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优伶春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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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奴隶主的歌舞奴隶

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建立,中国进入奴隶社会,优伶正式形成。

优伶是奴隶主的附庸,据史书记载,古代的奴隶主都对歌舞有着特殊的喜爱。传说中国古代第一位奴隶主启就是这样一位人物,喜欢以音乐舞蹈来寻欢作乐,他常常饮酒于野外,为了助兴,经常带许多的家奴为其歌舞,传说他由于狂欢过度,终于失去了天神的庇护。历史上著名的昏君夏桀更是如此,他有“女乐三万人”,所谓“女乐”即是以歌舞为业的女性奴隶,他还收“倡优、侏儒、狎徒能为奇伟之戏者,聚于旁,造烂漫之乐。”这种以歌舞作乐的现象在当时非常普遍,以致连奴隶主自身也常常引以自戒,比如商汤在灭了夏桀以后,曾制订条文,在统治者内部禁止歌舞和饮酒,对那些违令者予以严惩。但实际上,商汤的这一举动并没能阻止这种风气,历史上著名的另一位昏君商纣就没有记取前车之鉴,更没有对商汤的成规予以重视,他曾令乐师师涓谱写新曲,聚集百官观赏女乐,以致使百姓生怨,诸侯叛离。

奴隶主的这种风尚与趣求从客观上促进了优伶队伍的发展,同时也制约了优伶技艺的形成。从优伶的发展历史来看,歌舞是最早形成和风行的优伶技艺。

奴隶社会的优伶是奴隶主以及贵族等少数人的专利品,他们的绰约身姿和美妙歌喉是作为奴隶主及贵族阶层用以享乐的奢侈品而存在的。他们在当时并没有独立的地位和人格,而是一种娱乐的工具,是奴隶主豢养的歌舞奴隶,其地位之低贱是可想而知的,他们甚至还常常作为奴隶主的殉葬品被活活埋藏。优伶,作为奴隶社会的产物,确定了他们的自身地位,这种境况一直沿续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之中。

由于史书记载的匮乏,我们已难以看到此时期个体优伶的记录,但作为群体无疑是比较繁盛的,尤其是女乐的出现,更可值得重视,声色之娱,是中国古代表演艺术的传统,而这在奴隶社会就已奠定了。

优伶脱胎于原始歌舞,正式产生于奴隶社会,但“优伶”之名的确立和传之典籍却在春秋之时。最早记载优伶的生活情形并直接以“优”“伶”之名相称呼的是传为春秋时左丘明所作的《国语》和《左传》。《国语·齐语》曾记载齐恒公问计于管仲:怎样才能使国家繁荣昌盛?管仲举例说明:“昔吾先君襄公……优笑在前,贤材在后,是以国不日引,不日长。”意思是说,先君襄公没有使国家一天天地富强起来,是由于亲优伶而疏贤材。这里将“优笑”(即“优笑”之人)与“贤材”对举,表现了对优伶的轻蔑,同时从侧面也说明了时至公元前七八世纪,忧伶的影响正日益增强。能够确切考知最早的优伶是春秋时晋国的优施,他是晋献公的同时代人,献公即位在公元前678年。另外还有春秋周景王时的优州鸠(《国语·周语》)、齐国的优施(《谷梁传》)、战国时期楚国的优孟(《史记》)、赵国的优莫(《新序》)和鲁国的优旃(《史记》)等。与其相似的在当时还有一些以“奏乐”和“歌唱”为业的人,称之为“女乐”“师”“工”“瞽”等,比较著名的有卫国的师涓、晋国的师旷(《韩非子》)、郑国的师文(《列子》)、鲁国的师襄(《论语》),另外一些活跃于民间的歌者如韩国的韩娥(《列子》)、齐国的绵驹(《孟子》)、秦国的秦青、薛谭(《列子》)等也大致与优伶相似。

此时期的优伶伎艺虽然仍以歌舞、奏乐为主,但他们更以滑稽调笑、讽谏时弊而著称于世。中国古代历史上绵延长久的“优谏”传统正是由此时所奠定的。所谓“优谏”是指优伶以其独特的方式和途径来讽谏政治、指陈时弊和对统治者的政治言行提出某种委婉的指责。由于优伶地位的卑贱,他们对统治者并不构成任何政治威胁,又由于他们滑稽凋笑的言谈和轻歌曼舞的技艺颇得统治者的喜爱,所以他们的讽谏常常会得到统治者的容忍,更何况,优伶的讽谏是以艺术为其媒介的,机智的谈锋、诙谐的格调和愉悦的形象更使统治者难以抵拒,因此也就常常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史记·滑稽列传》中“贵马贱人”一节是人们常常喜欢引用的,故事是这样:楚庄王有一匹爱马,常披着漂亮的马鞍,并配有华丽的马厩,每天以枣脯喂养,结果马由于太肥而病死了。庄王非常悲痛,想以大夫之礼来安葬它,对此,群臣争议不休,以为不妥,庄王下令:“有敢以马谏者,罪至死!”这时优孟步入殿中,仰天大哭,很是悲伤。庄王惊问其故,优孟说:“马,是大王所深爱的,以堂堂楚国之大,仪以大夫之礼葬它,待之太薄,规格也太低了,我请大王以人君的规格来安葬它。”接着,优孟滔滔不绝地陈述了一整套葬马的规格与仪程:雕玉之棺,文绣之椁,送葬时使齐国赵国之人开路,以魏国和韩国之人卫后,守棺的庙食太牢则享受万户之奉。一席话使庄王听了自感失了分寸,于是他问优孟:“那我将如何处置它呢?”优孟说:“配上佐料,置之锅中,煮烂,令其葬身人腹便可以了。”优孟谏庄王运用的是“欲擒故纵”的方法,他先是顺应着庄王的谬误,使其进入他预设的圈套,然后将谬误推向极端,从而使庄王在极端的谬误面前醒悟,并改变原来的打算。

优谏有时还是非常尖锐的,汉代刘向在《新序·刺奢第六》,中曾讲述了春秋时赵国优莫的一则故事:赵国的君主赵襄子喜欢饮酒,曾连饮五昼夜,他得意地对左右说:“我可真是一位壮汉,能连饮五天五夜而不生病。”这时优莫接口说:“大王你还可以继续努力,你与纣相比仅差两天了。商纣能连饮七天七夜,而大王已达到五昼夜了。”一番话说得赵襄子害怕起来:“那我也会像商纣那样灭亡吗?”优莫说:“大王你放心,不会灭亡,夏桀与商纣灭亡,是由于遇到了商汤和周武王这样圣明贤达的君主。而今天之下君都像桀一样,而你又与纣相近,桀、纣并世,怎能相互灭亡呢?当然,危险也已不远了!”“桀纣并世”!以一语而兼刺天下之君,具讽刺是相当辛辣的,其见识也不可谓不高,我们不禁为优莫能有如此胆识而肃然起敬。

对于优伶的言行,在当时还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对优伶的言行不必认真地计较其过失。这就是所谓的“言尤邮”,“邮”通“尤”,作“过失”解。但这其实是人们对优伶的一种轻蔑,是一种不屑一顾的鄙薄。当然,这在客观上也促成了优伶能在现实生活中以其自身的独特形式来完成和实现自己的社会责任。也许,正是优伶在现实生活中这种颇带辛酸意味的“界入”,才赢得了后世文人、史家的“青睐”,无论是司马迁,还是后来的欧阳修、马令,他们在正史中的优伶作传,都是出自于“政教”的考虑,而与“优谏”无关的生活内容则往往付之厥如了。这是优伶之幸?还是优伶之悲?是令人深思的。

当然,我们也切莫以为先秦古优是以“谏”为其主要职能的,其实,优伶之职能就其精神实质而言乃是娱乐,他们以娱乐为本职,只是在娱乐的本行下进行某种讽谏而已。这我们只要看一下当时对优之评价便可见其大概了。《国语·越语下》:“今吴王淫于乐,而忘其百姓,乱民功,逆天时,信谗、喜优、憎辅、远弼。”《管子·四称》篇第三十三:“昔者尤道之君,进其谀优,繁具钟娱,流于博塞,戏其下瞽,诛其良臣,敖其妇女,驰骋无度,戏谑言语。”可见,在当时的评价中,优之行为往往与政治腐败、君王昏昧连在一起,这当然包含有某种偏见,但“娱乐”也确定是先秦占优的主要职能,且这种娱乐职能乃是中国古代优伶的一个重要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