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佛教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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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丛林寺院

上篇

佛教僧尼修行弘法的地方,通称为“寺院”;禅宗则称为“丛林”[1]。“寺”原为我国古代官方接待四方宾客的官署,如鸿胪寺、太常寺等。东汉永平年间(58—75年),西域僧人迦叶摩腾与竺法兰来到中原,初时便是招待他们住在鸿胪寺,后来汉明帝敕旨兴建白马寺[2],明令该寺为迦叶摩腾与竺法兰的安居处所,后代僧尼的住所因此通称为“寺”。

所谓“院”者,原亦指官舍,后因唐高宗敕建大慈恩寺作译经院,于是成为佛教建筑物称“院”的滥觞。“院”一般均较侧重文教事业,如讲经院、译经院等。

在印度佛陀时代,最初称寺院为“精舍”[3],例如设于中印度王舍城的竹林精舍[4]与舍卫城的祇园精舍,便是佛教最早的寺院;由于当时精舍大都建筑在都城郊外幽静的林地,故又称“兰若”[5],意即寂静之处;又称“伽蓝”,意指僧众所居的园林。直到后世,一般以一所寺院的完成必须具备七种建筑物,特称为“七堂伽蓝”[6]。

寺院具有弘传佛法的功能,佛陀住世时,讲经说法的地方称为“讲堂”[7];讲堂本为寺院的建筑物之一,犹如今之教室,佛世时祇园精舍便有七十二间讲堂,可见广建讲堂本为佛陀所倡导,后世则直接指称寺院为讲堂,讲堂于是成为寺院的别称之一。

寺院也是修行佛道的所在,因此又称“道场”,隋朝时炀帝曾经下诏,明令天下的寺院改称“道场”,并将宫中行佛事的场所称为“内道场”,或称“内寺”。

寺院又称“招提”,源于北魏太武帝于始光元年(424年)造立伽蓝,称为“招提”。意为四方僧房,也就是指自四方来集的各方僧众均可止宿的客舍;后来称僧团所共有之物,可供大众共同使用者为“招提僧物”,或“四方僧物”。

又有将佛教建筑概称为“浮图”者,后来渐转为专指高塔而言。也有称为“刹”[8]者,因一般均有于佛堂前立“刹”的风俗,故称寺院为寺刹、佛刹、梵刹、金刹或名刹。韩国至今仍沿习“刹”的称呼,例如通度刹、海印刹、松广刹等,在台湾佛光山也有一处分院名为澎湖海天佛刹。今之僧人对语时,尊称对方之寺为“宝刹”;南宋高宗时曾将十五所禅院制为“五山十刹”[9]。

在日本,则称寺院为“坊”,并依寺院的主从关系,称传承祖师法的根本寺院为本寺、本山[10],其属下的寺院,则称末寺、末山;在大寺院境内,附属于该寺院的小寺,称为子院、支院、枝院、寺中、寺内、塔头;分布于远处而不另设住职的寺院,则称通坊、通寺、支坊、兼带所、挂所等;本山的支坊,则称为别院、御坊。

此外,依《祇园图经》之说,寺又名净住舍、法同舍、出世间舍、清净无极园、金刚净刹、寂灭道场、远离恶处、亲近善处等;现代则又称会馆、学舍、莲社[11]、念佛会、居士林、禅净中心、布教所等。甚至古时又将女众驻锡的道场称为“庵”[12]或“爱道堂”[13],男众驻锡的称为“寺”,或称“首堂”;乃至依宗派而分讲寺[14]、律寺[15]、净寺[16]、禅寺等,其中禅寺又称“丛林”,意指僧众和合居住一处,犹如树木聚集而不乱生长,表明其有规矩法度,所以称为“丛林”。

丛林如大冶洪炉,是陶冶僧格、修学办道的修炼所,因此古时有“选佛场”之称。寺院也等于是学校,重视社会大众的文化教育,所以寺院是社区的精神文化重镇,是民族生活、习惯、风俗的凝聚处,也是现代信众信仰的中心。

今日随着佛教弘传日益普及,佛教弘法的空间随之扩大,寺院的功能应作具体的发挥,因为人们到寺院中来,除了满足宗教生活的需要之外,从更高层次文化视角来看,寺院又具有多种教育的效能。现代的寺院设立图书馆供人阅读佛教典籍;提供视听中心、演示文稿室介绍佛教文化史迹;有会议室可以研讨、座谈、开会;有讲堂可以举办活动来引导人心向善,达到净化社会的功效。如此,能使寺院发挥多项教育、文化等功能,为大众服务,广植福德来成就菩萨道。

【注解】

[1]通常指禅宗寺院,所谓“马祖创丛林,百丈立清规”,禅宗自达摩东来后三百年中,禅僧多依住律院或岩穴、树下,尚未营立禅院,直至唐代马祖道一乃创丛林,以安禅侣;后世教、律等各宗寺院亦仿照禅林制度而称丛林。丛林是指众多僧人聚集在一起,并能规律而且和合一致地修学办道,就如树林一般整齐有序,故以“林”作比喻。

丛林又称“圣智之林”,亦即将许多有智能的人才集中在一起。在丛林中,寺产一切归公,且依一定规矩容纳十方来往的僧众。住持人选若经由十方名德共同推举出任者,称为“十方丛林”;若住持采师资相承的世袭制者,称“子孙丛林”。“十方丛林”表示广纳多容,能生长法身慧命的意思。若依住持继承制度的不同,又可分为选贤丛林与传法丛林。如镇江金山寺的住持,即依法系相传,称为“传法丛林”;宁波天童寺自清末寄禅(敬安)重兴后,改为十方选贤制度,称为“选贤丛林”。民国以来,较有名的大丛林有金山江天寺、扬州高旻寺、宝华山隆昌寺、焦山定慧寺、栖霞山栖霞寺、常州天宁寺、宁波天童寺等。至于台湾的寺庙,多为子孙寺院形态,少有以丛林形式接众行化者。

[2]位于河南洛阳县东。东汉明帝时兴建,为我国最古老的僧寺。

[3]又称精庐,意为精炼修行者或智德精炼者所居住的房舍。

[4]佛陀最初离开王宫入山修行时,经过摩揭陀国的首都王舍城,与频婆娑罗王有了约定,成道以后当先来度化。佛陀成道后,果然依约,为频婆娑罗王说法。聆听法音后的频婆娑罗王欢喜踊跃,为报佛恩,于是在请求佛陀同意后,于迦兰陀竹林为佛陀建筑精舍,共有十六大院,每院六十房,更有五百楼阁,七十二讲堂,定名为“竹林精舍”。频婆娑罗王亲自迎接佛陀及诸弟子住于精舍,从此佛陀经常在此弘法教化,这是佛教寺院在印度的滥觞。不久后,舍卫城的须达长者(给孤独长者)又为佛陀建造“祇园精舍”,从此祇园精舍与竹林精舍便成为佛陀经常宣扬教化的两处道场。

[5]又作阿练若、阿兰那、练若,译为山林、荒野,意指远离村落而适合出家人修行与居住的僻静场所。又译为远离处、寂静处、最闲处、无诤处,是距离聚落一俱卢舍而适于修行的空闲处。其住处或居住者,即称阿兰若迦。

[6]七堂伽蓝的“七堂”,其名称或配置因时代或宗派的差异而有所不同。通常皆为南面建筑,就以研究学问为主的寺院而言,须具有塔(安置佛舍利)、金堂(又称佛殿,安置本尊佛,与塔共为伽蓝的中心建筑)、讲堂(讲经的堂屋)、钟楼(俗称钟撞堂,为悬挂洪钟的所在)、藏经楼(一作经堂,为藏纳一切经之堂)、僧房(又作僧坊,即僧众起居的所在),以及食堂(又称斋堂)等。禅宗伽蓝,则须具有佛殿、法堂(又称说法堂,相当于讲堂,位于佛殿后方)、僧堂(或作禅堂、云堂、选佛场)、库房(又作库院,为调配食物之所)、山门、西净(又作东司净房,指厕所)和浴室(又作温室,为温浴之室)等七堂。其中以僧堂、西净、浴室为禁语之所,故总称三默堂。

[7]关于讲堂的创设,据《释氏要览》卷下记载,佛世时,一日,比丘群聚于一堂内,适有二比丘个别对众说法,由于在同一处所,故彼此互相妨碍,佛陀遂规定造立二堂,以利说法,故知于印度佛陀住世时已有讲堂的设立。此亦说明寺院应重视公共设备,应多建讲堂、教室、谈话室、会议室等,以利各种需要。

[8]指刹竿、幡柱,即于塔的中心柱上加冠伞盖,或于佛殿的前庭树立幢幡,以作为寺塔的标帜,故寺院又称为刹。例如古老的寺院称古刹;禅宗的寺院称禅刹;广为世人所知的寺院、大丛林,称为名刹、巨刹等。

[9]自唐中叶至五代,禅宗大盛。至宋代,教寺多改为禅寺。南宋高宗绍兴九年(1139年),诏令郡县设置报恩光孝禅寺,以追念徽宗,未久,再就禅院制五山十刹。即:余杭径山寺、杭州灵隐寺、净慈寺、宁波天童寺、育王寺等为禅院五山;杭州中天竺寺、湖州道场寺、温州江心寺、金华双林寺、宁波雪窦寺、台州国清寺、福州雪峰寺、建康灵谷寺、苏州万寿寺、虎丘寺等为禅院十刹。

[10]指各宗派传灯付法的根本道场,也就是根本山寺的意思。又有总本山、大本山、中本山、别格本山、准别格本山等区别,隶属其下的寺院,则称末山、末寺。末寺亦有孙末、彦末、直末的区别。属于本山的一部分,但另行构筑的寺宇,则称别院。本山之称,始于日本平安时代(794—1192),当时天台宗以比叡山延历寺为传法中心,真言宗以高野山金刚峰寺为中心,各领有众多寺院,故有本末之称。后世其他宗派亦相继沿用此称。

[11]为念佛修行的结社,源于东晋慧远于庐山所创的结社念佛。

[12]又称草庵、蓬庵、庵室、茅庵、禅庵,是指出家者及隐遁者远离村落所居住的简陋草庵。后世特称比丘尼所居住的地方为庵、庵寺。然而庵寺一词,原本通指僧或尼所居之寺,并不限于比丘尼所住之寺。

[13]佛教第一位比丘尼为大爱道,故女众的道场称“爱道堂”。

[14]又作讲院,专研天台、华严二宗为主的寺院。讲院者,即以讲明诸经的旨意为务。

[15]又作律院,专指依准戒律,持律严谨者止住的寺院。

[16]又作净刹,专弘净土念佛法门的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