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二十世纪美国毒品政策的演变(谷臻小简·AI导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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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从自由放任到立法管制

第一节 19世纪的美国:“吸毒者的天堂”

一、鸦片及其衍生物的盛行

由于19世纪的美国对麻醉品实行自由放任的政策,所以鸦片、吗啡、海洛因、可卡因和大麻等非法毒品都可以随便买卖。人们不仅可以通过医生开的处方买到这些药物,而且可以不用处方在药店的柜台上直接买到。

二、可卡因与大麻

除了鸦片及其各种衍生物,19世纪的专利药品里还包括其他的成瘾药品,如可卡因和大麻。

三、吸毒成瘾人口及其结构变化

由于19世纪鸦片剂、可卡因和大麻等毒品都是公开出售的,并且不受任何限制,致使19世纪后期美国吸毒成瘾的现象非常普遍。人们为了解除日常生活中自己生理或心理上的病痛,大量使用含有鸦片等麻醉剂的专利药品。久而久之,人们便对麻醉剂产生了依赖性,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成瘾”。对于吸毒成瘾问题,19世纪美国的医疗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19世纪医学还不够发达,医生们对各种病症的内在原因还不是很清楚,当时治疗疼痛的药品种类又很稀少,鉴于鸦片能够止痛的特性,就把它奉若神明,称之为“上帝自己的药”。

第二节《哈里森麻醉品法》出台的原因

一、道德

《哈里森麻醉品法》的制定,首先受到了道德因素的影响。十九二十世纪之交,美国正处于一场以革除社会弊病为宗旨的“进步运动”中。这场运动触及美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包括政治腐败、工业垄断、监狱体制、社会福利、生态保护、性别与种族歧视和吸毒等。

二、医学发展与行业利益

另一种要求管制毒品的压力来自医疗界。首先,19世纪晚期,随着医学事业的迅猛发展,医生对于鸦片和可卡因等药品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他们不再一味地把鸦片当成“神药”,而是更多地认识到麻醉品的副作用以及成瘾给患者的生理和心理所造成的巨大伤害。

三、种族主义

医学发展和行业利益并非促使药品制度改革的唯一动因。几乎从一开始,美国的禁毒运动就是与其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和本土主义结合在一起的。1880到1917年间来自东欧和南欧的移民浪潮引起了美国主流社会的忧虑,他们担心这些新移民的大量到来会威胁到美国本国人的道德和经济福祉,这种心理也刺激了世纪之交的反对邪恶和城市不道德行为的运动。

四、国际因素

除了国内因素以外,外部力量也推动了美国反毒运动的兴起和发展。19世纪末以来,在中国传教的美国传教士对他们所目睹的英国鸦片贸易所造成的道德和社会的堕落感到十分震惊。他们把关于鸦片作用的传闻传回美国并着手敦促美国政府在控制或取缔鸦片走私的运动中起率先垂范的作用。

第三节 从合法到非法:1914年《哈里森麻醉品法》的制定及其影响

一、《哈里森法》的制定

早在1910年,来自佛蒙特州的众议员大卫·福斯特就曾经提出过一个旨在禁止鸦片剂、可卡因、氯醛和大麻用于非医疗目的的综合性议案。《哈里森麻醉品法》在1914年12月17日在国会通过。一个月后即1915年1月17日威尔逊总统签署了这一法案,是年3月1日正式生效。

二、对《哈里森法》的解释和执行

1.医学界的分歧

该法行文模糊,使几个主要的问题悬而未决。例如:该法管制的对象是什么人?如何实施管制?如何看待或对待吸毒者?该法最具争议性的是关于医生是否有权给吸毒成瘾者开麻醉品的条文。美国医学界对此问题的意见一直存有分歧。《哈里森法》的第八条允许注册内科医生、牙医或兽医“在职业实践的过程中”,本着“良好的信念”给病人开售麻醉品。但该法没有解释什么是“职业实践”和“良好的信念”。

2.财政部的解释

负责《哈里森法》具体执行的是美国财政部,而又是财政部人员带头将该法变成了一个禁止性的法律。财政部主要从三方面展开其禁毒执法活动,其一是通过发布条例,其二是通过法院,其三是通过国会。

3.医疗管制模式的失败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哈里森法》通过后的一段时期内,特别是在美国最高法院否定了政府禁止医生治疗瘾君子毒瘾的权力后,医疗管制模式暂时占了上风。但随着禁毒派力量的日益强大和医疗界内部问题的暴露,这种管制毒品的模式迅速衰落。该法实际上让医生和药剂师垄断了麻醉品的合法供应权。

4.法律禁止模式的确立

美国财政部在将《哈里森法》解释成禁毒令的过程中,一直缺乏法律依据。最高法院拒绝认可财政部的解释,国会也不愿对该法进行重新修订。财政部于是不断提出案例,通过最高法院对毒品案例判词的改变,逐步使通过法律手段禁止吸毒售毒的模式得到确立。

三、评价及影响

《哈里森法》是美国第一个全国性的反毒法案。它在美国开创了通过立法的手段进行毒品管制之先河。它的制定与执行对此后美国毒品问题和毒品政策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但自该法颁布之日起,美国社会对其的评价就毁誉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