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之过?”这个问题涉及几十载之痛的根源。
我是最后一个与我堂兄丹尼一起游泳的人。
我当时5岁,他14岁。
我告诉他不能够在深水区那一端游泳(因为他患有轻微脑瘫症)。
我妈妈说她强迫我离开水池,并让我父亲盯着丹尼;我父亲当时在看书。
他当时是否听见她说话或者回应过她,不得而知。
在我家里从未讨论过这个问题。
当到了要离开泳池的时间,我们开始找丹尼;他的双胞胎兄弟大卫和我四处寻找。
最终丹尼在泳池底部被找到。
我回想当时他被紧急送往医院的情景,一切犹如发生在昨天。
我父亲开车跟在救护车后面。
他们是如何通知丹尼的父亲的?
1962年,在以色列很少有电话……
当时通过在唯一的电台上发布公共服务公告,通知我叔叔打电话给我父母。
他打了电话,得知了丹尼死亡的消息。
丹尼生前的最后一张照片,是在他死的前一个星期五的下午拍的。
照片里的人是谁?丹尼和我。
我叔叔余生每天都把它放在衬衣口袋里,带在身上;我也把照片装入相框,放在家里和办公室的桌面上。
我叔叔是从丹尼死亡那天算起50年后去世的,两个日子都是星期六。
2015年10月,丹尼的兄弟大卫和我父亲相继离世,两人去世的时间相隔仅有4天。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至今仍然不知道:是我的过错吗?
与M君结伴跑步
我是个跑步运动者,但成绩平平。我通常选择在凌晨跑,不跑步运动的人通常称之为半夜。多年来,我曾参加过一次马拉松比赛和几次半程马拉松比赛。我为自己的专注、决心和刻苦而自豪。
和成千上万其他跑步运动者一样,我给自己定了目标,未能达到目标时就会非常失望。跑步运动者们都拥有这种执着,近乎痴迷。
奔跑行为集无休止的运动、偶尔的痛苦和一心一意的专注于一体,它也为我提供了思考、反思的极佳时间。有些人独自跑,有的结伴跑,还有些人则成群结队地跑。我则或独自跑步,或和他人结伴而跑。
与人结伴跑步时,痛苦的程度要轻些,跑起来也没那么可怕,同时与人交谈的机会也是难得和令人愉悦的。一路上新鲜的空气、黎明的宁静以及和同伴间的相互鼓励,让人难得地敞开胸怀。
当我告诉一位非常好的跑步搭档(我姑且称她M君)我是两位大屠杀幸存者唯一的孩子时,我们一起跑步的时光,对我来说就成了讨论这个话题的绝佳机会。
我们之间曾多次长时间深谈。从许多方面来说,这些谈话可以说是本书的起始。对于许多细心、有见地、痛苦的问题,我甚少有答案。
有一次,我与M君分享了我母亲在我外祖母去世不久后写的一篇散文中的一段。从那以后,我们一起跑步似乎增加了更多意义和深度。
M君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本能地对我外祖母的遭遇感同身受。她完全理解在极端恐怖的情形之下,那些理性、清晰的思考。
我外祖母深深的母性本能拨动了她的心弦。M君对外祖母在面对死亡时的非凡镇定充满敬畏,重点关注的是她的勇气,以及其他人的作为或不作为。
她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问题的核心,正是在审视大屠杀时我要问的问题:600万欧洲犹太人当初是如何死于毒气室、纳粹敢死队、死亡行军和殴打的?有许多关于这些涉事的政府和政权的详细研究和著作,但M君关注的焦点不是那些政治领导人,而是广泛的社会,由个体组成的社会。
无论动机如何,机构组织的不作为从来不是我们的关注点;我们只讨论那些选择不作为的个人。聚焦那些个人迫使我更好地理解,或者说直面旁观者个体这一问题。
此过程让这个两难境地变成了我个人的问题。我的关注焦点不是政府和天主教会,而是个人责任和义务。我对民族、国家如何作为以及他们的辩解、动机和行动不感兴趣。
尽管是那些国家领导人制定和执行的政策导致我祖父母遭谋杀,但他们与本书的主题无关。坦率地说,我对他们不感兴趣。那些犯罪者个人也是如此,即那些真正迫使我祖父母上了去奥斯维辛的列车的人,或那些在他们背后亲手封上毒气室门来确保他们死亡的人。
人们作为或不作为,往往不会发生在真空当中。
研究大屠杀,要求广泛阅读与第三帝国年代的历史趋势和时间相关的资料。这对理解个体角色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我特别感兴趣的是德国、荷兰和匈牙利。
阅读资料、研究和访谈都是围绕一个具体目的:更好地了解旁观者。这样做不是为了同情旁观者,而是为了准确地刻画和讨论旁观者,这对了解当时的状况和环境来说是必要的。这样做有助于回答以下三个问题:
·邻居是如何突然反目攻击邻居的?
·为什么会有如此众多的人坐视别人遭受巨大痛苦而袖手旁观?
·社会如果不是对最弱势人群负有责任,那该对谁负责?
行动的义务
本书是讨论义务的,不是历史书。
对关于大屠杀的历史分析和第三帝国感兴趣的读者,可选资料无限多。
我和他人就书里应包括多少历史内容展开过争论。M君的意见尤其尖锐:“不讨论大屠杀就无以讨论大屠杀中的旁观者。但不需要讲述大屠杀历史,这不是本书要讲的内容。”她所言极是。
本书表达了几种不同声音。讨论我的家人时表达的是个人声音;讲述大屠杀中的具体事件时表达的是客观声音;最后还有说服的声音,我希望说服读者我的建议具备正当性和可行性。
我在本书有些章节中试图与读者对话,这让它们尤其具有争议性。其中的历史总结对于理解有关法律论点来说是必要的。它对于努力说服读者认识到这一点来说也是必要的:历史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仅仅依靠责任的道德准则是不明智的。
我希望能够说服读者,给旁观者规定责任,要求其在别人正在遭受侵害时采取行动,具有合法性和必要性。这是我从我家人付出的惨痛代价中吸取的教训,也是我对M君提出的问题的回答。
我给“旁观者”的定义是:观察到别人处于明显痛苦之中,但非直接导致伤害的个人。“有罪旁观者”是指有能力减轻受害者所受伤害但选择不采取行动,因此要为其不作为负有法律责任的人。我提议的为弱势受害者采取行动的义务,是法律义务而非道德义务。
第三个体,即犯罪人,导致受害人受伤害的一方,在有关义务的讨论中是非必要的。因为刑法对如何处理犯罪人已有充分规定;执法机关、检控机关和律师以及法官,对犯罪人的角色已经有了现成的鉴别和阐述。
有关犯罪人应担责任和义务的制度是经过了时间检验的;至于是否有效力、效率和公正,则是应考虑和讨论的重点。但这些超出了我们的讨论范围。
我唯一的动机就是给旁观者规定一项法律责任——一项义务。问题不在于“是否”,而应该是“如何”。
答案比人们想象的要简单。现代科技非常有助于施行我所建议的法律义务。要求也非人们想象的那样费力。
我们并不要求旁观者以肢体介入的方式为受害者挺身而出,打电话请专业人士来协助就算履行了责任。
不能代表受害者进行干预是共谋的本质。我们加入社会是为了寻求安全和保护。这是个体与国家之间社会契约的核心所在。国家保护个体;反过来,个体自愿放弃某些自由。这是一种交换条件。
但我建议把这种应尽责任模式,从国家与个体的关系延伸至个体与个体的关系。这在国家机关处于最弱而受害人脆弱程度最高的情况下,尤为重要。
细微差别对于充分讨论旁观者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在阐述和实施行动责任模式时,必须考虑不同的环境和状况。
若要在已为人接受的规则上制定或允许宽泛的例外情况,会造成无根据的“回旋余地”,最终成为干预和参与缺失的正当理由。“作为”与为“不作为”找合理理由,共谋与非参与之间的界限非常细微。
好撒玛利亚人法
美国有些州有好撒玛利亚人法律,目的是,在旁观者介入对受害者造成伤害的情况下,减轻旁观者的责任。该类法律的本质是在施救行为产生负面后果的情况下,豁免做正确的事情的人的行为。这些法律旨在保护那些施救行动最终产生了危害的旁观者。
该法律保护有良好意愿的旁观者,他们本来对受害人没有应尽义务,但是选择去做正确的事情。这种法律是有道理的。但是对于我的提议来讲,它并不相关。
如果旁观者及时打电话给专业救助人员,向相关的公职人员提供事件发生地点、当时情况以及需要的救助等正确信息,就满足了履行应尽责任的要求,那么就不需豁免权了。
但是,如果旁观者选择不去寻求救助,或者不立刻采取行动引起相关公职人员对当时情况的关注,那就犯了罪。罪行就是旁观者不干预,使之成为使受害人随后受到伤害的共谋。
评判标准就是两个基本选项:你打电话了还是没打。
如果旁观者选择按提议的法律要求采取行动,那么好撒玛利亚人法所给予的豁免权就会是多余的。相反,如果旁观者未采取行动,就会招致刑事诉讼(具体情况由检察机关裁量),因此不受好撒玛利亚人法的豁免权保护。因此,在旁观者根据我的建议采取了行动的情况下,豁免权就没有必要,因为已经履行了法律规定的义务。
跑步的影响
跑步踏过了无数里程,与跑伴之间进行了数不清的有见地且时而痛苦的意见交换,让邪恶与被动的可怕混合成为尖锐焦点。对大屠杀的研究无情地揭示了邻居反目相残、熟人不施以援手、路人扭头而去的现实。
我通过广泛阅读大量资料,来了解人们究竟怎能干出如此邪恶的勾当。我所读书卷的字里行间无不高声向我控诉着匈牙利人的自愿勾结行为、荷兰人的习惯性妥协、德国人对希特勒充满热情和狂热的响应。
我几乎没有充分意识到我们一起跑步对我影响之深。
跑步增强了我对大屠杀的理解,教我了解了很多关于我父母的事,并且启发我构想出一种法律模式,可以用来惩罚那些不保护弱者的人。撰写本书,需要审视和忍受我父母生命中的黑暗时刻。
在写作本书的过程中,我曾问母亲,他们为什么选择不跟我说有关他们在大屠杀中遭遇的事。她的回答非常简短明了:“我们想你免受伤害。”
他们如何得以幸存的故事让我充满敬畏,那实在是难以言状。
提起我母亲,她或许是我所认识的人当中最坚强、适应能力最强的。我的孩子们说:“如果希特勒没能杀死她,就没人能做到。”这是大实话。我父亲经历死亡行军而大难不死,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造化、环境和好运气。没有其他合理解释。
我的问题对于我更好地去理解父母面对邪恶的斗争来说,至关重要。它们迫使我反思这些深刻问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如何让别人去考虑那些袖手旁观者的责任?
法律论据与道德责任
旁观者共谋罪是“最终解决方案”的必要条件。我已经把未采取行动的旁观者,看作是发生在受害者身上的伤害的共谋。这促使我提出一个可操作的法律要求,给旁观者规定责任。对我来说,道德义务是软弱无力的。人们常挂在嘴边的“人们会做正确的事情”,动听且令人难以抗拒。它让我们感觉良好,“知道”有人会来帮助我们,有人会打电话叫警察,有人会为我们提供避难所让我们感到安全。毕竟看见别人有难的时候,我们也会那样做。
当然,这是我们对自己的期望,因为我们有道德并且会按照自己的道德标准行事。我们接受的教育如此,这些都是毫不含糊的当代社会基本准则。它听起来如此简单、如此令人放心,这样的方式甚至有些令人扬扬自得:如果我们做好事,别人同样会做好事。
愿望与现实之间严重脱节。尽管我们愿意相信人们会做正确的事,历史往往相反。这样的希望并非没有代价。不合理的依赖是不必要的冒险主张。正如前面反复讨论过的,我们那些在凌晨跑步训练过程中对历史的分析,提供了有力证据说明:希望是不切实际且无根据的。“希望”完全站不住脚。
原因是不是对受害人缺乏同理心或同情心无法定论,但后果非常清楚:受害者所受的伤害加深了。旁观者不愿介入,令犯罪者更加肆无忌惮。“共谋罪”并非随机选择的字眼,它反映了旁观者的本质。更有甚者:旁观者共谋使受害者的脆弱处境严重恶化。
不干预会导致实际伤害,不采取行动的后果也是实际存在的。不干预行为必须定为罪行,受法律的严厉检控和制裁。这个观点存在争议,因为旁观者并非实施犯罪的人。但是,如果这个建议不被采纳,则会辜负旁观者共谋中的受害人。这保证会让个人或集体在面对暴力和种族歧视时听之任之。
立法规定个人在他人受伤害时有出手相助的义务当然也存在风险。阅读过本书草稿的读者以及参加过讨论本书的论坛的观众,都向我清楚表达过这些风险。我当然明白,这样的主张将会备受责难且不容易被接纳。
人们主要关心的问题是:强迫人们替他人行使正义义务有政府控制过度之嫌,并且规定相关责任的标准和尺度也极不明晰,令人伤脑筋。这种担心是合理的。问题在于如何创建一个有效的旁观者干预模式并加以实施。这将在后面的章节里进行讨论。
我还常听人说,担心这里提出的建议会创造一种文化:报警会成为行动的代名词,即不为受害人提供实际帮助而只是报警。这的确让人左右为难:旁观者究竟是亲自出手帮助受害人还是打电话求援?旁观者是打电话求援还是举报其他人在袖手旁观?人们不断地向我提出这些问题。
我相信这些问题反映出人们对旁观者法律义务的看法,虽说不上感到迟疑,但至少是有些情有可原的不适应。问题的核心在于要强制采取行动。“行动”的程度和方式将在本书后面的章节进行讨论。
我们讨论得越多,我就越发理解我父母所遭受的灾难,且显然有必要提出一种机制,来使将来的犯罪者不再受益于旁观者共谋。
对于我来说,这就是我们跑步留下的不可磨灭的印象:旁观者直接促成了我家庭成员的死亡,而非间接的。M君提出的问题迫使我得出此结论。
本书成为我个人之旅,它包括了两个要素:审视我父母在大屠杀中的遭遇,和提出一种模式来让旁观者共谋不会免受惩罚。我希望通过重点阐述第一个要素,来说服读者认可第二个要素的可行性和正当性。
这段旅程并非坦途。阅读有关大屠杀的资料,观看和大屠杀相关的视频片段和纪录片,访问大屠杀幸存者,访欧行程,以及聚焦75年前发生的事件,这些让我着迷,因为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加以描述。
这段旅程,即本书,是我的生命课题。它强烈、无所不包且痛苦。当中没有令人愉快的故事,只有一个例外:我父母总算得以幸存。又或者如我母亲所说的,他们是“胜利了”,因为她把自己定义为大屠杀中的胜利者而非幸存者。
我在撰写本书时,适逢难民危机爆发,我母亲打电话给我,我们之间的谈话简短而又直截了当。
看到匈牙利对那些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人视而不见时,她控制不住情绪。看见历史重演,她愤怒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