抚着,“他们都已经被我关押起来,想必能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
然而艾丽却使劲摇摇头道:“无需审问,我也知晓此人来自何处,何人派遣。”
姜若兰点点头,这半年多的接触,她也差不多知道了艾丽是逃亡至此,在她的国度,她本是一个尊贵的贵族,却被一个男人屠戮追杀,不过由于许多词汇难以让人理解,所以其中细节便不得而知了。
“审一审总是好的,至少能够知道他如何来此,是否还有同伴等等。”
听到此处,艾丽方才答应不再想要强行拖着伤躯逃亡,她紧紧抓着姜若兰的衣摆,靠在她的大腿边,仿佛再寻找着让她心安的安全感。
直至艾丽再度睡下,姜若兰方才离开住所,门外有着两名值夜的近卫,在好生叮嘱一番后,她才来到拒狼塞关押俘虏的牢房。
带着刺鼻气味的牢房,潮湿且昏暗,守卫自觉地给姜若兰让开一条道路,恰好看到刚刚动完刑的军正走出来,军正名叫简喜,是梁关颇为资深的老吏,姜守义特意将他派来辅佐姜若兰管理兰字营,不仅熟读军法律法,同样也是个喜欢研究刑罚的酷吏。
“小七这小子可以,司马你不如把他送给我当徒弟得了。”简喜笑眯眯地擦着手,似乎对于郑小七的辅助非常满意。
姜若兰不置可否,而是问道:“可有审出些什么?”
“那几个鲁商确实对那金毛知之甚少,只不过是他们去了戈壁以外的大食国后,要求带着去中原见识见识而已。”简喜如此说道。
姜若兰点点头,她了解简喜的手段,既然他都如此说了,说明这几个鲁商的确是无辜的,他们好歹救了林蒙,命还是要留着的。
“至于那金毛,一开始骨头挺硬,满嘴都是些听不懂的胡话……用了几次刑,居然蹦出了咱们的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