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知识读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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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再版说明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重任。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是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源泉所在。人大代表的素质,直接关系到能否真正履行代表职责,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履行职能的水平。所以,重视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尤其是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从而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和人大代表制度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需要,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也必然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人民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有鉴于此,2012年5月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策划出版了《人大代表培训丛书》。本套丛书以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为目的,着力介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特别是代表工作的基本知识,同时注重来自实践的体验和实例说明。该套丛书列入“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丛书一面世就受到了全国各级人大代表的欢迎和好评。其中《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知识读本》,以其针对性、实用性、系统性,得到了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工作者的青睐。许多代表和人大机关将此书作为代表培训中必备的教材,对于帮助代表提高执行职务的能力,树立代表意识,增强代表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5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建设的若干意见》即中发〔2015〕18号文件,对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建设和县乡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若干意见的要求,2015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决定。这次对“三法”的修改内容针对性强,重点从法律上、制度上着力解决长期以来比较难以解决的基层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以及代表选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为了加强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决定增加规定县级人大代表列席专门委员会会议,乡镇人大代表根据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安排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乡镇人大代表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活动形成的报告,由乡镇人大主席团转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应当予以公开;县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当定期组织本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等内容。为了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央2015年18号文件精神和进一步执行好修改后的“三法”,应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工作者的要求,《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知识读本》的编著者根据中央2015年18号文件精神和修改后的“三法”,结合代表工作实际,对本书进行了修改,增减、重写了一些内容,调整了部分章节的结构,作为《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知识读本》第二版出版发行,力求对新一届人大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有所帮助和促进。

由于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不妥之处,恳请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工作者批评指正。

编著者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