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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学有所成,志有所长

国学常识

王廷相,字子衡,号浚川,河南仪封(今兰考)人,明代哲学家和教育思想家。王廷相一生勤于著述,留下了大量的学术著作。他学识广博,才高博洽,长于古文诗赋,是明代“前七子”之一。他对自然科学和律学有较深造诣。他在哲学方面的造诣尤其突出,他坚持气一元论,认为气是“实有之物”,是“理”所由以生的客观基础。在意识形态中,以其气一元论和发展变化的方法论,批评宋明诸理学家的“理”是万物之源的唯理论观点,反对宋儒所倡导的“虚静以养心”、“泛讲以求知”,要求“后生来学,脱其禅定支离之习”。注重实际问题,提倡“圣贤经世之学”, 讲一事即行一事,行一事即知一事,以讲促学,以行促知,学以致用,学以济世。王廷相的著作为《王氏家藏集》和《王浚川所著书》,内收有《家藏集》41卷,《内台集》7卷,《慎言》23卷,《雅述》2卷、《丧礼备纂》2卷。而《王浚川所著书》则是由《浚川内台集》3卷、《浚川内台续集》7卷、《浚川公移集》3卷、《浚川奏议》10卷、《浚川驳稿集》二卷及上述《慎言》、《雅述》、《丧礼备纂》等编辑而成。这两本书在后世都广为流传,为世人所推重,是因为它的哲学、文学、经学等方面的学术成就很高。

国学故事

王廷相在童年时即以能古文诗赋而著名,在学业上精专,在22岁那年,他就考上了进士,被任命为翰林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他登上仕途后,并没有放弃学习和著述,由此他才成为了当时著名的学者。

王廷相学有所成,志气也很高,对百姓具有着正义心,丝毫不畏惧当时握有重权的宦官,因此他曾先后两次遭受宦官的迫害。一次,王廷相不小心得罪了宦官刘瑾,被他找了个罪名,谪为毫州判官。不久,他被调任到高淳当知县,后来被皇上召回加升为御史,派到陕西去巡查。

镇守陕西的宦官廖鹏欺虐人民,王廷相对他加以制裁,招致了廖鹏的忌恨。王廷相视学北畿时,又有两个宦官纳贿,干涉学政工作,王廷相把投书的使者引到大庭广众之间,焚毁其书信,于是廖鹏和这两个宦官合力诬构,把王廷相逮捕下狱,后来他被谪为赣榆县丞。赣榆滨海,王廷相在这里曾著有《近海集》。两年后,王廷相任宁国知县,其后任山东提学副使等职。

王廷相除反对宦官外,对贪贿的宰相严嵩、张瓒等人极表愤恨。嘉靖时,严嵩秉政,贿赂公行,朝廷的官员噤口不敢言,王廷相却挺身而起,单独上疏予以抨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