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下班回家,到了牡丹小区门口,被一名门卫拦住了。李正一只脚站在地上,问道:“小四,有我的东西吗?”
小四点点头,却又犹豫了不说话。李正感觉奇怪,问道:“邮包破坏了吗?没事。”小四说道:“正哥,不是你的东西,是封信,也不是寄给你的。”
李正问道:“不是我的信?那你干嘛找我?”
小四说:“因为那信是寄给一个名叫……”他正苦想那收信人名叫什么,另一名门卫出来说道,“看看你那脑袋,这么不中用!”
小四有点恼火:“我又什么法子!还不是让那两个混球给闹的!”
李正听得摸不住头脑,挡在他两人中间,问道:“小四,信被人抢走了?”他心里明白,如果不是信被拿走,小四也不会这么大费周章。
小四沮丧地说道:“是啊。刘大德带着于春春,这两个混蛋怎么那么巧,偏偏今天来翻储物柜。你也知道,我们不敢惹他们的。”
李正点头。他理解。但是心里很不是味道。刘大德岁数越长,蛮力越大,儿时那仅有的一点机灵劲儿,已经变成满脸横肉。他整个人走在狭窄黑暗的楼梯上,如同美国大片里金刚的阴影走进了牡丹小区这些普通人可怜而平凡的生活里。而刘大德本人也象金刚一样充满了攻击性,小区里没人敢惹他,因为刘大德那身肌肉,简直就像象皮一样厚实,挨打不知道疼痛,完全不知道疼痛。反过来,他随手一挥,就有把人骨头撞碎的可能,而且苦主还找不到人赔偿……刘大德家里没什么积蓄,他那可怜的老母亲,把当年的抚恤金全用在给儿子治疗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脑病上了。而警方因为这个怪物多次在厂里市区武断滋事,把他羁押后又只得悄悄让他母亲领他回家。小区里年轻人个个厌恨他,上年纪的都可怜他。
但是不只李正,小区里几乎人人都纳闷,于春春是为什么总是粘着刘大德呢?于春春失去父母之后,亲戚轮流收养,几乎哪一家都收不长。传说是这个孤儿跟别的孩子不同,究竟不同在什么地方,他们也说不准。最后一班就说,于春春受惊吓过度,怕他在家吓到了自己的孩子。这种疼惜子女而产生的排斥心理,似乎也可以理解。“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种和谐的关系,毕竟只是一种理想。到了十六岁,于春春就自己从孤儿院搬回他父母那间单元了。
叨了那次莫名血案的光,在这个房价疯涨的年代,于春春家的那套单元,白送都没人敢住进去。那场血案的血迹,一直渗透进了预制板内,怎么也消除不料。随同暗黑色血迹一起留下的,似乎还有无数无法离开这个房间的噩梦。小区里知道于家底细的人,都很奇怪这个心智永远没长大的小孩,怎么会有胆量搬回这个房子里,有好事者本来凑上去想关怀一下,不过当他们跟于春春那张蜡黄透绿的瓜子小脸上,一双又大又鼓的眼睛对视时,再热心的人也卷旗收兵落荒而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