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绂(1692~1759),字灿人,号双池,婺源(今属江西)人,清代学者,教育家。
汪绂出身于书香门第,先人曾为太傅,家中藏书甚丰,这使得他在幼年时便接触了各方面的知识。既长,乃以精儒学、通兵法、识术数而著称。后家道衰落,遂聚众授徒,著书立说。一生著述颇丰,计有《理学逢源》、《策略》等30余种。
《戊笈谈兵》是一部综合性兵书。全书共十卷(其中卷六上、卷十已佚),凡十四笈,附图130余幅。其卷目依次为:
卷一:周天图说第一笈;卷二上:七曜灾祥第二笈;卷二下:云雨风角第三笈;卷三上:遁甲奇门第四笈;卷三下:演宿翻禽第五笈;卷四:宇内舆图第六笈;卷五上:形势更革第七笈;卷五下:州郡财赋第八笈;卷六上:(佚)第九笈;卷六下:水陆路程第十笈;卷七:司马吴孙第十一笈;卷八:黄尉李姜第十二笈;卷九:古今阵法第十三笈;卷十:军器第十四笈(佚)。
《戊笈谈兵》一书,以儒家思想为指导讨论军事问题,所论不免多迂阔而不切实际,但它较典型地反映了明以来以儒统兵的思潮,故对于研究兵学的发展仍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该书初未刊行,直到光绪二十年(1894)始由刘景韩等官员集资刊印,后收入《汪池先生丛书》。《灰画集》
作者李培,字益奚,清初直隶蠡吾(今河北博野西南)人。生卒年不详。清朝初期学者。
李培毕生致力于军事地理研究。他酷爱地理,对《读史方舆纪要》等军事地理著作进行了深入的钻研。康熙癸巳(1713)甲午(1714)间,他就职于忻州祝振南署中,朝夕与张文升促膝讲地理,指画今古开创守咸,行师奇正形势,积累了大量资料。雍正四年(1726)他归乡教书,开始整理平生研究成果,于雍正六年(1728)纂咸《灰画集》一书。
《灰画集》共二十卷,各卷依次为:第一至三卷《边腹总论》、第四卷《北直》、第五卷《南直》、第六卷《盛京》、第七卷《山东》、第八卷《陕西》、第九卷《河南》、第十卷《四川》、第十一卷《浙江》、第十二卷《湖广》、第十三卷《江西》、第十四卷《福建》、第十五卷《广东》、第十六卷《广西》、第十七卷《云南》、第十八卷《贵州》、第十九至二十卷《秦边纪略》。
《灰画集》未见有清刻本行世,现在所见到的只有辛亥革命以后的铅印线装本和平装本。
《灰画集》既是一部辑录体兵书,又兼有专科军事类书的性质。它采集资料比较广泛,所采著作有三十多种,其中录用内容较多的有《读史方舆纪要》、《文武库》等书。它将采集的资料条分缕析,分类编排,先总后分,以地区立类,颇具特色。《灰画集》从历史地理角度研究经国用兵方略,内容包括山川形势、驻防兵额、风俗民情、屯田水利、财经物产、水陆交通、古迹胜景、各地重要历史人物等,核心是围绕地理讨论兵略,对天下大势和各省形势历陈诸家之说。
《灰画集》虽然是一部军事地理著作,又多录自它书,但是由于它溶铸了李培一生的研究成果,在选材、立论方面都有可取之处。其主要思想有:
方舆是经国用兵之本。作者认为征战、攻守、兴废、成败、利钝、得失,并耕屯、盐铁、经国、阜民诸大政,无一不本之于方舆。
形势与德政相依附,缺一不可。李培认为天下大势犹人身,京师是元首,玉门、辽阳、上谷、云朔是肩背,河渠是咽喉,伊洛、湘汉、江淮之间是腹心,齐鲁秦晋是左右手,闽蜀是两腋,交广滇粤是足。要使各部分相互配合,拱卫京师,这样才能形成坚强的全国防卫体系。
李培提出边外防边,河外防河,并且提出了具体的措施,主要是急收河套等地,在险要的地方修筑要塞,往北占据阴山,东向收复开平等地,西复敦煌、玉门、阳关,打通西域诸国。他认为只要据守关隘,就能万无一失。其中居庸关、古北口、山海关等是天下雄关,万万不可失守。
作者还提倡兴修水利,以富京师;植树造林,以制敌骑。这些主张不仅对军事,而且对经济、气候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灰画集》对明末清初间军事地理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保留了它书少载的资料,提出了一些颇有价值的见解。它在军事地理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洋防说略》
作者徐家干,字稚荪,清末义宁(今江西修水)人。生平不详。
徐家干在光绪九年(1883)任湖广总督幕僚时,正值中法战争爆发,他“感念世变”,为抵御外敌入侵,认真研究沿海地理形势,总结昔日海防教训,于次年撰成《洋防说略》。
《洋防说略》分上、下卷,约四万字。上卷篇目依次为:奉天海道、直隶海道、山东海道、江苏海道、浙江海道、福建海道、广东海道、长江道里。下卷篇目依次为:防海说、防江说、地营图说、润土炮台说、开地隧伏炮说、陆战宜先避敌枪说。上卷主要概述奉天(令辽宁)至广东的海疆舆地,分析沿海沿江的要隘险阻。下卷阐述对清朝海防、江防的设防构想和抵御海上来敌的作战方法。
《洋防说略》成书于清光绪九年(1883),刻于光绪十三年(1887),现有此本存世,前有湘乡俞云秋序,后有作者自跋。
该书的主要军事思想如下:
主张建立海、江、陆联合防御体系。作者认为只有海防和江防、陆防相结合,才能万无一失。敌人突破我海防,即沿江而进,我则以江防御敌。若突破江防,我便以陆防御敌,并发挥我陆战的特长,歼敌于陆地。所以,他坚决反对拘泥专守海岸的旧法,提出海军要与陆军互相战守,陆军会同船队水陆夹击等主张。
提出了重点设防的思想。他认为,中国沿海万有余里,城镇林立,而兵力有限,不能处处设防,只能在要害之地重点设防。他列出了一些重要的设防地点,如旅顺、天津、北塘、登州、江阴、定海、福州、台湾、广州、琼州等地。他论述了沿海各省的防守重点,认为天下的根本是直隶,但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则不可轻视江苏。海防要以直隶和江苏为重点。
发挥了魏源“御外洋不如御海口,御海口不如御内河”的防御思想,进一步提出“御内河不如御陆地”的思想。作者通过对敌我双方长短分析,认识到敌人的特长是在外洋,所以我要战胜敌人,就要扬长避短,必须凭据陆地防守;可设间示弱诱敌登陆,在险阻的地方设奇兵,出奇制胜。
提出了“以民卫民”的防御思想。作者认为,解决官军不足的最好办法是在沿海实行团练之法,官府发给民众军械、火药,按时教练,使他们人自为战、家自为守。他还提出不与敌长比高低,而以己长制敌所短。此外,还具体提出了以小制大,地营与地雷、暗坑互相为用,诱敌深入、设伏截击等战法。
由此可见,作者的防御思想较注重从实际出发,敢于修正前人的防御思想,具有一定的实用性。《龙江船厂志》
《龙江船厂志》是一部论述战船建造和船厂管理的专著,明李昭祥撰。
李昭祥是龙江造船厂的管理专家,字元韬,松江府上海县(今上海市)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六年(1537)举人,嘉靖二十六年进士。初任知县。嘉靖二十九年,任工部都水清吏司主事,派赴龙江造船厂督造船只。到任后,除主持督造船只事务外,便着手编纂厂志,于嘉靖三十二年印行。1949年,南京中央图书馆收入《玄览堂丛书续集》影印发行。
《龙江船厂志》以龙江造船厂的组建、组织编制、规模、主要业务为主线,论述与战船建造事业发展有关的事项。第一卷《训典志》记载了明代前期历届朝廷关于造船的上谕、船政制度、官员的奏议、造船的成规、有关部门的职掌,以及《明会典》的有关条文。第二卷《舟楫志》记载了明代前期所造船只的名称、数量、形制构造与图形。第三卷《官司志》记载了龙江造船厂的编制员额。第四卷《建置志》记载了龙江造船厂的厂址地势、道里广狭、署守沿革、坊舍(车间与房舍)的兴废。第五卷《敛财志》记载了龙江造船厂的田亩收入、木料(长1尺)与单板的价格,以及各种杂料。第六卷《孚革志》记载了兴利除弊的各种规章制度。第七卷《考衷志》记载了造船所用人工与材料数额的核定。第八卷《文献志》记载了历代所创船只的形制构造、造船官员的设置与名称、船舶使用的情况,从中看出历来船舶之异同与用船之利弊。
与《南船纪》以战船为主线展开记述的方式不同,《龙江船厂志》则是以与建厂有关的问题为主线展开记述,各有特点。
卷三官司志
本卷主要论述全厂人员的来源、组成、分工等内容,并指出官员的设置是遵循“有是事而后有是官”的原则进行的。
“官司志”指出:明朝建立后朝廷设立六部,故“政无旁出”,两直隶的河渠舟楫之事,均有都水司郎中主其事,而设于卫河、清江、龙江三个造船厂的分司提举司则隶属于都水司。其中卫河、清江两厂建置于永乐年以后,也专理漕务用船的业务。只有“龙江(厂)则肇自洪武初年,专为(建造)战舰而设也”。
厂的行政机构为龙江提举司,司设正八品提举1人,正九品副提举2人,典史1人未入流。正德十三年(1518),裁撤副提举与典史各1人。嘉靖七年(1528),只保留提举1人。提举专掌战船、巡船之政令,每月初一与十五日,向南京中军都督府与操江都察院汇报请示工作。副提举协助提举工作。典史职掌厂内公文往来收发之事。全厂的办事机构为帮工指挥厅,厅设帮工指挥千户、百户各1人,每5年考核选拔一次,由清廉勤奋者充任,受中军都督府与操江都察院约束,主要督率驾船官军在厂协济小工;战船建成后,要统计上报中军都督府与操江都察院,听候验收与调拨。
厂内工匠招募自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南直隶等地临海滨江府县的居民,初有400余户,隶籍于提举司,编为四厢,厢设厢长1人。第一厢为船木梭橹索匠,第二厢为船木铁缆匠,第三厢为胎匠,第四厢为棕篷匠。每厢下编10甲,每甲设甲长1人,统10匠户。又从400余匠户中选择下力有余、行为端正的45人当作头,在技术上督促与检查工匠的工作,分布于各工种之中。其中木作、船作各4人,篷作、索作各2人,铁作、缆作、细木作各1人。此外,厂内还要奉工部之命,派出造船工匠至其他部门充当工役,如充内官监匠38人、御马监匠4人、丁字库匠3人、宝船厂2人、酒醋面局匠3人、后湖水夫74人、看料匠丁20人、更夫15人、桥夫4人、脚头1人,共170人。他们或完工后返回厂内,或常年充役不回。除固定造船匠外,还招用一些船户驾船,招用一些佃户充当船厂起船、出船、车水、作坝等临时杂役。从工部其他所、局调配一些工匠,参与完成新增造战船之工役。这些工匠被称作上作头,以便与厂内之作头有所区别,其中搭罩篷作3人、旗作、油画作、鼓作、铜作、绦作、铸作、蜊壳作、穿椅作、贴金作、缨作、旋作各1人,箍桶作2人,共16人。
卷四建置志
本卷主要论述龙江造船厂设置的年代、厂区四至道里、厂内设置的各部门及沿革大要,为今人考证龙江造船厂的确切位置,提供了极具说服力的原始佐证。
据“建置志”记载:“洪武初,即都城西北隅空地开厂造船,其地东抵城壕,西抵秦淮街军队塘地,西北抵仪风门第一厢民住官廊房基地(阔一百三十八丈),南抵留守右卫军营基地,北抵南京兵部苜蓿地及彭城伯张骐(此字原文不清,《明史·表第九·外戚恩泽侯表》为骐)田(阔三百五十四丈,阔原为深,似误,故改),经多方考证,该厂厂址约于今南京汉中门与挹江门之间,靠近长江边。“厂地外萦天堑,内倚石城,衍沃四望,卢龙、马鞍、挂榜诸峰,前后拱揖,足称形胜”之地。
厂内建有提举司堂、寝。庑、门,帮工指挥厅办公用房,以及篷厂、细木作、油漆作、舱作、铁作、索作、缆作、看料铺舍等房舍。
船厂对于进料、管料、用料、成品检验、财务收支等,都有严格的制度,明细的规定,违者要受到处罚。龙江造船厂创办后,即由工部直接掌握。到永乐年间,因郑和下西洋所乘宝船在该厂建造,故又被称为宝船厂。据《龙江船厂志·训典志》记载:“永乐五年,改造海运船二百四十九只,郑和画像备使西洋诸国”,为三宝太监郑和组织庞大船队出使西洋作了充分准备。明代兵书著述家茅元仪在其所编纂的《武备志》卷二百四十中所列的“郑和航海图”,其全名为“自宝船厂开船从龙江关出水直抵外国诸藩国”(图名似指宝船厂设在龙江关)。永乐十九年(1421),朱棣因奉天等三大殿发生火灾,内心惶惧不安,故下令停造宝船。郑和第六次下西洋结束后,即留在南京。朱棣死后,朱高炽即位,重申停造宝船之令。此后,龙江造船厂便遂行一船造船任务。
卷六孚革志
本卷主要论述治厂的首要问题在于官员的严格律己和慎重用人,要力求革除种种弊端。虽然革除弊端并不容易,但必须下大力革除。
1.官员要革除弊端必须严于律己
官员律己必须要做到慎任使、杜请托、平市价、略势分、察扣减等五条。其一是慎任使,即对所任用的人,要亲自选拔才智兼备者充,其二是杜请托,即不徇私情而要秉公择人,其三是平市价,即要掌握市场行价情况,不受采购者蒙蔽,其四是略势分,即要了解全厂情况,对下属要“恩威兼著,情法并行,使彼畏我而不敢欺,爱我而不忍欺”,这样才能使下属“乐于趋事而大有功矣”,其五是要察扣减,即必须严禁官吏克扣工匠的辛劳所得。厂内官员只有严于律己,秉公治厂,才能将厂办好。
2.革除收料中的八种弊端
厂内在验收入厂材料时经常有八种弊端需要革除:其一是烛(识破)容隐,即送料人用财物贿赂收料人,收料人便容忍材料短缺、以次充好等情况,故意视而不见,“容隐不举”,隐瞒不报,因此必须“稽考严密”,严惩不殆;其二是预储蓄,即要在春夏木料上市充裕时多加采购,以便在秋冬时不缺木料,避免商人在此时哄抬物价;其三是戒滥恶,即厂内采办人员在收购楠木、杉木等木料时,必须按标准择优选购,滥恶差次不合标准的木料一律不收;其四是仅权度,即对购买的木料要严格量衡、烙号,随时勘查,以防挪移;其五是禁需求,即要在商人向厂内交货验收时,付清货价,否则办事人会拖到完工时才交付货款,并巧立名目刁难敲诈商人,从中渔利;其六是量贴息,商家交货时常变换手法加价贴息,对此要严加稽查,除加付送货的脚力钱外,其他不得随意贴息加价;其七是稽抵换,即物料在送往场库路中,有时会被人用次料抵换好料,故应先派办事人前往场库烙号回验,方可入库;其八惩勒,即厂内作头赴场库支料时,看守人常勒索小钱,凡遇此种情况便严加惩处。
3.革除造船中的弊端
厂内在造船过程中也有十种弊端需要革除:其一是以薄板冲厚板;其二是钉稀,即减少船钉的密度,从中偷取钉料;其三是不精,即施工粗制滥造;其四是不式,即不按规定的制式施工;其五是故板,即用破朽盈缩的旧船板,冒充好船板,用在新建造的船上;其六是省舱,即克扣新船用于舟念缝的舟念料;其七是稽延,即拖延新造船交付使用的时间;其八是克减,即克减造船所用的各种物料;其九是诈,即船厂作头强迫监督人接收不合格的新船;其十是赔补,即厂内在给匠作支付工钱时,只付正工工薪费而不付杂工工薪费,至使匠作日贫,不堪忍受,应加赔补。上述造船过程中出现的十种弊端,严重影响了新造船只的质量,所以必须严加革除。
4.革除收船中的两种弊端
验收新造船只有两种弊端需要革除:其一是器物不全,即新造船只的器物已有短缺损坏;其二是查板片,即新造船只常因板片缺少而使新船在不到维修年限就发生破碎沉水。这两弊端不革除,会在使用中发生重大危险,战船尤其如此。
5.革除看守的弊端
看守船只的人也常有两种弊端:其一是玩偈(kài,荒废)职守,即看守人偷安嗜利,不按时巡查;其二是使用老弱之人看守船只。这两种弊端不除,看守形同虚设,船只安全便受到威胁。
卷八文献志
本卷主要以战船史和水战史为线索,追述历代所创各型战船的形制构造、用途、造船技术之优劣,以及有关的经验教训;又从历代的水战简史,论述战船在水战中的作用及其得失。这些内容在古代兵书中是所见不全的。
李昭祥在“创制”中指出:有关造船的历史记载,当从《周易·系辞八下》开始。《系辞》称“黄帝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以利天下”。周文王在“渭水造舟为梁,不显其光”,其意是说在船与河岸架跳板,船上的人就可以上岸,岸上的人就可以上船了,造船为梁与在河岸上架桥的作用是相同的。
《左传》记载:襄公二十四年(周灵王二十三年,公元前549年),“楚子为舟师以伐吴”,这是最早明确记载以舟师进行征伐的水战。
《武经总要》记载:“公输般自鲁之楚,为舟楫之具,为之钩拒,退则钩之,进则拒之。”这段话引自《墨子·鲁问第四十九》。当时吴楚两国同位于长江沿岸,吴国在下游,楚国在上游。如果在水战中,吴国舟师战败后想沿江水顺流快速而退,楚国舟师便用长钩将其钩住,阻止其后退,并将其掳获或钩沉,是谓“退则钩之”(原文为“退者钩之”)。如果吴国舟师溯江而上,进攻得势并乘势追击时,楚国舟师便用长拒,拒挡进逼的吴军战船,是谓“进则拒之”(原文为“进者拒之”)。
《左传》记载:昭公十七年(周景王二十年,公元前525年),“吴伐楚,战于长岸,大败吴师,获其乘”(是见于记载最早的船名,又写作“余皇”)。船体高大,装饰华丽,相当于后世海军舰队的旗舰。吴公子光认为先王之舟不可失,便令人伪装楚军,乘夜袭击楚营,将夺回。
《越绝书》记载:越以“大翼(广一丈六尺,长十二丈,容战士二十六人)、小翼(长九丈、宽一丈二尺,容战士八十人)、中翼(长九丈六尺、宽一丈三尺五寸,容战士八十六人)为战船”。
戈船,“《伍子胥书》有戈船,以载干戈也。”(张晏解释说:越国的战船为避免水中蛟龙之害,故在船下安戈,所以有戈船之名。)
楼船,“汉高祖命天下选能引关蹶张,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常在立秋以后进行教育训练,楼船士则在船上练习水战。(楼船在春秋时的越国已见使用,到汉高祖时已相当成熟。)
露桡,是一种把长长的木桨从舷侧孔穴中伸出,插入水中划船航进的战船。这种战船在战国时已经出现。《后汉书·岑彭传》称:建武九年(33),岑彭以楼船、露桡等数千艘战船,烧毁了公孙述用竹木所架的枋单(即浮桥),将其平定。
蒙冲,“《释名·释船》曰,上下重版曰舰,外狭而长曰蒙冲,以冲突敌船也。”三国时东吴将领黄盖诈降曹操时,以蒙冲载薪草膏油,将曹军战船烧毁,曹军大败。
连舫,《晋书·王传》记载:晋武帝司马命王建造大型战船“连舫,方百二十步,受二千余人”。
五牙船,《隋书·杨素传》记载:隋将杨素在永安(今四川奉节)造“五牙船”,“起楼五层,高五百余尺,左右前后置六拍杆,并高五十尺,容战士八百人;次日黄龙,置五百人,余平乘、舴艋等”,载人各不相同。
战舰,《资治通鉴·唐纪五》记载,武德四年(621),唐将“李孝恭及李靖率战舰二千余艘,东下击萧铣”。
车轮船,《旧唐书·李皋传》记载:唐德宗时(780~805),山东道节度使、襄州刺史李皋造车轮船,“挟二轮蹈之,翔风鼓浪,疾若挂帆席,所造省易而久固”。这是记载最早的车轮船。至宋代,车轮船有了很大的发展。
唐宋时期的战船,在《武经总要》、《筹海图编》、《武备志》等兵书中多有记载,明代前期的战船已在《南船纪》中解读。
1.经济实用的理论
李昭祥认为,一件上贡的器物,本身的价值并不高,但每年的运输费、修造船只费、包装费、搬运费、船工费的耗费却很多,以致一件器物运到京师后,其费用往往相当于它本身价值的数倍。因此,他建议在京师设局制造,这样就能做到上供不缺而又能节约民力、财力。
2.严格的治厂理论
李昭祥有关治理军用船厂的理论,是治军理论用于治船厂的典范。其一是船厂的领导人当与军队的将帅一样要严于律己,身先匠作,才能达到律己正人的目的,其二是船厂各级官吏、办事人员和工匠头的选拔,要像军队选拔各级武官一样,惟才智兼备的人才能任用,其三是招募技能和工艺高超的人,充任适合造船需要的工匠,其四是船厂必须要有严明的纪律,奖勤罚懒,严惩违纪犯法的人,其五是要善待工匠,不得克扣工匠的工食费,给予多劳的工匠以应有的补贴,不得巧立名目对工匠进行敲诈勒索等。
3.提出战船与巡船并举的造船、用船主张
李昭祥认为:建造军用船只要坚持战船与巡船并举的方针,“有警用战(船),无事用巡(船),二船不可缺一”。水军操练时进退卷舒都要按军律进行。否则敌人“乘间设奇,变起仓卒”时,就来不及应对。水军操练也要战巡结合,不要泥古守旧,而要使“兵知将意,将识士情”,当敌人来犯时,便能“因势趋便”,取得胜利。所以水军训练也应坚持战巡合一,“操练以观其进退之常,巡逻以习其应变之略,奇正并用,缓急从宜,则船不虚设而临事为有备矣”。
4.建造快速适用的战船
李昭祥认为,建造战船要注意航速,快航性是战船的重要性能,战船不论大小,以快航最为重要。九江式哨船和安庆式哨船虽小,但“江船之最疾者莫如九江、安庆”。
5.以史为鉴创造新式战船
李昭祥在《龙江船厂志·文献志》中,对明初以前有关战船建造与水战之事,作了概要的论述。其内容上自《周易·系辞八下》关于上古“刳木为舟,剡木为楫”的追记,下迄洪武四年(1371)明将廖永忠建战船300艘,溯江而上进攻四川夏政权的战事,前后将近3500年。其中提到的著名战船与战具有上百种,所记载的著名水战有数十次,从中可以看出明代主要战船演变的轨迹,以及主要水战的规模与战术、技术运用的水平,并以此为借鉴,创造适应新时期需要的各种战船,以达到改善国家武备之目的。
《龙江船厂志》不但在当时加强了船厂的管理,规范了各项规章制度,而且对后世的战船建造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它是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极为少见的工厂管理和造船技术典籍,同《南船纪》一样是一部重要的历史文献,两者堪称战船建造史上并开的奇葩。
2.书中包含了明代的度量衡、木材丈量法、木材的选用和施工的经验。
3.是鉴定为郑和下西洋建造宝船船厂遗址所在的不可多得的历史文献。它同前文所说南京下关三汊河中保村“上四坞”、“下四坞”八个船坞遗址的发现,以及长11.07米的大舵杆、长4.75米绞关木残件、海船所用的水罗盘之注水壶、船材、船板等遗存的出土和发现,雄辩地证明了宝船厂遗址的确切所在,从而使数百年“宝船厂厂址所在”的不解之谜,获得了破解的信息。由此可见,《龙江船厂志》具有弥足珍贵的历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