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牵着猫的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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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天降“内衣”

现在已是凌晨三点,古以笙独自走在楼道里,身上还留有淡淡的消毒水气味,楼道小灯微弱的光将他高瘦的影子模糊地印在墙壁上。他下午协助主任医师做了一个胃癌手术,病人已经是个花甲老人,癌细胞已经转移到了肝部,其实即使做了手术,估计也……医学硕士毕业,进入医院工作一年多,主要是腹部外科,见多了生生死死,但心里还是有一些忧伤。人们都以为医生冷血,但是哪一个医生愿意看见自己的病人最终医治无效死去,他们可以救人,但不是人人都能救。

古以笙今天一天都很忙,早上会诊,下午手术,晚上值班,现在可以说已经体力透支了。还不是主任医师的他,得按照正常排班时间工作,不过比起小医院里24小时待班的普通医生要好得多。他所在的医大附属医院是一般本科生进不去的,像他这样的医学硕士在医院里一大堆,若是没有什么家庭背景,要博士以上才能进这医院。所以,他不能满足现状,考博士才是出路。

他住在五楼,以往一下子就爬上去了,现在走得很慢。快到五楼的时候,他忽然闻到一股香味,那是……方便面?都这么晚了,谁在煮夜宵呢?像是从六楼飘来的。

他住进这幢楼也一年多了,因为这里离医院近,租金价位中等,条件也不错,附近还有一个小学,所以住在在这里的一般都是老师。医生嘛,就他一个,所以其他人有个小毛病的,都上来找他,最惊险的是上次二楼一小孩气喘并发多重发作,几乎窒息,他半夜被叫起来,当机立断,将孩子送进医院,一刻没有耽误,亲自抢救,值班医生直接用手术刀切开那孩子的气管,用细管做了紧急呼吸管道放进孩子的气管里,终无大碍。因为这件事,他可成了大名人了,这里的住户都对他特别热情,他也跟他们渐渐熟悉。前几天,楼下的退休教师老张还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地跟他说:“小古啊,你天生就应该是医生,因为你就是叫‘以笙’啊!”

他回家以后,洗了个澡就准备睡觉了,明天一早还要上班。

床头灯亮着。他摘下无框眼镜,放在一边。夏末的天气最是舒服,没有盛夏的燥热,也没有秋季的干燥,总之就是感觉舒服。

卧室里有一个小书架,上面排满最近古以笙要看的书,几本专业书籍是从医院借来的,还有他自己买的一些书。引人注目的是五本小说,整齐地排着,都是同一个作家所写——“牵着猫逃跑”。小说的内容、名字、风格都不同,但都是一个系列“牵着猫的童话”。他不知道“牵着猫逃跑”是男是女,但感觉应该是个女的,写的小说是很一般的爱情小说,加了一些玄幻或者别的什么元素进去,不会让人感觉很庸俗。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看爱情小说的人,但总会买牵着猫逃跑的书来看看,因为牵着猫的书里总是在贯彻一种不太现实的爱情观——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而且里面的爱情很干净,仿佛和世界上任何人都无关一样。这比起时下流行的下半身写作,要高尚和文明许多。怪不得是“牵着猫的童话”,也许就是童话……最新的一本书是在半年前出的,他太忙,到今天还没有看完。封面是翠绿色的,有一只大大的很模糊的黑色蝴蝶,书名为《狐魂》,有很具体的政权争夺、战争描写,但一直没有给人很残酷的感觉。据说这个月牵着猫逃跑又有新作,他是时候加油把这本看完了。

肚子很饿,想起刚才闻到的方便面味,古以笙有点奇怪的感觉,六楼应该住了两户人家,一户他认识的,另一户……他才发觉,其实他一直没有跟那一户人家打过交道,只是在一个月前偶尔听说六楼新搬进一个人,但至今不见尊容。

外面忽然下起雨来,一阵秋雨一阵凉。

早晨起来,又是阳光明媚。古以笙站到阳台上呼吸新鲜空气的时候,一个奇怪的物体让他瞪大了眼睛。他早已告别纯情小男生的年代,看清了那个挂在他家阳台铁栏杆上的物体就是女性的内衣——黑色的胸罩。也许是从楼上掉下来的吧?不!一定是从楼上掉下来的!否则,楼下的东西是不可能会飞到楼上来的,至少,在地球上是不可能的。

古以笙伸手将那个胸罩拿下来,思考着究竟是要扔下去,还是要给人家送回去——他很希望他拣到的是类似于外衣、裤子之类的“身外之物”,即使命运安排他一定要拣一个“贴身之物”,他也希望那“贴身之物”是男人的。古以笙呆了一会儿,他记得楼上住着两户人家,斜上面的是一对五十岁左右的夫妇,正上面是那位至今不认识的新邻居。他拎起那个黑色的胸罩,无论是从款式还是质地上看,都不像是五十岁的女人所穿的,应该属于一个较年轻的、年龄范围在18到30范围内的女人的。他忽然觉得自己拿着胸罩猛观察的行为很像一个猥琐的恋物狂,忙带着它回了房间。

丢掉它吧?可是那毕竟是别人的东西……看上去还很新的样子,牌子是……奥丝蓝黛,尺寸是……古以笙一头冷汗,自己看这个做什么?!算了,还给人家吧,这个牌子貌似不便宜。

古以笙找了个黑色的塑料袋,把胸罩装进去。

第一次和新邻居打交道,就直面人家的隐私,古以笙站在六楼住户的门口,一边叹气一边敲门。敲了三次,等了三分钟,没有人来应门。

“古医生?”对门的女人探出头来。

“您好。”古以笙转身,下意识地把塑料袋藏在身后。

“你找对门的那个小妹有事啊?”对方颇为热情,“什么事?大姐帮你跟她说!”

“呃……”他总不能把胸罩交出来然后说“帮我把这个还给她”吧?很令人产生遐想啊。“她……不在吗?”古以笙指指紧闭的门。

“这我就不知道了……”

“等我今晚回来再说吧,再见!”古以笙看看表,应该去医院了,今天下午还有一台早期胃癌手术需要做,虽然还是由主任医师主刀,但他还是不能怠慢。

把塑料袋往沙发上一放,古以笙就出门了。

下午,古以笙协助做了的胃切除手术,像胃大部切除这种大手术,非要主任医师以上才可以做。主任医师则主要负责胃切除之后的食道与十二指肠缝合手术,手术很顺利,用了两个多小时。晚饭和科室里没有值班的几个医生一起吃,准备回家的时候已经8点多了。路过一家书店,看见玻璃窗贴着牵着猫逃跑的新书海报,海报前站了一个提着超市塑料袋的女孩子,正仰着头端详着海报。这次的书名是《嗨,医生!》,居然是写医生的……古以笙进去买了新书,出来的时候看见那个女孩子还站在那里,正在打手机,隐约中听见她说什么“海报弄得跟少女漫画一样,真是难看”之类的,古以笙又瞄了一眼海报,笑笑走了。估计她也是牵着猫逃跑的书迷吧,但是执著到连海报的美丑都这么在意,确实不容易。

走在小区的石子路上,古以笙听见身后有口哨声,还有摇晃塑料袋发出的杂音,声音越来越近,经过他的身边,他看清了对方是刚才在评论海报的那个女孩。也许是因为在后面看见了他手中的新书,那个女孩转头看了他一眼,借着路灯,他看见她跟自己一样戴着无框眼镜,眼睛不是很大,鼻梁很挺,个子大概165多,偏瘦,虽然他没看得很清楚,但知道对方总体上对得起祖国人民。匆匆一瞥,女孩面无表情地回过头继续走。看着她手中的塑料袋,古以笙忽然记起那个……

黑色胸罩。

出乎意料地,古以笙发现那个女孩和自己进了同一个楼。他跟在她后面上楼,终于使那个女孩有了一点害怕的情绪,加快了脚步。到5楼的时候,古以笙发现她还要往上走,忽然意识到她就是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陌生邻居,于是开口叫住她:“请等一下?”

他忽然的开口彻底把对方吓到了,他看出她几乎要拨腿而逃,难道他就这么像歹徒吗?他解释道:“我住这里的。请问你住六楼是吗?”

对方放松下来,“是啊。”

“你等我一下。”古以笙拿钥匙开了门,把早上没有还回去的胸罩拿出来,“这是你的吗?早晨掉进我阳台了。”

“谢了。”她自然地接过,一点不好意思的表情都没有。“再见。”然后就转身上楼。

很酷嘛。古以笙也转身进家门。

哇……居然被楼下的男人捡到了……凌芊把胸罩往衣橱里一放,翻翻白眼。反正她不想跟任何男人打交道,拣到就拣到吧。刚才她发现那个男的拿着牵着猫逃跑的新书,真没想到男的也会看这种小说啊。

搬到这里的时间不长,对邻居也谈不上什么认不认识,对于楼下那个男的,多少也听说过,据说是个外科医生,这楼里住的人有什么小病大病的都会先去找他,搞得他跟神仙一样。钱钟书写道,医生也是屠夫的一种。今天有幸见了这“传奇人物”,发现他是个单眼皮、很斯文的男人——虚伪的外表,男人没有几个好东西。凌芊承认自己对男人这种动物有很大的偏见,但她的偏见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这里的环境很是幽静,她喜欢,朋友介绍的地方真不错,这样她可以更加安心地写小说。其实,她就是牵着猫逃跑……

新书发售,她也拿到了第一版的稿费,特地跑去超市买了一大堆好吃的,她最喜欢的乐事薯片、果冻还有其它七七八八的零食。她不算什么作家,她知道自己就是一写小说的,只不过暂时靠文字吃饭,并不是长久之计。F大学地理系刚毕业三个多月,写小说耽误了她三四月的求职,现在才有时间去找工作。下个月要去一个私立学校面试,那儿缺一个代课老师。

她得赚钱啊……她那遥远的德国梦——从初中开始,她就想去德国旅游,到现在都7、8年了,她的愿望还是未能实现。总有一天可以去的!她激励着自己。

打开笔记本电脑,挂起Q来,又开了一包薯片,外加一听百事可乐,喜滋滋地上网起来。Q上大多是以前的同学朋友,还有几个死党,现在大家各奔东西,见上一面都很难。

凌芊毕业后来到离家乡很近的X城,虽然不是省会,但在省内算是经济最发达的,她这个人没有什么伟大的志向,小日子能过下去,她就满足了。从高中以来就很喜欢庄子,她追求的大概也是那种境界吧。几个同学去了上海、北京、深圳那样的大城市,现在也不知道过得如何。城市越大,反而给人很不安全的感觉——不知道是不是只有她这么想。

薯片真是好味啊……凌芊认为最幸福的事,就是吃着薯片、喝着可乐,看一部好看的电影。

人们对幸福的解释太过复杂,哲学家叔本华的解释又简单又正确——什么是幸福?幸福就是不感到痛苦。人们总是以为钱、权或是爱情可以给人幸福的感觉,但是人们苦苦追寻以后,真的就能感觉到幸福吗?人都是贪婪而又矛盾的吧,因为贪婪,所以不择手段地去追求一个对自己也许根本没有用的东西,因为矛盾,所以在追求的时候总是徘徊于得到和未得到的东西之间,到最后放弃的都是已经拥有的、其实很珍贵的东西。

人都是矛盾的,凌芊也是。明明不再相信爱情,却一直写爱情小说,欺骗别人,给大多数女孩子编织梦想,就像高中时候别的爱情小说作者给她编织梦想一样。她已经告别了梦想的时代了,经过许多事情,她明白了,在伟大的现实面前,任何感情都显得苍白无力。就像一首歌里面唱的那样:“一开始我只相信伟大的是感情,最后我无力的看清强悍的是命运。”或许,她也还是在给自己编织梦想吧,因为她终究还是个浪漫主义理想派。死党小琼在很久以前说“我的浪漫情怀已经彻底的死掉了”的时候,她悲怆了很久,她不知道自己的浪漫情怀是不是也在几年前的初恋后死掉了。

趁着十一大家都放长假,凌芊回了趟家。爸爸说,你写小说在哪里不能写啊,干脆还是回来写吧。凌芊没有答应。家这种东西,只有远离了,才知道珍贵——到不了是叫远方,回不去是的家乡。

把留在这城市的几个老朋友都叫出来聚会了,最令人羡慕的还是许慧和苏敏这一对儿,他们从高二开始在一起,后来许慧去北京读大学,苏敏在这个城市读书,毕业后他们还在一起,开了家酒吧,凌芊也有一点点的股份。开酒吧是他们高三暑假的时候商量的,现在变成现实了,酒吧的名字叫“Devil”。终于有一样东西变成现实了……

聚会就安排在Devil酒吧。凌芊看着大家,有说不出的快乐。凌芊和他们俩称兄道弟的这么多年了,什么话都敢说,有时候也玩得很凶,表面上像酒肉朋友,其实大家心里都把对方真的当成是兄弟姐妹了。

凌芊还见到了小琼,她还是没怎么变,一双大眼睛一见到凌芊马上笑弯了。

“怎么样,最近有没有什么艳遇?”小琼总是喜欢问这句话,然后露出奸笑。

“算了吧,我都不知道多久没有见过活生生的男人了。”凌芊不屑地撇撇嘴,“公人倒是很多,算男人的没有几个。”

“你对男人有偏见啊。”

“你不也一样。”凌芊顶了回去,“你敢站起来大喊一声‘这世界上还有好男人’吗?你敢的话,我马上上去跳脱衣舞。”

“为了不让你吓跑客人,我就不喊了。”小琼随性的笑中带着一丝颓废。“你血压还是那么低吗?有没有升高一点?以后讲课的时候不要讲到一半就晕倒啊。”

“你以为我林黛玉啊?我血压只是比较低,还没有到‘很低’的境界吧。”凌芊忽然听见许慧叫她的名字,转头一看,原来是叫她唱歌,她走过去,对许慧说:“我们合唱一首《今天我要嫁给你》吧。”

“我就知道你要唱这首!你这变态,每次都要跟女的合唱这首歌,什么时候你能找个男人跟你一起唱啊?”许慧受不了地拍着脑门。

“行啊,我跟苏敏一起唱,你同意吗?”凌芊握着话筒,搂过许慧,“所以,你就乖乖跟我一起唱啦。”

“喂,你还想着那个死男人啊?”她坐回来以后,小琼直白地问她,“你这几年都不跟男的打交道是不是太不值得了?”

“我原来就不太爱跟男人罗嗦,只不过那个人坚定了我对男人的偏见罢了……我脑子又没有进水,没必要在他那棵树上一辈子吊死吧?可能我有心里障碍吧……”凌芊夸张地叹叹气,“我干脆去搞同性恋算了!”

“你去看心理医生嘛。”小琼摸着下巴,“你以前看完《白色巨塔》那本书以后一直说要嫁一个医生,说不定看心理医生的时候啊……”

“算了吧你,我好像楼下就住一医生,据说还是外科的,我新买的胸罩从楼上掉下去,他拣到了还我,丢死人了。反正他一医生肯定不像一般男人那样对女性的身体那么好奇,我就不必那么在意了。我发现他看我的书耶……一定头脑不正常,否则一个男的怎么可能看我的小说。”

小琼一边听一边滴汗,就像小丸子那样头上挂了许多条黑线,“他大概是你这些年见到的第一个活生生的男人吧?相处得如何?”

“还不认识,反正也是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一副很善良的面孔,然后用刀把人家的肚子破开,在内脏里翻来翻去,想想就可怕。我喜欢内科医生,就像……”

小琼替她接下去:“就像《白色巨塔》那本书里面的里见修二。”

“对、对。”凌芊傻笑着。

“你去问一下那个医生,有没有内科的医生介绍一个给你。”

“神经病。”凌芊塞了一个酸梅进嘴里,“我倒是很好奇,他要是知道自己拣到了牵着猫逃跑的胸罩,是什么表情。”

“珍藏起来,时不时拿出来欣赏……”小琼模仿着那种猥琐的神情,她们一起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