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威步伐缓慢,离开了武人街。这是他一生中第一次垂头丧气地走路。他周身显得迟钝,神情忧郁,感到惶恐不安。他走入一条僻静的街道,但并不是无目的地漫游。
他是抄近路向塞纳河方向去。到了榆树河沿之后,他沿河走过格雷沃广场。在距沙特雷广场哨所很近的圣母院桥的拐角处,他停下来。
圣母院桥和交易所桥离得很近。河水穿越桥洞,急冲猛泻,掀起可怕的大浪。河水由于在此受阻,水位暴涨,波浪像粗粗的绳子那样紧抱桥墩,像是要把它们拔去。假使谁从这里掉下去,水性再好也难免灭顶之灾。
沙威两肘撑着栏杆,两手托腮,指头无意识地紧缩在他那浓密的胡须里,在沉思。
此时此刻,他无比苦恼,他在剖析自己。几小时以来,沙威像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现在的沙威,头脑已不再那么简单。他的脑袋现在变得复杂而又烦乱;他的脑子已不像从前盲目执行任务时那么清晰。他的良心唤起了对事物认识的两重性。
他的面前不再与以往一样只有一条路,而是出现了两条路。这使他感到惊慌失措。现在,令他感到万分痛苦的是,那两条路是方向相反的,是相互排斥的,他已经失去判断力,不明白究竟走哪条路是正确的。
一个坏人救了他的性命。借债后还了债。这均与自己的意志不符。和一个惯犯平起平坐,还帮他的忙,以此报答了他帮过的忙;先是别人对自己说:“走吧!”后来,自己又对那人说:“你自由了!”为了个人的原因而放弃了职责,放弃了普遍的义务;为了忠于良心,背叛了社会;这些荒诞的事沙威他居然都做了。
有件事是他想不到的,那就是:冉阿让放过了他,他也放过了冉阿让。
为什么会是这样?他问自己,但找不到答案。他觉得,放走冉阿让,让他恢复自由是不应该的。让囚犯逃避法律的制裁,那是对法律的亵渎;但把冉阿让抓起来又是卑贱的。就是说,无论哪种情况对他沙威来说,都是有损荣誉的。强烈的矛盾感情迫使他苦苦思索。而思考不是他的习惯,因而他越发感到苦恼。他刚刚做了的事令他感到不寒而栗。他违反所有警章,违反所有社会和司法制度,认为释放一个犯人是对的,这样做使他自己曾感到了满意。他遇事不再秉公办理了。
难道这世界之上除了审判厅、除了执行判决、除了警署、除了权威之外,还有其他的什么东西存在吗?在沙威昔日的想象中,这是绝对不存在的。然而,今天,他自己却制造了一个神圣的苦役犯!制造了一个不受法律制裁的劳改犯。他正因此而感到苦恼。
他越想越怕。按说,他应该想到自己把一个参加暴动者带到受难修女街去的事,应该谴责自己的这种失职行为,这种违反法纪的事。但是,他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以为那个暴动者是必死无疑的,而法律对死者是不加追究的。实际上,沙威是让大错遮掩小错。冉阿让是他精神上的主要负担。
沙威不得不承认冉阿让的品质高尚,不得不承认冉阿让是一个行善的坏人,他温和,乐于助人,仁慈,以德报怨,以宽容回报仇恨,以怜悯替代复仇,宁可毁掉自己,也不断送敌人,他看到,这是尊崇高尚的道德。这冉阿让是凡人,又是天使,而他更接近于天使!
另外,他有一个感觉,在高尚的冉阿让面前,自己的地位降低了。
一个苦役犯居然成了他的恩人!他认为,现在自己出了错儿,而对自己为什么会犯这样的过错的问题说不明白,自己对自己的行为感到茫然不解。
他一直都在努力让冉阿让再度伏法。冉阿让是法律的俘虏,而他则是法律的奴才。他从未想到他抓获冉阿让后会把他放掉。他的灵魂就像一列火车,开到这里之后,出了轨。正直,在无法抗拒的情况下被抛了出去,它沿着笔直的轨道行进,结果,与上帝迎面相撞,被撞了个粉碎。这是一列奇特的机车。权力的骑手骑着一匹盲目的铁马飞驰在一条笔直的、僵硬的路上,被一道强光打下马来!出现这样一种他不能认识、不能理解的事物,他是根本不习惯的。
过去,他的头的上方是一个平面,清晰、简单、透彻,没有一处是不可知的,没有一处是模棱两可的,没有任何地方是不确定的。它是调整好了的,是相互连接的,是清楚明白的,是准确无误的。它的界限已被划定,有边有沿,一切皆可预测。权力,那是一个平平正正的东西,自身不会倾覆,站在它面前不会感到晕头转向。沙威自己没有见过不可知的东西。那些不正当的、意外的东西,那种无序的缺口,种种滑入深渊的可能性,所有这些,只有下等人、叛乱者、坏分子和卑贱者才遇到。可现在,沙威仰起了头,忽然,他发现上面也有深渊。他惊讶了,于是,他手足无措,往日确信的事物在一一崩溃,头脑中的秩序乱套了,可遵循的教条消失了。
怎么回事呢?社会的弱点为什么会被一个宽宏大量的坏人找到呢?他搞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忠实于法律的人竟会处于两种罪行——让人逃脱之罪和逮捕此人之罪——之间不能自拔?为什么政府向职员下达的命令不都是确实可靠的?为什么在尽职的过程中会出现走不通的路?为什么一个屈服在刑罚之下的昔日匪徒,能够挺起腰板,最后占了理?这一切难道都要真实可信?难道会出现这种情况:法律必须在改变面貌的罪人面前退却,而且还要向他表示歉意?
问题是,这些事统统实实在在存在着。沙威看到了,接触到了!对此,他没有办法否认。他参与了,是事实。
现在,他只有两条出路,一条是转回去,找到冉阿让,把他投入监牢,另一条……沙威离开原处,仰起头,迈着稳健的步子向沙特雷广场角落里的一个哨所走去。
到了那里,他从窗外向里看,见里面有一个警察,便推门进了哨所。沙威报了自己的名字,并出示了证件,然后,在放有一支燃着的蜡烛的桌子旁坐了下来。桌子上有笔、铅质墨水缸,还有一些纸张。这是为警方笔录和夜巡者寄存物品写便条准备的。椅子上配有麦秸坐垫。这是一种规矩,所有警卫哨所都有这种装配;桌上还配有一个装满木屑的黄杨木碟子,一个硬纸盒,还有封印用的红糨糊。
沙威拿起笔,选了一张纸,写下了下面的内容:
几点建议:一、此件请送署长过目。
二、被拘押者从预审处到达时,赤着脚站在石板上等待搜查,致使很多人回狱后出现咳嗽之疾,从而增加了医药的开支。
三、跟踪一个可疑的人的时候,在一定的距离之内有另一名警察接替,这个办法是好的。但在重要的情况下,至少要有两个警察共同执行任务,相互接应,因为在某种场合下,假使一个警察表现软弱,另一个便可以监视他,替代他。
四、不知为什么,对玛德栾内特监狱会有那样的特殊规定,禁止犯人有一把椅子,即使支付租费也不准许。
五、玛德栾内特监狱食堂的打饭窗口只有两根栏杆,似有不妥,因为这样可以使犯人轻易地摸到女炊事员的手。
六、有些被拘押者,即被人称作吠犬的人,是负责把其他被拘押者叫到探监室去的,而他们要犯人交给他两个苏才肯把名字喊清楚。这简直是一种强盗行径。七、在纺织车间,断线一根要扣犯人10个苏,这是工头滥用权力,其实断线对纺织品并没什么妨碍。八、拉弗尔斯监狱的访问者需经孩子院方可到“埃及入圣玛丽接待室”,这似不妥。九、警署的院子里,警察们天天都在谈论司法官审问嫌疑犯的事。警察应是神圣的,不应有传播预审办公室里听到的话的泄密行为。
十、亨利夫人是一个正派的女人,她所管理的监狱食堂十分清洁,但让她掌握秘密监狱的旁门则是不妥的。因为妇女做这项工作是与伟大文明国家的规定不相符的。
沙威工整地写了上面的这些文字,不遗漏一个标点,最后还郑重地签了自己的名字:
沙威
一级侦察员
于沙特雷广场哨所
1832年6月7日
凌晨一时许
写完,沙威吸干墨汁,把写好的纸像书信一样折好,在背面写了“呈政府的报告”字后,把报告放在桌上,离开了哨所。
午夜过了。这里黑暗幽深,像个坟墓。沙威呆的地方正是塞纳河急流的上方,漩涡一个接着一个,形成无休止的螺旋状,令人眼花目眩。上涨着的流水,波涛发出的凄凉的呜咽声,高大的、形体阴惨的桥拱,想象中掉入这忧郁的虚空之内,是何等的阴森可怖啊!
沙威一动不动地呆了几分钟,朝着这个黑暗的洞口,正在专心注视着这个虚空。忽然,他脱下了帽子,把它放在石栏上。又过了片刻,一个高大的黑色人影,便出现在石栏之上。这人影原是俯在栏杆上,继而它竖起来,笔直地跳进了黑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