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柏桦讲明代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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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心香的证言

明代宣德年间(1426-1435)的应天府上元县(今南京市),有位名叫蔡行芳的人,家道虽然不算富有,却也是清介自持,从来不谋取不义之财,却不能够制止别人谋取他的财物。

这一年,蔡行芳的妻子难产,他延医救助,借了一些高利贷,结果是保住孩子,失去大人。妻子死了,债务却留下了,蔡行芳无可奈何,只好将祖上的财产变卖,原有的几名家奴也养活不起,也是卖的卖,送的送,仅留几间旧房,与老母及孤女过活。妻子拼上性命生得一女,蔡行芳也非常喜欢,给她取名为荃,乳名心香。“荃”是一种香草,寓意为贤良的人。

常言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心香刚满3岁,父亲蔡行芳就染上时疫去世了,从此,心香就和祖母一起生活。蔡家毕竟是书香门第,祖母也出身名门,所以重视教育,从小就教其琴棋书画,因为教育得当,心香端庄文静,言谈举止无不符合当时的礼教。

挡不住的岁月流逝,不知不觉,心香已经16岁了。这个年纪在当时已经是应该出嫁的年纪,而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将其许配给本县江姓富商之子江诗涛了。那时候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孩提的时候就定亲,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然而,世事难料,富贵贫穷,往往就是瞬间之事,而在世俗的眼里,富贵者受人尊重,贫穷者遭人鄙夷,也是太正常不过的了。蔡家如今家道中落,江家正逢“仁宣之治”的盛世,有利于经商,所得的利润与日俱增。蔡家是几间旧房,祖孙俩孤孤单单;江家是豪宅深院,仆从如云。两者对比鲜明,世道已非往日尊重学问、轻视钱财的风俗了。在崇尚金钱的环境下,心香精熟琴棋书画及端庄文静,又显得那么不合时宜,所以江家一直不谈结婚之事。

挡不住的岁月,留不下的年华,如今心香已经是16岁的大姑娘了,正是爱美之心萌发时期,也是商人从她们身上赚取钱财的好时机。这一天,贩卖珠宝的汪嫂来到蔡家,推销其店铺经营的珠宝。女孩子见了首饰,如何不喜欢?但家中不富有,不能够全部满足自己的需求。汪嫂打开随身所带的珠宝箱,让心香挑选。珠宝箱里琳琅满目,心香看见几件喜欢的,询问价格,实在是难以接受,只好放下,另外挑选,最后相中一个珠花,上面有一只金凤凰,雕刻非常细腻,配以鲜亮的粉红彩绢,再加上海蓝色的质地,显得格外鲜亮。询问价钱,可以接受,就将之买了下来。汪嫂十分热情,将珠花插在心香的头发上,拿来镜子照看,不断地夸奖说:“真像画上的人,如今你粗布衣衫,配上这朵珠花,还显得如此娇媚,以后穿上绫罗绸缎,再装饰一些明珠翠羽,还不把人的魂灵勾去,江家儿郎真是有福之人也。”听到汪嫂的奉承,心香微微一笑,也不置可否,便把钱付给了她,然后送其出门,再回来自己对着镜子欣赏。这时祖母回来,看见珠花,问其从何处得来。心香告知是从汪嫂那里买来的。祖母一听就生气了,指责她说:“这个汪嫂你也敢招惹!她是有名的无赖泼妇。她哪里有什么珠宝?自己做些假东西,走街串户骗几个钱,手还不干净。你快看看丢了什么东西没有!”

心香听祖母这么一讲,便把珠花摘了下来,掰去金凤凰一羽,发现乃是铁皮,哪里是什么金子打制的?分明是糊弄人。再看看自己的梳妆盒,发现一件合浦珍珠手串不见了,这可是江家定亲的信物,丢失了怎么得了!心香急忙去寻找汪嫂,那妇人如何肯承认偷窃?不但拒不让心香进门,还当街破口大骂,说心香不知道廉耻,诬赖好人,扭住心香让街坊四邻评理。街坊四邻都畏惧这只母老虎,避之犹恐不及,谁还敢上前呢?心香哭泣,好不容易挣开汪嫂的双手,狼狈地逃回家中,向祖母哭诉。

先不说心香伤心及祖母安慰,且说汪嫂绝对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她是一个只能占别人的便宜,自己绝对不能吃半点亏的人,是一个只想如何害人骗钱,不管他人死活的泼妇。如今心香说她骗人偷东西,虽然她将心香骂了,却也不甘心,其蛇蝎一样的心肠,便生出毒计,所以径直来到江家,找到江诗涛的母亲,添油加醋地说心香如何坏,根本不配做江家的儿媳妇。对于这种话,江母完全可以当作耳旁风,但汪嫂讲到心香与别人相好,却触动了江母的忌讳,急忙问是怎么回事。

汪嫂说:“那个死妮子,假装什么正经!以为自己会些琴棋书画,就是大家闺秀了。装出端庄文静的样子,就是清纯处女。穿着粗布衣衫装出朴素的样子,就是良家少女。实际上狗屁都不是,就是一个浪荡淫妇。我早就听说那死妮子看上了一个书生,常常托我的邻居金妈为她传送书信。金妈不识字,也不知道书信都写了些什么,但金妈眼不瞎,是能够看见他们干了些什么的。这两个狗男女,背着人能够干什么好事呢?听说心香已经怀孕四个月了,正急着出嫁呢!所以找媒人到你家谈论婚嫁之事,你家千万别同意,如果娶进来,岂不是坏了你家门风,让你儿子背上乌龟之名。”见汪嫂越说越不像话了,江母打断了她的话,说声知道了,就端茶送客,半推半赶地将她送出门外。

送走汪嫂,江母犹如吃了只苍蝇,心里一阵阵恶心,真想找谁发泄一下。后来呆坐半晌,就来到丈夫的房间。江富商如今有钱,已经有了七八个小妾,所以从来不与江母来往,而江母也自认命薄,在后堂念佛吃斋,从不过问丈夫的事,但此事关系到自己的亲生儿子,也就不能不找丈夫商议了。

听完妻子的陈述,江富商也将信将疑,便安慰妻子说:“蔡家是名门之后,书香门第,怎么会生出这样的女儿呢?休得听那泼妇嚼舌,待我打探清楚,再从长计议不迟。夫人不要为此动怒,气坏了身子可不得了,即便是你恨我,毕竟诗涛那孩子是我们俩生的,他是嫡出长子,偌大的家业还靠他呢,我绝不会让他受委屈。”说罢也是半推半赶地将夫人送出门,毕竟有小妾在里面等候。

过了几天,江富商让人把汪嫂所说的金妈带进宅院。金妈乃是卖鲜花者,与汪嫂是同类人,可能是汪嫂已经向她交代了,所以陈述居然与汪嫂一致,还增添了许多细节,诸如心香买花时遇到了书生,彼此眉目传情,后来书生每日让金妈给心香送花,心香感激不尽,写书信让其传递,约莫大半年前,书生不再让金妈送花,心香也不让金妈传递书信了,想必是他们两个已经好上了,如今怀孕就不敢出门之类的话,使江富商夫妇不得不相信。

送走金妈之后,江富商把媒人找来,将定亲庚帖交给媒人,让他前去退婚。媒人也听到风言风语,哪里敢同江富商争辩,就来到心香家中退庚帖。祖母急问缘由,媒人就旁敲侧击地把心香失节的事透露了。祖母大怒,将庚帖掷于地上,大骂江家诬赖好人,此事绝不能善罢甘休,定要与之对簿公堂。媒人见势不妙,只好捡起庚帖,回复江富商。

江富商是何许人!在金陵城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听说心香家里非但不同意退婚,还骂江家无耻,如何能够忍受,便一纸诉状将心香告到公堂,请求县太爷判决退婚,并且以汪嫂、金妈为证人。

蔡家只有祖母及孙女,根本不能上公堂,就请远房叔叔前去抗辩。控告人振振有词,证人则说得天花乱坠,远房叔叔的争辩则显得软弱无力,不得已只好接受县太爷的判决,将庚帖收回。为了侄女的利益,远房叔叔引《大明律·户律·婚姻·男女婚姻》条规定,认为男家悔婚,应该治罪笞五十。却不想被县太爷驳回,还引此条说:“其未成婚男女,有犯奸盗者,不用此律。你侄女干了见不得人的事情,还诬告别人悔婚,我没有判你们归还彩礼,已经是很宽容了,还敢狡辩。若是如此,本官就治你诬告之罪。还不快滚,免得本官动怒!”当下喝令衙役将远房叔叔赶出衙门。

远房叔叔很狼狈地回来告诉心香,县太爷判决的结果是准许江家退婚,免追彩礼,并且安慰心香说:“也不知道因为什么,让你这样的好侄女蒙上这等冤屈,如今是有冤难鸣,只好隐忍吧!”

祖母听罢伤心落泪地说:“我们寡祖母孤孙女的,到底招惹了谁呢?如今让我这孙女蒙受这等不白之冤,我这口气如何下咽呢!我这就去找汪嫂、金妈,与她们搏命!”

心香此时超乎常人的冷静,既没有伤心流泪,也没有生气发怒,见祖母要出门拼命,便拦阻道:“祖母偌大的年纪,如何是那两个滥妇人的对手?祖母不用生气,孙女自有办法。”然后又对远房叔叔说:“叔叔还得有劳您老跑一趟县衙门,就说民女想与江家及人证对质,到时候会提供铁证,使他们不得不服。”

远房叔叔受心香之托,来到县衙门投进诉状,等候县太爷何时开堂审理的示下,便回去告诉心香,但不知道心香有什么铁证。

开堂审理当日清晨,心香刻意梳妆打扮,将祖母为她准备的嫁衣穿上,把母亲留下来的首饰全部装饰起来,金耳环、玉手镯、碧玉簪,分外鲜明。祖母不知何故地问道:“你是到公堂,不是出嫁,这样打扮,究竟为何?”心香回答:“祖母与我相依为命,我不能够在您身边尽孝,给您养老送终,却身遭如此羞辱,若不将此事弄明白,又如何去见蔡家的列祖列宗呢?都怪孙女命薄,不能再与您老相依为命了,您老保重,孙女对不起您了!”说罢,毅然决然地出了家门,跟随提审的衙役上路了。老祖母追出门外,想拉住孙女不去了,哪里能够,只好坐在地上号啕大哭。

心香来到公堂,面对江家父子及汪嫂、金妈,丝毫没有畏惧,便指天誓地地讲述起来,将他们的指控一一回驳,真是有理有力有节,清辩滔滔,大有让人折服之势,连县太爷的问讯也被她批驳得体无完肤,弄得县太爷很难堪,于是县太爷大怒,打断心香的话,厉声喝道:“大胆刁女,竟然敢咆哮公堂,如今人证物证俱在,哪里容得你狡辩!来人啊!将拶指给她上了,看她还敢狡辩!”

看到县太爷黔驴技穷的样子,心香毫不畏惧地说:“动用残酷之刑,民女身体瘦弱,必然不堪忍受,定会是屈打成招,如果承认自己有罪,民女还不如死!老父母奈何不听民女辩解,就诬良杀人呢!”

县太爷也觉得理屈,就传令将稳婆找来,带领心香到密室去检验。稳婆检验之后,与心香一起来到堂前,回禀道:“本婆婆已经验看了,蔡女确实已经怀孕四个月了。”听到稳婆的证词,县太爷哈哈大笑地说:“如今你还能有什么话说!”

见到满堂之人都用鄙夷的目光看着自己,县太爷又加以嘲笑,心香此时已经是愤怒到极点,愤然地说:“稳婆检验,不如老父母亲自检验。老父母只有亲自看见,方能够成信也!”说罢从怀里取出一把尖刀,直刺自己的肚子,然后狠狠地往下一按,顿时裂开尺余长的口子,肠胃随之而下。远房叔叔见状,急忙奔过来夺刀,已经是来不及了。只见心香将刀扔在地上,拼上最后的气力说:“老父母请验!”便溘然长逝了,在场的人全部惊呆了。

远房叔叔看到侄女惨死,也是气愤填膺,便愤然离开县衙,来到应天府鸣冤告状。应天府尹派仵作前来勘验,心香根本就没有怀孕,俨然是个处女。这样一个端庄文静的清纯少女,居然被那么多的人诬陷,而江富商为了达到悔婚的目的,用金钱买通稳婆,贿赂县太爷,更是罪责难逃。于是应天府尹将江富商、汪嫂、金妈都拟为斩刑,承审的县太爷拟为绞刑,稳婆入官为奴,并为心香申请建立烈女祠。

如果以这样真实的事情为心香建立烈女祠,则有官府之责任,因此,将之改为歹人强奸不从,英勇就义。据《明史·烈女传》记载,蔡孤女是上元(今南京)人,自幼为孤女,与祖母一起生活,因为祖母外出,曾经被她家驱逐而现在为和尚的仆人,就假借乞讨的名义进入家中,对蔡孤女图谋不轨,并以刀逼迫其顺从。蔡孤女不从,与之搏斗,身受十余处伤,在骂不绝口的情况下,辗转死于灶下,而和尚逃去。当官府前来验尸的时候,和尚忽然前来自首。检验官觉得奇怪,问其为什么前来自首?和尚说:“是蔡女拘我至此。”最终为蔡女偿命。《明史·烈女传》的记载,为蔡孤女修建蔡烈女祠,乃是理所当然的事。然而,翻阅历史文献,却发现蔡孤女的事迹记载有误,官府似乎隐瞒了什么真情。因为心香的案件,毕竟是有官府的责任,所以官府伪造了事实,既不违背朝廷倡导之贞洁烈妇之标准,又洗脱了官府误判的罪名,还能够让人们再也不知道蔡烈女事迹的始末了。

明末清初的名妓,秦淮八艳之一的李香君,因为孔尚任的《桃花扇》于康熙三十八年(1699)问世后,就闻名于世了(八艳是:柳如是、顾横波、马湘兰、陈圆圆、寇白门、卞玉京、李香君、董小宛)。李香君嫁与复社领袖侯方域为妾,而清军南下之后,侯方域降顺了清朝,李香君却不知所终,导致后人考证不断。据说在顺治九年(1652),侯方域曾经在澄江(今属江阴)蔡烈女祠祈祷,并写有《为吴氏祷子疏》,而这个吴氏就是李香君。如果侯方域当年得知蔡烈女是因为被人诬陷,在公堂当众剖腹惨死,可能也不会到蔡烈女祠为李香君求子了。这正是:

人言可畏能害命,赤胆忠心血铸成。

心香因为一点小事被人恶语中伤,自己端庄文静,本来就抵不过泼妇骂街。令人伤心的是,泼妇骂街有人相信,还为之广为传播;钱财通神,有钱就可以买假证,最终使端庄文静者无以自白,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用这种极端的手段来表明心迹,怎能不令人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