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这和广大的政府公务员克己奉公、清正廉洁、艰苦奋斗是分不开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新的形势下,一些政府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出现了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概括起来,腐败现象有这么几种表现形式。
(一)吏治腐败
吏治主要是指国家各级行政公务员与公务员的选拔、任免、使用、监督和罢免体制,以及各级公务员与公务员的廉洁和勤政程度。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也在一定程度上染上了腐败病症。这些问题如果不引起重视和治理,会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从我国目前的公务员体制看,总体上有一定的政治原则和程序,也为我国几十年的经济建设和国家治理选用了不少公务员。但是,公务员选用制度上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形成了一些用人腐败问题。
如一些无德无才者青云直上,腐败分子劣迹越多升官越快,甚至出现用钱买官和骗官现象。这种以买卖方式和走关系提升的一些公务员,素质较差,既无道德,又不懂得业务,误国误民,是容易引起公愤的一种腐败。
由决策失误导致的巨大损失和浪费,是吏治腐败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决策无责任无风险式的腐败,是影响国民经济正常有效运行的最大和最严重的一种腐败。
纵观许多建设项目报废、企业亏损,相当程度上与决策失误有关。决策失误究其原因是决策不民主和不科学造成的。金融风险的一个很重要的成因,就是因为许多项目建设和企业运营资金来源是银行贷款,因决策失误而报废的项目和亏损的企业太多,其损失变成了信用机构的不良资产,影响着银行资产的周转和质量。
另一些项目建设和企业亏损是因为建设项目招投标和采购招投标中的腐败导致的。比如豆腐渣堤坝、桥梁、公路、住宅,再如引进的非适用设备和非适用技术,企业采购的质次价高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几乎都是由采购和招投标中的腐败造成的。浙江省宁波的市委书记为使其儿子得到好处,强迫宁波日报社购买一座质量有严重问题的办公大楼,就是新近的一个典型例子。
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决策失误和招投标中的损失远比纯粹的贪污浪费大得多,对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增长的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对这种失误导致的损失意见越来越大。贪污受贿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能为几万元至几千万元,决策方面的失误损失则有可能是几千万元至几百亿元。而且,明显的贪污受贿可以受到法律处罚,决策失误和招投标造成的损失却往往因“集体决定”或“出于公心”而不了了之,无法追究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
腐败中的另一个问题是公务员及国家其他公务员贪污、受贿、参与走私等。贪污受贿使腐败分子暴富,但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中的形象。特别是走私等活动,加剧了国内供给过剩,致使许多企业开工不足、发生亏损,职工下岗情况严重也与之有关。党政办事机构低效率、各种摊派收费是诱发行贿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为没有这种润滑剂,在机构林立、重复审批、层层过关、各部门要收费罚款的体制下,许多投资、市场机会将会丧失,投资者和企业的实际税费要大得多,企业就无法生存。这些腐败状况或许将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经济进一步发展和社会民主程度的提高而逐步得到控制。
(二)行政腐败
行政办事和行政执法不公正和从中牟取私利以及司法执法腐败,是近几年社会各阶层反映较强烈的问题。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人大代表反映强烈的主要有:执法违法、违法办案有的违反法定程序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甚至刑讯逼供,有的违法传唤、拘押证人;以权谋私、以案谋钱有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有的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有的乱拉赞助,占用发案单位交通、通讯工具,甚至截留、挪用扣押款物;作风粗暴、态度蛮横有的耍特权、逞威风,到发案单位吃拿卡要。更有甚者,个别司法人员,与当地恶势力勾结一起,给司法公正造成更大的危害。
一些腐败影响经济生活的效率,但是对社会稳定影响较弱,但有一些腐败,特别是行政、司法腐败,容易引发局部和全社会性的不稳定。
比如,行政执法与司法执法过程中的巧立名目、索要利益、执法不公等,极容易引发受害人的反社会倾向和行为。而且,这种行政执法与司法执法腐败,容易引起周围人群对有关人员的同情和支持以及对腐败人员的憎恨。
(三)集体腐败
集体腐败不同于组织腐败,所谓组织腐败是通过非法手段为某个组织或集体牟取其利益,而集体腐败则是指在某个组织内部的一帮人共同腐败,这些人的腐败行为在这一帮人的特定范围内可以是公开的、也可以是非公开的;可以是独立的、也可以是串谋的。
从反腐败所揭露的案件看,集体腐败案件呈上升之势,而实际上未被揭露出来的集体腐败要比这多得多,这其中一个很主要的原因是集体腐败发生的某个范围内,大家都有利益,我不说你,你不说我,因为大家利益均沾,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似乎也不错,这其中似乎“罚不责众”。
当一个新来者面临着一个集体腐败的环境时,有时往往感到难以抵制。因为俯拾即是的腐败收益往往对一些意志薄弱者产生了强大的诱惑,即在这样一个环境中,新来者一般不需要自己动任何脑筋即可以分享其中一份腐败收益,因为原来的腐败者对其一般会采取拉拢的办法,通过分给新来者一份利益来堵住他的嘴,拉对方下水,使其不敢泄露“天机”,从而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
在这种情况下,新来者即使不向上级反映他所了解到的有关腐败情况,只要他拒绝原来的腐败者实际上是这个腐败集体给他的好处,他都很可能会被视作他们身边的“定时炸弹”而遭排斥和打击。
在现行公务员的管理体制下,我们目前有不少地方和部门都推行年度考评制度,每个公务员由同事来评议,这种机制对同事之间的互相监督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如果是处在一个集体腐败的环境中,则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