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发展战略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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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

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

(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提出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是邓小平同志集中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智慧,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形成和完善的,是邓小平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政府就曾提出过和平统一台湾的主张。1955年4月,当周恩来总理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参加万隆会议时,就提出在美国撤出台湾和台湾海峡武装力量的前提下和平解放台湾的可能。同年5月,周恩来总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1956年4月,毛泽东同志又提出“和为贵”、“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等主张。1960年5月22日,毛泽东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提出:台湾只要回归祖国,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大权均由台湾当局掌握,所有军政建设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拨付,双方互约,不派人员做破坏对方的事情。但由于当时面临的形势,这种设想未能付诸实施。70年代后,国际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1971年10月,联合国第二十六届大会通过2758号决议,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驱逐了台湾当局的代表;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中美签署了《上海公报》,美国表示承认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1979年元旦中美建交,美国接受我国提出的美与台“断交、废约、撤军”三原则。与此同时,我国国内形势也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在结束长达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后,召开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总路线,并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制定了一系列改革开放政策。国际紧张局势的缓和和国内形势的变化,增加了我国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可能性。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根据新的国际形势和党在新时期的根本任务,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党中央的决定,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告了中国政府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呼吁两岸就结束军事对峙现状进行谈判,表示在实现国家统一时,“将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同年1月30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美国参众两院议员代表团时说:“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在这里,“一国两制”的思想已基本表明。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委员长正式发表关于大陆和台湾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政策,其中第三条说:“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第四条说:“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产、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同志就上述谈话指出: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增加了设立特别行政区的规定,为“一国两制”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一国两制”构想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最佳选择

“一国两制”的构想顺应社会潮流,合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它以祖国统一大局为重,存两种不同制度之异,尊重历史和现实,兼顾各方利益,有利于大陆与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之间的经济合作与共同发展。它是和平统一祖国的最佳选择。

“—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是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台湾、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这一构想,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性,又充分考虑台湾、香港、澳门的历史和现实,体现了高度的灵活性,是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基本方针。实行“一国两制”,有利于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二、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全面发展两岸关系

(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决打击“台独”等任何分裂活动

13年来,我们坚决反对台湾分裂势力制造“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分裂活动。20世纪90年代,中央部署开展了两场重大的斗争。一是针对1995年6月李登辉访美制造“两个中国”的分裂活动,我们开展了反分裂反“台独”斗争。二是针对李登辉1999年7月抛出“两国论”分裂主张,我们开展了反对“两国论”的斗争。这两场重大斗争,显示了我们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和强大能力,使广大台湾同胞深切认识到“台独”将给台湾带来巨大灾难,沉重打击了台湾分裂势力的嚣张气焰,巩固了国际社会普遍承认一个中国的基本格局。

2000年5月陈水扁上台后,我们针对陈水扁顽固坚持“台独”立场进行了坚决斗争。2002年8月以来,我们开展了反对陈水扁“一边一国论”的斗争。这是继20世纪90年代两场斗争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政治斗争,取得了新的成果。台湾同胞反对陈水扁恶化两岸关系、引发岛内不安,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严厉谴责陈水扁的“台独”言论。国际舆论指斥陈水扁无端挑衅。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支持“一边一国论”。美国政府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不支持“台湾独立”。这再一次说明,“台独”不得人心。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强调,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尽管两岸尚未统一,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对任何旨在制造“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言行,我们都坚决反对。一个中国原则,具有不可动摇的事实和法理基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核心,是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承认一个中国,就不能搞“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之类的分裂活动;就使两岸双方有了谈判的基础,找到解决双方政治分歧的办法,实现和平统一。反之,如果否认一个中国原则,就使和平统一成为不可能。

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斗争中,要将遏制“台独”等任何分裂图谋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上。坚决反对陈水扁提出的“一边一国论”和“主权对等论”,继续批判李登辉的“两国论”、“台湾中华民国论”,持续不断地打击所谓“台湾正名”、“文化台独”等各种渐进式台独活动,全面打击台湾当局在国际上进行制造“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等各种名义的分裂活动,决不允许“公投台独”的图谋得逞。台湾历史上从来不是一个国家,1945年之后也不再是外国的殖民地,不存在就台湾的地位举行公民投票的问题。对台湾的主权属于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而不属于台湾一部分人,任何“公投台独”活动都是非法的、无效的。

(二)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做好对台工作

完成祖国统一,是党在新世纪的三大任务之一,是战略性的决策。解决台湾问题要靠发展。21世纪头20年,是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决打击“台独”分裂势力的活动,扩大两岸交流与往来,创造一个稳定发展的两岸关系,推进和平统一进程,对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有利。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提升综合实力和增强国际地位,将充分发挥对两岸关系的基础性决定作用,推进和平统一进程。除非发生台湾被以各种名义从祖国分割出去的重大事变、外国侵占台湾、台湾当局无限期拒绝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两岸统一问题的状况,我们都要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我们将遵循“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真诚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台海地区谋和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尽管两岸尚未统一,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中国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两岸同胞理应携手维护好、建设好我们的共同家园。台湾任何政党,只要承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我们都愿意同他们交流对话、协商谈判,什么问题都可以谈。我们郑重呼吁,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

(三)坚持按“一国两制”方式,解决两岸和平统一问题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一国两制”是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一国两制”,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不变的基本方针。它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性,又体现了充分考虑台湾历史和现实的高度灵活性。基本内容是:统一以后实行“一国两制”,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保持原有的制度。“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统一后,台湾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台湾同外国的民间关系不变,包括外国在台湾的投资及民间交往不变。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有高度的自治权,拥有立法权和司法权(包括终审权),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党、政、军等系统都由自己管理。中央政府不派军队、行政人员驻台,而且在中央政府里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

按照“一国两制”实现两岸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保持原有的社会制度不变,高度自治。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不变,他们的切身利益将得到充分保障,永享太平。台湾经济将真正以祖国大陆为腹地,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台湾同胞可以同大陆同胞一道,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共享伟大祖国在国际上的尊严和荣誉。这样,台湾同胞不但可以充分保有现有权益,而且还可以获得新的权益。两岸统一的方式,不能采用联邦制,更要反对邦联制。联邦制不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现行的国家结构形式,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政治稳定、地区协调发展。如果实行以大陆为一元、台湾为一元的所谓“二元联邦制”,必然引发一系列新的矛盾,留下长期的隐患。按“一国两制”实现统一后,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不仅享有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而且还可以拥有军队,中央政府不派军队和行政人员驻台,不收税,这些都超越了联邦制国家中成员邦所享有的权利。邦联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组成的一种联合,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如果实行邦联制,无异是台湾先变成一个独立的国家,然后通过协议与中国主体部分形成一个松散的国家联合。这不是统一,而是分裂。

(四)寄希望于台湾人民,促进两岸关系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两岸同胞理应携手维护好、建设好我们的共同家园。

两岸同胞命运与共,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割断两岸同胞的血脉,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损害两岸同胞的情谊。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台湾同胞对祖国大陆缺乏了解,对我们党的对台方针政策知之不深。台湾局势的演变,使做好台湾人民工作的重要性更为突出。为此,一要加强对台宣传工作。要以台湾同胞能够理解、易于接受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带给他们的好处,“台独”带给他们的巨大灾难,揭露台湾分裂势力制造两岸同胞对立的伎俩。二要充分尊重他们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在制定各项对台工作的法规、政策和措施中,在与台湾同胞的实际接触、交往中,都要心中有台湾同胞,善待台湾同胞,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一切正当权益。三要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采取实际步骤,积极争取早日实现直接“三通”,开创经济合作的新局面。由此,形成更紧密的共同利益,使人员往来更为频繁。当前,只要将两岸“三通”看作一个国家内部的事务,即可由两岸民间行业组织、公司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实际地“通”起来。四要加强两岸文化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反对“文化台独”活动,维系两岸同胞的精神纽带,厚植和平统一的文化基础。

三、推进两岸关系发展,促进祖国统一大业

推进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符合两岸中国人的共同利益,反映了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有利于维护台海地区的和平稳定。要推进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总的是要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贯彻实施《反分裂国家法》,推进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恢复两岸对话和谈判,加强与反对“台独”、主张发展两岸关系的台湾各党派的对话与交流。十六大五中全会的《建议》重申了推进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的基本观点,并重点就加强两岸经济交流和合作提出了重大举措。

为促进两岸经贸交流和人员往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①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②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③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④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⑤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应中国共产党邀请,连战主席率领中国国民党代表团于2005年4月26日至5月3日访问大陆。胡锦涛总书记在同连战主席会晤时,提出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主张,其中第二点是“加强经济上的交流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强调全面推进两岸经济交流和合作,实现两岸直接、双向、全面“三通”,既是大势所趋,也是当务之急。在胡锦涛总书记和连战主席共同发布的《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中,双方提出“促进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重点内容包括:促进两岸展开全面的经济合作,建立密切的经贸合作关系,包括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开放海空直航,加强投资与贸易的往来与保障,进行农渔业合作,解决台湾农产品在大陆的销售问题,改善交流秩序,共同打击犯罪,进而建立稳定的经济合作机制,并促进恢复两岸协商后优先讨论两岸共同市场问题。同年5月5日至13日,应中国共产党的邀请,宋楚瑜主席率领亲民党访问团访问大陆。胡锦涛总书记会见宋楚瑜主席。双方发表会谈公报,公布“六项共识”,其中也强调要“加强两岸经贸交流,促进建立稳定的两岸经贸合作机制”,内容主要包括:积极推动两岸通航。促进实现两岸直接贸易和直接通汇,进一步实现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促进两岸恢复协商后,就建立两岸贸易便利和自由化(两岸自由贸易区)等长期、稳定的相关机制问题进行磋商。加强两岸农业合作,扩大台商在农业领域的投资,增加台湾农产品在大陆的销售。促进实现两岸企业双向直接投资。促进两岸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商谈解决保护台商投资权益的问题;商谈处理避免对台商双重征税的问题。同年7月5日至13日,应中国共产党邀请,郁慕明主席率领新党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访问团访问大陆。胡锦涛总书记会见郁慕明主席一行,并就两岸关系提出四点看法。双方发表“六点共识”,强调“加强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在全面把握两岸经贸合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建议》明确提出:“扩大两岸民间交流与往来,维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推动全面、直接、双向‘三通’,促进建立稳定的两岸经贸合作机制,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支持海峡两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两岸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这为两岸开展经贸合作明确了着力点。只要双方按照这个方向不懈努力,就一定能不断开创两岸经贸合作的新局面,造福于两岸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