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转型发展与提升人民幸福感的哲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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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造福民生须要建设社会主义的幸福文化

一、造福民生须建设社会主义的民生文化

“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加强社会建设的重点要求,无疑可看作是中共中央提出的一种基本价值观,构成转型发展时期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我们可称之为民生理念或民生观,它显然构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体系的一个重要理念。基于这种民生观的文化建设,实际上也就是要建设旨在提升人民幸福感的民生文化,一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幸福文化。

从人类文明史上看,民生文化或民生思想古已有之。儒家的民本文化就包含着丰富的民生思想,如孔孟等提出的富民、养民、教民、分配公平、共享共乐等主张,至今也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历史上我国一些明智的封建统治者,也注意到“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的道理,因而也很关注民生幸福。

在近代,美国林肯总统曾在著名的葛底斯堡讲演中提出了“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的民生思想,孙中山先生将其译为“民有、民治、民享”。孙中山在《文言本三民主义》中指出:“林肯氏曰:‘为民而有,为民而治,为民而享’者,斯乃人民之政府也。有如此之政府,而民者始真为一国之主也。”1921年6月,孙文在《三民主义之具体办法》演说时又说:“这句话的中文意思,没有适当的译文,兄弟就把它译作:民有、民治、民享。of the people就是民有,by the people就是民治,for the people就是民享。林肯所主张的这民有、民治和民享主义,就是兄弟所主张底民族、民权和民生主义!”

可见,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是基于林肯的主张而提出的,旨在将此作为共和国政府的主导价值观。事实上,自国民党“一大”以后,“三民主义”成为国共两党之共同纲领,可以说,它就体现为一种旨在维护人民利益和幸福需求的民生文化。

近年来我国政府提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理念,在内涵上无疑应理解为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原则的前提下,对历史上儒家等思想流派的民本思想、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所主张的合理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应当是一种适应我国当前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特点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生观。事实上,2011年9月04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在致亚洲政党“发展与社会共享”专题会议的贺信中表示:“我们将继续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1]

其中提到的“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早在几年前由中共中央在提出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时就已提出,实质上就体现着社会主义的“民有、民治、民享”的民生思想,这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提法在价值导向上是一致的。

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是要为人民创造幸福,这也是中国梦的重要内容。正如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所指出的:“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2]

建设民生文化,则是对人本理念的深入贯彻和落实,旨在对背离民生利益的种种不良文化现象予以克服和纠正,这是从文化建设角度确保转型发展的必要措施。因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发展,本质上是对科学发展观的贯彻,是要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方面和精神文化方面的需要,是要使全社会各行业文化向人本文化方向提升,而民生文化则属于人本文化的重要内容。

良性发展的经济与文化之间构成相辅相成、互促互进的关系。民生文化可看作是与我国转型发展方式相对应的一种新型文化形态,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可说是不可或缺、极为重要的文化软实力。要有效增强这种文化软实力,就需要以民生幸福为价值导向,将民生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建设,在观念、体制、行为、物质等文化建设的各个层面进行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加文化建设投入,以民生为导向引领文化民生和文化产业发展,尽可能为百姓提供更好更多的文化产品、文化设施、文化场所、文化机遇,在全社会营造出一种诚信、友善、民主、文明、公平、正义、法治、和谐的健康文化氛围,依人本理念来推进民生幸福工程,让百姓都有公平公正的追求和获得幸福的机会,满足如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所说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等层次的需要,能够通过自己的付出和贡献来提升幸福感和成就感。

二、转型发展须树立以人为本的幸福观

1.人本幸福观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

幸福观是关于幸福的基本观点和看法。在经济社会里,人们的幸福观往往要受到发展观的控制和影响。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有什么样的幸福观。以追求GDP增长和经济效益最大化为宗旨的传统经济发展观,作为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核心理念,就决定了与其相应的幸福观也是物本主义的幸福观。事实上,在传统GDP发展观影响下,人们普遍“向钱看”,一些人甚至自觉不自觉地把物质主义、消费享乐主义等作为人生幸福的价值取向:或是唯利是图,见物见钱不见人;或是拼命挣钱,不惜以牺牲身心健康为代价;或是享乐无度,纵欲于酒色财气;或是奢侈消费,不考虑对资源和环境可能造成的破坏……如此追求幸福,结果适得其反:不少人在金钱财富增多的同时,却信仰缺失、精神空虚,在心灵上迷失了自我。“端起大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就是这类人心态的一个写照。一些明星艺人红得发紫、有名有利,却偏要靠吸毒、嫖娼、赌博来消遣,不惜自毁前程。还有心理疾病也伴随着经济增长而大量增多,内心焦虑、抑郁、职业倦怠等成了许多员工的通病,因精神压力而导致过劳死、自杀等现象也频频发生。

这类现象说明人们并没有因为物质生活的改善而感到幸福,并没有因为国家GDP的高增长而感受到快乐,他们在社会交往、尊重感恩、自我实现等精神层面的需求并没有得到足以令其感到满意的满足。就是在基本的物质生活层面上,近年来不断出现的毒奶粉、毒豆芽、毒馒头、地沟油等食品安全事件,也令广大国民难以快乐起来。

可以说,这种物本幸福观对人的需求的满足总是低层次的、有限的,同时却压抑着人们在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高层次追求,常常会给人带来精神上的苦闷和烦恼,甚至使人性走向异化。

真正能够全面满足人在物质、精神等多方面需要的幸福观,只能是以人为本的幸福观,它以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为合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本质要求,而且体现着“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道德原则,因而能够指导人们不断获得真正深刻、持久的幸福感。

实际上,树立以人为本的幸福观可以说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固有之义,因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其发展的宗旨也是以全体中国人民的幸福和利益为根本目标。因此,要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不仅要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发展观从物本和人本的转变,而且应当在全社会树立和倡导以人为本的幸福观,这也是破除传统经济发展观及其引导的物本主义幸福观的必然抉择。

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来说,人民幸福或民生幸福无疑是一个基本目标,而且应该是体现出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目标。在这一意义上,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活动中树立以人为本的幸福观,无疑有助于指导人们获得真正、持久的幸福感。

2.辩证对待和处理幸福需求

如前所述,幸福感是一个辩证范畴,涉及物质与精神、结果与过程、短期与长远、个体与集体、消费与创造、德性与非德性等多方面的矛盾关系。真正的幸福感应该是上述各种矛盾之间的辩证统一,即各种需求得到相对满足的均衡、适度或知足的情况,而矛盾的双方之间实际上构成一种既相对独立、区别,又相互依赖、相辅相成的和谐关系。若割裂彼此之间的辩证关系,厚此薄彼,甚至顾此失彼,就会导致在满足幸福需求上的过度或不足,就不可能获得较为圆满的幸福感,即便有所幸福感受,也会因受到矛盾对立面的影响而很快转变为痛苦或烦恼。树立以人为本的幸福观,也就是要把幸福理解为是一个需要全面满足人的多方面发展需要的范畴,即是一个需要将人们幸福需要中多方面相互矛盾的因素予以和谐统一的辩证范畴。

在传统经济发展观主导下人们对幸福的追求,就割裂了幸福范畴应有的矛盾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破坏了各种矛盾需求之间维持和谐关系应有的度。这突出体现为:因过于重视物质财富上的幸福感,而忽视了人们的精神消费,压抑了精神幸福方面的需求;因过于追求功利的结果,而忽视了奋斗过程中因攻克难题、激发潜力、同事互助等因素带来的幸福感;因过于看重短期利益需要而急功近利,忽视了自己未来的幸福、子孙后代的需要、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等等。而当今社会百姓幸福感的缺乏,其原因也大都可归结为对各种矛盾的幸福需求没有辩证地认识和处理,以致在幸福需求的满足上或是过度,或是不足。

因此,要在转型发展时期真正有质有量地提升人民的幸福感,还须将人本理念与辩证思维的方法论结合起来,辩证认识和处理人们在追求幸福过程中所面临的在物质与精神、结果与过程、短期与长远、个人与集体、消费与创造等方面的辩证矛盾关系,努力确保人民的各种幸福需要都能得到均衡、和谐的满足。

当然,由于现实社会中各种需求与条件的限制,这些多样性、矛盾性的需求往往不可能得到同时有效的满足,这就需要我们处理好幸福范畴中的这些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矛盾关系,努力使矛盾诸方的幸福要求都尽可能处在一定的“度”。若重此轻彼,割裂了矛盾双方的和谐关系,那只能带来不幸福感。在这里,辩证的思想方法具体体现为古代东西方思想家常提到的“中道”方法论。儒家称之为中庸之道,即要求在维持幸福感稳定状态的矛盾两端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要“不偏不倚”,“允执其中”[3]、“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4],避免“过度”与“不及”两种极端情况。这种中道方法绝非折中主义,它实际上是处理和协调事物矛盾的一个带有普适性、极高明的方法论,对于保持和提升百姓幸福感来说,也不失为一个有效的思想方法。例如,针对当今社会人们在幸福取向上普遍存在的重物质轻精神、重科技轻人文、重消费轻创新的偏差,就需要我们以人本理念为指导,对人民多方面、多层次的幸福要求予以满足,不仅要重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而且应当重视和尽量满足他们在人际关系、自我实现等精神层面的现实的及潜在的幸福需求和欲望,要把人民的精神需求和心理上的烦恼、痛苦放在首位,重视在精神上给予及时、必要的帮助、激励和支持,为人民建设美好的精神家园,帮助人们学会在遇到心理烦恼时能够自我心理调节,能基于自己的内心感受来体验幸福、创造幸福。帮助人民增进幸福感还应重视公平公正,要确保社会财富能够公平公正地惠及全体人民,提升全社会人民的整体幸福感;在帮助人们获得个人幸福感的同时,也要帮助他们所在的集体获得幸福感,还须注意的是,应辩证处理好幸福与痛苦之间的矛盾关系,始终保持忧患意识,未雨绸缪。从辩证法来看,幸福与痛苦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幸福的背后往往隐藏着灾难的种子。现实生活中,乐极生悲、纵欲成灾的悲剧可谓常见。要提升人民幸福感,还需要始终保持一种对难以预料的各种天灾人祸、意外事件防患未然的心态,要有安不忘危、治不忘乱、成不忘败的辩证思想,更要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强烈社会责任感。例如,在当今环境问题和资源紧缺现象日益加剧的时代,许多天灾人祸都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要提升百姓的幸福感,须重视雾霾污染、垃圾围城等环境问题的解决,切实提高百姓的绿色幸福指数,积极满足人民群众的绿色生活需求。

可以说,提升人民幸福感也是一种辩证认识和处理各种矛盾关系的领导艺术。用辩证法的观点和方法来把握幸福感的本质并指导行动,对于顺利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3.抵制消费主义,倡导精神消费

如前所述,消费主义及其主导的传统经济模式的畸形发展,导致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经济主义、物质主义等错误思想的泛滥,大大贬抑了人们对真善美慧等高层次的精神需求,造成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严重失调,并在相当程度上制造出“人为物役”的种种异化现象。同时,处在消费时代的人们的工作节奏和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在工作和生活上所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人们的精神幸福需求也越来越多,越来越难以得到满足,而在这方面是消费主义等物质主义文化所无法满足的,甚至许多传媒节目和文艺作品的创作目的和内容也都渗透着消费主义的影响。对此,转型发展应坚持贯彻人本理念,重视加强精神文明对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注重批判和抵制消费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错误的价值观念及其影响,这对于提升人民幸福感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概略来说,应着重采取以下针对性措施:

其一,倡导高层次的精神消费,确保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精神文明有着引导和规范物质文明向真善美慧方向健康发展的使命,因此,追求满足物质需要和欲求的消费理念,需要服从精神文明的指导和规范,尤其应遵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和规范,如此才能提升人们的消费品位,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幸福需求,使人们能自觉地用高层次的精神追求来统摄和超越物质欲望。目前电视广播、互联网、移动互联等传媒上的广告宣传和新闻报道存在日益严重的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偏向,应加强对这些传媒在内容上服从精神文明原则的指导和规范,如限制各种危害人们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一些枪战片、娱乐片、荒诞夸张的“神剧”的播映,尽可能地增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传统文化教育等文化节目等。大众传媒作为文化传播的基本工具,其传播的内容是否合乎精神文明的基本价值观和原则、规范,直接关系着子孙后代的心理健康和精神面貌,应确保大众传媒消费的价值取向严格服从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和规范。

其二,要提倡追求人生价值和崇高理想的超越精神。精神文明始终有着物质文明所无法取代的独立和超越的一面。从历史上看,人类许多伟大事业的成功始终依赖于某种纯粹精神上持之以恒的追求作为支持,而淡泊物质欲望则是那些完成不朽大业、精神万古长青的伟大人物的共同特征。孔子曾指出:“士志於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5]古人所谓的“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就说明了淡泊物质欲望对于保持心灵平衡、坚定理想和意志的必要性。孔子弟子颜回的“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6],可说是古人不为物欲所囿、勇于追求理想的表率,这种精神在当今习惯于通过刺激消费来促进经济增长的时代也仍然大有提倡的必要。大科学家爱因斯坦在美国消费主义盛行的年代时也指出:“不管时代的潮流和社会的风尚怎样,人总可以凭着自己高贵的品质,超脱时代和社会,走自己正确的道路。现在,大家都为了电冰箱、汽车、房子而奔波、追逐、竞争,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征了。但是也还有不少人,他们不追求这些物质的东西,他们追求理想和真理,得到了内心的自由和安宁。”

其三,要树立和提倡“知足常乐”的价值观,以限制和约束人的物质欲望。一般来说,人们对金钱和物质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即所谓“欲壑难填”。无止境追求贪欲的人是永远得不到幸福的,他们的心态只能处在不断的“饥渴”状态中。美国大科学家本杰明·富兰克林曾指出:“金钱从没有使一个人幸福,也永远不会使人幸福。在金钱的本质中,没有产生幸福的东西。一个人拥有的越多,他的欲望越大。这不是填满一个欲壑,而是制造另一个。”[7]而克制人的物质欲望、使人不受物欲束缚而获得快乐的最好方法,莫过于奉行“知足”的哲学价值观。人类历史上的各种宗教和文化无不把“知足常乐”作为正确对待物质欲望的思想指导原则,“知足的哲学深深扎根于人类的过去”[8]。知足的哲学把精神上的满足作为人生幸福的标准,因而成为对治和征服不知休止的消费贪欲的有效方法。从文明发展的长远价值来看,精神上的追求和满足才是真正的财富,如莎士比亚所说:道德和才艺是远胜于富贵的资产。

总之,转型发展应当体现出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精神,如此才能切实有效地提升人民的幸福感,提高人民的精神幸福水平。这在经济效果上也许比不上消费主义的促销效果,但它却是人类在经济、环境、社会、文化诸方面相互协调、共同进步的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从长远来看,对于人类文明的全面的可持续的进步始终有着积极的、深远的意义。

三、民生导向构成转型时期企业发展的战略导向

我国“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要“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企业这一经济发展的真正主体来说,这就是在要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民生理念作为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以确保生产、研发、营销、销售等都沿着惠民利民的方向健康发展。深入认识和把握这一点,对于企业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利用市场化策略实现企业利益与民生幸福的双赢,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企业应将民生理念作为转型时期的主导价值观

我国“十二五”规划将民生理念放到主导价值观的高度,实际上也是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必然结果,旨在对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奉行GDP主义、背离民生利益的发展倾向予以有效的克服和纠正。事实上,我国经济近些年来一直存在着一些严重的背离或损害民生利益的现象,从“毒奶粉”、“毒豆芽”、“地沟油”、“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的不断出现,到动辄多人被困井下的矿难事故的不时发生;从房地产市场中的房价畸涨、捂盘惜售、囤地炒地、违规收费,到股市中的黑幕交易、虚假报表、金融欺诈、恶意投机;从生产经营中的低端加工、山寨模仿、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高排放,到消费中的购买名车、大吃大喝、公款旅游、花钱作秀、炫耀摆阔、铺张浪费……尽管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但究其文化思想根源,就在于过去我国的经济发展没有真正将民生利益作为经济发展的价值导向,在出发点和落脚点上并未能充分体现民生理念,反倒是GDP主义、单纯经济效益观,甚至西方的拜金主义、消费享乐主义等占据了观念上的主导地位。可以说,民生理念反映了经济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对社会主义宗旨和性质的体现,建设民生文化理所应当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我国企业也应把民生导向作为转型时期企业文化建设的新方向。

对企业来说,应将民生理念作为转型时期企业发展的主导价值观,围绕民生理念在研发、生产、管理、销售、营销、服务等方面做好创新,这与作为科学发展观核心的人本理念在地位和作用上并不矛盾。人本理念要求一切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民生理念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显然,后者可看作是前者在企业与百姓大众之间利益关系上的体现,构成处理二者关系的基本原则和指南。它与作为人本理念在企业价值观上具体体现的“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等理念在内涵和精神上也是相一致的,因为一切顾客的需要,归根结底是民生幸福的需要,是人们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幸福需要。因此,企业要想有效满足顾客的需要,必须把顾客真正当作人来看待,从人性的角度设身处地考量其物质和精神上的幸福需要和欲求,以充分理解消费者的真实需要和心理动机,进而为其提供良好的人性化的解题方案,切实保障他们的种种民生权益,绝不能把顾客仅仅当成能带来利润的工具,或是能掏腰包的“上帝”。

2.民生需要是转型时期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目标

将民生理念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主导价值观,实际上是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集中体现。因为企业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组织,其与生俱来的使命就在于以产品和服务尽可能地满足社会的需要或市场的需要,而这些需要的利益主体是社会公民或者说是老百姓,因而这些需要就体现着民生的需要。就是说,民生需要构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根本目标。为此,企业对社会应秉持知恩图报的感恩意识,积极根据市场需要及其变化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要,要严格履行基本的经济责任,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确保产品的质量、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还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政府解决就业问题,积极支持慈善公益事业,从而形成服务民生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满足民生需要构成企业实现自身发展目标的首要前提。虽然企业为生存和发展必须以盈利为目标,但盈利是有前提的,即要以满足顾客的利益需要为前提,也就是要以满足民生利益为前提。就是说,企业盈利目标的实现意味着企业与消费者的利益双赢。否则,只要企业“赢”、顾客“输”,那就等于损害了民生利益;只要顾客“赢”、企业“输”,那等于企业亏本,也不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唯有利益双赢才是公平公正、可持续的经营之道,才合乎市场经济的商品交换规律,以及自利利他的伦理学规律。只求自利反难盈利,损害顾客反会害己,利益民生方能自利,这就是企业经营的辩证法。企业若能诚心诚意地为民生利益着想,想方设法为顾客提供最好的产品和服务,必会不求商机而商机自来,不求盈利而利润自到。对这一点,世界上优秀的企业家都明确予以指出并反复强调。如美国汽车大王亨利·福特在其自传中所指出的:“诚信经营的企业不可能得不到利润回报,利润将会作为良好服务的报酬而自然到来。利润不是基础——它只是服务的结果”;“企业只有提供服务,才是真正的企业;企业必须少从社会获取,而多付出给社会”;“浪费和贪婪妨碍了真正意义的服务”。日本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也说过:“经营的目的是为社会服务,利润乃是服务的报酬”;“公司所赢得的利润并不是反映了公司的贪婪,而是来自社会的一种承认,说明公司所提供的服务是有价值的”。

明确认识到“利益双赢、服务第一”这一价值观,对于企业实现转型发展十分重要。事实上,近年来驱使一些企业制假售假、坑蒙拐骗的思想动因,主要就在于唯利是图、无有节制的贪欲,为牟取暴利不惜以牺牲道义为代价,从而走向了害人害己的歧途。现实中还有一些企业奉行主观为盈利、客观为顾客的价值观,片面地把顾客当成盈利的工具,自认为如此盈利也合法合理,其实这只是在一定条件和程度上合乎了市场交换利益双赢的规律,暂时可能不会损害消费者利益,但因其不懂感恩顾客、回报社会,总是把赚钱贪欲置于民生利益之上,一旦企业利益与消费者利益、国家利益或社会利益发生严重冲突之时,这些自私的企业就可能做出违法悖德甚至伤天害理的恶性事件。品牌价值曾高达149.07亿元的三鹿集团,在“毒奶粉”事件出现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就走向解体,其致命决策的思想发端正在于此。

3.民生需要是企业市场化经营策略的价值导向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民生需求一般都是通过市场需求体现出来的,对民生需求的满足也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的,即通过市场杠杆整合有限的社会资源来实现,而在这一过程中,谁家企业在运用市场化手段上做得好,社会资源就优先流向它,它就能借以有效实现企业的盈利目标。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要以市场为导向,尽可能地满足全社会各种目标市场群体的需要,并以此来确保企业盈利目标的实现,这是企业市场化经营的基本策略。市场化策略意味着抓住市场出现的盈利商机,通过研发或生产及时向市场提供所需的产品;意味着优化资源,并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利润回报,当然,这是建立在保证产品质量、顾客满意的基础上的。从民生角度看,各种目标市场群体都属于不同群体的社会公民,其在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诸方面的市场需要,其市场需要在广度和深度上的种种表现,都可以说是反映着民生的需要,就是说,民生需要构成一切市场需要的内在本质,民生利益是企业市场化策略更内在、更根本的东西。而企业满足一定目标市场需要的市场化手段,只是在其人力、财力、物力、科技、信息诸方面的资源都是有限的情况下的最优化选择,实际上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满足民生需要,并以此来实现既惠民利民、又确保自身盈利的双赢。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民生理念构成企业一切经营管理的市场化策略的基本价值取向,构成企业实施市场化手段以实现盈利目标的指导思想。

也正是因为民生需要反映了市场需求更本质的东西,一个企业在市场化经营中愈是能够以民生为导向,愈有助于从纷繁复杂的市场变化中发现潜在的商机;也愈有助于全面深入地把握现有目标市场群体的购买意向、心理动机、潜在需要等,从而依此进行研发或生产,为之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乃至引领或独占新的蓝海市场;也愈能通过提供更好的体验来赢得顾客更高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提高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当然,也更有助于赢得企业员工的满意和忠诚,充分调动起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如此做法,企业盈利就是自然而然、情理之中的事了。

由于社会资源、科技发展水平、企业研发和生产能力、大众消费水平等因素的限制,一些民生需要往往不能转变为大规模的市场群体需求,但企业若是能够通过研发为社会提供物美价廉、性能优越的大众化产品,则能够引领市场需要,甚至开辟一个新产业。历史上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家正是通过围绕民生需要研发新产品,引领了市场需要,开创出属于自己的蓝海,并使企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美国汽车大王亨利·福特,就可以说是一个以科技创新和市场化经营手段满足民生需要的典范。从年轻时起,福特就致力于研发一台操作简单、轻便耐用、安全舒适、价格能为大多数人接受的大众车,后来他终于研发出大众化的T型车,而在T型车之前,汽车还属于少数有钱人才能享有的奢侈品,对于广大民众来说还是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是福特关爱民生利益的奋斗将百姓的希望变成了现实。而且,福特还进一步研发出世界上第一条汽车生产流水线,实现了汽车规模化、高效率的生产,大大降低了T型车价格,并引发了汽车工业的革命,使成千上万的美国家庭用上了汽车,迅速将美国变成“装在轮子上的国家”。福特公司不仅在研发生产和经营上贯彻民生价值导向,而且在提高员工工资方面也是如此,如1914年推行的日薪5美元高薪政策,不仅有效解决了员工短缺问题,而且让相当一部分员工家庭富裕起来,有效改善了民生利益。

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新时期,还有许多民生利益问题需要企业来参与并提供解决方案,特别是在公共健康、公共安全、环境治理、资源开发与利用、城市发展、防灾减灾等方面,都面临着重大科技研发问题。光靠政府投入是不够的,企业也需要通过研发和市场化手段积极参与,这有助于企业将民生需要转为盈利商机,在为民生造福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注释:

[1]习近平:《中国走共同富裕道路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4/15583325.html。

[2]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10月版,第40页。

[3]《论语·子罕》。

[4]《礼记·中庸·第六章》。

[5]《论语·里仁》。

[6]《论语·雍也》。

[7](美)艾伦·杜宁著,毕聿译:《多少算够?——消费社会与地球的未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09页

[8]同上,第1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