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官家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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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出售官帽 (2)

不同意也要同意!蒋福在公堂之上和王梦梅当场撕破脸皮。争吵不断升级,最后两人竟然开骂。要说骂人,蒋福显然要高出自己的领导一筹。骂归骂,蒋福就抱着一个观点,骂死也要重审此案。争吵了半天,王梦梅怏怏地离开了。

这里面有一连串的疑问:这个蒋福何许人也,竟然胆敢当众辱骂顶头上司?王梦梅又为什么任凭他骂,却不强硬起来处理蒋福?

这一切得从县衙的权力结构说起,在这里,我们有必要了解清代衙门的权力结构,也就是长官独立负责制,许多衙署不设属官。不设属官,也就是一人掌权,这就造成了公权力的私人化。

清朝中晚期,各省的总督、巡抚衙门,包括专署性质的漕运、河道总督衙门,都不设属官,偌大的衙门除总督、巡抚外,没有一个朝廷命官。没有属官,大量事务性的工作都由其私人聘用的幕友及国家仅承担少量经费的吏员来承担。因而从常理上讲,一个省或两个省的大政多由“一把手”说了算。尤其是总督(几个省的总负责人,军分区司令)多由满人充任,巡抚(省长)满汉参半。对于这些封疆大吏来说,既没有人对其实进行真正意义的监督,他们又缺乏良好的道德操守,很多人都不是科举“出身”,为官的素质也不算高。他们只能将具体事务交由非国家正式编制的私人班底去做,因而公权力逐渐被私人化。

所以,清朝人经常讲:今之吏治,三种人为之,即幕友、长随、书吏。

要梳理清楚这件事,我们还有必要交代一下与此相关的另外一件事。

王梦梅所在的玉山县隶属江西省的广信府,王梦梅原本是不在这个县当一把手的,而是在江西省厘局(省财政厅的下属机构)当官。这是一个肥缺,又加上王梦梅是一个缺乏操守之人,搜刮钱财不择手段,结果弄得民怨沸腾,有无数商人来省上控。王梦梅上下打点后被冠以“纵容司巡,任情需索”之名,拉出几个司巡小吏处理掉。最后的处理结果出来,王梦梅也就背了一个“记大过三次,停委一年”的处分。

就在王梦梅暗自庆幸之际,江西来了个姓何的藩台(或者布政使,相当于省长)。打听之下,王梦梅笑了。他了解到这个何藩台和自己一样,都是贪图钱财之人。关于何藩台的贪财,坊间流传甚广。

一次,何藩台和其亲弟弟在卖官分赃时发生了纠纷,先是口角,进而扭打成一团。何藩台已怀孕几个月的媳妇赶来劝架,结果差点被撞得流产。这件事,在官府衙门内部传得沸沸扬扬。

兄弟反目的原因,是因为分赃不均。这个何藩台,私下里有个绰号叫做“荷包”。有人说,他的荷包口袋是个无底洞,有多少银子可以装多少银子,从来也装不满,而且还不会漏掉。何藩台上任后,就开始实施他的敛财计划。他叫自己的手下——幕友、官亲,四下里替他招揽生意,谁拿钱来就给谁一顶官帽子,没有现金现银,打张欠条也可以。

在前面和何藩台动手之人,是他的三弟,人称“三荷包”。

这个三弟跟着何藩台当账房,他这个账房对于敛财之道也是轻车熟路,替当官的哥哥拉了不少买卖。老哥留大头,老弟私下里留个小头,也算合理的分肥机制。古往今来,哪有做赔本生意的呢?但卖九江知府这个官衔时,兄弟俩意见没有达成统一,以致于发生冲突。

买方要出两千两银子买这个缺,另外给“三荷包”五百现金的好处费。何藩台自有何藩台的生意经,这个缺是个肥缺,五千两银子少一分钱都不能出手。何藩台算了一笔账,现在离收漕粮的日子不远了,这一上任,一分任规、一分漕规,再做一回寿,再过一个肥年,不出半年时间就能轻轻松松弄个万把两银子。让买官的拿五千两银子,并没有狮子大开口。

何藩台作为一个过来人,他非常清楚一分钱一分货。买卖双方交易欲望强烈,对方看中九江知府将会给自己带来的巨大利益,希望投入能产生更大的产出;而作为卖方的何藩台也非常清楚交易成功能给买方带去更大的利益。

就因为何藩台在心里有一个他自己认为的合理价位,所以才与弟弟争执不休。

兄弟俩商量来商量去,何藩台就是不让步。最后逼急了,“三荷包”就同自己的哥哥算开了账。原来,他们老爸临终时,留下了十万两银子。何藩台捐知县、捐知府、捐盐道,再加上走门子、托关系,一共花掉了七万一千两银子。卖官收入,“三荷包”经手的就有六十一万七千两。

“三荷包”和何藩台因为分赃不均,兄弟二人大打出手。在何藩台这样的买官者看来,官帽不过是用金钱换来的商品而已。他何藩台头上的这顶帽子,就是花掉了七万一千两银子才买来的。作为一个用金钱敲开官场擢升捷径的人,当他如愿以偿戴上“官帽”后,他同样会用商人的眼光去看待手中的权力,只对自己曾经的巨额“投资”负责,将权力当成寻租的资本,不失时机、不择手段地连本带利全捞回来。

在这里,就涉及一个权力成本,从投资用途的角度来看,官员的权力成本可以分为两种:一是购买入场券的初始成本。因为按照清王朝的用人机制,任何人要进入官场舞台的表演区域,就要先获得入场资格,只有这样你才能获得官员的资级。二是权力的养肥成本。获得入场券,并不代表你就能收回权力成本。因为获得进场资格的每个人,都有可能分肥你的权力,摊薄你的利益。你需要对自己手中的权力之花不断施肥、保养,使其枝繁叶茂,这里就需要一个养肥成本,没有这个养肥成本,权力值会大打折扣,更不要说升官发财了。

明清时期,州县衙役、书吏日增,政府运转主要是靠他们来推动,相关的实权带来了极大的获利空间。虽然他们地位较低,薪俸微薄,加之进入门槛(即交纳银两)一再提高,但乐意充任者依然挤破门坎,其中有的人,宁可借贷

也要充吏。在吴钩先生的书里,我曾经看过一张清朝乾隆年间和光绪年间的“卖官价目表”,价位精确到个位数。

对照那张表格,我们可以知晓,在乾隆中叶,只要掏得出四五千两银子,就可以当上知县;假如舍得花一万三千两银子的巨款,则可以当上知府。乾隆年间的银子比较值钱,按其对大米的购买力折算,当时的一两银子相当于现在的两百元人民币,四五千两银子大致值九十多万元,一万三千多两银子则有二百六十万元之巨。应该说,在乾隆年代,走捐纳的路子,初始成本是巨大的。

不过,到了光绪晚期,这个成本就大幅度降下来了,因为朝廷滥卖官帽,官位含金量大大缩水,这时知县的标价是一千两银子,知府的价格也才三千八百两银子。清末白银的购买力已大不如前,一两银子折合成人民币约一百元,也就是说,只要掏十万元,知县的官帽子就送你了;当知府要不了四万元就可以搞定。

从何藩台兄弟俩争执暴露的买卖投资成本来看,这和乾隆年间基本吻合。

朝廷公开卖官,由于官多职少,于是形成了一支庞大的候补官员大军。地方官员浑水摸鱼,趁机捞一把,哪里有了缺,谁给的银子多就派谁去。

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政治上还背着处分的王梦梅就找到了何藩台,买卖公道,童叟无欺。

王梦梅从何藩台那里花一万二千两买得“江西著名的好缺”——玉山县知县。需要说明的是,王梦梅花掉的这一万二千两银子并没有完整地落入何藩台的腰包。因为对照价目表,我们会发现王梦梅多花去了将近七八千两银子。

既然落到何藩台口袋里的是四五千两,那七八千两的银子又蒸发到哪里去了呢?我们也不难发现,王梦梅作为一个犯了错误有前科的厘局(省财政厅隶属科室)的普通吏员,想要升为玉山县县长。他需要打通关节,一个普通吏员不可能直接跑到何藩台(省长)面前去行贿,因为他们的级别不对等,说不上话。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一个中间人,也就是所谓的“官托”。这就容易理解了,王梦梅的印把子确实是从何藩台手里买到的,但是和他面对面交易的却不是何藩台,而是中间人。

我们可以为王梦梅理出这样一条权力上升路线图:王梦梅有了想要进步的想法,他将自己手中的人脉资源进行了梳理,然后找到了中间人。中间人见有利可图,而且是暴利,就毫不犹豫地接过王梦梅的银子,揣着银子,他就找到了何藩台的亲弟弟(三荷包),或者绕了一些弯子和何藩台建立起来某种私人性质的联系(弯子绕得越大,投入成本也就越大)。表面上看,王梦梅拿出了一万二千两银子用于权力的投资成本,但是这些银子过筛子似的从一个个“官托”手上经过,最后落到何藩台手里的也不过就是明码标价的四五千两。“官托”使买官卖官这一行径有了更大的隐蔽性,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卖官者的“个人形象”。

王梦梅的投资成本是一万三千多两银子,相当于现在的二百六十万元人民币。这么多钱,对于一个普通吏员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那么,王梦梅买官的这些银子是从哪些渠道筹到的呢?

从钱庄贷了三千,又弄了一位带肚子的师爷,一位带肚子的二爷,每人三千,自己又凑了四五千。那位“带肚子”的二爷就是开头提到的、指着玉山县知县王梦梅鼻子开骂的爷,蒋福是也。

也就是说,蒋福胆敢骂自己的上司,勇气就来自于他的特殊身份——“带肚子”师爷。

所谓“带肚子”师爷,就是是指放官债的人。十年寒窗苦读,又经过多年漫长的“候缺”,这对一般家境的人来说,是难以承受的。上任时需要一大笔钱,先要答谢各路“关节”,随后是远途履任的路费,上任之初又要拿出一笔钱给上司和同僚做见面礼,这些都是不能少的。无钱的官员只好向别人借钱。

钱不是好借的,是要有回报的。最常见的就是借款人要求贷款的官员聘请自己担任属员和部门小吏,领取优厚的聘金当做本息,同时还能在处理政务时上下其手,捞钱捞好处。也就是说这些“带肚子”师爷出钱,就一个目的,参与官场的权力分肥,并事先签订合同。于是,王梦梅的两个“带肚子”师爷,按照事先说好的一个当玉山县的财政局局长,一个当秘书长。很有点集资当官的意思在里头。

“带肚子”可能是“带驮子”的讹音,意思是师爷带钱借给官员,如同骡马负重。这种情况下,宾、主之间的关系就发生了位置的倒错,师爷成为了债主,有了挟制官员的资本,官员反而成为被追讨债务的人。

蒋福和另一个“带肚子”师爷跟着王梦梅到任后,捞起钱来毫不含糊,到处搜刮民财,干涉办案,吃了原告吃被告。说起来也可以理解,他们也是拿钱投资来当个事业,当然也要急于收回成本,因为他们负担了买卖过程中的“利息”要求。

蒋福和王梦梅,表面上他们是主仆关系,其实在权力结构中,他们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

也正因为这种利益关系,使得王县令和蒋师爷的关系呈现出一种微妙的状态。用王梦梅的原话说,就是“凡百事情总想挟制本官”,什么事情都想强出头,分不清谁才是一县之长。

这次和前面上百次一样,蒋福本来以为自己出马,王县令会给自己这个面子,谁知道自己却碰了钉子。他一怒之下将县令王梦梅谩骂了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