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佛教生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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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惑由不如实知

能生善恶业、感生死果的见修等惑,又是从何而生?佛法对此作了颇为深入的探讨,其答案是:惑由“不如实知见”,“无明缘非理作意”,《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卷上是见解、心理活动不符合实际、真理。质言之,不知真实,不符合真实的认识,是烦恼惑业生起的源头。认识,于是成为佛学所着力研究的问题。

佛学研究人的认识,仍是从缘起法则出发,先着眼于认识形成的诸条件。根(感知器官)、境(尘,认识对象)、识(认识能力)三缘和合而生诸识,是佛学所说认识形成的基本条件。认识既然依缘而生,依人天生特定的认识机制作主动的分别而有,则非不依缘起、常恒不变意义上的“真实”本面之原样呈现,具有相对性、局限性、虚妄性,对此缺乏正确反思,执非真实的认识为绝对真实,是无明之本。

大乘《楞伽经》、《密严经》等说凡夫众生认识的形成,大致经相—名—妄想三个过程。首先,眼、耳、鼻、舌、身五大感知门户开放,接收、分别外境,在自心中形成色、声、香、味、触之“相”(相状、感觉经验)。随之,经意识分别而形成“名”(名言、概念、知觉)。对相、名素材进行思择,因为对相、名缘起的真实无知和错觉,误以相、名为真实本面,形成“妄想”(一译“分别”)——含有主观成分的,不真实甚至是虚妄颠倒的知觉、观念、想法、看法,“妄想”即是生起烦恼的祸根。“妄想”分别何以为妄?大乘法相唯识学通过对认识的分析,对此作出了颇为精致的说明。

1.相依他起,依心变造、随心而转故非真

感觉经验(相)必依内外诸因缘和合,才能形成生起。如视觉的形成,据佛教解析,最少须仗眼、色、光明、欲(想看见的意欲)四种缘,乃至加作意(注意)、根本依(阿赖耶识)、染净依(末那识)、分别依(意识)、种子,共九种缘和集。《大般涅槃经》卷三五云:是眼识性,非眼非色,非明非欲,从和合故,便得出生。如是眼识,本无今有,已有还无,是故当知无有本性。依众缘所生的视觉经验,青黄黑白等相,既非纯粹的主观心识,也非境相的本身,亦非光明与想要看见的意欲,而是主体心识通过既定的感知方式,接触、分别视觉对象,再加上光明等条件的参与,所共同创造的作品。既然依赖众缘而生,必然生灭无常,生后必灭,非哲学意义上实常不变的实在,非认识论意义上的纯粹客观真实。众缘和合中,既然离不开心识的主动认知作用,则所得眼识等,必然打上主观烙印,非认知对象本面的原样呈现,具有符号的性质。近今心理学、认知科学证实,感知觉(相、名)乃是客观对象在人的特定感知机制中形成的主观映象、主观经验,我们以感知觉为工具所认识的世界,实际上是一个带有主观性的符号世界。

大乘法相唯识学把心识分为见分(能了知的心识作用)、相分(所了知的对象)二分,相分又分为亲、疏二种所缘缘(认知对象)。感觉经验(相)的形成,是心识的见分“变带”亲所缘缘相分——即色声香味等感知符号而生。变带,即通过心识和感官的共同作用,变起一个相似于境相实体的“影像尘”,由见分进行分别。所谓“影像尘”,即如影子和镜中像,虽然不离实物,相似于实物,但非实物本身。即实物本身(“疏所缘缘”),也由心识见分“挟带”而起,终归不离心识,而且并非等同于心识见分所见的影像尘。如分析视觉所见实物,便可发现它们由地水火风四大元素乃至“极微”(最小的物质单位)构成,而视觉却无法看见四大和极微,无法看见分子、原子。这种心识见分“变带”影像尘而生视觉等感觉经验的事,在某种意义上与古印度流行的“幻化”之术——如通过念力或咒力变石头为黄金之类——具有同样性质,因此,佛书中常说,诸相如同幻化。

关于感觉经验的如幻不实,佛书中还常通过同一实物在不同种类众生那里所见不同为论据。《顺正理论》卷五三引佛经偈:天见宝庄严,人见为清水,鱼见为窟宅,鬼见为脓血。同一清水,在不同众生的感知中会完全异样:诸天见它为珍宝,人见其为清水,鱼以它为窟宅,鬼类见它为脓血。至于清水的实体,大概皆非如天、人、鱼、鬼各自所见,亦非完全不同于天、人、鱼、鬼各自所见,佛书谓其难以言说,或比喻为一种本无固定色彩,遇什么色彩反映什么色彩的摩尼宝珠。由此可以推知:佛书所谓天宫地狱、鬼府神宅、佛国净土,未必在这个世界之外,或许就近在身旁而视之不见。它们只不过存在于肉眼不见的细身众生之主观经验中而已。佛经中多处说:凡夫众生居住的这个充满污秽、罪恶的“五浊恶世”,当下就是释迦牟尼佛的灵山净土,在佛眼里是备极庄严清净,在心未净化的众生眼里,才是秽浊不堪。

感觉经验既然缘起非实,依心变造、依心转变,则具相对性、局限性、虚妄性,非绝对的真实,佛书中称之为“妄”、“假”,以妄、假者为绝对真实,被佛家称为“颠倒见”,认为颠倒见及依颠倒妄执而生的烦恼,才是造业感果之本,而非感觉经验本身能造业感果。《杂阿含经》卷二一第572经诸佛弟子言:非眼系色,非色系眼,乃至非意系法,非法系意,然于中间,欲贪是其缚也。谓从眼见色等并不直接导致生死系缚,而是从眼见色后所生的贪爱等烦恼,才能造有漏业,系缚人流转生死。

2.识后于境故不实

从认识形成的过程看,在心、境相接的最初刹那,意识尚未起分别,心中尚不能形成关于境物的认知或仅为“现量”(直觉经验),待这一刹那过后,意识才起分别,形成知觉,佛家名为“念”。《大智度论》卷十二说:眼识知色,色生灭,相续生,相似灭。然后心中有法生,名为念。世间万物,皆处于念念生灭、刹那生灭中,当意识起念形成感知觉时,前一刹那的境相已灭,新的境相相续、相似而生,但意识还认为所分别者是前一刹那的境相,并生境在心外等见解,如《成唯识论》卷七所说:现量证时,不执为外,后意分别,妄生外想。因此,人的认识永远是落在境相之后,认后为前的。

若依南传上座部关于一念心生十七刹那、九心轮的分析,则形成知觉(第四“等寻求心”)时,已是心境相接后的第五刹那了,认识落后于境相整四刹那。四刹那虽然为时极短,不足一秒钟,境相所起的变化也未必明显,认识误差不大,但若精确而言,则认后为前,终属错误,可谓不实。

3.名依相立,唯假不实

名(词语、概念)在认识过程中的形成,从时间上来看更在知觉之后,从其实质言,名言显然是人为造设,是意识对感觉经验进行抽象、舍象等加工后,所创造的一种认识符号,其非实物本身,更是显而易见。佛书中说,若名为实事实物,则说火之时,口应被烧,说食之时,腹应能饱。又同一事物,在不同语言中有不同的名言表示。

名言虽假借非实,却是人们进行思维,交流思想包括弘扬佛法的重要工具。人们在生活中,基本上念念都在名言概念上转圈子,往往忽视名言是假非实的实质,错误地认假为实。

关于名、相之不实,《大乘密严经》偈说:名为遍计生,相是依他起。谓相依他(因缘)而生,非自然本有;名依相假立,经过了主观意识的加工。人们往往忘记了名言之假借不实,而执着名字所表即是实事,男即是男,女即是女,我即是我,众生即是众生……这叫“遍计所执”(周遍计度一切名言即是实事)。遍计所执,即是我、法二执。有比喻说:遍计所执的名,就像人夜行踩着一段绳子,误以为是蛇而惊惶恐惧;依他起的相,就像那绳子的本身,虽然没有误认为蛇,但却不知绳子也是假相,是草缕、人工等因缘和合而成,唯认绳为绳,也属法执。

佛学指出,众生由误认名、相为实的我、法二执,尤其是我、我所执,是生起贪嗔等烦恼、造作有漏善恶业,使众生堕于生死苦海中的根本原因。贪爱财色名位,终归是因执着财色名位为实有;执着财色名位等实有,终归是误认色、声、香、味、触、法的相、名为实有,为客观的真实。如果能看破名、相之不实,如实知见,“如理作意”,则自然心平气静,不会有烦恼生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