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低碳农业
7196300000020

第20章 发展低碳农村,共建和谐家园(1)

一、低碳农村势在必行

1.低碳农村的的含义

1991年丹麦的低碳村组织——大地之母(GAlA)投资信托基金给出了低碳农村的概念:“低碳村是在农村及农村环境中可持续的居住地,它重视及恢复在自然与人类社会中四种组成物质的循环系统:土壤、水、火和空气的保护,它们组成了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

因此,低碳农村是社会、经济、自然复合低碳系统,它包括庭院低碳系统、村落低碳系统、农业低碳系统、经济低碳系统、社会低碳系统,其功能主要表现为生产 、生活低碳的内部功能及旅游、教育示范等外部功能。

2.建设低碳农村的意义

农村引入低碳理念,对指导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低碳理念是人类进行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基本价值观,其本质包括低碳环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不仅要有利于当代人类生存发展,还要为后代留下足够的发展空间。因此,低碳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1)有利于促进社会整体的全面进步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粗放型农业生产方式越来越不能满足人们对农产品生态、安全的需求和对环境生态无污染的渴望。因而,建设低碳农村是实现人类更高生活品质的保证。

(2)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降低对化肥、农药的依赖,治理农产品加工污染,能够改善广大农民的居住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设低碳农村,减少自然资源过度消耗、农业生产过度开垦、乱砍滥伐、过度放牧、过度捕捞等,对于缓解气候变化的问题有着重要意义。

(3)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合理有效利用各项资源,平衡农村低碳生产与低碳生活,能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状态。人类生产生活的低碳、生态、环保意识的确立和深化,必将推动低碳领域的产业循环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友好共生。

(4)有利于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

低碳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尽量减少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人为干扰,让自然界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与自我组织功能向有序的方向演化。利用生态系统的这种自我恢复能力,能够使遭到破坏的自然环境逐步恢复并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

3.低碳农村的特征

低碳农业经济形态已存在于世界各国的广阔农村之中,形态各异的低碳农村经济建设体现在多种经营模式中,其主要特征如下。

(1)低碳环保的农业生产用品

农业生产是农村发展的重要环节,因此,农业生产用品的低碳环保则是低碳农村的核心特征,其中包括用农家肥替代化肥;用生物农药、生物治虫替代化学农药;用可降解农膜替代不可降解农膜;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和平衡施肥等。

(2)先进的低碳种植与养殖技术

种植业和养殖业是农村发展的两大支柱产业,所以,先进的生态立体种植和养殖技术的提高对于低碳农村建设至关重要,这种生态立体种植和养殖技术可以充分利用土地、阳光、空气、水,并能拓展生物生长空间。

(3)多样化的清洁能源结构

农村生活和生产过程中也离不开能源。传统农村的能源主要以积炭能源为主,而低碳农村的能源则呈现多样化的结构和清洁性的特征,其中多样化体现在风力发电、秸秆发电、秸秆气化、沼气、太阳能等的利用,而清洁性则主要是指这些能源的使用过程中对环境造成较少的污染或无污染。

二、国内外低碳农村的建设

低碳农村的概念最早于1924年在欧洲兴起,20世纪三四十年代在瑞士、英国、日本等国得到发展;60年代欧洲的许多农场转向生态耕作,70年代末东南亚地区开始研究生态农村;至20世纪90年代,低碳农村建设在世界各国均有了较大发展。目前建设低碳农村、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已成为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的共同选择。

农业现代化大生产给世界自然环境带来灾难性的破坏,世界自然基金会和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等机构一直致力于帮助各国农民,结合当地自然资源和产物特点,引导各国农民进行低碳农村建设。

1.日本

日本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低碳农村的概念。其低碳农村发展经历了强调农产品(加工品)质量安全和农村低碳环境质量保全的两个阶段。多年来,日本政府出台多项政策,采取多种方式,鼓励低碳农村的发展。

(1)颁布鼓励发展低碳农村的政策

日本在低碳农村的发展过程中,政府颁布了多项政策并不断进行完善。1992年6月10日,日本政府在颁布的《新的食品、农业、农村政策的方向》中提出发展环境保护型农村,并把它作为农村政策的新目标,其基本内容是农业不仅应稳定地提供农产品,还应与环境相协调,为保护国土作贡献。

1999年7月12日颁布的《食物、农业、农村基本法》是在对1961年实施的《农业基本法》进行评估后制定的具有新理念的政策,其核心在于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与农村振兴,确保绿色食物的稳定供给,发挥低碳农业、农村的多种功能,是21世纪日本发展低碳农村的基本方针。

(2)为低碳农村的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为鼓励农民进行低碳农业投资,政府通过在全国以鼓励发展“环保型农户”为载体,从贷款、税收等方面对农民给予支持。对拥有0.3平方公里以上的耕地,年收入50万日元以上的农户,在本人申请后,经审查合格可确定为环保型农户。对这些环保型农户,银行可提供额度不等的无息贷款,贷款时间最长可达12年。在购置农村基本建设设施上,政府或农业协会可提供50%的资金扶持,第一年在税收上可减免7%~30%,以后的2~3年内还可酌情减免税收。

(3)积极开展高新低碳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高新低碳技术是发展低碳农村的关键,日本一直注重对低碳农业技术的研究。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形成一定规模和技术水平较高、经营效益较好的环保型农户,可将其作为农民技术培训基地、有机食品的示范基地、低碳农业观光旅游基地,以发挥其为社会全方位服务的功能。与此同时,全国设有专门的低碳农村研究机构,很多大学也设有低碳农业研究中心,这些机构都在为低碳农业提供技术支持,其研究的成果非常有效。此外,日本政府也在不断地把国际上低碳农业的先进技术结合本国国情进行开发并推广。

(4)发展低碳农村多样化模式

在日本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日本发展低碳农村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

①再生利用型。即通过充分利用土地的有机资源,对农业废弃物进行再生利用,减少环境负荷。

②有机农业型。即在生产中遵循自然规律,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维持农业生产过程的持续、稳定。

③稻作—畜产—水产三位一体型。即在水田种植稻米、养鸭、养鱼和繁殖固氮蓝藻的同时,形成稻作畜产和水产的水田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模式。

④畜禽—稻作—沼气型。即农作物的秸秆经过加工用做家养畜禽的饲料,其与家养动物的粪便都可作为沼气的原料,沼气又可为大棚作物提供热源。这样,既可实现低碳的均衡,又能实现经济效益。

2.德国

德国历来非常重视农业的发展,德国农业经历了增加产量、解决温饱的传统农业阶段和以规模化、机械化、科技化为特征的现代农业阶段,现已进入注重生态保护和食品安全新的发展阶段。

(1)低碳农村建设的政策支持

德国早在1924年就把低碳、生态、环保的概念引入农业,强调农业生产与自然环境应高度协调,要求在遵循和利用自然规律的基础上从事低碳农业生产。为此,德国政府创立了三大农业政策体系,以支撑低碳农村的发展,即扶持传统农业保持蓬勃生机的政策体系,促进生态农业发展、村镇建设和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的区域政策体系,保证食品安全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具体措施包括:

①加强立法,为低碳农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证。

②大力推行土地休耕。

③扶持建设生态农场和生产有机农产品。

④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

(2)低碳农村建设实践

2001年9月,德国政府推出了“绿色生态”农业计划,并提出了一个量化指标:要在10年内将德国采用“生态农业”方法耕作的农田,从当时占农田总量的3.2%增加到20%。为推动生态农业的发展,德国成立了生态农业促进联合会,其成员的共同行为准则是:农民使用有机肥和长效肥替代易溶解化肥,利用腐殖质保持土地肥力;采用轮作或间作等种植方式,坚决禁止化学合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应用;监督控制牧场载畜量,动物饲养采用天然饲料,不使用抗生素;不允许使用转基因技术于农村建设过程中。

3.法国

作为世界第二大农业强国,法国通过公共财政政策、环保政策促进农村低碳化、现代化。除了受欧盟共同低碳农村政策监管和保护外,法国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财政金融市场营销、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科技等各个方面制定政策,保证本国农村低碳化的良性发展,促进绿色农产品供需平衡和农业低碳化生产的持续改进。

(1)公共政策扶持

法国政府始终将生态、环保、低碳置于农村建设的优先地位,从农产品价格支持与土地调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低碳化、发展信贷服务、税费减收、农作物保险、低碳农村技术推广等方面给予了公共政策方面强有力的支付,并多是以法令的形式出现的。农村立法程序使得政府在推进低碳农村发展进程中可以以相应的法律为依据,在国会的监督下保证了政府对于低碳农村的扶持或干预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2)“绿色法兰西”建设途径

2009年10月法国总统萨科奇宣布“绿色法兰西”国家战略,将环境保护、生态农业、绿色农产品等农村低碳化建设例为国家工作重心。法国现已出台多项绿色政策,设定了绿色农业指标,成立了科研机构,并给予大量资金支持,从而全方位大力发展绿色农村。具体建设措施如下:

①控制来自农业生产污染项目的资助。

②实行可持续低碳农业合同。⑷⑷

③鼓励土地轮作和多样化种植。

④颁发草地环境保护奖金。

⑤支持发展生物农业。

4.韩国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韩国政府为扭转农村与城市发展的不均衡局面,积极倡导生态、环保的农业生产和生活模式。

(1)低碳农村战略

韩国《低碳绿色增长国家战略》于2009年底出台,确定了从2009年到2050年低碳绿色增长的总体目标,提出要大力发展低碳技术产业、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高能源自给率和能源福利,全面提升绿色竞争力。计划未来五年间韩国将累计投资107万亿韩元发展绿色经济,到2020年建成600个利用农业产品实现能源40%自给的“低碳绿色村庄”。

(2)低碳农村建设的措施

为了加速农村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提升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近几年韩国政府对农村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将低碳农村建设摆在“新经济政策”的重要位置,围绕“稳定农村,振兴农业”这一方针制定了有关促进农村发展的具体措施,主要措施包括:

①积极推进土地集中政策,促进农地规模经营和专业化。

②强化经营管理,发展低碳农业技术密集型农业。

③减少能源消耗,应用低碳能源。

④逐步实行贸工农一体化,培育“复合型产业”。

⑤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5.荷兰

在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荷兰坚持传统农业、畜牧业与乳品业的经济发展与规模,应民众与环境生态变化需求,制定出农村生产与生活的中长期规划。荷兰政府积极推进低碳农业的倡导与落实,并提供相关补助经费激励低碳农村的持续发展。

(1)低碳农村建设政策

为提升荷兰农村发展的竞争力并维系其在全球的竞争优势,荷兰政府延续前瞻性原则,提出中长期农村政策发展规划与方案。近几年的总体农村政策包括2004年发布的《荷兰有机农业政策2005—2007》、2005年发布的《农业的选择——荷兰农业之未来远景》(规划期为2005—2015年)及《农村生活发展议程》(规划期为2007—2013年)。

(2)低碳农村建设途径

荷兰的农村人口不足世界的0.02%、耕地不到世界的0.07%,出口的农产品却占了世界的9%(尚未包括花卉等园艺作物)。除了农产品进出口为“世界冠军”外,荷兰还有多项世界第一。

①低碳园艺业。欧洲花园和花卉王国是荷兰的代名词。荷兰园艺业与农业并列而称,包括花卉、蔬菜、蘑菇、水果和名目繁多的观叶植物、园林苗木等等。目前,荷兰花卉生产已普遍实现了机械化和自动化栽培。此外,在蔬菜生产方面,荷兰政府提倡有机、生态、环保的绿色生产方式。

②低碳畜牧业。荷兰的畜牧业主要以奶牛业为主,生产的自动化程度和标准化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荷兰根据欧盟相关条例执行有机畜牧业管理规定,在生产配额、养牛技术、有机饲料结构和集成技术等方面,荷兰奶牛业已非常成熟。