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应期,浙江乌程(今浙江湖州市)人,字伯祯,号屏麓。生于明世宗嘉靖六年(1527),卒于明神宗万历二十二年(1594)。明世宗嘉靖四十四年(1565)乙丑科状元。
范应期壬子年浙江乡试,被督学置之劣等。遂发愤读书,入国子监,曾感慨道:“大丈夫当魁天下,怎能碌碌无为。”终于在嘉靖四十四年状元及第,时年39岁。
范应期登第后,初授翰林院修撰,历中允。曾在南京、北京两地分别出任文武科举考试官。后于经筵讲书,颇受神宗器重。万历十二年(1584),官至国子监祭酒。致仕后,在家乡里居不法,怨家千余人遮道陈牒。巡按御史彭应参持之甚急,檄乌程知县张应望,将其拘捕。范应期不堪所辱,自缢而死。终年68岁。后其妻吴氏诣阙诉冤。帝怒,命将彭应参、张应望下狱。谪张应望戍烟瘴之地,彭应参削籍为民。
范应期著有《全拙堂集》。他留下的作品不多,《明状元图考》六卷录有其《李花》诗一首:“丽日风和暖,漫山李正开,盈林银缀簇,满树雪成堆。清馥胜秋菊,芳姿比腊梅,挟藜游侠子,攀折晚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